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多少年医保享受终身待遇?

今天这篇文章想给大家说一下终身医保报销待遇的事情,总有朋友来问,今天就给大家解说清楚。

目前,国家对各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尚无统一规定,但想要退休以后不用再交钱,就能终身享受医保报销的待遇,却有年限限制,一般来说是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就可以享受了。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同,当地的所规定的年限略有不同,小星整理了全国31个城市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大家可以对照表格看看。

由上图可知,缴费年限一般都比较长,长达几十年。面对如此情况,由于很多人有不少疑问,下面是大家问得比较多,小星一一来解答下,供大家参考。

不会。因为终身医保报销待遇计算的是医保累计缴纳年限,并非连续缴纳年限,所以并不会影响。只要我们在退休前达到终身医保报销待遇要求的累计年限时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不用交也可以报销,而且退休后的报销比例更高。

不能。终身医保报销待遇仅限于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无法享受。由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是一年一交的,想要终身享受,就要每年都交,直至死亡,不过,保费也不高,一年几百块钱,一定要交,绝对用得到!

我们都知道,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15年就可以在退休后每个月领取养老金。而终身医保报销待遇的享受条件是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满(一般是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就可以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了。

这就会导致很多人达到了养老保险的退休条件,却达不到医疗保险的退休条件。虽是如此,请大家放心的是:目前全国多数地区都已经实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开办理,负责养老保险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疗保险的是医疗保障部门,退休人员可到相关办理办理保险退休。

简单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分开退休,互不影响。虽说你的终身医保报销待遇条件没达到,但是养老保险待遇达到了,仍然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的退休,每个月领取养老金哦。

而对于,如果你想要享受终身医保报销待遇,但是累计年限没达到怎么办呢?有三个办法: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1992年前工龄视同缴费,医保也可以视同缴费吗?只要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都要视同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也会视同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我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33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建立起来的,到了1997年,按照国发(1997)26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建立了全国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的退休养制度买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即必须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

为了实现新老退休制度的有效衔接,因此对于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都要视同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所谓视同缴费年限,就是没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但只要是国家认可的工龄,都算是缴费年限,可以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为缴费年限。只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的缴费年限规定,都可以按时办理退休。在办理退休时,如果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但是在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中,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险是实行的地市级城市统筹,各个统筹区对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要根据本地区医疗保险收支情况来确定,所以出现的有的是累计缴费30年,有的是累计缴费20年,也有的地方规定要连续缴费15年,这就出现了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远远高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情况。

由于我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建立的,不少地方建立的时间为2000年以后,所以各地都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规定了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不但可以视同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要视同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二是在各地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要视同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从这些规定来看,实际上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两个时间段。一是1992年之前的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二是1992年之后到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视同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有的地方还规定,参保人从外地转入本地的医疗保险,只能视同为缴费年限,不能计算为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

由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只是作为计算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凡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在计算累计缴费年限时,也要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但是有的地方在医保退休的规定中,如果只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还规定了一个附加条件,就是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要达到10年,如果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了30年,但是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仍然需要在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足才能在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只要是符合国家工龄认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只要是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不但可以认定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还可以认定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同时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可以认定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每个人都面临看病的问题,年纪越大,各种病痛也越多。那么,退休以后,如何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你知道吗?

  视同缴费年限,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为避免在《意见》有效期内,国家出台延迟退休政策,此次《意见》只规定达到法定和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不明确具体年限。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厦门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25年,女满20年。

  各地实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前,符合规定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都应视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因此,《意见》修改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规定,与省文件一致,不再设置补缴要求。

  比如,厦门市于1997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领取企业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申报确认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时,其在1997年前符合国家、福建省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计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缴费年限。

  外来从业人员,可补缴统筹差额

  在厦门市按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年限,在申报确认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时,可按下列办法之一认定为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补缴统筹差额。以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历年缴费基数(外来从业人员当年工资缴费口径),补缴外来从业人员与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统筹差额后,按外来从业人员标准缴费的年限,视同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划入个人医疗账户。

  2、缴费年限折算。按外来从业人员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每二个月折算为一个月的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后余下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的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

  在厦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

  从外统筹区转入的参保人员,必须在厦门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才能在厦门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只在厦门市参保的人员可分为两类:1、没有视同年限的参保人员,此类人员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时,是只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就能享受退休人员待遇,同时也就满足了实际缴费10年的要求。

  2、有视同年限的参保人员,此类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有视同年限的参保人员可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办法,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补缴1998年7月至2003年12月中断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则无需补缴。

  停保期间,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了,但是单位人事没有及时给他(她)办理医保退休,有什么影响?《意见》规定,参保人员应及时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确认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参保人员未及时申报确认的,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待其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申报确认后的到账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项修改督促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及时申报确认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不想一次性补缴,也有其它选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厦门市户籍人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又没有一次性补缴的,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厦门市户籍参保人员,不能在本市申报确认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的或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可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也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保手续,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一次性退还参保人员。

  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补缴事项

  一。已办理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

  1)《厦门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审批表》;

  2)《厦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足缴费年限审核表》。

  1)市社保中心稽核科领取补缴审核表;

  2)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确认补缴年限,稽核科审核并确认、打印补缴凭证;

  3)地税办理缴费。

  3、办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每月6日--20日;

  2)地点: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厅。

  二。已办理退休人员未参加医疗保险需补缴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但从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现需参保,应提供退休手续(《职工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职工退休审批表》),到所属的社保机构开具“首次参保人员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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