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到了目的港买家不提货怎么办?

首先明确一点,你作为SHIPPER,的确是有付该批货物的仓储费的义务的(是第二责任人,只要CONSINEE不付,你就要付);

第二,货物到港后,该批货物的所有权是归CONSINEE的,要弃货的话也该先由CONSINEE写书面声明,然后才轮到SHIPPER写;

第三,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支持货代可以扣留你核销单的,只要上到法庭,这点他们一定败诉;

第四,货物在码头产生一定数额的仓储费后,对方港口的确有权把货物拍卖,但拍卖所得是先支付完仓储费用后才支付其他债权人的。(当然,如果拍卖所得不够支付仓储费,SHIPPER及CONSINEE有义务补足。)

最后,如果真如你所说,货物已经被客户的债权人控制,那么应该由该债权人作为CONSINEE的委托人支付该笔仓租。(理论上,你客人作为CONSINEE,不先收货,他的债权人是无权控制这批货物的,而如果他已收货,那么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人就是他而不是你了,当然可能不同国家法律有所不同,那就只有你客户才知道当地法律如何了)
货物到港后客户不付款如何退运或者改卖其他人?
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都有这个规定,当进口的货物抵达港口之后,货物的管辖权就会过渡给海关,海关为了保障买家的利益,不会允许收货人以外的任何人随便动这批货物。
这就给卖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当卖家没能收齐货款,想要控制货权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可能面临着钱货两空。

因为无论是想要退运还是转卖,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原收货人给出弃货声明;

原收货人明确的告知卖方拒付货款!
于是,某些买家就会一直拖着,绝对不会说自己不会付款,让你抓不到证据,弃货声明?更别想!
于是,卖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一天天的消逝,直至货物被海关拍卖!
于是给出以下两种方法:
1. 找非常有实力的货代,意思是目的港货代,他们可以帮忙解决一些问题,有朋友曾经这样成功解决了土耳其的货物问题。
2. 找参赞,有人成功过,但是大部分,几乎联系不上。
其实这些都是死马当活马医,因为几乎没有更拿得出手的方法了。
不过,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又有一种方法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了。
建议过一个朋友在合同里面写上了这样一段话:
本合同付款方式为见提单复印件付余款。如果买家(具体名称)在见提单复印件10天内还未付清余款,则视为买家自愿放弃货权,买家同意shipper自主处置货物。

如果买家(具体名称)在见到提单复印件10天内未付清货款,则自动激活该条款:买家(具体名称)自愿放弃该票货物的处置权,shipper可以自由处置,可以退运或者改卖给其他的任何第三方!

记住,一定要要求客户回签!
很多人会说,客户怎么会签呢?
如果客户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不是存心骗你,他一定会签的,因为这是正常合同条款,没有伤害到客户的任何利益。
于是,当客户一直不付货款的时候,这个合同就起作用了,朋友把合同给了当地的代理,代理向海关展示,土耳其海关放行了。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海关都会认可这种合同模式,但是既然有成功的希望就要去做到一百分。
可能会有人说了,为什么要做见提单复印件付款呢?做100%前TT不就好了吗?谁不想做无风险的生意呢,如果能做前TT谁还做什么见提单复印件付款,谁还做信用证,谁还做DP甚至OA呢?
竞争所致,无可奈何!就像是某个大哥评论我一脸的奴才相,因为我说首先要表达,然后再提问,因为我说即便客户的信息不全,也要先去传递价值,再问具体配置,如果最起码的外贸业务工作也算是奴才相,那么接受这些非前TT付款方式的不也是奴才相吗?
坚持自我,只做前TT;坚持自我,只做高价值;坚持自我,等待客户主动上钩,自己绝对不主动!或许这才是真英雄,不过,我现在做不到,除了个别顶级高手,多少人能做到呢?

在贸易实务中,如果遇到货主确认要货并在积极退货或转卖第三方的过程中货物仍然被拍卖的这种情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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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物品运输,简单来说就是物品以个人的名义进出口,其适应人群一般是出国留学、工作或者移民的中国人、返国的外国人、来中国工作或者定居的外国人、外出留学或工作后归国的中国人。私人物品运输跟一般贸易货不同的是报关形式不一样,包装的要求也不一样。私人物品大多数使用过的旧物,它的关税相对于一般贸易货要低,甚至还可以免关税。 与旅客随身携带自用物品入境不同,国际运输私人物品清关时集装箱装载私人物品入境在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上更多。

下面介绍一下私人物品运输中的一些细节:

1、私人物品运输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托运物品的多少和时间要求来选择海运或者空运服务:

(1)港到港服务:从起运港至目的地港口或机场;

(2)门到门服务:从货物所在地至目的地上门送货;

(3)选择合适的船期或航班。

2、不同的私人物品有着不同的包装要求

(1)电器、钢琴、家具、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易碎类的物品用木箱包装,并装好填充物,以防挤压受损;

(2)日用品、书籍等偏轻类的私人物品需要用纸箱包装;

(3)如有超长、超大的包装,订舱时必须提供单件包装的准确的长、宽、高尺寸和重量。

3、私人物品运输通关需要的证件:

(1)如果您是出国移民:请带护照、签证、详细物品清单。

(2)如果您是台湾、香港、澳门居民:请带台胞证(或居留证)、学习或工作证明、物品清单

(3) 如果您是外国人:请带护照、签证、工作证、居留证、详细物品清单(需签名)

(4)旅游购买商品(只限外籍人员):护照、签证、报关委托书、详细货物清单(需签名)、发票。 注:以上单据在通关时,海关要求必须提供正本。

4、私人物品运输目的港提货指南

(1)如果物品是由私人物品运输公司承运,那么在船到目的港前2-3天内,该公司在目的港代理会通知收货人。作为被通知的一方,收货人应该提供正确的且能及时可以联系上的通讯方式。当然了,收货人也可以主动查询货物的到港信息。

(2)如果货物已确认到港,收货人可以与运输公司联系换单、交费事宜,然后收货人可以在当地委托报关行来办理清关手续,或者也可以委托运输公司在目的港代理来处理。

(3)私人物品在办理货物通关完毕并向货代公司交付目的港相关费用后,收货人可以携带提单到代理指定的仓库提货。

(4)注意私人物品运输,目的港清关护照必须与提单标注的收货人一致,并准备详细的英文货物清单。私人物品运输通关文件各目的港都有所不同,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

(5)如果选择私人物品运输门到门服务,收货人应提前将通关所需的文件寄给运输公司的代理,通关后代理会将货物送至收货人指定地点。

(6)如收货人在工作日3天之内未提货,将会产生仓储费,由收货人自行负责。

5、私人物品运输其他注意事项

(1)澳洲、加拿大、美国、新西兰的木箱包装及木质物品需要办理熏蒸检疫手续,如熏蒸澳洲到门货,澳洲海关是要求cnee填写一包装声明的。

(2) 一些私人物品是不可携带出境的,例如:

a.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b.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胶卷照片、录音带等物品是严格禁止的;

c.珍贵的文物及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可作为私人物品运输;

d.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也同样不能作为私人物品运输范畴。

(3)有一些私人物品在进出境时也有数量限制,如

a.金银制品不可超过50克

b.烟酒不得超过自用合理数量(1-2)。

c.新西兰的私人物品运输不能含有任何的商业货物(供零售),纳税货物(烟酒类)和任何应做检疫的货物(像食品,肉类和饮料等),否则将遭到当地海关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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