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后,保险赔付问题?

书名: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保险纠纷.15
出版时间:2015年4月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4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最大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的通知义务

  ――保定市鼎泰大件运输有限公司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2.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效力判定

  ――范服军诉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3.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相关问题的认定

  ――何玉兰等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等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

  4.驾驶员在车外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其身份可否转化为第三者的认定

  ――牛占祥等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姐妹车”相撞的“交强险”赔偿问题分析

  ――上海派尔威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是认定交通事故事

  实和保险公司理赔的必要条件

  ――李云华、李伟杰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7.机动车发生滑坡事故造成受害人损失,投保人是否可以请求保险公司

  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

  ――焦作市朝阳实验学校诉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保险合同案

  8.出借车辆的事故最终责任认定与分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峡江支公司诉詹良敏、魏易龙追偿权案

  9.残疾赔偿金已被判定后,原告能否再次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

  ――白文会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田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0.受害人不明,被保险人提存后有权向保险人追偿

  ――陆密平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1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关于误工费计算的特殊情况

  ――张玉芹诉梁奔、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2.交通事故后肇事人逃逸,保险人是否应当理赔

  ――杨焕新、王建华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13.交通事故与安全生产事故之区别

  ――王亚霞诉如皋市中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案

  14.道路外事故比照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的辨析

  ――宋秀兵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5.保险期间应依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定

  ――张慧霞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责任保险合同案

  (二)机动车商业保险

  16.主、挂车相互碰撞是否属于保险事故范围

  ――牛建周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17.挂靠经营中实际车主能否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李文明诉焦作市方圆运业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18.主车与挂车均投保商业三者险时应当如何承担保险责任

  ――北京长天银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19.主挂车连接使用,商业三者险按投保限额比例赔付

  ――赵艳东诉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0.保险人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

  ――林子湃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等保险合同案

  21.关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解释

  ――北京中后机械施工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财产保险

  22.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作提示或解释说明

  ――迟群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23.投保人未亲笔签名的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

  ――颜瑾琳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县公司保险合同案

  24.保险合同中按责任比例赔付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三门峡市清洁生产审核中心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25.保险合同中医保条款效力的认定

  ――北京市怀柔区第六小学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保险

  26.保险合同条款不利解释原则

  ――山东隆盛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海上保险

  27.交通事故逃逸情形下保险公司提示和说明义务的把握

  ――吴国映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保险合同案

  28.机动车未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能否主张免赔

  ――周松民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29.在未实际维修情况下能否依据车辆价值评估报告认定车辆损失

  ――于跟生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30.司机离开现场是否构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

  ――温连涛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31.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系不同的险种,当投保人未投保交强险时,

  商业险理赔额应扣除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

  ――魏乃洪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32.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对受伤人员自费药、诉讼费、鉴定费应否赔偿

  ――王铁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33.被保险人而非所有权人能否就投保车辆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利益

  ――北京安顺汇通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义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34.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否是商业险的赔偿前提

  ――武海涛、赵哲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35.保险车辆致家庭成员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徐冬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36.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起重车吊装树木致人触电死亡时保险公司

  ――苏正发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案

  37.事故车辆的拆解费、鉴定费应由谁承担

  ――崔宝林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38.分期缴费的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欠缴保险费时保险人如何进行权利救济

  ――新余市骏达物流有限公司诉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39.鉴定意见书能否推翻简易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

  ――张贺财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40.保险条款交付的证明标准

  ――马跃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41.行为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相对不起诉的,在民事赔偿中精神抚慰金

  ――陈合义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保险合同赔偿案

  42.车辆在公路边停车修理,由于第三人的过错致使车辆发生爆炸造成他人伤亡,是否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

  ――平顶山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货运三分公司、焦俊锋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43.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过失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驾驶人全责标准赔付保险金

  ――北京市恒基客运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44.保险合同纠纷中最大诚实信用原则的运用

  ――茌平县恒丰耐火装饰板有限公司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案

  45.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的管辖法院

  ――博爱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塔南营销服务部保险合同管辖权异议案

  46.失地农民能否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江西宜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二

发生后,如果有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为了提高理赔效率,事故的存续时间也有限,保险公司理赔是有时效的。那么,时效是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时效。

(一)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二)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三)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1、《民法通则》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新保险法》第16条第7款:保险事故是指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新保险法》65条第3、4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人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人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1999年12月1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索赔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复[号):“根据《保险法》第26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对于责任保险而言,其保险事故就是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应指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之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中保险理赔时效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理赔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如果不行使,索赔权利消灭。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图网站的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 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

  •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受伤者身份证、户口...

相撞赔偿是要根据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的。车辆相撞赔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相撞赔偿要通过起诉解决的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 更多

  相撞赔偿是要根据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的。车辆相撞赔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相撞赔偿要通过起诉解决的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 您好,责任的承担还是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为准。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的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三日内提出复核。等事故认定书出来,您可以联系我,让我看看具体材料,我可以给您预估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如果您是主责的话,可能会有刑事责任,联系及早委托律师处理,以更好的保障您的权益。希望以上可以帮助到您,欢迎来电或添加微信免费咨询。

    回答:556条 好评:2个

    事故认定书一般在交警现场调查结束后十日内出具,需要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在检验结束后五日内出具,你可以和警官联系具体什么时候能出认定书。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应当有机动车承担全责!朱红宇律师擅长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欢迎咨询!

    1、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申请复核,但一般没什么意义,复核一般会维持原认定。2、你的情况,估计交强险已经够赔,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 你好,按交通事故管理条例进行责任认定!然后进行相应赔偿,不满意你可以重新起诉!若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

  • 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

    回答:3294条 好评:54个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的,城镇标准80万左右,农村标准40万左右。

  • 回答:636条 好评:4个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给您如下建议“1、 根据处理交通事故的处理实践,交警一般会给您一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划分您和对方责任的重要依据。2、 您之后需要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法院对您所受的伤害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等级分为1级到10级,十级最轻。3、 您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4、 依据《责任认定

    回答:1498条 好评:5个

    依然可以认定工伤但是交通事故已经赔偿过的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在工伤是赔不了的没有赔偿的可以在工伤里赔偿是不是构成伤残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构成伤残则可以获得伤残医疗就业补助金有疑问欢迎来电

    回答:2158条 好评:4个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回答:1833条 好评:10个

    你好!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应启动法律程序,即诉讼时效为一年;二、建议你向司法局反映相关情况。如需帮助,可来电与我联系。

    回答:7119条 好评:4个

    可以帮其调查即可。这点不用担心。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后期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等。但具体需要根据合法鉴定详细确定和计算。交强险12万赔偿范围内的全额赔偿。不足赔偿的剩余款项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后期赔偿具体按鉴定结论详细计算,建议积极聘请律师参与案件委托鉴定获得较高结论。可以要求对方司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或者存在其他疑问,你可来电或当面进行咨询

  • 逆行与酒驾相撞哪一方的责任更大与实际情况相关,应当根据双方对于事故发生的过错比例确定。具体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进行勘察后作出责任认定后。

    赵洪珍律师 阅读:10

  • 一方逆向行驶一方饮酒驾车,二者相撞的责任大小与双方对于事故发生的过错比例相关。具体的需要交警队现场进行勘察后作出责任认定后确定双方哪一方的责任更大。

    赵洪珍律师 阅读:260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迟海峰律师 阅读:20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迟海峰律师 阅读:20

  • 小车与摩托车相撞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

    张红律师 阅读:15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