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县志记载的军人能否安置工作?

学以致用编写《芦墟镇志·军事卷》第一稿

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汾湖镇)地方志办公室  顾永翔

【内容提要】:新手上路,最要紧的是学习基本知识和前人经验。收集资料尽可能兼收并蓄,并及时核实资料;多方探索,挖掘权威性资料。编写纲目时仔细辨析事物属性,力争分类合理、归属得当。

【关键词】:芦墟镇志  军事卷  编纂

一、新手上路,最要紧的是学习

本人在19956月中旬参与修志。当时芦墟镇决定编修镇志,从工厂借调一位喜欢文学的青年工人,一位比我年龄稍大的科室人员,和我组成编写班子,大概看我是中学教师(虽然是理科的),指定我任主编。三个人都没有看过真正的志书,对“地方志”的概念仅仅是词典上的解释。我参加了一天的主编培训会,才算有点“基础知识”。知道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学习!于是我去盛泽,向主编过镇志的 李炳华 老师请教,到书店购买《盛泽镇志》;托人要来一本《黎里镇志》;到平望、周庄镇去求援《平望镇志》和《周庄镇志》(《吴江县志》尚未发行)。看了这几本志书,有了点初步的感性认识。

当年我有幸参加了两次苏州市乡镇志研讨会,虽然开始时听得有点不太明白,但聆听先进乡镇生动具体的经验介绍,细细品味行家们精辟的分析论述,对修志工作的认识确实比光读书深切得多。那个时期,从吴江市志办得到上级关于修志的文件、讲话,如《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纪要、市委宣传部领导同志在全市镇志编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得到吴奈夫的《新方志编纂学》、苏州市志办的《志苑耕耘录》、《志苑新葩》等修志学专著或论文集。办公室邮购了《江苏地方志》的合订本。那时没有电脑,有了这些指导编志的著作文章,我们如获至宝,及时通读,深入思考。办公室每周有半天是业务学习,看书读文件,交流体会,或就某个问题展开讨论,各抒己见。这个学习讨论制度实行一年多以后改为两周一次。

有了初步认识,在市志办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努力学以致用,付诸实践。

首先参考已出版的镇志,根据目前对芦墟的了解,制订出镇志纲目初稿。纲目是志书的关键,纲举才能目张。纲目也是实施修志工作步骤的依据。编写人员初步分工承编篇章,按篇章去收集资料。

根据纲目,讨论制定半年工作计划,计划重心是要“初步建立起收集资料的工作网络”。(1)分别召开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的两个发动会,落实各单位镇志资料员,发下资料提纲,请他们提供本单位资料。镇志编写人员分工联系资料员。(2)镇志编写人员分工,走访有社会阅历的知情人,建立联系方式。(3)打印出“芦墟镇志办征集资料启事”,广泛散发,寄送旅外人士。(4)编写人员走出去,到吴江、苏州、上海等城市的古旧书店、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查找历史资料;走访邻近乡镇,挖掘史料或线索。这些地方走访后,就开始收集各单位资料;当然,吴江档案馆是最多最主要的资料来源库。

有了一些资料后,先编写什么?我们分析,大事记如同资料长编,可先编排起来,并可随时补充修正。同时,地理卷要先编写,特别是建置沿革要初步理清。各个朝代,不同历史时期的转折年代是时间的坐标。没有初步正确的历史沿革表,编写其他各类事物缺少“时间坐标”是不行的。因此1996年,三人合作编写这两个部类的资料长编。每人其他各卷的资料仍然自行收集整理。不过,4月到10月,我们奉命调查人民革命斗争年代群众的英雄事迹,编写“群众英雄谱”文稿26篇,列全市第三位。为此地方志编纂受影响,完成大事记资料1.5万字,地理卷资料长编6万多字。不过也意外地造成了我先写军事卷的契机。

二、收集资料,查找和核实并重

19965月,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纪要指出:“所谓高质量,首先指志书的科学质量,表现在志书观点正确,资料丰富准确,体例结构完备合理,充分反映地区特色,内容充实深刻,文字精炼通畅等方面;要求志书真实、全面、系统、深刻地反映地区自然、人文、社会的完整面貌和发展演变轨迹。”

参加业务学习,听行家们谈论最多的是“资料要多”、“资料要真实”等话题。

看到胡乔木1980年代曾经讲过地方志应当“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我们理解,志书首先是本资料性质的书。资料翔实与否,是一部志书成败的关键,它直接影响志书的整体质量。我们刚工作,首先要学习如何查找资料,怎样整理核实资料。

在就革命斗争年代群众英雄事迹开展调查时,我就要求,详细调查中国军队在芦墟地区抵抗日本侵略军的情况,详细调查日军在八年中特别是1942年制造“芦()()()厍周()”大屠杀的具体罪行。

经主管领导协调,暑假里,动员农村小学老师按我们的要求,到各个自然村开老人座谈会,详细记录知情人的陈述。我们印发“农村调查工作要点”给参与调查的教师和干部。座谈会记录封面是一张表格,栏目有:调查会的时间地点,讲述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事发当年的身份;事件当事人姓名、性别、大约年龄、何处人氏、身份、后来的去向。“人物事件的详细经过”记录在下面几页上,要求调查报告尽可能写出受难者姓名身份。记录参加座谈会的干部群众姓名身份,以备回访。有的调查要反复二三次,以确保准确和没有遗漏,才写出完整的文字稿。

我们三人也分别下去调查若干个自然村和企业。为提高整体效率,我们自己向某单位调查时,根据自己承编的篇章,开展多个项目调查。按初步分工,我要写军事、教育、文物、知名人士、气象、物产等。所以一处座谈会有时要调查两天。

由于有比较详细的调查资料。所以《芦墟镇志》军事卷“日军罪行录”第一段中说明:“限于篇幅,不能详述日军暴行过程,只能偏重于恶果”,“各村死难同胞和重伤幸存者名单,也限于篇幅,这里没有全部列出。”

20065月吴江市党史办、汾湖镇政府、市公证处和市教育局联合调查组要寻访大屠杀幸存者、受害者的亲属和见证人,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下日军的种种暴行。调查组看到我们保存着的156页调查报告说,你们十年前就做了今天我们要做的工作。

资料翔实主要应表现在内容丰富完整。必须花大力气,下深功夫,努力把这一门类所需的各种资料弄全,尽力完善志稿,体现应有的资料权威性。

查找有价值的现代史料也有想不到困难。第二章“兵役”的第三节“解放后的兵役”,1950年代初的志愿参军人数和后来的征兵人数是必须记载的。50年代,参加区中队的,参加志愿军上朝鲜的,区公所乡政府送交档案馆的资料中,找不出完整的数字。“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档案更没有此类数字。镇人武部档案中能找到8090年代的一些年份数字。镇民政干部那里有一本197812月填写的“在乡老复员军人登记表”和“残废复员军人登记表”,有入伍时间栏目,如获至宝,全部摘录。再到吴江民政局安置办公室查找,有用资料也不多。最后持介绍信到市人武部。接待人员打开档案库房,让我在里面独自查,不能复印。我一看,乱堆放的成捆成袋档案是原始材料,没有整理过,沾满灰尘,又是7月暑天,那时没有空调,工作环境很差。我只能一捆一捆、一页一页地翻看。看了几天,请北 厍两位 先生来吴江一起查,翻个遍。我还去苏州察院场苏州军分区求援,一无所获。

最后结果呢?《芦墟镇志》3张征兵人数表下面有“不得不说的话”。

说明:(1)19491953年,未查到原始资料。仅依据197812月芦墟公社填写的《老复员军人登记表》和县志《烈士表》统计。此两表不包括:①转业军官;②复员退伍后居住在外地的;③复员退伍后在1978年前亡故的。未见市镇有此类《复员军人登记表》。

(2)19661978年,查不到资料;或虽有资料,但无数字。县人武部原始文件也仅写“我县征集新兵××××名”。

这段文字,首先是笔者在交代查找资料的过程,解释数字不全的原因,指出有些数字不完善。其次,也从另一角度记述了解放初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招兵、征兵工作的一个侧面,也从侧面记载了1979年之前相关部门的统计存档情况。所以,这几行文字没有偏离志书宗旨。

三、多方请教,挖掘权威性资料

前期“拉网式”深入调查,奠定了这段历史资料翔实的基础。口碑资料重要,但还不够。要查找更具权威性的资料。吴江档案馆民国档案是查阅的重点。开始工作就四处收集政协文史资料书,内中可用资料较多。吴江党史办1988年编印的《吴江革命史料选》收录了《思痛录》一文,系19409月发表在《义旗》上的纪实文章。该文所记193710月到19409月时芦墟、莘塔地区人民横遭敌人蹂躏的惨状,与我们调查资料能相互印证补充。19974月号《江苏历史档案》刊登周庄朱润苍1946年编写的《贞丰八年血泪录》(贞丰即周庄)。我细读三遍检录出芦墟相关史料近20条,或直接补充志稿,或校正充实原有资料,少数有待复核。

完整丰富的内容是志书质量的基础,也就是所记述的内容横不缺项,纵不断线。纵不断线,更难,早期的历史资料怎么找?大量的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哪里来?我想不出好办法,只有笨鸟先飞,广种薄收。唯有广泛涉猎,才能广征博采。

当然,查找资料也要有大体方向。写军事卷,首先要确定它的章节目标题下到底要写哪些内容?向已有的志书学习。我在纸上划45条竖行,第一竖行列出县志军事卷的章节目标题,将盛泽、黎里、周庄、芦墟军事卷的章节目也排列竖行,对比着思考,根据芦墟现有史料,修改标题,列出要编写的内容提示和调查方向,再拟出工作方案。下表录自工作笔记第一页。

军事卷编写提示和资料调查方向

提示:伍子滩的传说、韩瓶、地名

第一节  南宋至清末的兵防

提示:宋巡检司管辖地域、兵马、职责、粮饷、署所、栅口、司官名录

清朝“绿林营”……芦墟汛……汛口、地址、营房、人、马、船、械……

18601863年太平天国在芦墟

明·弘治吴江志、嘉靖吴江县志

清顺治县志、康熙县志、光绪续志

明正德嘉善县志(倪志)。明、清嘉兴府志

苏州图书馆古籍部、苏州档案馆

苏州大学地方志研究室、

苏州大学历史系 王国平 教授

苏州市志办……苏州博物馆资料室

第二节  民国时期驻军和地方武装

吴江图书馆民国时期地方报刊

吴江档案馆民国档案、报刊……

做事总要考虑到效率、效果问题。在今天从古代志书上查找这些资料,可方便了。“纵览吴江”光盘全部内容早已拷入电脑硬盘,只须点击打开,在“检索内容”框中输入“分湖巡检司”或“巡检司”,电脑在“吴江历代方志”中高速检索一番,有关书页目录自动跳出来,让你“尽收眼底”了。

那时没有电脑,没有电子版。有时还不知道古书在何处。为查找抗倭资料,我和北厍、梅堰、七都同行联系好,请盛泽 周德华 先生陪同到苏州博物馆,付100元,阅读明嘉靖《吴江县志》。许多人同时查看,为的是一天能看完,省钱省时间。

吴江档案馆仅民国吴江县政府(0204)案卷就有4000多卷,警察局案卷2000多,还有保安团等案卷。怎么查?主要从目录上挑选针对性的档案阅读。我们三人分工合作:一、凡是看到芦墟的资料,即使不是自己承编章节的资料也要抄录复印,写上档案编号,通通带回来,再分类存放在各章节资料文件夹里;二、记录已看过的案卷号,告诉同事;其他人查阅档案时尽量避免重复借阅。再有,向其他乡镇的同行请教:你们看过的那些案卷中有什么样的可用资料?如今在查档阅览室的电脑上检索一番,方便快速,效率是以前的数十倍。正是不可同日而语!

寻找战争的历史资料尤其困难。前面讲的八年抗战,芦墟地区发生了多少战斗?较大规模的战斗过程如何?日军对老百姓的杀人放火抢劫的罪恶行径,当时有记载吗?倘若有记载的话,那么记录资料又在何处呢?140年前太平天国在芦墟地区活动3年。清光绪《吴江县续志》、光绪《黎里续志》等志书,鲜有记载,就这几处散乱的记述也是偏重于清军的战功胜仗,或者是“粤匪”“毛贼”的“杀人抢劫”事件。太平天国占领芦墟时期,情况到底怎样的?行家说,要看较多的有关太平天国的书,才有可能收集到核较多资料。于是我去苏州博物馆(忠王府)资料室,仔细阅读系列丛书《太平天国史料专辑》、《太平天国史事日志》、《太平天国在苏州》等书刊。到苏州市志办, 向陈其弟 先生借阅英国人呤唎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译本。

被南京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作为文物展出的太平天国“芦墟关卡票”(见芦墟镇志彩图),吴江文史资料刊登过,但信息量不够,且不知道到哪儿去给原件拍照。最终在苏州博物馆一本书上看到芦墟关卡票的下落。

又如,《芦墟镇志》军事卷“太平军在芦墟”一节的“七、太平军退出芦墟”一目的末了3行:

“同治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天历癸开 十二年三月二日 、三日,公元1863414日、15),太平军与清军反复争夺芦墟,互有胜败,最终太平军撤退至黎里、平望。乡官局、保卫局中的地方人士亦不知去向。李鸿章以《水师芦墟胜仗折》上报清廷。”文末李鸿章句就是从《太平天国史料专辑》中发现的。

芦墟更多的史料在《柳兆薰日记》中。日记主人是柳亚子曾祖父,住分湖之北的胜溪(大胜)村,属芦墟乡。其中18601863年的日记中夹杂着太平军在芦墟及周围地区的活动情况的三言两语。为了实现“资料丰富准确”的目标,我将290页的《柳兆薰日记》细看三遍,“竭泽而渔”,边看边做摘记,写出书中人物关系表,换算阴阳历,结合其他史籍中的资料,编写资料长编,理清太平军在芦墟活动的大体情况,才写出“太平军在芦墟”一节。

有了史料,就要力争将志稿内容写得“充实深刻”。于是编写了第四章“兵事”的第二节“太平军在芦墟”,近0.5万字。当时看到的志书关于太平军大多写些军事活动,很少或者没有涉及政治经济等。我写了建立乡官局、保卫局、减租征粮、芦墟关卡(兼海关),写了对英国侵略者的斗争,写了与清军的对峙和最后失败退出芦墟,末了引用英国人呤唎的记述,写出第三者看到的景象。英国人呤唎在186011月和186310月两次到芦墟,他在《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新版320)记述这件“军事外交事件”:18616月芦墟南栅太平军向过关卡的欧洲贩运茧丝的武装商船征税,英国海军舰长丢乐德率“弗莱门号”军舰向守卡太平军开火,太平军反击,并再扣留私自贩运大米的英国商船。此事最终谈判解决。而《柳兆薰日记》第191页的五月十四( )就记着:“闻芦川毛公关上,红夷丝船过亦要完税,拘夷二人,今日有夷人小火船过……”一个外国人,一个中国人,互不相识,在不同的场合,记录了同一件史实。140年后又共同重现在《芦墟镇志》526页。

历史学告诉我们,某个地方建立了新政权,新政权推行新的纪年,甚至颁布新历法。太平天国就颁布太平天历,太平天国就是年号,把天干地支的字也改了。因此记述那段历史时,虽然为全文统一起见,仍以清朝的年号(咸丰、同治)为序,但括号中注明公元纪年的同时有必要加注太平天历的年月日。力求用历史的语言记述历史的原貌。然而这是个难题。本市志书没有出现过。太平天历与传统农历,与公元的年月日三历对照表哪里去找?经多方联系请教,最后去复旦大学文博学院,拜访 樊树志 教授,在他们的历史地理研究所里复印到《太平新历与阴阳历史日对照表》。该书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作者 郑鹤声 教授。有了此表,我于是在1998年印发的军事卷征询稿中加注了三种历法日期。事后证明我做得对的:2000年发表的《江苏省地方志行文规范》增加了这一条。现在有了互联网,农历与公元的史日对照查找方便了。

四、史实的准确,是志书质量的核心

有了较多的资料,或者寻觅到一些珍贵的史料,志稿质量有了基础。但是,必须要筛选、核实史料。史实的准确,资料的真实可靠,是志书质量的核心。志书记述的事物符合客观实际,准确无误,可征可信,志书才能取得社会各界的信任,经得起社会的检验,才能发挥其“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

上文写的英国人呤唎两次到过芦墟,并记录了英国海军进攻芦墟南栅卡口营垒的事。1986年版《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将英文Loo-Chee地名由“芦墟”改译为“甪直”。我在苏州市志办看的就是1986年版。芦墟 陆铭之 先生(已故)曾向译者指出:Loo-Chee是芦墟,不是甪直。因为呤唎根据芦墟方言“Lo-Qu”写成Loo-Chee是近音。英国商船从盛泽贩运蚕丝经芦墟再到松江。而甪直不在这条商业通道上。那问题是:我在军事卷的行文中怎么说服读者?我要想办法通过出版社联系译者王元化求解。

事有凑巧,一位机关干部告诉我,新民晚报上有写芦墟的文章。拿来一看,好极了。 1996 12 15 新民晚报14版上王元化文章,就谈这本书的翻译,着重指出应更正为“芦墟”。我就将有王元化的解释写入志稿的注释中。不过,到1998年初再版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发行,译者在《新版本译序》有一页谈更正理由。那我的注释也就不需要了。(遗憾是新书遗漏前言第4页和正文320页两处未改正为“芦墟”)

太平军芦墟关卡票上盖着“尤家港查过”印章。尤家港在分湖西口,太浦河开挖前,是芦墟经分湖西去黎里、平望的交通要道,为兵家必争之地。1938年,日军运输船队在此两次遭到抗日部队伏击。抗战初期,“尤家港伏击战”在吴江嘉善两县影响很大。先前的几本志书都有记述。不过说法不一。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种:

。志书乙也写三次,文字类同,第二次与甲书的说法有点差别。吴江文史资料上则有19384月和193812月两说。新编《嘉善县志》只记民国27(1938)4月那次。我们调查芦墟老人,说法一:冬天,年(春节)还没有过。说法二:春天,已经暖和了,上午我在楼上远看,有烟火的。

《贞丰八年血泪录》则记载一次:“民国27年十二月十五芦墟南乡尤家港……”

我分析, 1938 1 16 ,也就是 农历十二月十五 那次是确实的,时间在春节前。那么记述民国28(1939) 12 15 是错的,由于月份的阴阳历弄错,进而弄错年份。19384月那次也有,发生在南尤家港。1997年我到黎星太浦河南岸的北尤家港调查过。北尤家港东口已在开掘太浦河时填塞。北尤家港历史上属于芦墟—分湖区域。南尤家港属浙江嘉善陶庄镇,河面开阔,村庄较大。《嘉善县志》只记民国27(1938)4月那次可能是考虑“属地原则”。至于 那条信息,我查不到确属资料,不好写。最后我仅写了民国27(1938) 1 16

五、辨析事物属性,力争分类合理归属得当

方志法规、专家讲话,一再强调志书要“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志书记述事物分类的标准,应依据事物的基本属性为分类的基本标准;志书记述事物分类的原则,要以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为原则。

经学习思考,对这条编志理论有了初步认识,如何在实践中运用?我想首先要全面仔细地辨析事物属性,要分辨出该事物属性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才能“门类合理,归属得当”。

我拟的军事卷一至四章标题是兵防、兵役、民兵、兵事,第五章是抗日战争。就芦墟军事史料来说,有“兵”字的四章已经“横不缺项”。第五章抗日战争依事物性质划分,属于“兵事”类。然而,抗日战争时期,芦墟历史有其特殊性。

193711月至1940年春,陆军独立45旅陈耀宗的725团和田岫山的735团,坚持在芦墟周围地区打游击战,抗击日军。1940春到1942年初,国民党忠义救国军挺进纵队接替陈、田两支部队,在此活动。所以前几年这里是游击区,战事频繁,没有稳定的政权机构。1942年春节,千余日军“大扫荡”20天,杀害平民2373人。史称芦莘厍周大屠杀。此后建立日伪政权。然而,忠义救国军仍然来活动。中共地下党也曾在芦墟设立淀山湖工委机关,在此领导抗日活动。所以记述芦墟抗战八年这段历史,有必要“升格”为第五章,两节标题为“八年抗战纪事”和“日军罪行录”。其中第二节,记录日军对平民百姓的烧杀抢掠奸淫罪恶,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两军对垒的战争行为”了,假如不升格,也放在“兵事”里,有点不伦不类。第五章抗日战争,电脑计数1.25万字,占军事卷3.7万字的三分之一。

关于分湖巡检司的归类,曾有不同意见。我第一次参加苏州市乡镇志研讨会,听与会行家就某镇志初稿的巡检司归属争论一番:有人认为,巡检司是县以下的衙门,是行政机构,放在政务类;不同意的人说,巡检司是地方治安机构,类似于今天的公安分局或武装警察,归入兵防驻军一类较妥当。后来我看到本市有镇志将巡检司写在政务卷。

我认为分湖巡检司,理应归入驻军一类。因为巡检司的职责是:带领弓兵缉捕盗贼、盘诘奸伪,督率徭役。显然这些主要是治安事务。巡检官手下是十几名到三十多名马步弓兵,是地方武装。所以我坚持写在“兵防”的章节里。

争议最大的是乡镇人民武装部的处置。我将人武部写在第三章“民兵”第一节“领导机构”里。直到芦墟镇志初稿评审会上行家发言,说人武部属于驻军,要归在驻军类。发给我们的书面评审意见上写着:“第三章民兵第一节领导机构,这人武部不属于民兵范畴,不宜设在民兵之中,称领导机构亦欠妥。县志和震泽镇志放在驻防的地方武装中,可参考。”我请教一些人武部干部和编志专家,多数同意我的观点。我的理由是:县市人武部确实仍是军队序列,乡镇人武部则不是军队序列,干部不穿军装,没有军衔,不领军饷——机构当然不是地方武装。我说,《苏州市志》第三册第302页写着:“大型厂矿、企业、人民公社……的人武部……均不属人民解放军序列”;第311页上“民兵”一节下面的“组织机构”里写着“基层人武部”——而公社、乡、镇人武部是“基层人武部”,只能放在“民兵”类里写。类似的,乡镇教管会、文教助理,是当地中小学的领导机构吧;这种“领导机构”肯定不属于“学校范畴”,这些干部也不算学校教师。但是,写教育卷时,这类机构也要写入,且称为“领导机构”。

军事卷是我第一本完整的志稿。初稿送到市志办初审,沈春荣局长说蛮好,真的蛮好,第一本完整卷,写得好的。得到鼓励,增强了我编好镇志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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