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温岭新河镇有阳光保险吗?

日前,全省首个“生产无忧”保险落地温岭,这是在原有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上增加了传染性疾病保险、法定传染病危重症保险等保险责任。该保险把新冠肺炎等法定传染性疾病纳入保险范围,给食品生产企业吃下“定心丸”。

据了解,“生产无忧”保险由台州市安惠食责险共保体承保。企业规模不同,保费也有差异。参保后,如果企业生产的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或其他法定传染病毒导致客户感染,受害人可获得赔偿,生产企业员工如不慎感染了新冠肺炎等法定传染病致使病情危重甚至身故,也可以获得赔偿。

“生产无忧”中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及附加传染性疾病保险,从保费设置上看,规下生产企业每年保费为1850元,最高可获赔6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6万元。规上企业根据年销售额不同,分为5档,最低每年2775元,最高可获赔8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8万元,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规模选择不同险种。

同时,生产企业还可以为员工投保法定传染病险危重症保险,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隐患。企业员工一旦感染了新冠等法定传染病致使病情危重甚至身故,保险公司赔偿员工法定传染病危重症责任1万元,住院津贴0.3万元,身故责任30万元,保费每位员工仅80元。

台州市爱德食品有限公司是首批参保“生产无忧”保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会用到进口冷链食品,虽然做好了疫情防控措施,但还是会有顾虑。在得知“生产无忧”保险推出后,公司负责人金德胜主动找到监管部门要求参保。“在原本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基础上增加一点保费,保障范围延伸了这么多。可以说,这个保险降低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我们也更有信心打赢这场硬仗。”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路桥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政策,正式公布!

各中小学,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0〕38号)要求,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cn)中的路桥区义务教育报名入口,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在“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登记的,不再受理。具体办法如下: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户籍登记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②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户籍登记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常住在本学区;③各级政府规定等符合2012年前招生条件。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招生文件公布日以前迁入);②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户籍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具备镇(街道)内“四证”;②户籍和监护人房产都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③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招生文件公布日之后迁入)。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②户籍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③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且具备镇(街道)内 “四证”。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②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 “四证”。

完成上述批次招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各校要先根据适龄儿童家长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间安排入学,再根据“四证”中社保办理时间(报名前家长一方须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安排入学。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①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户籍登记在学区内;②各级政府规定等符合2012年前招生条件。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①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招生文件公布日以前迁入);②学区内公办小学毕业且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①监护人学区内有房产且具备镇(街道)内 “四证”的小学毕业生。②学区内公办小学就读且区内户籍。③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招生文件公布日之后迁入)。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中招生:①学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省内户籍且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 “四证”;②监护人学区内有房产。③市内户籍且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 “四证”

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 “四证”的小学毕业生。

完成上述批次招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各校要先根据适龄儿童家长房屋产权证办理时间安排入学,再根据“四证”中社保办理时间(报名前家长一方须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安排入学。

3.公办中小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根据《路桥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路政办发〔2019〕47号)和《路桥区2020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路教教〔2020〕6号)安排入学。

(1)民办学校招生对象:①直接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三类:本校教师子女;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直升生;其它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②符合路桥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③台州市户籍(非路桥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路桥工作且在路桥社保缴费满一年的,可以参加路桥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未满一年的,不得参加。④集聚区原属路桥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招。若在审批地仍补招不足的,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均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5)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或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的,均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

(6)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录取过程须有纪检部门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系统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

5.港澳台户籍和外籍学生入读公办学校办法

香港、澳门、台湾户籍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户籍和房产所在地学校根据招生批次安排入学。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相关文件执行。

1.学校制订送审招生细则(5月27日前):各公民办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学区生源实际,拟订阳光招生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招生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2.学校宣传发布招生细则(6月1日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张贴招生通告,把招生程序、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信箱等向社会公布,为规范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家长网上报名(6月14日-19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如实认真填写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家长相关信息,并选择一所学校报名。若路桥户籍学生选择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务必在7月5日—6日重新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更改选择学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

4.报名对象信息核验(6月22日—7月1日):公民办学校对报名对象信息进行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要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5.民办学校网上录取(7月2日—7月4日):录取时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7月4日前由区教育局统一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纪检部门、区教育局、所在镇街道人员、学校负责人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6.公办学校按批次网上录取(7月2日-7月12日):各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7月2日—4日对已申报且符合第一批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录取。7月7日—8日对符合第一批次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补报学生进行录取。7月9日—12日对其它批次的学生按批次录取。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依次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在确保第一批次招生前提下,如空余学位少于招生计划数3%的,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同一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启动摇号程序,按照摇号录取,取足为止。启动摇号录取的学校,应邀请相关单位和代表参与监督和指导。

1.户籍指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本人的户口登记(须与监护人同户),报名时以户口簿为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对象,2020年招生时户籍须满四年(截至当年8月31日,下同),2021年及以后须满五年。

2.房产指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的住宅,不含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报名时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且必须是监护人全权所有,前五批次招生对象房产证办理时间须满三年(截至当年8月31日)。如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是独生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可视作等同父母房产;如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的父母在路桥区内无房产的,可凭父母户籍视作父母户籍地有房。

3.“四证”指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4〕31号)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具体为:①户口簿;②《浙江省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暂住人口登记表”(台州市区的不需提供);③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应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凭证;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前五批次招生对象,“四证”中“《浙江省居住证》或暂住人口登记表”及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时间须连续满三年(截至当年8月31日)。

4. 学校在制定招生细则时,对于招生办法中的第三批次及之后的批次,可按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依次招生”。

5.报名材料:路桥区内各镇(街道)常住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输入户籍、预防接种证、家长房产等信息,符合各级政府2012年前规定招生条件的还须上传相关单位证明等原件照片。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输入 “四证”信息(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以单位名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该单位须在报名学校相应的镇街道内,以个人名义缴纳的须缴纳在路桥区社保中心,“社保缴纳清单”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申请“社保证明打印”服务,生成参保证明PDF电子文档)。

1.加强领导。区教育局成立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督组和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各科室人员以及行风监督员等共同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规事件。各学校也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阳光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强化督查。组织开展对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公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摇号入学等工作,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考核。各学校要严格审核报名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必要时交相关部门核查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涉及伪造各类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取消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取消的学籍不再递补。

3.严肃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做好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路政办发〔2014〕49号)、《路桥区教育局关于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的通知》(路教教〔2018〕11号)精神,做到“五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审核招生对象、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书面考试。严格均衡分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学校必须深刻领会,要广泛宣传免试就近入学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2020年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2020年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咨询电话

想要轻松查到更多楼市资讯,请看凤凰网房产台州站部分栏目分 类汇总:

加入台州买房置业群II

(注明买房区域,I群已满)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岭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WL******-* 项目名称:温岭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温岭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WL******-* 项目名称:温岭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中标结果】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咨询服务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YCGWL-****-***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 定标日期: ****-**-** 八、 中标结果...
【招标预告】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 ****年温岭市市场监督...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石油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091 五、合同编号:11N******XT******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中标结果】 一、采购人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石油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091 五、合同编号:11N******XT******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
【中标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WL****** 项目名称:温岭市教育系统智能阳光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采购需求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035IC/23/f31aa9a-b032-6463ccbf487d ...
【中标结果】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检测项目采购(重新发布)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XT****** 二、合同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检测项目采购(重新发布)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JJWL******-1 四、项目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检测项目采购(重新发布) 五、合同主体 采购...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检测项目采购(重新发布)的合同 签署时间: 16:24信息来源: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人名称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0元 人民币 合同期限 年 合同签署时间 16:01:48 var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智慧屏+支架 1批的在线询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智慧屏+支架 1批的在线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 项目联系人:吕杨刚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文号:[号 采购计划金额(元):465600 预算总额(元):46560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温岭阳光保险公司地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