车主死了没交保险怎么办?

近日,永川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位车祸伤者出院回家一个月后死亡,死者究竟是因车祸而亡还是因其他疾病而亡?由于死者家属为了尊重老人的遗体,没有进行尸检,最终,永川区法院以医院的救治病历作为证据,确定死者是因自身疾病导致死亡,交通事故为其诱因。

2011年9月19日,张某骑自行车与李某驾驶的客车相撞后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张某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除了交通事故常见的骨折、挫伤、擦伤之外,还被医院诊断出脑梗塞、高血压、糖尿病。

2012年1月11日,张某病情好转,决定出院回家。出院后,因不能正常行走,张某长期卧床。2月6日晚,张某突然出现头痛、呕吐,家人立即将他送到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左侧外囊区脑内血肿;右侧肢体偏瘫;原发性高血压(极高危期);脑疝。医生告诉张某家属,张某病情严重,抢救成功亦可能成为植物人。

得知其具体病情后,家属没让张某住院治疗。张某出院后第二天上午,在家中死亡。2月9日,遗体火化。

张某死亡后,家属认为张某的死全因车祸而起,与车方交涉无果后,2月27日,张某家属将车主和一并告到了永川区法院,要求车主李某和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6万多元,其中死亡赔偿金9万多元,精神损失抚慰金3万元。

承办法官在翻阅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时,并未发现张某的尸检报告,询问得知,张某家属当初为了尊重老人的遗体,没有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对张某做尸检。

法院开庭审理时,车主李某和保险公司对本案交通事故的事实及交警划分的责任无异议,但辩称,张某家属没对张某进行尸检,无法证明张某之死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均不同意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由于死者张某没有做尸检,双方以张某病历做检材进行司法鉴定,以证明张某的死亡是否是车祸造成的因果关系。

2012年5月7日,双方收到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张某是因自身高血压病(极高危期)导致突发脑出血致疝形成,压迫生命中枢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不排除交通事故所致损伤的诱发作用可能。

但原告、被告双方均发现,该司法鉴定没明确说明张某的死与交通事故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只表明两者之间有一定关系。

承办法官就此鉴定结论和鉴定机构专家反复讨论交流,并参考以往案例,参照死亡与交通事故的诱因联系情形,最终认定,交通事故和张某死亡的原因系数比为15%。法院由此认定,李某与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总额15%的责任。再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李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约定进行划责计算,最终判决车主李某和保险公司共赔偿9万多元。

承办此案的永川区法院周文新法官称,本案中原告的各项损失中与死亡有关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是主要赔偿项目,如果没有这两项赔偿费用,原告的损失将无法得到补偿。

张某的死,常人看来,多少与交通事故有关。但在没有确切的鉴定结论之前,法官无法擅自计算该原因系数,必须依据准确科学的鉴定结论来认定两者之间的关系。

周法官提醒,交通事故的死者,家属应充分认识到尸检对索赔损失的重要性,防止关键证据灭失而使自己的合理索赔无法得到主张。无论是事故中当场死亡还是因事故致伤出院后因其他病症死亡的,死者家属都应及时做尸检。否则尸体火化后,很难客观准确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多大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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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好,小太阳来为大家讲解下汽车保险与理赔,含案例三则,交通业务办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汽车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如

大家好,小太阳来为大家讲解下汽车保险与理赔,含案例三则,交通业务办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理赔,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哪些保险公司会赔,哪些会拒赔?接下来给大家几个经典的车险理赔案例,和大家一起分析。下面有三种情况,各种汽车保险理赔的不同情况。让我们看一看。

保险理赔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除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外,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被保险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和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车主申请保险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据。(2)出示驾驶证。(3)出示驾照。(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险情报告表。(7)详细填写事故过程。(8)详细填写报案人、司机、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确定损坏情况。(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业主填写的报告内容,拍摄核损照片。(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上是否有贵重物品。(13)送到维修站进行维修。(14)理赔员下达任务单,确定维修项目和维修时间。(15)业主签字。(16)车主将车辆交至维修站进行维修。其次,要及时和保险公司沟通。汽车主要帮助保险公司完成车辆查勘、摄影、定损等必要的工作。结案前,你要清楚自己在事故中应该承担多少责任,会损失多少以及伤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然后问清楚保险公司哪些可以赔付,哪些不可以,把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车主在寻找救援公司或修理厂的拖车修车时,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价格,避免救援公司或修理厂的报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产生差异。

案例一:司机驾车撞死一只藏獒,被索赔30万。维权时间:2014年12月。某日维权地点:鄞州区法院。维权理由:索赔30万。

开车不慎撞死一只藏獒,狗主人向司机索赔30万元。为什么一只只买了8万元的狗最后增值到30万元?损失金额应该如何确定?昨天,鄞州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进展一:狗主人索赔30万。

事情开始于去年4月下旬的一天。老刘(化名)是一名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那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开车去送货。途经鄞州区一个村口准备转弯时,一只藏獒和老刘的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向同一个方向跑去。老刘躲避不及撞了上去,藏獒当场死亡。怎么回事!出事后,狗的主人老叶(化名)立刻跑了过来。那时候他工作忙,没怎么看他的宠物狗。没想到,过了一会儿狗就死了。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老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老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责任界定明确,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有分歧。老叶说,6年前他花8万元买了这条藏獒。当时是小狗,但是养了六年的小狗已经成了成年藏獒,价格无法用八万元来衡量。他估计这只成年藏獒现在应该值30万元。因双方无法协调,老叶将车主老刘及投保车辆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进展:那3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庭审中,如何确定这只藏獒的价值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原告老叶认为其损失共计30万元。他这30万是怎么来的?老叶说,当时买小狗的时候,价格是8万,6年的饲养成本是12万,而成年藏獒会有相应的升值。这部分升值价格为10万元,三者相加得到30万元的经济损失。被告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藏獒进行了定损。当时定损价只有15000元,不应该以30万元计算。

进展:法院最终确定藏獒价格为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老刘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驾驶时存在粗心大意的行为。在事先已发现其驾驶的车辆旁边同方向跑来的大型犬藏獒的情况下,未采取避让措施,擅自右转。其过错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对本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但原告允许其所有的大型犬藏獒单独外出活动,其行为已违反《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规定,烈性犬和大型犬必须拴养或圈养。其过错行为是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应对本次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至于如何确定原告的损失,由于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藏獒已经不存在,且没有专门的机构对藏獒进行鉴定或调查后评估其价值,死亡藏獒的价值只能参考市场来确定。根据法院对专门饲养藏獒的养殖场和个人的调查走访,成年藏獒的价格并不一定高于小藏獒。要根据藏獒的品种、血统、体型、毛色、头门来确定。普通成年藏獒的价格一般在每只7万元左右。原告的藏獒于2008年以8万元的价格购买。因原告无有效证据证明藏獒为优良品种,结合原告购买小藏獒的价格和市场上普通成年藏獒的价格,认定原告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因藏獒死亡的经济损失为8万元。

【理赔结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为强制交强险在财产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共计4000元,强制交强险以外7.6万元损失的70%为5.32万元,由被告老刘承担。

案例二:不到一小时理赔。2016年3月20日15时25分,某保险公司接客户报案称,广东Y牌照车辆在佛山南海凯旋门被冰雹击中,车辆受损。现在要求在修理厂修理。报案20分钟后,保险查勘人员到达修理厂,立即对受损车辆进行查勘,最终核定损失金额4000元。本着理赔准确、快捷、方便的原则,于16: 22结案,赔付客户。也就是说,从报案到定损,再到结案赔付,整个过程只需要一个小时。

除了加快现场理赔,目前很多公司已经可以做到半小时内理赔。

刘女士开富康车5年了,2006年的一天,在正常行驶中因为躲避路人撞在桥头的石栏杆上。车上人员未受严重伤害,但车辆严重受损。该车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车损险、盗抢险、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4项保险。但到保险公司报案后,却被保险公司拒绝。

不赔原因: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刘女士没有年审。保险条款上已写明,如果驾驶人未年审或没有驾照,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为没有年审或者没有驾照,就无法证明你有驾车资格,国家根本就不允许你驾车上路。保险公司自然不会为这种不合格买单。

小编提醒:认真一点,别怕麻烦,该年审的时候就去年审。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现在多数驾驶证不用年审了,改为6年一换证,那更要对换证时间心里有数了。

1、车险理赔有没有时间限制?车辆的理赔是有时限的。《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2、车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车险理赔的看你的事故是什么类型。(1)单方事故,修车的发票,行车证驾驶证(如果现场查勘员拍摄了就不用了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根据每个保险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保险公司在单方损失较大的案件需要交警的证明。(注:如涉及人伤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人伤定损员了解人伤理赔资料,比如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发票,用药清单及伤者的身份证户口等)(2)双方事故:双方事故需要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如责任明确如追尾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员有权限直接认定的可免认定书),修车发票,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注:如涉及人伤同上)(3)涉及第三方财产理赔事故:除上述车辆理赔材料还要有第三方财产损失明细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注:比如第三方财产为牲畜则需要当地畜牧部门的证明,第三方财产为路灯、高速护栏等公共设施则需要相关路政部门出具的财产赔付损失清单或发票证明等相关手续)

3、车险理赔一定要报警才能理赔吗?a、单方事故不需要报警,只需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即可以理赔。b、双方事故需要报警才可以理赔。保险公司要依据交警开出的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归属(责任比例)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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