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县山林第一轮承包到户是八几年

为切实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共同推动三地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的发展,市政府应邀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第五届前门大街历史文化节的京津冀(承)三地商业文化亮宝会,此次活动我市分别由市商务局和市文广新局组织八县三区的名优土特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产品进行参展。

五千年的红山文化,一千年的辽金文化、三百年的山庄文化交相辉映,游牧文明和农耕文明在这里交融碰撞,满族皇家文化、藏传佛教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异彩纷呈。现有各类文化遗存4253处,国家级文保单位22处,馆藏文物近7万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项,省级42项。拥有世界上现存最大的皇家园林避暑山庄、皇家寺庙群外八庙和皇家猎苑木兰围场,是中华多民族大团结的历史见证。

这次参展的9家非遗和传统手工艺企业,共带来18个系列100多幅作品,如:乔杖子剪纸、马氏皮影、热河耳枕、满族升斗、布糊画、秸秆画、彩砂画、满族剪纸。其中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滕氏布糊画、俊凤剪纸、马氏皮影。

主要参展企业:承德乔杖子剪纸艺术研发中心、承德县马氏非遗旅游产品开发中心、丰宁琦宝工艺品制作有限公司、丰宁满族自治县泓瀛阁布糊制作店 、丰宁玉秸工艺品公司、丰宁中彩工艺(彩砂画)工作室、承德石氏剪纸艺术馆、滕氏布糊画天杰艺术馆、玉羽工艺制作室。

二、承德生态环境好,绿色产品丰富

区域面积最大:全市总面积3.95万平方公里,占河北省的21%。水资源最丰沛:是北京、天津的重要水源地,拥有滦河、潮河、辽河、大凌河四大水系,年均自生水量37.6亿立方米,水质优良,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小河流水景象常见。森林覆盖率最高:全市有森林面积3310万亩,占河北省的44.7%,森林覆盖率55.8%,接近国际生态城市标准,是华北地区的“生态绿肺”和“天然氧吧”。矿产资源最丰富:全市发现矿藏100种,探明储量59种,开发利用52种,探明的钒、钛、钼储量分别居全国第2、第6和第3位,是我国除攀枝花外惟一的大型钒钛磁铁矿资源基地。

农业发展迅速。截止2014年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57家,其中产值超过5亿元的企业6家,超过10亿元的企业3家,初步形成了以露露股份、怡达食品、山庄集团、中兴农牧4家国家级龙头企业为骨干,华都、神栗、森源、格林、宇航人等34家省级龙头企业为中坚,319家市级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全市干鲜果品、菌菜、鲜奶、中药材年加工能力达到38万吨、20万吨、150万吨和5万吨,家禽、生猪、肉牛年加工能力达到1.5亿只、150万头和5万头。

此次参展的20家企业名优土特产品共50多个系列品牌200多种商品进行展示展销。如:怡达山楂制品、陈家熟食系列、“三河源”牌有机、生态、绿色、无公害(大米、杂粮系列)、格林蘑菇酱、宽城核桃、板栗、蘑菇、果类、等干香菇、宽城干松蘑、宽城干肉蘑、宽城红富士、神栗板栗、冻干、蜂蜜等即食休闲食品、酒类、茶类、罐头类、鸡蛋等产品。

主要参展企业是:河北怡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阿里巴巴特色承德馆、河北宽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槐树电商平台(特色产品),以及承德神栗食品有限公司、承德陈家记食品有限公司、承德三源生态米业有限公司、北纬四十二度、围场山林食品、围场宇航人、润隆食品、中天枕业、格林食品、亚欧果仁、弘辉食品、承德绿茵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丰宁县园始种植有限公司、承德金山岭酿酒有限公司、承德山知话茶饮文化有限公司、承德京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长城绿源食品有限公司、承德兴伊罐头食品有限公司。

迁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柏接受审查

迁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审查。(唐山市纪委)

张家口市崇礼区法院原院长李树林接受组织审查

经张家口市委批准,崇礼区法院原院长李树林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张家口市纪委)

河北省纪委通报曝光9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近日,省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各级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有关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承德县三家乡时任副乡长李晓峰对扶贫资金违规使用失察问题。2015年,三家乡和家村上报14户村民申请贴息贷款,贷款贴息补助实际由7户村民领取,李晓峰工作失察。李晓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尧县莲子镇时任党委副书记成晓玲、白家寨村党支部书记武立华、村委会主任赵井国对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6年,莲子镇白家寨村5户扶贫对象申报养羊扶贫项目资金,以借羊的方式或以在他处寄养的名义通过验收,共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时任包片领导成晓玲监管不到位,武立华、赵井国把关不严。2017年5月,成晓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武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井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和县贾宋镇党委宣传委员、武装部部长张立强对扶贫资金被冒领多领失察问题。2015年,县扶贫办在南里庄村开展苗木果树和养殖项目扶贫,该村8人存在冒领、多领扶贫资金问题,张立强主管扶贫工作,工作失察。2017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山县北冶乡官道峪村党支部书记付强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付强将上级拨付的核桃、苹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部分挪用,用于修建村内设施。2017年5月,付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行唐县上碑镇刘磁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建芳,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左进生、刘二连违规收取扶贫项目押金问题。2015年,赵建芳、左进生、刘二连违规收取扶贫项目养猪户押金,用于村内其他开支。2017年2月,赵建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左进生、刘二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邑县韩庄镇南郭村党支部书记刘国恩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问题。2015年,在该村低保评定过程中,刘国恩把关不严,把不符合条件的刘某纳入低保范围。2017年6月,刘国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名县万堤镇黄炉村村委会主任张国锋违反精准扶贫要求,平均发放扶贫物资问题。2015年10月,张国锋违反精准扶贫相关规定,按人口平均分配扶贫物资。张国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任县永福庄乡怀屯村党支部书记怀志其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为贫困户等问题。怀志其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推荐的情况下,将不符合条件的弟弟纳为一般贫困户,把应发给贫困户的太阳能发电板安装到自己家。2017年5月,怀志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下伙房乡大庙村党支部书记敖文平、村委会主任殷亚东对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5年,大庙村部分人员违规套取种植中草药扶贫资金14万元、种植杂粮扶贫资金16万元,殷亚东工作失察。2017年3月,敖文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殷亚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家口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至2017年,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超编制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借用张家口市交通局及张家口通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车辆;除春节、国庆7天长假以外,其他节假日没有按规定将公车封存停驶;党总支副书记、处长王成仲等6名班子成员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2017年6月16日,京藏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党总支副书记、处长王成仲,党总支书记、副处长孙佃海,专职纪检监察员宋志刚,副处长程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处长谢正武张嘉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组织部长王泊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3月至4月,王泊担任原高新区组织部长期间,先后两次在北京大唐官厅温泉培训中心进行公务接待,共花费1.4万元。以上费用均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在单位经费中列支。王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14日,王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康保县市政园林局局长袁水清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袁水清与一名副科级干部二人在一间办公室办公,超出规定标准13.17平方米。2017年6月20日,袁水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张北县野狐岭要塞管理处副主任甄玉杰违规为其女操办百日宴问题。2016年12月3日晚,甄玉杰在酒店为其女儿举办百日宴,宴请下属32名,并收受其礼金1.6万元。2017年5月2日,甄玉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家口市纪委)

承德市通报7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承德县刘杖子乡窄道沟村党支部书记邓立平工作失职,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1年,承德县刘杖子乡窄道沟村党支部书记邓立平因工作不认真,导致史某某、刘某等六人养老保险未及时全额上缴。2013年,邓立平以虚假手续违规套取危改资金41.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2017年6月,邓立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滦平县小营乡瓦房村党支部书记汤作清等人因工作失职造成农村低保被违规领取问题。2012年至2013年,滦平县小营乡瓦房村党支部书记汤作清、村主任马树成、村会计汤殿宗3人在没有入户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进行评议,并上报至乡民政办。时任小营乡民政办主任张春青在入户调查过程中没有认真核查,造成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的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2017年6月,滦平县纪委对张春青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汤作清、马树成、汤殿宗党内警告处分。

3.丰宁满族自治县西官营乡何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瑞芳办理农村低保优亲厚友等问题。高瑞芳在担任西官营乡何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经民主评议程序,将其妻子纳入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范围;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何营村坐收坐支卫生室建设资金6万元,且于事后伪造施工协议及收款收条,高瑞芳对此负有一定责任。2017年6月,高瑞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隆化县汤头沟镇下京堂村主任吴树江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无偿占用集体山林等问题。2005年吴树江总计申报退耕还林30.1亩,冒领国家补助资金4.4万元。2002至2015年无偿占用200亩村集体山杏林达13年。2017年5月,吴树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双桥区双峰寺镇东荒村党支部书记王敏套取工时费,违规核销旅游费用问题。承德市双桥区双峰寺镇东荒村王敏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使用他人名义以虚报工时方式套取工时费1.55万元,使用虚假工时表报账核销村党员及其妻子等13人到围场坝上旅游费用1.11万元。2017年6月,王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平泉市黄土梁子镇卫生院原党支部书记高金收受药品提成款问题。2014年6月高金在日常工作中,收受药品提成款2500元。2017年6月,高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高新区上板城镇黄旗湾村村委委员、妇女主任范国华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5年,范国华在协助上板城镇政府对黄旗湾村进行退耕还林工作中,为自家虚报退耕还林面积2.7亩,所得补助款4428元据为己有。2017年6月,范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承德市纪委)

沧州市纪委通报5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闫庄子村党支部书记闫玉正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5年10月,闫庄子村一户村民在瞒报自家一处楼房房产的情况下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贴并通过审核,骗取补助款19158元。闫玉正作为该村危房改造申报负责人,在本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核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经宋庄子乡党委会2017年6月20日研究批准,给予闫玉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泊头市刑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李巨民帮助他人行贿、接受宴请并从中获取利益问题。2014年9月,泊头市齐桥镇李码头村高某因涉嫌犯抢劫罪被献县公安局抓捕,李巨民接受高某亲属的请托,用高某亲属提供的35000元,先后两次向该案主办人李某华(已另案处理)行贿,要求李某华对高某予以照顾,并多次向李某华了解高某案件的进展情况。期间李巨民接受高某家属宴请并分两次收受现金4000元。李巨民因犯介绍贿赂罪被河间市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经泊头市纪委常委会2017年6月1日研究,决定给予李巨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经泊头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2017年6月1日研究,决定给予李巨民行政撤职处分。

3.盐山县孟店乡西夏村党支部书记邢增德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2年,邢增德在担任孟店乡西夏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虚报危房改造的相关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13500元,案发前将违纪资金13500元主动上交孟店乡财政所。邢增德因犯贪污罪被盐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经盐山县纪委常委会2017年5月2日研究,决定给予邢增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海兴县赵毛陶镇于十二集村党支部书记韩玉会骗取土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海兴县政府对津汕高速、辛黄路两侧绿化用地统一进行土地流转,县财政每年每亩向农民发放土地补偿款800元,韩玉会上报两块麦地,合计17.45亩,实际征用一块麦地6.08亩,多报11.37亩,骗取占地补偿款21603元,用于家庭消费。经海兴县纪委常委会2017年6月16日研究,决定给予韩玉会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

5.南皮县冯家口镇小王庄村党支部书记东彦亮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2016年,小王庄村在县国税局开具一张15080元的零星工程发票,其中7500元用于小王庄村房屋刷涂料费,7580元用于冲抵村上支出的招待费。经南皮县纪委常委会2017年6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东彦亮党内警告处分。(沧州市纪委)

秦皇岛市纪委通报5起 “一问责八清理”典型问题

1.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王铁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经查,2012至2014年期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科工作人员吕某等15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驾校学员违规通过驾驶员考试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对此,王铁强作为全面负责车管所队伍建设的所领导(教导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秦皇岛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铁强党内警告处分。

2.青龙县凤凰山乡副乡长任旭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经查,2017年3月,任旭峰作为凤凰山乡主抓“双违”整治工作副乡长,履职不到位,对“双违”信息无反馈、整治工作无进度,全乡未按县委、县政府攻坚方案要求完成“双违”整治任务。对此,任旭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任旭峰行政警告处分。

3.卢龙县刘家营乡三里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佟德文、村秘书陈旭东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3年,刘家营乡三里店村书记佟德文和秘书陈旭东采取虚报种植面积的手段骗取扶贫资金10.22万元;在应发给各户的扶贫资金中,扣留集资款3.82万元,共计14.04万元放在账外保管,并用于村务支出。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佟德文、陈旭东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4.抚宁区台营镇五村村主任韩俊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经查,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该村购买香烟用于招待、购买土特产品用于慰问有关帮扶单位等共支出1.7万元;2011年,韩俊明与其他村干部商议后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3.5万元用于偿还该村外欠饭费。对此,韩俊明负有直接责任。经抚宁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俊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北港超限检测站代理党支部书记冯业多不作为问题。经查,2017年4月,冯业多在当班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对暂扣站内的涉嫌超载运输车辆进行有效看管,致使涉嫌超载运输车辆私自卸载并驶离治超检测站问题发生,事发后也未能将事件及时上报处领导,在全市治超领域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冯业多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秦皇岛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委员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冯业多警告处分。

阜城县通报3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蒋坊乡马屯村原村会计马连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问题。2017年5月18日和26日,马连风因对蒋坊乡党委政府作出停止其村会计职务不满,为发泄私愤,和其子将路面铺设的车辆堵在路口,阻止施工正常进行。2017年6月13日,马连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2、叶家铺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书芳挪用扶贫互助金问题。2009年6月,王书芳与村主任党爱民、村会计叶建平商议,将阜城县扶贫办拨付叶家铺村的12万元互助金由三人占有使用,每人分得4万元。2017年6月13日,王书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罢免党爱民村主任职务,辞去叶建平村会计职务。

3、古城镇张家院村党支部委员魏荣江骗取国家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魏荣江利用职位之便通过虚报棉花种植面积,两年合计骗取棉花补贴1568.62元。2017年5月31日,魏荣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阜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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