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功能现已正式上线!
15日起“沪惠保”客户可参照下方说明,
(1)进入“沪惠保”微信公众号;
(3)选择您所需要的理赔类型;
(4)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等信息,根据提示填写理赔信息及拍照上传理赔申请材料(支持代办申请,按提示操作即可);
1、选择本人理赔和代办理赔(为子女、为长辈)所需要填写信息略有不同;
2、代办理赔仅适用于18岁以下的子女,或是为60岁以上的父母申请;
3、为18岁以下子女申请理赔,需上传子女出生证明,以及户口本子女页、子女身份证或领养证。
理赔申请提交后,多久能有结果?
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齐全理赔材料后,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情行复杂的(需调查取证等情况),保险公司将在30日内(需要投保人、被保人或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核定。
查询路径:沪惠保公众号——菜单栏——“我的”——个人中心——理赔进度查询
关于沪惠保理赔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普通住院部住院(释义2)治疗的,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经上海基本医保结算并扣除2万元年度免赔额后的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释义3),非既往症人群按70%、既往症人群(释义4)按50%给付保险金。其中,单品药品费(释义5)年度赔付以30万元为限,单次住院手术材料费年度赔付以20万元为限,PET-CT检查费每年仅限赔付一次。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给付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金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住院且当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保险公司对其保险期间届满后30日内所发生的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仍按本合同上述规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给付保险金。次年继续投保本保险的,不受30日限制。
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指定专科医生(释义6)诊断为特定疾病(释义7)并开具处方,在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或上海市具备销售药品资质的药店购买和使用《特定高额药品目录》(释义8)中药品且符合适用症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本公司对其发生的药品费用,非既往症人群按70%、既往症人群按30%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给付特定高额药品医疗保险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金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责任终止。
《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药品涉及慈善援助的,应当按照慈善机构援助方案执行,由慈善机构援助的药品费用不纳入本产品支付范围。
在特约药店(释义9)购买特定高额药品,可享受药品直付和送药上门服务。
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在上海市具备质子、重离子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释义10)内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保险公司对其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定位及制定放疗计划费用,以及实施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费用(不包括床位费、化疗费等其他费用),非既往症人群按70%、既往症人群按30%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总额以30万元为限,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金额达到30万元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该项责任终止。
相关“释义”,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通过沪惠保产品说明书查看。
2、参加“沪惠保”后,是不是只要生病都可报销?已经患病的,参保后相关治疗费用可以报吗?
沪惠保保单承保生效期是2021年7月1日,保障期限是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符合“沪惠保”保障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已经患病的相关治疗费用可以报销,按投保时约定的人群按比例赔付。
3、投保后在外地住院能理赔吗?
参保人员无论在上海还是外地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普通部住院治疗,若用上海医保卡实时结算的,可申请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若未用上海医保卡实时结算的,须经上海基本医保结算(零星报销)后,方可申请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
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以及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障,须在上海市域范围内的指定医院就诊方可申请理赔。
4、外地/异地就诊的费用是否能申请理赔?
参保人员在外地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普通部住院治疗,若用上海医保结算的可理赔;若未用上海医保结算的,需经上海基本医保结算后方可申请理赔。
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两项责任不接受外地/异地费用的理赔申请。
5、沪惠保住院自费免赔额是每次还是每年?住院自费免赔额2万元怎么计算?
年度免赔额是指每年,而非每次住院。2万元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发生的经基本医保结算的票据中自费医疗费用中的药品费、手术材料和检查费的2万元,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和分类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
X客户以非既往症人群的身份投保“沪惠保”,在保单生效后,因腰椎、双下肢多处骨折住院手术治疗。
其中包括伙食费:661.8元、床位费:310元、手术材料费:元。
扣除伙食费、床位费不属于保障责任范围的费用,
6、如果同时买了沪惠保、商业医疗保险,理赔怎么算?
沪惠保是医疗保险产品,适用费用补偿原则,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但若被保险人已从任何其他途径获得对应费用补偿,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标准计算的给付金额和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医疗费用余额中的较小者给付保险金。
X客户以非既往症人群的身份投保“沪惠保”,在保单生效后,因肺癌在医院行恶性肿瘤切除术(保单年度第一次住院)。
出院自费总费用为6.2万元(自费项目为:医疗器械、药品费),其他商保赔付5万元。
根据医疗费理赔补偿原则,
沪惠保理赔结论:赔付1.2万元(取上述2项计算小值)。
7、X客户因肺癌在投保时被判定为既往症,如果7月1日保单生效后,因心脏病安装起搏器产生的住院自费费用,沪惠保按哪个比例赔付?
既往症人员是个人属性,在投保时即确定合同生效后的赔付比例,
因此X先生的赔付比例与理赔时所患的疾病无关,住院自费医疗责任按50%赔付。
8、X客户2021年4月27日投保了沪惠保,投保时系统判断属于非既往症。2021年6月27日(沪惠保合同生效前),X客户被确诊为肝癌,7月2日住院手术,其产生的住院自费费用,按既往症赔付还是非既往症赔付?
按投保时系统确定的非既往症70%比例赔付。
9、在住院期间外购药品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住院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指定专科医生诊断为特定疾病(释义 6)并开具处方,在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或上海市具备销售药品资质的药店购买和使用《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药品且符合适应症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可以申请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
10、沪惠保理赔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理赔材料:
(1)医保实时结算的,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
(2)未实时医保结算的,提供医保结算单原件和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复印件;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费用明细清单;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5)被保险人身份证(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6)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理赔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等);
(4)提供购买特定高额药品收费票据;
(6)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
(7)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质子和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理赔材料:
(1)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医院就医后,由该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4)被保险人身份证(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5)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上海沪惠保事后医疗费用线上理赔申请流程
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关注“沪惠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服务中心>理赔服务>事后医疗费用保障申请,根据提示上传影像理赔材料。
1)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
● 经上海医保实时结算的,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
● 未实时上海医保结算的,提供上海医保结算单原件和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复印件;
●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费用明细清单;
●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 被保险人身份证(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 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 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等);
● 病理诊断报告;
● 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
● 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3)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医院就医后,由该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
●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
●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 被保险人身份证(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 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沪惠保】,即可了解上海沪惠保相关信息。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上海沪惠保理赔流程
(一)事后医疗费用线上理赔申请流程
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关注“沪惠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服务中心>理赔服务>事后医疗费用保障申请,根据提示上传影像理赔材料。
1)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
● 经上海医保实时结算的,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
● 未实时上海医保结算的,提供上海医保结算单原件和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复印件;
●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费用明细清单;
●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 被保险人身份证(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 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
● 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 住院病历/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等);
● 病理诊断报告;
● 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
● 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3)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医院就医后,由该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
● 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
●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 被保险人身份证(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 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二)直付理赔流程(仅适用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
1、线上申请特药直付流程
关注“沪惠保”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服务中心>理赔服务>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直付费用保障,上传影像理赔材料。
被保险人线上申请特约直付,对《特定高额药品目录》(见表一)用药合理性审核通过之后,由共保体服务专员电话联系被保险人选择领药方式。
(1)到店自取:如被保险人选择自行前往特约药店领药,将电话联系被保险人确认领取地址并发送领药凭证,被保险人需携带处方、领药凭证等相关材料至“沪惠保”特约药店进行领取。特约药店清单详见表二。
(2)送药上门:如被保险人选择送药上门服务,共保体服务专员将电话联系被保险人确认送药上门相关信息并发送领药凭证,被保险人需在收到药品时提交相关材料。
3、理赔申请材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件
(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住院病历/出院小结
(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等);
(3)病理诊断报告;
(5)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
(三)各项责任理赔申请材料重要提示
1、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2、若被保险人身故,需同时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受益人关系证明;
3、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理赔申请资格人亲笔签名,且需注明授权范围或事项,并提供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4、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还需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指投保日期前两年内登记或享受上海市职工门诊大病或城乡居民医保大病待遇的人群,大病救助范围如下:
1、重症尿毒症透析(血透、腹透);
2、肾移植术后抗排异;
3、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
4、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5、上海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
保险公司在收到客户齐全理赔材料后,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情行复杂的(需调查取证等情况),保险公司将在30日内(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做出核定。
(二)指定医疗机构
1、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当地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普通住院部;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上海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或上海市具备销售药品资质的药店;
3、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上海市具备质子、重离子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指经上海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从事质子、重离子治疗医疗执业活动的医院)。
(三)指定专科医生
指定专科医生:指定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相关医生在确诊或向患者开具处方时,所服务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并服务于与处方适应症治疗相关的临床科室。
(四)药店购药理赔申请
1、在特约药店(详见表二)购买特定高额药品,可享受药品直付和送药上门服务。
2、在非特约药房购买特定高额药品,通过“医疗费用线上理赔申请流程”关流程进行申请申请。
(五)慈善援助用药相关约定
被保险人使用“沪惠保”高额外购自费药品的时长符合慈善援助用药申请条件,但因被保险人未提交相关申请或者提交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慈善基金会审核所发生的药品费用;被保险人通过慈善援助审核,但因被保险人的原因未领取慈善援助药品,视为被保险人自愿放弃“沪惠保”高额外购自费药品费用保障部分。
表一:特定高额药品目录
上药云健康益药药房(上海)有限公司中山西路店 |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440号5幢 |
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203号 | |
上海上医新特药商店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136号甲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总店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435号一楼 |
上海华山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 |
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 |
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0号3幢201-1室 |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腾越分店 | 上海市杨浦区腾越路463号 |
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北路334号 |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新特药商店 |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525号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芳华分店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华路460号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横港路药房 | 上海市松江区横港路33、35号 |
上海云灿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1层109室 |
上药云健康益药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 浦东凌兆路535号底层15A |
上海康德乐百微药房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808号B103室 |
上海市宝山区樟岭路52号 | |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6号 |
黄浦区南京西路456号3幢底层-09室 | |
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华山路店 | 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457号底层 |
上海第一医药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抗肿瘤药店 |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326号 |
上海雷西新特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89号一层 |
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静安店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332号1层 |
国药控股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95号 |
*保险公司将根据上海市医保局药品目录更新情况,适时调整特定高额药品清单
上药云健康益药药房(上海)有限公司中山西路店 |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440号5幢 |
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203号 | |
上海上医新特药商店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医学院路136号甲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总店 |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435号一楼 |
上海华山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中路12号 |
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 |
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0号3幢201-1室 |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腾越分店 | 上海市杨浦区腾越路463号 |
上海市静安区乌鲁木齐北路334号 |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新特药商店 |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525号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芳华分店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华路460号 |
上海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横港路药房 | 上海市松江区横港路33、35号 |
上海云灿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1层109室 |
上药云健康益药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 浦东凌兆路535号底层15A |
上海康德乐百微药房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808号B103室 |
上海市宝山区樟岭路52号 | |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6号 |
黄浦区南京西路456号3幢底层-09室 | |
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华山路店 | 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457号底层 |
上海第一医药汇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抗肿瘤药店 |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326号 |
上海雷西新特大药房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89号一层 |
上海雷允上西区药品零售有限公司静安店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332号1层 |
国药控股药房(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康宁路1095号 |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沪惠保】,即可了解上海沪惠保相关信息。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