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里的钱怎么转出500后就不能再转了是什么原因?

(原标题:“银行卡套餐”网上叫价最低500元/套 收集身份证、银行卡已形成一条龙)

“长期销售各大,整套包括储蓄卡、、U盾、手机卡,可用于转账、汇款、洗钱、送礼、逃税、贿赂等。”如此明目张胆的“广告”,不时充斥在各类论坛和社交媒体中。

《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任何人只要花上500元-1500元,就能在网上买到用陌生人证件新开户的银行卡、身份证原件、网银U盾、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等一系列卡片和证件,身份证、银行卡从收购到开户,最后到出售使用,已形成一条完整的利益链。尽管各大银行、监管部门等一直都在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但这种行为仍然没有绝迹。

根据“卡贩子”发布的广告信息,《证券日报》记者近日加了几名自称“售银行卡”的社交账号,当通过验证表达购买需求后,均收到了类似的回复:各行的银行卡均带开户二代身份证、密码条、网银U盾、开户绑定预留的手机号码卡(已实名)、/储蓄卡。根据多个“卡贩子”的介绍,一套银行卡的售价在500元-1500元不等,不同银行的银行卡价位差异不大,部分卖家表示,国有大行的银行卡比股份制银行的银行卡每套贵50元-100元。

一个网名为“银行卡.储蓄卡”的“卡贩子”告诉本报记者,他手里的卡都是成套的,其中700元、700元、700元、700元、700元、工行银行800元、800元、建行银行800元、800元,购买人还可以任意选择开户卡主的性别和开户地。经过本报记者砍价,对方表示最低可以550元成交,且货到验货付款,邮费自理。

另一个网名为“卡”的“卡贩子”则告诉记者,一套银行卡售价1200元,不区分银行,量大可以打折。

《证券日报》记者联系多位“卡贩子”,最贵的售价为1500元/套。根据这些“卡贩子”的介绍,售价的区别来自分销等级的不同,拿货价不同。

当本报记者向这些“卡贩子”表示怕二代身份证的本人自己去注销,要考虑是否购买时,网名为“卡”的“卡贩子”表示,“我卖出去那么多,至今没有客户反映被原户主发现并挂失的。”同时,他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原二代身份证户主自己手持一张丢失后补办的身份证后,是不会想到自己之前丢失的身份证已在他人手上并被拿去开户的。如果您实在担心这个风险,一套卡用个一年半载再换新卡就可以,之后再买卡给您优惠。”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买卖银行卡过程中可能会伴随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5年内暂停其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账户,并将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

也就是说,不管是买卡还是卖卡均涉嫌违法。在《证券日报》记者向“卡贩子”咨询时,也被问到购卡用途。同时,这些“卡贩子”均表示,“买卡人用途不一、五花八门,受贿、洗钱、为网店炒信用、小企业逃税、电信诈骗等用途最为常见”。

这些被非法买卖的银行卡究竟从何而来?《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联系的几名“卡贩子”表示,卡片来源有两种:一是通过获取遗失或被盗的公民个人信息和身份证件,前往银行办理银行卡;二是以每张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价格收购他人闲置不用的银行卡。

多数“卡贩子”不会去依靠“捡身份证办卡”这种需要运气的方式“囤货”。据本报记者了解,有专门的公司会前往人流密集区以每张30元-50元的价格,收购他人遗失的身份证,然后再以每张100元以上的价格出售;还有一部分身份证是从“黑市”买来的,这些“卡贩子”所说的黑市就是小偷偷来的钱包里边有身份证件然后出售。

直接低成本购买银行卡则是另一种常见的方式。有的持卡人风险意识不强,会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办卡,然后把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起卖出,再以身份证遗失为借口,重新申领新的身份证,再办卡出售,如此循环来获利。据某位“卡贩子”介绍,他有一个客户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曾多次组织舍友同学办卡卖卡,以获得生活费、零花钱,每套售价200元。另有多个“卡贩子”表示,还有很多卡是从郊区、农村收来的,持卡人的风险意识不强。

对于不是用户本人能否办理新银行卡的问题,《证券日报》记者还咨询了部分银行网点的柜员,北京市某国有大行的柜员表示:“我行新开户是需要用户本人到场的,一方面,但由于有的身份证有效期较长,办理时客户本人相貌和身份证上的的确会有不同,一般只有实在不能确认是同一个人时,才会按照规定要求客户出具驾照等其他辅助资料;另一方面,现在的身份证挂失补办后并不注销,如果有人持已被挂失的身份证去银行办卡,银行是无法知道的。”

有专家认为,当前,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无处不在,依靠个人努力来规避网上非法买卖行为远远不够,银行也需要在管理过程中,对于“人证一致”加强审查,杜绝通过盗用他人身份证也可以顺利办理银行卡的现象。

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作者:刘 萌 责任编辑: 钟齐鸣_NF5619

  昨日,雒永成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上的保证人栏签名不是自己签的 

  身家千万的凤翔县富豪雒永成,今年3月其子突发疾病,在转往西安抢救付费取款时,他发现手里存有15万元的信合卡已被“冻结”,无法及时取出医药费,儿子也不幸去世。事后雒永成发现冻结原因是10余年前信用社把关不严,借款人伪造自己笔迹贷款未还导致。

  昨日,凤翔县农村信用社称不存在违规。目前,宝鸡银监分局、凤翔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儿子突发疾病信合卡莫名被冻结

  昨日,40多岁的雒永成说,今年3月26日下午,他22岁的儿子突发疾病被送往凤翔县医院救治。次日凌晨2时许,转院至西安某医院。雒永成说,当时心想儿子的病情并不严重,于是临走时他仅仅携带了一张存有15万元的陕西信合富秦卡。到达西安的医院后,雒永成的儿子先是住进了普通病房。但由于病情突然加重,需转往ICU重症监护室抢救,得缴纳6万元费用,然而在医院楼下自动取款机取款时,钱却取不出来。起初他以为是信合卡不能联网所致,就急忙联系亲朋好友从宝鸡送钱到西安。

  “钱送来时,重症监护室已被其他病人占用,儿子最终不幸去世。”昨日雒永成难过地说,他多年拼搏也算事业有成,资产也达到数千万元,却因“卡里没钱”没能救回儿子的命。

  采访中,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雒永成在当地开有数家厂子,家底比较殷实。

  “儿子今年才22岁,刚刚大学毕业不久,没想到就这样离开了人世。”雒永成说,4月7日,料理完儿子的后事,他因伤心过度身体出现不适,准备前往医院看病,当他再次拿着那张信合卡前往凤翔县农村信用社取款时,发现卡已被冻结,他被拉入了银行系统的黑名单。对此,信用社柜员表示,可能是雒永成之前给他人做过担保借款人未还款导致。

  当事人名下莫名多出21500元贷款担保

  4月21日,雒永成出院后再次前往凤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了解真相,信用社方面出具了一份《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显示,2001年4月26日借款人雒新田向凤翔县田家庄信用社借款21500元,借款期限至2002年4月26日,担保人为雒永成,并附有签名,经办人客户经理杨黎军。

  “这就不是我的签名。”昨日,雒永成说,他的这张富秦卡已经办了很长时间,并极力否认借款合同上担保人一栏的签名是自己的笔迹。雒永成说,当时他要求鉴定签名的真伪未果,并且从该借款合同签订至今,这张信合卡大约有700多万元资金流动,这期间卡片使用正常,信用社方面从未催要这笔他“担保”的21500元贷款。

  昨日,雒永成说,4月22日,他向陕西信合方面投诉后,凤翔县农村信用社领导当天就和他进行了沟通,并提出给予5000元的赔偿。但赔偿方案遭雒永成拒绝。

  4月28日,雒永成继续来到凤翔县农村信用社讨要说法,信用社纪检组的人称,雒新田现已还清,正在对雒永成的账号进行“解冻”,并删除账号原始记录。

  “我当时认为他们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删除原始记录的行为不妥,自己制止也未成功。”雒永成说,要不是卡被冻结,或许儿子会被抢救回来,哪怕是植物人,自己也愿意养他一辈子,但现在他只能通过脑子里的记忆回想儿子的音容笑貌。“我不明白,为啥偏偏在我给儿子治病时银行卡被冻结了?”

  宝鸡银监分局、凤翔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凤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社党办主任称,信用社只是把雒永成拉入“黑名单”,所以不存在违规。当华商报记者一连抛出合同签字是否真实;信用社有无权利冻结用户钱款;为何删除原始记录等问题后。该党办主任转身离开,避而不谈。随后,华商报记者在该社等待的两个小时里,未见有任何人就此事做出回应。

  签字是否存假?华商报记者从知情人手中拿到一份今年5月22日该社内部关于此事的通报决定,通报指出签字与本人签字样本差异明显,属他人代签,借款逾期12年无催收资料,并对现任信用社主任郑润绪停职检查,主管客户经理郑文久予以停岗。对此,陕西新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胜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必须担保人亲自到达现场,在三方见证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合同,此信用社明知担保人不在现场,又未告知担保人,属违法无效担保。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宝鸡银监分局、凤翔县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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