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能交几个失地农民保险

不能。失地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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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社会保障是大概念,包含广泛,即:社会保险、民政救助等。而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险分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简称“五险”;养老和医疗保险现在还要别离分为乡镇、城乡两大种。

  •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

  • 可以,具体情形以甘肃省为例。

  • 是这样的,第一,社会保障是大概念,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简称“五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还要分别分为城镇、城乡两大种。第二,失地保险系国家为发展经济、推动民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

  • 1、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 2、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

  • 可以购买,但是一旦购买就无法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

  • 社保卡不能在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当前不能在异地办理,参保人员只能在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凭户口本身份证办理。社会保障卡具有查询本人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等情况,以及消费一体功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

  • 社保挂失后,单位还能交进去。单位缴纳社保费是以参保人的身份信息为社保帐号,征缴机构也是将社保费登记在参保人的社保帐号内。就算参保人无办理社保卡,或者社保卡挂失,并不影响缴费。社保卡办理了挂失的,即使被人捡到,也无法使用。社保卡遗失后,持卡人

  • 社保停了生育险不能报销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以及符合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

我已交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二年,现村中要交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有补贴十年,正好与我本人交的发生重叠了怎么办?

  •   养老保险根据我国家关于养老保险的规定,必须连续交满15年且到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金。“两险”中断后原则上是需要补交的。  在办理补交过程中,会有对上一次中断原因的认定问题。就是说上一次为什么中断,是正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自动离职、擅自停保。  如果是前者,按正常的费率补交即可;如果是后者除按正常的费率补交外,还要缴纳数额不菲的。所以,但凡有可能最好不要轻易停缴社会保险费,对谁来说都是个很麻烦的事情,希望朋友们切记。  根据政策规定,若无补缴能力,可暂时不补或分期补缴,待以后有能力时在进行补缴。养老保险欠费超过三个月,从欠费第四个月一日起(含欠费当月)计算欠费天数,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根据政策规定,个体从业人员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时,按规定计算的滞纳金在不超过补缴本金的40%内据实征收,超过补缴本金40%的仍按40%征收。

  •   劳动者缴纳的是农民养老保险现在土地占了转成失地农民社保,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了,各地区的政策不同,缴费的比例也存在差异。  农民失去土地后,多会出现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而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我国各地相继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各地政策实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逐步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查询规定如下:  查询养老保险途径之一:现场查询  参保人可以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通过电脑多媒体查询养老保险系统或向工作人员询问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情况。  查询养老保险途径之三:账单查核  此外,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中心通过申请,可取得本人上一年度的对账清单。  查询养老保险途径之二:电话查询  一般来说各地都设有养老保险信息电话查询系统,只需要拨打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然后根据提示操作,就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养老保险缴费的基本情况。  查询养老保险途径之四:网站查询  登录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然后点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栏,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的方框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或社保号),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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