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美达股票代码?

原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由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关于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收悉,我们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逐条进行说明,具体回复如下:

一、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1.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 8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和《关于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请发行人结合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补充说明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人和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金额
由于远洋翔瑞失控相关事项影响,会计师对 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216号)为保留意见,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如下:
保留事项一:2019年 11月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受其影响,会计师对纳入合并范围的远洋翔瑞 2019年 1月至 10月期间财务信息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该事项对 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可能产生影响。

保留事项二: 2020年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251.93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820.93万元。由于会计师未能就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 2019年末公允价值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会计师无法对 2020年度确认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为消除 2020年审计报告涉及保留事项影响,公司通过与远洋翔瑞破产管理 人沟通,在取得破产管理人同意后,安排财务人员前往破产管理人办公场所查阅 远洋翔瑞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公司根据所获取远洋翔瑞破产清算相关资料,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 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 8月 17日,公司披露《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中所披露的会计差 错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1)截止 2019年末,远洋翔瑞对诚玺电子(湖北)有限公司的交易存在 重大质量问题,未达到收入确认的条件,并且,相关设备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应 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上述调整将减少远洋翔瑞2019年末的净资产1,718.54万元, 减少 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 1,061.55万元,减少营业成本 696.83万元, 增加财务费用 44.33万元,增加资产减值损失 1,203.54万元。 (2)公司于 2019年 11月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2019年 10月末,远洋翔 瑞的原经审计后(保留意见)的净资产 2,664.46万元,考虑到远洋翔瑞对诚玺电 子的交易将减少远洋翔瑞净资产 1,718.54万元,根据公司获取的远洋翔瑞 2019 年 11-12月的财务状况,远洋翔瑞 2019年 11-12月基本已没有销售,期间费用 和研发费用合计达到 835.28万元,远洋翔瑞 2019年末的净资产已经资不抵债。 此外,根据破产管理人 2021年 3月 9日出具的《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破产案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远洋翔瑞管发字(2021)第 032号),破产管 理人认为远洋翔瑞公司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以上信息表明,2019年末, 公司对远洋翔瑞的股权投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余额 1,251.93万元, 应调减至 0;2019年末公司对龚伦勇的业绩补偿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180.82万元,其中包含龚伦勇和彭君持有远洋翔瑞的的股权 价值 796.68万元,应调减至 0,追溯调整后 2019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384.14万元,为已扣押龚伦勇股权激励的出 资款。 (3)2019年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合计调减 2,048.61 万元,所以,调整 2020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48.61万元。” 2、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其 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以及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差错更正,调减 2019年营业收入 1,061.55万元,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16%;调减 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53.29万元,占更正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6.18%。调增 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929.11万元,占更正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 18.41%,但本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20年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上市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1年 3月 29日,会计师对 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216号),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 2020年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1年 8月 16日,会计师出具《关于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5号),“由于 2019年 11月对子公司远洋翔瑞失去控制,我们无法对纳入合并范围的2019年 1-10月远洋翔瑞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 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我们认为,除该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 2019年度和 2020年度的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因此,公司经过差错更正后的 2020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

针对保留事项一,由于其不影响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自 2021年起保留事项一的影响已消除。针对保留事项二,公司对涉及到的两项金融资产价值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21年 8月 16日,会计师出具《关于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6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自 2021年起, 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2022年 4月 27日,会计师对公司 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36号),审计意见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1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经过差错更正后的 2020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公司 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自 2021年起已经消除。公司 2021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我们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并查看破产管理人 2021年 3月 9日出具的《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案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远洋翔瑞管发字(2021)第 032号); 2、2021年 7月 3日,我所会计师走访了远洋翔瑞的破产清算管理人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就远洋资产的清查情况与律师进行了了解; 3、查阅了律师获取的远洋翔瑞债务人对《清偿债务通知书》的回复资料; 4、获取并查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5、获取并查看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 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6、查看《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公司经过差错更正后的 2020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符合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的规定,公司 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自 2021年起已经消除。公司 2021年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4.2018年至 2021年 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0,332.79万元、49,244.61万元、36,376.59万元及 24,587.95万元,营业收入逐 年下降,最近一期同比下降 15.46%。最近一期发行人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652.15 万元,同比下降 84.26%。根据业绩预告,2021年发行人预计归母净利润为 3,250 提坏账准备。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市场竞争环境、产品结构、成本变 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业绩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 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第四季度收入对应的大额订单或合同、客户情况、 是否为新客户、确认收入的依据和时点、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等情况, 说明发行人 2021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报告期 内应收账款账龄构成、坏账计提比例、客户结构、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 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上升 的原因和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 的充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3)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市场竞争环境、产品结构、成本变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 说明公司最近一期业绩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市场竞争环境情况 公司产品线能同时覆盖高端市场及中低端市场需求。高端市场方面,公司主 要为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行业生产厂商提供具备绕线功能的智能制造装备及其 它设备,公司智能制造装备最终应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及汽车电子产品生产等 领域,该类生产厂商注重产品品质稳定性与一致性,对智能制造装备有较高要求。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与诸多知名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具有一定市场地位。在中 低端市场方面,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下游产业生产力的提高,自动化绕线 设备的需求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包括公司在内的主要自动化 绕线设备制造厂商将中低端市场作为业绩增长点,普遍采取“以量制价”的策略, 市场竞争相对激烈。公司在绕线设备领域深耕多年,产品种类丰富,在中低端市 场亦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公司同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表所示: 2、产品结构情况 2021年度及 2022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收入、占比情况与同期对比 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 1-3月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非标准机和特殊机,合计占比为79.64%。公司当年特殊机实现的营业收入较多,主要系当年新冠疫情快速蔓延,市场上对于口罩机设备的需求急剧增加,公司顺应市场需求将产能向特殊机方向倾斜,造成公司口罩机等特殊机产品的销量大幅提高。2021年,由于新冠疫情得到相应控制,市场上对于口罩机的需求有所减少,公司继续深耕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业务,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标准机、非标准机,合计占比为78.27%。

2021年 1-3月、2022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标准机和非 标准机,合计占比分别为 81.02%、80.62%。因此,2021年至 2022年 1-3月,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主要产品结构未发 生变化。 3、成本变化情况 2021年度及 2022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的成本结构与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 2020年度有所下降, 主要系 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提高了口罩机等特殊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规模,而口罩机相关零配件及物料成本在疫情期间较高所致。 2022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占比较 2021年 同期上涨较多,主要系 2022年一季度,公司部分机器由于研制难度较大,客户 需要实现的功能较多,公司从研制设计图纸环节、安装调试环节和修改设计及改 进环节均投入较大,分摊的人力成本和制造费用较高,造成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 费用占比有所上涨。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 2021年度及 2022年 1-3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变动与同期对比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均有所增长。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较 2020年降低 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低 69.56%。

2022年 1-3月,除营业收入下滑外,其余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1年同期有所增长。公司 2022年 1-3月营业收入较 2021年同期降低61.24%,并导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8.29万元,出现亏损。

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与上海市松江区接壤,周边疫情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5、业绩下滑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下滑,主要原因是口罩机销量下降,导致特殊机业务实现收入 1,661.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6.23%所致。公司正在努力推动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以增加营业收入,降低经营风险。公司 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管理费用增长:公司 2021年度发生管理费用 8,038.45万元,相比 2020年度的 5,309.98万元,增长 51.38%。2020年 10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 2020年度、2021年度分别计提股权激励费用 701.36万元和 3,953.51万元,导致 2021年度管理费用相比 2020年度增加较多。

(2)所得税费用上升:公司 2020年度、2021年的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5,159.87万元、309.27万元。2020年,公司所得税费用为负值,主要系公司 2019年 11月起对子公司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2020年远洋翔瑞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预计公司对远洋翔瑞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成为事实损失,根据税务规定可获准在税前扣除,因而公司对远洋翔瑞 39,050.00万元的投资预计损失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857.50万元,相应确认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为-5,857.50万元。

2022年 1-3月,公司出现亏损,主要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5,397.70万元所致,其中,公司标准机、非标准机收入分别下降 1,306.28万元和 2,994.19万元,降幅分别为 72.55%和 57.55%。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部分订单延迟交付:公司生产经营地位于浙江省嘉善县,且在区域具有较多客户,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公司部分订单延迟交付,未能完成验收。公司 2022年 3月末的发出商品金额为 3,618.87万元,较 2021年末的1,854.49万元,增加 1,764.38万元。

(2)订单需求放缓:2021年末,公司主要客户因自身投产计划及产能目标均已接近完成,因此对公司的订单需求有所放缓,导致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下滑。

随着公司客户范围的积极拓展,以及公司主要客户投产计划的逐步确认,相应的订单需求正向公司逐步释放。

综上所述,公司市场竞争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结构存在一定调整。公司 2021年利润下滑主要系特殊机收入下降、股权激励导致管理费用上升、所得税费用上升所致;公司 2022年 1季度出现亏损,主要是新冠疫情影响使得部分订单延迟交付、订单需求放缓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导致。公司正在积极拓展产品范围,推动公司产品多元化发展,同时积极拓展客户范围,以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二)结合第四季度收入对应的大额订单或合同、客户情况、是否为新客户、确认收入的依据和时点、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 比等情况,说明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801.24万元、1,945.46万元,2021年第四季度净利 润增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对应的大额订单或合同、客户情况、是否为新客户、确认收入的依据和时点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确认的收入金额大于 100万元的订单具体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见,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大额订单基本在第四季度前签 订,生产完工后于第四季度完成验收或者出口。公司按照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确 认收入,即内销设备按照安装调试验收单上的时点确认收入;外销设备以货物报 关出口并确认货物已装船后确认销售收入;维修费收入在维修完工时确认收入。 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大额订单对应客户中,主要为公司长期合作的老 客户,部分新增客户的具体背景、合作渊源及具体购买产品如下: 2、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占比情况 2019年度至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的季节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为保证数据可比性,表格中 2019年度营业收入已剔除远洋翔瑞数据影响。

公司 2019年、2020年的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分别为 21.64%、20.75%,差异较小,但 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增加至 28.50%,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向部分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到货延迟,使得部分订单生产延后,原本应于 2021年第三季度完成交付验收的订单未能如期交付(公司已和相关客户进行提前沟通,预计不会因该事项被相关客户起诉)。公司在材料到货后加紧生产任务,在 2021年第四季度完成交付并由客户验收合格。例如,供应商 SMC自动其采购的气缸、滑台、伺服马达等主要材料存在延迟到货的情况;此外,公司向 供应商东莞市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景程自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 购的铰链销、减速机等材料,因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因 此公司需要退回给供应商返工。 (2)公司 2021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向客户胜美达电机(常德)有限公司、 泰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常州柯特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艾通电磁技术(昆 山)有限公司和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设备整体较为复杂,公司的产 品需要配合客户生产线中其他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导致调试时间以及客户内部验 收流程较长,该部分设备在 2021年第四季度方完成验收。 综上所述,公司 2021年净利润的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 大幅增长所致。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大额订单基本在第四季度前签订, 生产完工后于第四季度完成验收或者出口,相关订单多数为公司长期合作的老客 户形成,公司按照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 较高,主要系公司采购原材料到货延迟使得部分订单延期交付、公司部分交付设 备调试时间以及客户内部验收流程较长所导致。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 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构成、坏账计提比例、客户结构、信用政 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公司 营业收入比例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以 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龄构成、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公司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 2022年 3月末的应收账款明细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84.87%、 91.99%、96.14%和 90.14%。2019年末,公司账龄在一年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低, 主要原因是公司存在一笔对法视特(上海)图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视特”) 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826.70万元,账龄为 2至 3年。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及 2022年 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及计提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11.00%、6.51%、2.42%和 3.29%。公司 2019年末、2020年末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 2019年末,公司预计对法视特的应收账款 826.70万元无法收回,起诉法视特并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 7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法视特应付公司59.00万元合同款案件出具(2020)沪 01民终 6503号民事调解书,法视特最终支付公司货款 29.50万元,剩余 29.50万元无法收回,公司于 2020年予以核销。2020年 8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法视特应付公司 767.70万元合同款案件出具[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933号裁决书,要求法视特应支付公司全部合同款。

公司预计对法视特的应收账款可以收回,因此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末,法视特仍有 464.85万元款项尚未支付,由于该笔应收账款账龄已超过三年,根据相关会计政策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21年 6月末,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客户资质较好,主要客户包括(002475.SZ)、 (002600.SZ)、台湾群光集团(台湾上市企业)、胜美达(Sumida)集 电产(NIDEC)集团、TDK集团(日本上市企业)等企业的下属公司或控股子公 司,为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和医疗行业等领域的知名企业。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按欠款方分类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单位对应的应 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764.04万元,占期末全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40.78%。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 户均为上市公司下属公司,其中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为(002475.SZ) 的全资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为(002600.SZ)下属公司, 厦门TDK有限公司为 TDK集团(日本上市企业)下属公司,群光电能科技(苏 州)有限公司为台湾群光集团(台湾上市企业)下属公司,浙江股份有 限公司(601877.SH)为主板上市公司。上述客户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良好的 商业信用。 3、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收款按照合同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在合同生效后收取的预付款, 在设备发货或者发往客户现场并经客户验收后收取的货款,以及设备在和客户所 约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后所收取的尾款。对于一般客户,公司采取合同签订预付 30%,设备交付后支付 30%,验收合格后 60天支付 30%,验收后 360天并开票后 支付尾款的信用政策。根据公司对客户的信用分级和客户具体资质情况,上述三 个收款阶段所约定的金额比例、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会有所调整。报告期内,公 司为客户提供的信用政策整体无重大变化。 公司2022年3月末应收账款对应的前五大客户的信用政策在报告期内未发生 重大变化,具体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022年 3月 31 日数据为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 注 1: 2020年收购超业精密 88%股权,导致 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与 2019年差异较大,2019年不具有可比性,将其剔除。

注 2:为提高数据可比性,2022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主要是由于 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已不包含远洋翔瑞的应收账款,但当期营业收入包含远洋翔瑞 2019年 1-10月份营业收入导致的。如扣除远洋翔瑞营业收入 18,007.08万元影响,公司 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 9,662.00万元占模拟营业收入 31,237.52万元的比例为30.93%,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 2019年扣除远洋翔瑞影响后所实现的模拟营业收入为 31,237.52万元,而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36,376.59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较多,但应收账款对应的收款周期未到,因此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上升至 37.53%。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3.80%,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增加所致。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20年末增加 1,408.1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主要产品的 信用政策不同,由于公司主要销售产品的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应收账款规模产生 变化。2021年度,公司非标准机贡献收入较多,非标准机客户在接收公司交付的 设备并验收后,需要与公司进行对账开票,相关企业与公司对账完毕并收到公司 开具的发票后根据相关信用政策进行付款,因此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而 2020年度, 公司口罩机销售额对营业收入的贡献较多,口罩机业务验收后的回款周期较短, 且部分口罩机采取全额预收的形式进行销售,口罩机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较 小。(2)公司 2021年 4季度实现收入 9,801.24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比重为 28.50% (2020年 4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为 20.05%),形成应收账款尚未到收款周 期,亦使得 2021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增加。2021年末,虽然公司应收 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但仍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区间内。 2022年 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 要系公司 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低所致。2022年 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 余额为 11,682.59万元,较 2021年末减少 3,378.99万元。其中,2021年末,公司 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7,853.93万元,占 2021年末全部应收 账款余额比例为 52.15%,截至 2022年 4月 30日,该部分应收账款已经回款 3,938.51万元。 (2)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及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比例数据,、的数据来源于 2018年年度 报告,、的数据来源于 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上表,公司账龄在 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 一致;其余账龄段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大于等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 2019年末、2020年末及 2021年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公司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 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账面余 额的账龄分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5、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除核销部分小额坏账外(2019年度51.37万元、2020年度 29.50万元、2021年度 20.92万元,2022年 1-3月 20.7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实际坏账情况。公司客户主要为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和医疗行业等领域内的知名企业,资金实力较强且信用资质相对较好。公司为主要客户提供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最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但公司 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低,使得公司 2022年 3月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 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 2020年末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形成收入的主要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变化,以及 2021年四季度收入较高,对应客户应收账款收款周期未到所导致;公司 2022年 3月末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 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低所致,2022年 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 2021年末减少 3,378.99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占其营业收入比例上升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原有合同条款收回的应收款项,均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应收账款均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 2019年末及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较高,主要系公司存在对法视特的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并双方发生诉讼关系,公司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但在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相对充分。

我们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成本变化情况、主要产品结构、对比期间财务数据等进行分析;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最近一期的业绩变动情况及市场竞争环境;
2、获取公司销售清单,查阅公司第四季度大额订单,了解相关客户情况,分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对报告期各期,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情况进行分析核查。

3、执行收入细节测试,对于主营业务内销收入,根据明细账追查到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单、销售发票及安装调试验收单;再从安装调试验收单/出库单等追查到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对于主营业务的外销收入,根据明细账追查到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再从公司的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追查到外销收入明细账。

4、按照抽样原则选择样本,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营业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5、检查公司期后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况;
6、对公司近三年销售额变动较大的客户进行分析,执行了访谈程序,在访谈过程中我们了解了客户与公司的合作情况,了解客户向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种类、平均单价、市场情况,询问并了解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询问并了解公司向客户销售商品是否应公司要求,存在季度末、半年度末或年度末集中验收的情况,确认公司 2021年的收入验收的真实性,了解公司对公司产品的评价等; 7、执行了函证程序,向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和应收账款余额,并对函证过程进行了严格控制,针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了替代测试程序;
8、利用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的股东至其最终控制人,识别相关客户与公9、检查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流水情况,核实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10、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情况;结合公司客户结构、信用政策,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获取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规模的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1、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清单,对公司客户结构、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进行了分析,访谈了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主要产品业绩变动的原因;同行业上市公司同期的年度或季度报告,比较分析了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市场竞争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结构存在一定调整,公司最近一期业绩下滑原因合理;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上述公司关于 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增长的原因与我们审计过程中了解的相关情况基本一致;就财务报表整体的公允反映而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明显差异,坏账准备计提相对充分。

46.17%,波动幅度较大,最近一期毛利率较高,根据申报材料,原因是采购原材料成本较低且生产人工效率较高;非标准机毛利率为 41.65%、47.50%、44.47%和 35.87%,最近一期毛利率下降,根据申报材料,原因是材料成本和改造成本较高,且产品价格下降。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38.56%、48.90%、40.01%和34.71%,近期呈下降趋势,其他主营业务占公司毛利比重为 3.24%、7.97%、16.13%、18.64%,呈上升趋势。发行人各产品中主要材料占成本比重均在 60%以上。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各类产品主要客户、对应具体产品销售情况、价格及成本费用变化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主要原材料构成及差异情况、采购金额、价格变化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及毛利率变动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比重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相关风险。请保荐 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各类产品主要客户、对应具体产品销售情况、价格及成本费用变 化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 性,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 1:精雕机为远洋翔瑞的产品。2019年 11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自 2019年 11月起,远洋 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2019年精雕机业务数据统计区间仅为 1-10月。 注 2:2022年 1-3月数据未经审计。 1、标准机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机产品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销售单价、 销售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注 1:山西昱贤磁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新增客户,为争取该订单在价格上有所让步,同时由于工期较为紧张,在过年期间为工人发放大额补贴加班完成,造成该笔订单毛利率为负。

注 2:Viskor Trading Company (韩国)订单由于设计变更,需要现场进行改造和调试,因此公司派出技术人员前往韩国现场进行办公,由于疫情期间需要隔离和发放出差补贴,造成成本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机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4.04%、28.57%、43.85%和30.92%。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为促进产品销售,标准机销售单价由 2019年的 27.76万元下降至 26.08万元,导致毛利率出现下滑。2021年度,公司 标准机毛利率较 2020年度提升较多,主要系公司对当年标准机产品第一大客户群 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销售产品全部为机型 CX8412的绕线机,该机型 定价较高且订单为批量订单,相较于定价,该批产品采购原材料成本较低且生产 人工效率较高,导致该批次销售毛利率较高,且销售占比从 2020年度的 24.90% 提高到 2021年度的 50.33%所致。2022年 1-3月,公司标准机毛利率与 2019年度、 2020年度较为接近。 2、非标准机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非标准机产品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销售单价、 销售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非标准机的毛利率分别为 47.50%、44.47%、40.02%和 30.63%。 由于非标准机系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毛利率受 下游客户对具体设备产品功能要求、客户订单规模、综合技术含量、交付期限和 终端产品迭代等因素影响而有所波动,但整体而言,公司非标准机产品的毛利率 相对稳定,处于较高水平。 2021年、2022年 1-3月,公司非标准机产品的毛利率较前两年有所下降,主 要系公司为继续深挖定制化市场,争取更广阔的市场份额,投入大量资源进行部 分非标机试生产项目。试生产项目研发设计和组装调试难度较大,制造过程中由 于设计变更造成材料成本和改造成本较高,相关产品主要为争取潜在客户的长期 合作,公司在产品价格上作出让步。其中,2021年度,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向 公司采购新研发试生产机种 P99及 P150四轴绕线机;2022年 1-3月,上海禾赛 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规格为 CAS-HS-004的视窗上盖组装设备,苏州益而益 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 G20线圈组装线,相关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中材料 损耗偏大,且当月完工入库少,造成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高,导致该部 分订单毛利率水平较低。 3、特殊机产品 2022年 1-3月,公司未实现特殊机产品的销售。最近三年,公司特殊机产品 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销售占比、销售单价、销售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所示: 注 1:2021年度,公司与浙江龙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口罩机相关诉讼,根据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2021)浙 0421民初 3825号),由龙潇医疗退回公司 2020年度销售的 2台尚未付款的“MK1801拖 5全自动口罩机流水线” 300.88万元,导致销售金额为负数。
注 2:2019年度,公司与安徽思洁卫生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合作研发生产新型口罩机,在生产过程中因改造变更成本较高、材料消耗较多导致毛利率为负数。

1-3月,公司尚未实现特殊机的销售收入。公司所产特殊机设备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产研结合的研发设计模式,根据订单的需求进行具体产品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软件控制系统等的定制化研发设计。由于特殊机属于技术尝试与改进,其研发、设计及生产周期也较长,同时设计和零件加工中的困难较多,使得部分特殊机存在毛利率偏低情况,各年度特殊机毛利率亦存在一定波动。

精雕机为远洋翔瑞的产品,公司自 2019年 11月起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远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 1-10月,远洋翔瑞精雕机产品的毛利率为 35.02%。

5、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08%、40.00%、40.37%和 27.14%。公司主要产品为绕线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与上述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产品配置差异较大,使得产品之间的价格和毛利差异较大。公司主要产品属于中高端定制化设备,研发难度高且装配技术要求较高;此外,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在绕线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领域积累了核心技术,并形成相对突出的品牌优势,使得公司在绕线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业务领域拥有较强的定价权。因此,公司毛利率整体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22年 1-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的产品中部分机器研发难度较大,客户需要实现的功能较多,相关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中材料损耗偏大,且完工入库机器数量少,造成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高,同时,由于一季度公司销量下降,试生产项目对毛利率影响加大,使得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

(二)结合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主要原材料构成及差异情况、采购金额、价格变化等情况,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原因和合理性
1、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主要原材料构成及差异情况、采购金额、价格变化等情况
报告期内,标准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用于生产标准化的电子线圈;非标准机产品是在标准机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改造,或在绕线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辅助功能工段的一体化设备。标准机和非标准机均是由标准采购件、定制采购件、基础原材料等构成。其中标准采购件中气缸、电机、导轨和基板为核心零部件,是设备的动力传动系统及软件程序载体;定制采购件主要包括机用零件、钣金件、架台、铸件、有机玻璃、夹具等,属于生产、装配公司产品所需的一般零部件,不属于核心部件。标准机与非标准机的原材料构成并不存在明显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因生产标准机而采购的核心零部件气缸、电机、导轨和基板的采购金额、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个、元、元/个 报告期内,公司因生产非标准机而采购的核心零部件气缸、电机、导轨和基 板的采购金额、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个、元、元/个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机和非标准机的核心零部件价格存在波动,整体呈现上涨趋势。

2、标准机 2021年毛利率上升的原因
2021年度,公司标准机毛利率为 43.85%,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接到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光科技”)56台标准机订单所致,该笔订单实现销售收入 1,595.75万元。群光科技订单实现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与 2021年度公司标准机对比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由于群光科技订单原材料系批量采购,因此单位材料成本低于 2021年全年标准机单位材料成本,同时批量生产的人工效率较高,导致群光科技 订单的单位人工成本低于 2021年度标准机单位人工成本,因此具备合理性。 3、非标准机 2021年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21年度,公司非标准机产品的毛利率 40.02%,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主 要原因包括:(1)公司为继续深挖定制化市场,争取更广阔的市场份额,投入大 量资源进行部分非标准机试生产项目。试生产项目研发设计和组装调试难度较大, 制造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材料成本和改造成本较高,相关产品主要为争取潜 在客户的长期合作,公司在产品价格上作出让步;(2)公司 2021年部分非标准机 单价及毛利率较低,故影响 2021年度非标准机的整体销售毛利率。由于公司部分 客户需求的定制化制作工艺步骤较少,同时公司实现相关工艺所需的原材料及人 工投入较少,即可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匹配客户相关生产线。公司为寻求与该类客 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因此销售的非标准机价格较低,从而影响公司 2021年度非标 准机的毛利率,上述类型订单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单位售价、单位成本 及毛利率与 2021年度非标机对比情况如下: 根据上表,试生产订单及低价订单相关原材料损耗较大,导致单位材料成本高于 2021年度全年单位材料成本,同时销售单价较低,导致 2021年度非标机毛利率下降,因此具备合理性。

4、公司 2021年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标准机和非标准机均是由标准采购件、定制采购件、基础原材料等构成,并不存在明显差异,因此相关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标准机和非标准机毛利率波动影响趋于一致。

公司标准机产品主要为实现绕线等基础功能,因此设备定制化程度及改造幅度较小。2021年度,公司因收到群光科技大批量订单,并实施批量化生产,导致标准机毛利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上升。

公司非标准机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要和客户生产线进行完全匹配并实现自动化生产,导致不同订单非标准机的研发设计难度和组装调试程度差异较大。

2021年度,公司为积极拓展业务,与客户展开深度合作,导致试生产项目增多,对非标机毛利率影响加大,同时,公司试生产项目和低价订单项目毛利率较低,从而拉低了公司非标准机全年毛利率。

综上所述,公司 2021年标准机、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及毛利率变动情况等,说明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比重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1、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主要客户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公司其他主营业务主要是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售和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务。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张力器、胶带机、捻线机、剪刀装置、骨架浮起检测装置、自由工位夹线装置、上下料装置、自动骨架排出装置、自动送线装置、压线装置、废线吸除装置、导针、漆皮剥离装置、切线装置、治 具等。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改造所需的原材料和技术团队,在 客户工作地现场按需求对相应设备进行维护升级。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营业务 收入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客户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其他主营业务包括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售、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务,主要依赖于公司标准机、非标准机、特殊机等业务的发展以及下游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维持。由于不同客户对产品使用频率、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产品的零部件需求及设备配置也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客户及毛利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2022年 1-3月,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如下:(1)客户生产过程中,部分机器核心配件折损速度较快,公司为维持与相关客户的长期合作主动承担部分责任,向客户补发一批核心零部件;(2)公司研制生产过程中,出现部分产品实现功能不达预期,无法正常销售,公司将相关产品予以处置,上述两个原因导致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

2、说明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比重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比重为 7.97%、16.13%、13.59%、3.72%。公司属于智能制造企业,相关设备研发成本高且具有较强专用型,因此企业通常会选择相对固定的下游客户进行合作,而随着公司与下游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维持,公司客户出于产品品质稳定性的考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因此在不断采购设备的同时,零部件更换和设备升级改造的需求也随之增加。2017年、2018年、2019年,公司剔除远洋翔瑞影响后所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9.936.84万元、50,558.74万元、31,237.52万元,公司 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较高,推动了公司相关客户后续的零部件更换、设备升级改造需求,使得公司 2020年、2021年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多,进而导致其他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比重的上升。

2022年 1-3月,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零部件销售无法正常出库,且客户设备升级改造的需求也由于疫情管控而无法满足,导致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但是,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与下游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公司下游客户的零部件更换及设备升级改造需求将长期存在,预计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我们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了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账面数据,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分析性复核,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业绩情况;
2、获取了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清单,对公司客户结构、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进行了分析,了解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对主要客户的定价进行了比较分析,按照公司主要产品类型,对报告期内各品类主要客户的销售数量、金额、单价、毛利率等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3、获取了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清单,对标准机和非标准机主要原材料的构成和差异情况、采购金额、价格变化进行了分析;获取公司三年一期的销售清单,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异常波动情况,按照订单进行分析; 4、获取公司三年一期其他主营业务的销售清单,根据公司业务类型,对报告期各期,其他主营业务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及毛利率进行分析;
5、了解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交易背景等信息,对公司其他主营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分析。

1、2022年 1-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而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的产品中部分机器研发难度较大,客户需要实现的功能较多,相关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中材料损耗偏大,且当月完工入库少,造成分摊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高所致。除 2022年 1-3月外,公司综合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各类别产品的毛利率变化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2021年度,公司标准机毛利率上升,主要系群光科技 56台标准机订单的毛利率较高所致。2021年度,公司因试生产订单及低价订单的毛利率偏低,导致公司非标机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 2021年的标准机、非标准机毛利率变动不一致具备合理性。

3、公司 2020年、2021年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毛利占公司毛利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之前年度销售产品较多,推动公司相关客户零部件更换、设备升级改造需求所导致。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与下游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公司下游客户的零部件更换及设备升级改造需求将长期存在,预计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6.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境外收入占比分 别为 5.77%、3.77%、11.77%、20.33%,呈上升趋势。公司有部分境外销售为代 销模式,主要针对印度和韩国等其他亚洲市场。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 内境外销售的地区分布,境外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和币种,境外 客户的开拓方式和境外销售的管理模式,与主要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2)报告 期内境外采购、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的匹配性;(3) 结合境外在手订单、境外新冠疫情最新情况及影响、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变化等情 况,说明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快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增 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境外收入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请发行人补充 披露(3)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地区分布,境外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 方式和币种,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和境外销售的管理模式,与主要境外客户的合 作情况; 1、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37.47万元、4,249.72万元、 5,205.89万元和 136.72万元,其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集中在日本、印度、马来西亚和韩国等国家或地区,合计占比均在 60%以上。
2、境外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和币种,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和境外销售的管理模式,与主要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
(1)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和境外销售的管理模式
公司的境外业务采用统一管理模式,集中营销。公司针对客户国别特点,采取差异化的营销手段,由境外子公司田中日本和田中马来西亚共同配合执行营销方案。公司境外订单的获得主要通过承接已有客户的订单和通过电话销售、销售人员的客户关系以及网络销售等方式进行推广,同时也通过展会方式进行市场开拓。市场拓展部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销售计划,进行客户管理,并长期跟踪客户的动态。

(2)境外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和币种,与主要境外客户的合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主要客户名称、销售金额、结算方式、币种和合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 4,249.72万元,主要系 2020年初全球爆 发新冠疫情,为公司口罩机产品的生产、销售带来积极影响。其中,日本客户 MINLUCK CO.,LTD(日本)和 LEC INC(日本丽固株式会社)向公司采购多台 全自动口罩机流水线,使得公司 2020年实现 2,281.68万元的口罩机外销收入。 2021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 5,205.89万元,主要系 SALCOMP MANUFACTURING INDIA PVT LTD.(印度)向公司采购自动化集成度较高的 流水线,相比于其以前年度采购的单机产品,具有更高价值。 2022年 1-3月,受到国内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公司产品出口受到一定限制, 使得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降低。 (二)报告期内境外采购、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 模的匹配性 1、境外采购及跨境运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金额分别为 416.02万元、678.87万元、695.09万 元及 95.85万元,占全年采购总额比例较低。公司境外采购采用到岸价(CIF) 模式,采购环节的跨境运费已包含在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中。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 用离岸价(FOB)模式,由客户承担境外海运费,极少部分是 CIF模式,由公司 提前垫付境外海运费,待客户收货后,境外海运费随同货款支付给公司。因此,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跨境运费。 2、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主要由母公司开展,随着境外销售 的逐年上涨,母公司的出口退税金额也随之增加。母公司报告 期内的出口退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为母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总额,由于其他业务收入以及与海外子公司交易抵消的影响,相关数据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略有差异。

口退税货物销售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账面确认境外销售收入的时点和实际申 报出口退税的时点存在差异。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通常在单证齐备后方可获 得相应的退税,账面确认境外销售收入的时点和实际申报出口退税的时点一般有 一定的时间差,故报告期各期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境外销售金额之间存 在差异。 2019年,母公司实际出口退税率为 13.86%,主要是出口货物的退 税率根据国家增值税率的调整由 16%调整为 13%所致。2020年度至 2022年第一 季度,母公司的实际出口退税率为 13%。 3、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的匹配性 公司境外销售结算的币种主要系美元,存在少量的欧元、日元和人民币情况, 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变动主要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形成汇兑损益为 17.81万元、-107.46万元、-10.06万元和-3.37万元。2019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综合全年的汇兑损益金额不大。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口罩机市场需求激增,使公司口罩机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对公司境外销售增长具有促进作用,2020年上半年,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上升,但 2020年 6月起,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降,导致公司 2020 年度出现了 107.46万元的汇兑损失。2021年度、2022年 1-3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总体处于低位波动,公司汇兑损益金额较低。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三)结合境外在手订单、境外新冠疫情最新情况及影响、原材料和产品 价格变化等情况,说明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快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 境外收入占比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境外收入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 险。 1、境外订单情况、境外新冠疫情最新情况及影响 截至 2022年 3月 31日,公司境外在手订单超过 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范围内快速蔓延,推动了口罩机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在 2020年实现较大金额的口罩机业务收入,对公司境外销售增长具有促进作用。2021年,随着境外新冠疫情发展进入常态化,公司口罩机市场的境外需求降低,但公司积极拓展非标准机等产品的境外市场客户,同时由于全球电子元件行业需求相对旺盛,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相比购买单机,更倾向于采购自动化集成度更高的流水线设备,使得公司 2021年非标准机实现较高境外收入。截至 2022年 3月末,公司境外在手订单超过 500万元,境外订单相对充足,主要为绕线机等设备产品,预计境外新冠疫情对公司相关订单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变化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原材料主要为基板和德国电源,其中基板是自动化设备程序的硬件载体,用于储存控制系统程序;德国电源是客户指定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金额分别为 416.02万元、678.87万元、695.09万元及 95.85万元,境外采购规模较低。因此,境外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影响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特殊机产品形成境外销售收入的销售价格及成本情况如下:
公司在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价格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公司产品具有个性化、定制化特征,系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客户需求进行专门生产,相关客户对产品功能、产品配置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不同产品价格、成本以及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并发生一定变动。

3、说明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快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存在境外收入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837.47万元、4,249.72万元、5,205.89万元和 136.7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7%、11.77%、15.49%及 4.08%,占比较低。公司 2020年的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是由于 2020年新冠疫情外市场客户,非标准机实现较高收入增长推动公司 2021年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进一步增加。

3月末,公司境外订单相对充足,且主要为绕线机等设备产品,预计境外疫情对公司未来境外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境外销售具备可持续性。但是,公司主要产品为专用设备,其境外销售收入依赖于市场开拓及主要海外客户的设备升级替换情况,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低,但存在境外收入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并已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专门风险提示。

我们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清单,分析境外销售的地区分布、主要客户及产品的变化、了解公司境外主要客户的合作开始时间及销售内容,对报告期各期境外销售收入波动情况进行分析;
2、访谈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对境外客户的开拓方式和管理模式;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采购清单、境外销售清单及出口退税清单,了解报告期内公司跨境运费的结算方式,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境外采购、跨境运费、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的匹配性;
4、获取公司境外销售清单,根据产品类型,对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等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5、获取公司境外在手订单,访谈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分析境外收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推动口罩机产品市场需求,对公司境外销售增长具有促进作用。2021年,公司口罩机市场的境外需求降低,公司通过积极拓展非标准机等产品的境外市场客户,进一步推动境外收入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退税、汇兑损益与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

3、截至 2022年 3月末,公司境外订单相对充足,且主要为绕线机等设备产品,预计境外疫情对公司未来境外销售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境外销售具备可持续性。但是,公司主要产品为专用设备,其境外销售收入依赖于市场开拓及主要海外客户的设备升级替换情况,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增长的可持续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关于审核问询函问题“7.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存在较大变化。最 近一期,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请发行人 补充说明:(1)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收入来源,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生较大 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行业上下游、公司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合作情况、 公司采购和经营模式、向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主要内容及金额, 说明公司第二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收入来源,说明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生较大变化的 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涉及 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自动化相关领域,为客户提供 自动化测试、精密装配、全自动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数控 自动化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分 类的构成参见下表: 注:精雕机为公司子公司远洋翔瑞的产品。2019年 11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自 2019 年 11月起,远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 2019年精雕机业务数据统计区间仅为 1-10 月。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属于同一控 制的公司合并列示)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的、日本电产(NIDEC)集团、胜美达(Sumida)集团、、台湾群光集团、欧姆龙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等企业或其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合作情况较为稳定。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2019年后,远洋翔瑞精雕机产品对应客户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合作 精雕机为远洋翔瑞的产品,公司自 2019年 11月起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远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 1-10月,远洋翔瑞精雕机销售收入18,007.08万元,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6.91%,占比相对较高。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中的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均为2、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公司产品需求变化 2020年,公司特殊机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升高,达到 33.41%,主 要是由于 2020年初全球范围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市场对于口罩机设备的 需求急剧增加,公司口罩机等特殊机产品的销量大幅提高。公司 2020年新增部 分医疗行业公司客户,其中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0年第二大客 户,公司主要向其出售口罩机等产品,导致公司前五大客户结构发生一定调整。 3、公司市场开拓新增客户 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3月,除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外,公司前五大客户为新增客户的明细及开始合作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远洋翔瑞精雕机产品对应客户不再合作、新冠疫情原因导致公司产品需求变化以及公司市场开拓新增客户,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行业上下游、公司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合作情况、公司采购和经营模式、向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主要内容及金额,说明公司第二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行业上下游、公司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合作情况、公司采购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所对应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基础原材料、机械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组件和机电设备等;下游终端行业主要为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医疗行业等自动化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及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非标机设备外,主要向其他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导针、张力器、电机、气缸、电源等原材料,用于公司标准机、非标机及特殊机设备的生产,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3月,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37.60%、31.89%、20.11%、19.4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标准机、非标机及零部件等产品,2019年、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18%、49.59%、51.48%和47.67%。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开始合作情况如下:
注 1:公司 2019年度前五大客户中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子公司远洋翔瑞客户, 2019年 11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故上述两家客户开始合作时间无法统计。 注 2:公司与集团客户控制下的多个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开始合作时间为公司与集团客户旗下子公司最 早开展合作时间。 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开始合作情况如下: 注 1:公司 2019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广州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子公司远洋翔瑞供应商,2019年 11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故上述两家供应商开始合作时间无法统计。

注 2:公司与集团供应商控制下的多个子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开始合作时间为公司与集团供应商旗下子公司最早开展合作时间。

注 3:2021年 4月,应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要求,公司对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采购业务(包括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后续业务)全部由 SMC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接。公司与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0年开始合作,故公司与 SMC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始合作时间亦认定为 2010年。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普遍已开展合作多年,合作情况相对稳定。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直接采购模式和定制件采购模式。标准件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即直接面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定制件中部分工艺较为简单的结构件存在向外协厂商进行定制采购的情形。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由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并直接发货给客户。公司项目订单的获得主要通过承接已有客户的订单和已有客户推荐的新客户订单和公开投标、市场推广等方式获得。公司有部分境外销售为代销模式,主要针对印度和韩国等其他亚洲市场。在确定价格方面,公司以产品生产所需的材料成本为基础,结合产品的创新程度、综合技术含量、所投入的研发设计成本、客户的后续业务机会、项目合同金额和生产交货周期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相关产品价格。

2、向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主要内容及金额,说明公司第二大客户和第一大供应商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联滔”)既是公司客户也是供应商,昆山联滔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体系内公司以下概称“公司”)子公司,除昆山联滔外,立讯 精密另一子公司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报告期 内,公司与公司采购和销售的具体内容及交易情况列示如下: 向公司采购 向公司销售 公司于 2017年开始向公司进行销售,主要为公司生产的非标机及零部件,并于 2019年开始向公司进行采购,主要系回购部分出售至公司的非标机,在进行升级改造后向(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非标机,向公司采购的商品主要包括 P106整台设备、ICT设备、P33设备、P80双轴绕线机、RX3602双轴绕线机、P92焊锡机等产品。2019年、2020年及 2021年及 2022年 1-3月,公司向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5,756.87万元、4,537.29万元、4,022.58万元和 191.24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69%、12.47%、11.70%和5.60%。2019年、2020年和 2021年,公司向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 4,577.19万元、2,065.07万元和 527.57万元,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2.06%、10.50%和 4.54%;2022年 1-3月,公司未向公司进行采购。公司将产品升级改造后向和领胜城销售,该购销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的主要原因如下:(1)双方业务合作由 A公司协助达成,属于 A公司核心供应商,公司部分绕线设备用途为生产 A公司产品配件,由 A公司指定将该类设备销售至公司。(2)双方合作期间内,A公司因产品迭代及采购布局调整,部分采购由公司转移至 A公司另外的供应商及领胜城,应 A公司请求以及产品迭代需求,公司购买部分销售至公司的 A公司产品专用自动化绕线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后,再销售至及领胜城。

公司、及领胜城均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公司销售产品是基于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向公司采购部分之前销售给其的 A公司专用自动化绕线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后再销售给及领胜城,属于应 A公司请求以及产品迭代需求所发生的商业行为,公司可以获取经营收益,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符合装备制造行业惯例,该行业上市公司(301030.SZ)、(301013.SZ)、(300953.SZ)均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其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虽然公司向重叠的客户及供应商采购及销售的为同类型商品,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有一定特殊之处,但相关业务的开展均是基于合理的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

我们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核查公司与报告期主要客户的销售订单、出库单、运输单、销售发票等,抽查收款银行电子回单,并函证存在大额应收账款的客户,核查交易的真实性; 2、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阅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的股东、主要人员、工商信息等内容,判断其与公司交易的合理性; 3、访谈公司管理层及销售、采购、财务人员,了解公司与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背景、交易标的、业务模式、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4、查阅了 A公司与公司的邮件往来。

1、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化与我们执行公司报告期内核查过程中了解的相关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2、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原因与我们执行公司报告期内核查过程中了解的相关情况没有重大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虎门胜美达人事部直招普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