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各地初级会计报名咨询电话
2021年福建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已开通,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考生应在此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缴费系统截止至2020年12月25日24时,在报名期间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还没有报名的考生看过来: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统一在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
考生也可直接点击下列图片进入2021年福建初级会计报名系统:
【快速报名提醒】微信扫码或搜索“会计人”进入快速报名入口
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表填写中常见问题解答
填报“学历”项时报考人员应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以现有毕业证为准的真实学历层次,在校生可以选择“普通高中及其他”;其余关于“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毕业证编号”项如实填写即可,根据提示如无“毕业证编号”的考生,或者不记得自己毕业证编号的,可以填四个0即可。
“所学专业”项一般来说会计、财管、审计选择“财经专业”,其他专业的同学,选择“其他”。还有偏下方的“学历性质”一栏,同样是必填项,普通高校毕业生应选择全日制,其他自考类或成人高校等教育获得的毕业证一般填写为“非全日制”。
Q2:上传照片失败怎么办?
初级会计报名时上传照片后如果显示“无照片”,一般来说这是由于考生没有进行浏览器设置,确保浏览器设置了“兼容视图”模式。
照片源文件要求是标准证件照片,白色背景,且经专用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审核通过并处理后方可正常上传。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给考生初级会计报名照片要求、处理软件下载安装入口,直接下载即可。
Q3:如何确认报名成功?
在当地规定的缴费时间截止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其次,对于需要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要确认资格审核完成。这样的话才能算报名成功。
需要提醒考生,报名确认及交费是网上报名不可缺少的环节,未在截止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Q4:怎么填“何时从事会计工作”?
这一项属于非必填项,所以没有从事会计工作的小白就不要填啦。其他人员如实填写即可,会计工作包含“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直接选择本年年份即可。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局、财政金融局,各有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42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承担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经研究,决定将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等22家学校纳入福建省第二批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有关院校承担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第二批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按照项目制方式,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去产能职工、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十类人员”)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具体工作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第二批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学校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进行管理。各有关院校要主动对接当地人社、财政部门,具体工作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三、第二批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5号)规定的补贴标准,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财政部门据实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或由各设区市一次性预拨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支出,所拨资金2021年底进行结算,多还少补。
四、资金使用。补贴资金可用于免费培训相关开支。在扣除培训直接成本后,可将剩余不超过30%的培训收入纳入公用经费,不超过70%的培训收入用于绩效工资的发放(地市已制定标准的,市属院校按所在地市标准执行)。从培训收入中提取用于绩效工资发放的资金如有结余,可据实申请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3号)公布的第一批12家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参照执行。
五、第二批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纳入“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登录地址:ttps://。
本通知执行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福建省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名单(第二批)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