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泰康保险公司,我没办保险收我旳费用?

  为什么我在泰康干了七个月了还没有养老保险

作为正式员工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劳动法规定,而业务员是代理人是不享受任何社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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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认真看基本法,里面有规定的。其次,看了也白看,因为达到标准不容易,除非你把自己的团队做大,而且里面所说的养老保险并不是社保的(不是劳动关系,没有社保)。注意!!想要做大自己的团队的话,帮你个忙,长期大量在招聘网站,报纸,车载屏幕,甚至路边电线杆上做广告;不要说明是哪家公司招聘,自称xx金融公...司,xx投资公司,xx股份公司,xx集团,500强,不要实话实说“我们就是要招业务员去卖保险”,内容为:招聘文员、助理、兼职、内勤、售后、财务、行政、人事、主管、经理、组训、司机、营销精英、招聘专员、保障专员、辅导专员、客户经理、数据录入、理财顾问、储备干部、管理培训生、职业经理人、小区收费员、养老金发放员,等等等等。来的就培训,完了考证,目的只有一个,变着花样拉他去当那种成天到处推销保险穿的人模狗样的业务员。做自己的团队组员也就是下线。然后如法炮制让你的组员做同样的事,这样就可以了。以上就是真实的辽宁泰康运作方式,以丹东最为突出,2008年泰康辽宁分公司还组织全省泰康去丹东学习经验,之后以沈阳第六管理部和鞍山支公司效果最好。后因沈阳大力开展小招贴治理第六管理部增员效果直线下降。之后嘛~出现了很多对付警察的方法及话术,统统都给业务员,打一枪就跑,具体点就是手机卡要买不要身份证的,钱不要存的太多,封了就换,不心疼。贴小招贴的时候两个人以上,一人粘一人把风。招贴用语准备两套以上,可以重复骗同一人。 顺便说一下,如果你遇到就想进内勤的人,就叫他上两单5000元以上的保险,再招3个人就可以转正,当然当他都做到了转的也是正,但是是正式业务员就是基本法上的SA。如果他默认了,你就玩命地捧他,玩命他下任务,直到干到他废掉!榨干最后一笔管理津贴!然后接管他所有的客户和队员。如果他不干说你是骗他,你可以说干内勤也得有市场经验,以后可以帮他提名做组训,因为老总都是组训提上去的,今天的组训就是明天的老总!再不行就让他爱上哪上哪,反正也没什么利用价值了。 最后一句奉劝各位求职者:泰康真险恶,入行需谨慎。

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呀?签了就得给办,没签的话可以问公司要双倍工资哟,问题是在保险业做事都是拿佣金的,有基本工资么?你是做什么呀,代理人的话估计就没有

这种点评某家公司的问题其实很难作答。首先,无论是局外人还是局内人都很难做到客观公允,有失偏颇的答案或许对被点评的公司是不尊重的;其次,还有千人千面以及个人视角的问题,任何所谓的特色或许都是管中规豹,甚至陈东升一心要打造的泰康也未必真心如他所愿。

前面这段算是免责声明吧,下面所说都是一家之言,大家权且当热闹看吧:

之所以把陈东升作为泰康特色拎出来,是因为陈是92派企业家(92派介绍可见)的代表人物,1993年陈东升创办了嘉德拍卖,1996年又创办了泰康人寿,和当时的大批依照这两个条例(《有限责任公司暂行管理条例》和《股份有限公司暂行条例》)新创的企业一样,都是产权明晰的股份公司。他经营企业最著名的一个理念就是“最好的创新就是率先模仿”。他最初创办艺术品拍卖公司是基于这样的朴素概念“美国今天火的,中国明天一定会火”,他建立了“中国的索斯比”。

1992年,他第一个向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管理司提交创办人寿保险公司的申请,在泰康成立之后,他提出了“左眼看平安,右眼看友邦,两只眼睛看世界”的口号。看上去似乎是典型的中国实用主义哲学,但在中国金融领域,只有陈东升和马明哲这种实用主义哲学主导的企业家才有可能在夹缝中真正存活和发展壮大。此外,陈东升还提出“一张保全家”的组合式保单并进行了“从摇篮到天堂”的养老社区与保险结合的创新尝试,这些也都是国内首家。

所以,陈东升是一个既务实又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还是毛主席外孙女的女婿,他的特点决定了泰康这个企业的特色。

2、事业部制的组织架构

泰康总部的组织架构图如上(摘自泰康官网),其销售渠道被划分为四个事业部。

其实事业部制作为企业组织的一种较为先进的形式在保险业之外的很多行业的大型公司中都有应用,如国外的花旗、荷兰银行,安盛、ING保险,国内的民生银行等。事业部制在资源配置和管理方面的效率优点明显,各事业部具有一定的人力、财务自主决策权,在合理的绩效考核框架下具有极强的创利能力,较适合布局广泛的大型机构采用。

而国内其他大型保险公司,如国寿、太平洋等销售渠道都按照传统的职能部门进行划分,相比而言,总部的决策效率和经营主动性方面都会有所欠缺。当然,后者胜在分公司组织更为完善和分布更为广泛的销售网络。

新兴渠道主要指的是电销和网销,在寿险行业而言,泰康网销的开展尤其大胆敢为。回顾一下泰康网销的发展史:2000年9月22日,泰康人寿董事长陈东升在泰康在线全面开通的新闻发布会上按下了点击器,宣布“泰康在线全面开通,泰康人寿进军电子商务”的时代开始; 2010年,泰康在线电子商务平台囊括了投连险、万能险、意外险、旅游签证保险、健康医疗保险、少儿险、女性保险等众多险种,成为国内寿险网销产品线最全的公司;2012年,泰康在线的微博、博客等平台站在了与客户互动的第一线;公开资料显示泰康电商保费收入2011年已接近10亿。

当然,业内人士都知道,2000年之初,甚至2008年之前,整个保险行业电子商务仅仅是理论上存在的,当时砸钱无数的一些公司都收到过惨痛的教训,泰康也亦然。靠创新取得竞争优势理论上很美,但现实往往很残酷。所以,陈东升能如此坚定地看好这个新兴渠道,并持续的投入,也显示出他过人的眼光和胆量。这种吃螃蟹的事儿在众多大型国有保险公司是不太可能发生的,所以,往往是泰康之类的鲶鱼才能带来整个行业变革。

就谈这三点吧,在中国多数保险公司特色并不鲜明,大家也想有特色,也想搞创新,但往往到头来却只盯住了市场份额,忘记了什么叫特色。

所以,泰康的一些做法还是值得肯定的,中国保险行业需要变,正如中国社会需要改一样。

嗯,这个行业很朝阳,这个行业很忧伤。

很多业务员会跟我们说,国家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破产的,其实这是对《保险法》的曲解。根据《保险法》第90条规定:经银保监会同意,保险公司或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银保监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由此可见,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根据最新的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即便被依法撤销,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的,保监会会指定公司接受转让。据此,很多人认为保险公司是国家兜底,买保险产品无任何风险,到底是不是呢?小编认为应该这样理解。保险公司完全倒闭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产品责任的给付还是有不确定性。在有公司愿意接收的前提下起码存在以下两个疑问:第一,超过保证部分的给付(分红或万能结算)还能不能达到投保人的心理预期;第二,保证部分就一定能按约赔付?举个极端的例子,未来责任为10亿,但对应的投资资产只有1亿,接受公司会百分百兑现未来给付?

当人们在办理了保险产品后,保险公司是否会倒闭,肯定也是人们的一个关注重点的。而保险公司是有可能倒闭的。在我国的《保险法》当中就有明确的相关说明。在《保险法》第90条有说到:“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这也代表着保险公司在理论上是可以倒闭、破产清算的。不过大家也不需要太担心,毕竟我国自从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就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倒闭。就算保险公司真的倒闭了也无需担心,因为有相关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这其中就明确说明了保险公司倒闭后的解决办法。当财险公司倒闭后,其个人客户损失5万元以内的部分,是会有保险保障基金的全额救助的;而5万元以上的部分,也会给予90%的救助。若是寿险公司公司破产,保单也会有人“接盘”,会转给其他公司,即便没有公司愿意接管,保监会也会指定一家接管。保险保障基金也会进行救助,个人保单最高会给90%的救助。

保险公司有钱有实力不用担心倒闭。据了解,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而且是实缴。另外,还得经历层层管理层的审批,且有保监会的监管,所以说保险公司倒闭的几率很小。即使保险公司倒闭了,也不用担心。保险法有规定:保险公司没有监管机构允许不得解散。如果保险公司出了问题,银保监会将安排其他公司接手,你手中的保单依然有效。

保险公司是会破产的。据统计,1978~1994年,不到20年间,全球共有648家保险公司破产。比如在我国,2004年6月东方人寿被停业;2005年4月:国信人寿被撤销主体资格。在保险业很发达的美国,在1989年经历“黑色星期一”之后,也有成批的保险公司倒闭。至于保险公司破产后,我们的保单还是否有效,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们往期的文章——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了,我买的保险怎么办? 

保险公司和银行一样,会破产倒闭。但是不用担心,保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受到极其严格的监管,能走到破产的保险公司还没有出现。在2018年,安邦保险出现经营危机,银保监会马上就宣布接管,并且通过“保险保障基金”注入608亿救助资金(详细了解)。如今,安邦保险已经恢复正常经营,银保监会也宣布结束监管。对消费者最大的影响,只是安邦改名叫做“大家保险”了。退一万步来说,即便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保险法》第92条 也有安排:寿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银保监会指定保险公司接受转让。翻译过来就是,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保险公司不允许解散,但是允许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第85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第88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很多业务员会跟我们说,国家是不允许保险公司破产的,其实这是对《保险法》的曲解。根据《保险法》第90条规定:经银保监会同意,保险公司或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银保监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由此可见,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看了上面那么多,可能很多人也没看进去,还是只注意到这家公司没有名气,那没名气的保险公司倒闭的可能性大不大呢?保险公司会倒闭,但是要倒闭不是那么容易,因为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本身就很难了,基本的条件有:条件1:股东有钱、能持续赚钱、信誉良好:注册一家保险公司,最低实缴资本2亿元,都是真金白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股东注资远远超出了这个标准。条件2:管理层要专业:保险公司的业务具有极强的专业性,除了对资金的要求外,银保监对管理人员的资质也有严格的监管。保险公司高管要过了任职资格考试才能走马上任。条件3:要懂得经营,有可行性方案:要成立保险公司,就必须拿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筹建方案,因为即便是投资保险公司,也是有风险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公司经营方案,新保险公司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盈利模式不清晰而陷入被动境地。此外,还要有大量的专业人才,如精算师、核保核赔人员、客服等等……说了这么多,也就是想告诉大家保险公司不容易倒闭而已,如果真的倒闭了,也会有其他公司承接业务的,不用担心保单买了没得赔。

保险公司和银行一样,会破产倒闭。但是不用担心,保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受到极其严格的监管,能走到破产的保险公司还没有出现。在2018年,安邦保险出现经营危机,银保监会马上就宣布接管,并且通过“保险保障基金”注入608亿救助资金(详细了解)。如今,安邦保险已经恢复正常经营,银保监会也宣布结束监管。对消费者最大的影响,只是安邦改名叫做“大家保险”了。退一万步来说,即便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保险法》第92条?也有安排:寿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不能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银保监会指定保险公司接受转让。翻译过来就是,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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