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保险协会投诉电话?

  鲁网4月28日讯 从事寿险25年,一直用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尊重,用专业与诚信彰显个人价值,在济南寿险市场上不断超越自我,塑造品牌。如今,“买保险,找新华小林”已经成为他的个人标签。他就是新华保险济南市大观支公司的市场总监林向军。

  放弃原本安稳的教师职业转行成为一名保险规划师,林向军说他从未后悔。林向军在入职新华之前是一名大学英语老师。有着高等学历,稳定工作的他,可以说是“别人家的孩子”。而就是这样一份体面的工作,却与林向军理想的生活目标还有着较高的差距。野心勃勃又向往自由的他,认为教师这个行业并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才能。偶然的机会,林向军接触到了保险行业。他说,他喜欢与人打交道,喜欢接触新鲜的事物。身边的朋友也告诉他,国外得保险行业发展前景很好。就这样,林向军实现了自我转型,从一名有着铁饭碗的英语老师转变成了一名保险业务员。2000年,在山东新华筹备阶段,林向军毅然决定入职新华保险,成为了山东新华第一名外勤人员。

  诚信待人 用专业赢得客户信赖

  林向军说,刚开始做保险的时候,虽然自己还是起步阶段,但是自己勤于学习,肯吃苦,并且把当老师时候练就的沟通讲解能力非常有效地运用到了保险宣传方面,这对今后自己的业务开展起到了很大的帮助。曾经,英雄山下的儿童乐园成了他长期进行保险知识宣传的场所。在这里活动的妇女儿童成了他重点宣讲的对象。机会总会留给有准备的人,2000年刚入职第一个月的林向军就领到了5000多元的工资。

  20年青春岁月里,林向军扎根新华,深耕保险市场,与山东新华一起成长,一起壮大。谈到自己的成功之路,林向军说原因很简单。要成为一名真正的保险代理人,不仅要做好客户经营,赢得客户的信任,重要的就是要有一颗真诚为客户着想的心。他工作的宗旨就是为客户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量身设计符合人生规划的风险保障,为客户及所爱的人转移风险,帮助大家拥有幸福美满的人生。这就是20余年来,他从每一份保单,每一份理赔案例中总结出来的心得,也是他从事这份工作的最大价值与乐趣。秉持着这样的理念,林向军签下了无数保单,也结识了无数客户。入职新华二十多年来,在林向军这里,客户零投诉,出险理赔率达到100%。到现在他已经为济南市千余个家庭送去了保险规划及保障服务,存量最大的客户年缴保费600多万。今年,他还举办了专属自己的从业25周年的客户答谢会。

  学无止境 以实干壮大团队力量 

  回顾起从业以来的光辉成绩,林向军连续多年评为总分公司优秀员工、优秀营业部经理、济南优秀保险代理人等荣誉称号,得到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和新华保险总分公司嘉奖表彰。2012年他入围“国际华人保险大会(IDA)”、“世界百万圆桌峰会(MDRT)”顶级奖励,实现了个人知名度的提升。这些荣誉的取得,都是对他在保险行业多年来用心做好客户服务的肯定。 

  如今的林向军,已成为新华保险大观中支的业务总监,他管理的团队名为乾盛系,旗下有8个部门,带领着800多人从事保险服务工作。在人员培养过程中林向军积累了大量的管理经验,在团队中总结形成了自己的的管理文化。他要求他的团队成员从事保险行业首先要遵守法律法规;再者就是要有客户服务意识,不能“一单死”,要有永续服务的态度;还要有学习能力。林向军认为,保险业务员是复合型人才,要具备的能力是综合性的。一个优秀的保险规划师不仅要有销售能力,能为客户量身定制最合适的保险产品,还要有较高的情商,善于与客户交流,赢得客户的信任。在提升到一定阶段,还要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所以,不断地自我提升,不断了解年轻一代员工的想法,成了他一直以来学习的课题。  

  说起下一步的规划,林向军坚定地说,他的目标是要育成两个部经理,将团队从800余人扩大到2000人。随着保险业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他有信心吸引了更多有志之士到他的团队中来,并且培养出更多的优秀职业经理人,带领大家实现人生价值,为新华注入更多新生力量。(本网记者)   

  鲁保监办函〔2012〕12号

  省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财险山东分公司、平安财险山东分公司、中华联合山东分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平安人寿济南分公司、新华人寿山东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2〕9号)文件精神,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拟于近期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2年2月20日(下周一)下午2点。

  山东保监局1216会议室

  (一)山东保监局鲁青副局长;

  (二)山东保监局办公室、法制处、产险处、人险处、中介处、稽查处负责人;

  (三)省保险行业协会、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和客户投诉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相关保险公司分管客户服务工作的总经理室成员和客服或理赔部门负责人;

  请参会单位介绍贯彻落实保监发〔2012〕9号文件情况和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并就如何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选任社会监督员等有关事项进行座谈。

  (一)请各参会单位准备座谈会书面发言材料20份;

  (二)请各参会单位于2012年2月17日下午5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山东保监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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