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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向您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我行对《兴业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兴业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2022年8月修订)即日起正式施行,现行的《兴业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同时废止。

如有疑问,可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5561进行咨询。

附件:兴业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

兴业银行借记卡领用合约

(2022年8月修订)

兴业银行借记卡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兴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在知悉并愿意共同遵守《兴业银行借记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前提下,就借记卡的申领、使用等事宜达成本领用合约。甲方在《兴业银行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上签名或点击确认即视为甲方已知悉、理解并同意遵守《章程》及本领用合约。

第一条 客户信息处理及保护

1.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处理本人的个人信息,并且同意乙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基础上,按最短期限对甲方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存。

2.甲方已知晓对个人信息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撤回同意权、限制或拒绝第三方处理权等权利,乙方已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告知、短信通知、网络公告等)提供了个人信息处理的知情、决定等服务。如甲方拟撤回、限制或拒绝对乙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授权,可以根据本领用合约或乙方管理程序办理;前述撤回、限制或拒绝的个人信息若为乙方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解除/拒绝提供业务或者服务。

乙方处理甲方个人信息处理的目的/场景

1.为甲方开立借记卡及提供后续用卡基本服务与增值服务需要;

2.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受益所有人识别等反洗钱要求;

3.满足档案管理等兴业银行内部管理要求;

4.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我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

5.开展客户服务与客户回访;

6.开展借记卡风险监测管理及研究分析,保障乙方账户资金安全。

(三)甲方授权乙方处理如下个人信息

乙方为甲方提供借记卡金融产品及后续服务必需依赖甲方的个人信息才得以实现,为此甲方必需向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为:

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
还可能视身份核验结果进一步补充核验甲方其他有效证件,如居民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居住有效身份证明、中国居民定居国外证明文件、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
身份证件、个人基本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工作信息、个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
如为代办开户还需提供代办人的基本信息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书。
甲方使用借记卡办理支付结算、查询对账以及各项增值服务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乙方为甲方办理账户核算及资金清算等服务还需甲方提供账户信息、交易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账户信息及交易信息。 账户安全管理及风险监测

甲方承诺提供的上述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甲方授权乙方以如下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1.收集:对甲方各类个人信息进行获取和记录,收集信息渠道包括甲方主动提供、甲方授权乙方间接获取、甲方与乙方主体交互或记录自动采集、甲方填写的各类申请表/调查表、影像资料传递、乙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

甲方同意,在后续合同业务办理过程中补充提供相关信息的,无需重新进行授权。

2.存储: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在乙方境内终端设备、信息系统内存储,或按照乙方内部管理规定保存;

3.使用: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的操作,包括基于“借记卡业务”目的提供产品或服务、监管核查及报送、账务核算及资金清算、客户服务与回访、风险监测管理及研究分析、账户基本服务及增值服务;

4.删除:采取技术手段从终端设备、信息系统内去除个人信息,使其不可被检索、访问,或按照乙方内部管理规定销毁。

(五)授权乙方共享、转移、披露个人信息

领用合约涉及业务或部分服务由乙方与第三方共同或委托第三方为甲方提供,甲方同意乙方通过纸质或电子等方式与相关第三方共享以下类别的个人信息,具体使用范围及使用目的如下:

人民银行、公安部及其下属研究所和子公司等依法设立的外部机构 本人人像照片、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电信运营商及提供电信运营商数据查询服务的数据供应商 查询手机号码实名制情况
本人姓名、联系方式、收件地址信息、银行卡信息 委托办理借记卡制卡及寄卡
姓名、联系方式、收件地址信息
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绑定银行账户信息 开立Ⅱ、Ⅲ类电子账户,向绑定的Ⅰ类账户或信用卡发卡行进行账户信息核验
联名卡/社保卡合作机构 本人姓名、手机号码、银行卡号 甲方申请乙方与联名方/社保方合作发行的借记卡时提供,用于联名方/社保方为甲方提供用户注册及相应增值服务。

乙方向以上第三方共享本人个人信息前,将以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官方网站公告、短信推送等)告知甲方。

除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乙方不会将甲方的个人信息转移给其他第三方,但以下情形除外

(1)乙方取得本人明确同意后,向其他第三方转移甲方的个人信息;

(2)乙方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甲方的个人信息。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行不会公开披露本人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我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法律程序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强制性要求;

(2)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甲方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3)甲方已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授权乙方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如甲方作为法定监护人为未成年人开立借记卡,并向乙方提供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可按照法律法规及本领用合约的规定处理甲方提供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对于可能涉及的不满14周岁的儿童个人信息,乙方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1.对于收集到的儿童个人信息,乙方除遵守本领用合约关于用户个人信息的约定外,还会秉持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存储、使用、披露。

2.甲方作为监护人为被监护的儿童开立借记卡时,乙方需要向甲方收集被监护的儿童个人信息,用于开立借记卡之必要。甲方作为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若儿童本人需要使用乙方的产品与/或服务,甲方应正确引导并予以监护。

3.儿童或其监护人有权随时查询和更正儿童个人信息。如甲方对儿童个人信息相关事宜有任何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乙方客户投诉热线95561

授权乙方保存个人信息

原则上,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的甲方个人信息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存储。

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实现信息处理目的的需要,将会在所必要的最短期限内对甲方个人信息进行保存。

乙方对甲方个人信息的保护

1.乙方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甲方个人信息及敏感个人信息,以防甲方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3.乙方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在最小范围内收集个人信息。

4.乙方保证自动化决策(如有)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5.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乙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电话、短信、推送、公告)及时告知支付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乙方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甲方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等。同时,乙方将按照监管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6.在涉及乙方合并、分立、解散、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移,乙方将会要求个人信息接收方继续受本授权书的约束,否则乙方将要求个人信息接收方重新向甲方征求授权同意。

7.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如果乙方发现未获得父母或者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书面同意,乙方会尽快取得上述同意或删除相关数据。

甲方对个人信息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对于个人信息有以下权利:

1.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

2.有权限制或拒绝乙方对甲方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但限制或拒绝前基于甲方的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不受影响。

3.有权向乙方查阅、复制甲方的个人信息,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妨碍国家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除外。

4.发现甲方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正、补充。

5.有权要求乙方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6.如果业务存续期内甲方意外过世,甲方的近亲属为了自身合法、正当利益,可以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甲方在乙方的个人信息,但甲方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7.甲方行使以上权利的方式详见乙方网站、手机银行APP的用户隐私政策及相关公告,或拨打95561咨询,或乙方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8.甲方行使以上权利时,需要提供书面请求,并以乙方接受的方式证明本人的身份。乙方有权先验证身份,再处理甲方的请求。对于合理请求,乙方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乙方将按照对外公示的价目表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如有)。对于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乙方可能会予以拒绝。

 借记卡简介

(一)借记卡是乙方发行的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支付工具,同时也是个人综合理财工具,不具备透支功能。

(二)借记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IC卡和磁条IC复合卡,其中IC卡和磁条IC复合卡统称为IC卡。乙方发行的IC卡遵循《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JR/T 0025—2013)中的一系列技术标准规范,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具体如下:

JR/T 0025.1—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部分:总则》;

JR/T 0025.3—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3部分:与应用无关的IC卡与终端接口规范》;

JR/T 0025.4—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4部分:借记/贷记应用规范》;

JR/T 0025.5—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5部分:借记/贷记应用卡片规范》;

JR/T 0025.6—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6部分:借记/贷记应用终端规范》;

JR/T 0025.7—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7部分:借记/贷记应用安全规范》;

JR/T 0025.8—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8部分:与应用无关的非接触式规范》;

JR/T 0025.10—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0部分:借记/贷记应用个人化指南》;

JR/T 0025.11—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1部分:非接触式IC卡通讯规范》;

JR/T 0025.12—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2部分:非接触式IC卡支付规范》;

JR/T 0025.13—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3部分:基于借记/贷记应用的小额支付规范》;

JR/T 0025.14—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4部分:非接触式IC卡小额支付扩展应用规范》;

JR/T 0025.15—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5部分:电子现金双币支付应用规范》;

JR/T 0025.16—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6部分:IC卡互联网终端规范》;

JR/T 0025.18—2013《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18部分:基于安全芯片的线上支付技术规范》。

(三)IC卡的有效期为八年,磁条卡的有效期为二十年。有效期截至卡面标注年月的最后一天。卡片有效期到期后,甲方将无法使用卡片完成POS消费交易、ATM取现和自助机具交易等需要出示卡片才可办理的交易;仍可继续办理快捷支付、网上支付等无需出示卡片的业务,以及通过乙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渠道继续办理查询、转账、存款、国债、理财、基金、保险、银证转账等业务。有效期届满前,甲方应及时办理换领手续。

(四)甲方同意将借记卡中的人民币活期账户自动设置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保证其使用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监管机构其他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Ⅰ类户具有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取现金等功能。Ⅱ类户具有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等功能;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乙方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Ⅲ类户具有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等功能;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乙方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以及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开立且通过绑定账户转入资金验证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但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方式仅能开立一个允许非绑定账户入金的Ⅲ类户。

(六)甲方借记卡内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付利息。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开户证件符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相关要求,并保证所填写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若由代办人代为开立借记卡,则代办人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借记卡申请人、本人证件及相关文件均符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证所填写的借记卡申请人和代办人资料真实、合法,保证借记卡申请人遵守本《领用合约》的规定。

(二)甲方应预留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且处于甲方有效掌控下)用于乙方与甲方联系、确认信息和办理各项业务的默认号码。

(三)甲方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方式开立Ⅱ、Ⅲ类户时,需满足年满16周岁的条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及本人同名Ⅰ类户或信用卡作为绑定账户办理。

(四)甲方在乙方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可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甲方在乙方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的数量分别不得超过5个。

(五)如甲方在开立Ⅲ类户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当甲方在乙方所有Ⅲ类户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达到5万元(含)以上时,甲方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乙方将中止该账户业务。

(六)为保障甲方账户的资金安全,如甲方留在乙方的资料发生变更或者身份证件超过有效期时,甲方须及时办理更改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暂停甲方所有账户的部分或全部业务。对于未及时修改个人资料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为保障甲方账户的资金安全,保证借记卡在使用时被顺利受理,甲方收妥卡片时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的签名条签名。

(八)甲方保证借记卡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反洗钱有关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对甲方借记卡内的资金采取对应的措施,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应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甲方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乙方发行的借记卡和网盾、令牌、SIM卡等账户存取工具和安全认证工具,不得利用借记卡进行洗钱、欺诈、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恐怖融资、虚拟货币炒作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收缴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非法所得、罚款、追究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人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甲方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个人及相关组织者,或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个人,乙方依规将在5 年内暂停甲方账户非柜面业务所有业务,并拒绝为甲方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甲方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乙方将加大审核力度。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开户。

1.对甲方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甲方拒绝出示的;

2.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借记卡的;

3.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借记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异常开户情形。

 账户管理

(一)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借记卡账户均需设置交易密码,所有通过密码/短信验证码/指纹/面容ID等发出的交易指令均视为甲方本人办理,甲方可有效证明非本人操作的除外。依据密码等电子数据信息办理的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交易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任何未使用密码/短信验证码/指纹/面容ID等进行的交易,由于交易习惯或交易特殊性质,甲方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依据借记卡磁条/芯片/借记卡卡号等电子数据信息而产生的信息记录和/或依据约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属于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二)甲方开户后自动享有通存通兑、柜面通、POS消费、卡内转账、电子银行等全部或部分功能。若乙方对借记卡新推出其他服务功能,除乙方规定需要到乙方柜台办理确认的以外,甲方已申请的借记卡自动享有该项服务功能。

(三)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2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5万元。除受以上限额控制,借记卡同时还受制于单项业务本身的限额控制。

(四)甲方办理支付结算时,应持审慎的态度,妥善保管和使用票据及结算凭证,审验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乙方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操作程序审查票据、结算凭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结算凭证或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不属于票据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过失”,乙方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五)为保障甲方账户的资金安全,甲方借记卡遗失、被盗,或交易密码泄露、被改、遗忘时,甲方应尽快向乙方申请挂失或密码重置。若挂失前或密码重置前或挂失失效后(口头挂失五个自然日内有效)资金被他人盗用、支取,由甲方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相应损失。

(六)甲方可到乙方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APP办理借记卡销户。销户前应取消借记卡的所有代理业务关系,且卡内的所有账户余额应全部支取,若有未结清账户则不允许销户。销户后,借记卡无法办理任何业务,其中销户前芯片信息可以正常读取的IC卡,由乙方将卡片剪角后交还甲方;销户前芯片信息无法正常读取的IC卡,由乙方收回并做销毁处理;磁条卡交还甲方,由甲方自行剪角作废。

(七)为保障甲方账户安全,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通知或告知义务后,可对半年(含)以上未主动发起账务类交易且余额不超过100元人民币的甲方借记卡账户暂停资金收付功能,并可对两年(含)以上未主动发起账务类交易且账户余额为零的甲方借记卡销户。如甲方仍需使用该卡,可通过乙方柜面等渠道申请恢复使用。

(八)为保障甲方账户的资金安全,甲方同意乙方对借记卡账户使用及其资金交易情况进行监测,并结合监测结果对可能导致甲方账户资金发生风险或引发账户不当使用的交易进行阻断、限制部分交易功能,调低非柜面交易限额/笔数或进而不再受理甲方的开户申请。对于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以及预留手机号与他人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或符合乙方可疑交易特征的借记卡账户,甲方同意乙方暂停该账户的部分或全部业务。如甲方需恢复该账户的相关业务,须向乙方申请。

(九)甲方应定期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设备、对账折等与乙方核对账务。账务核对实行对账回单默认制度,即在甲方收到账务信息后3个月内未提供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视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账务记录无异议。

(十)如在乙方批处理日切期间,甲方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发生实际日期与乙方账务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以乙方的账务日期为准。

(十一)甲方使用借记卡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业务时,应遵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金管理、账户分级分类管理及交易限额、账户余额的有关规定,同意乙方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风险管理的要求对相关业务设置交易限额或限制交易笔数。

 主要功能

(一)ATM存取款、转账和查询

1.甲方可持借记卡在境内贴有“银联”等对应卡组织标识的具有存款功能的ATM上办理存款业务。

2.甲方可持借记卡在境内外贴有“银联”等对应卡组织标识的ATM上办理取款。境内默认每日限额2万元(含)人民币;境外默认每日限额等值1万元(含)人民币。

3.甲方可持借记卡在乙方以及部分贴有“银联”等对应卡组织标识的ATM上办理转账业务。可接受转账的银行范围以中国银联公布的内容为准。通过ATM办理转账业务时,甲方可以在相关规定的额度范围或笔数内自行设定限额或笔数。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及明确提示可实时到账的情况外,甲方通过ATM转账的,乙方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乙方受理后24小时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撤销转账。

4.甲方可持借记卡在境内外贴有“银联”等对应卡组织标识的ATM上办理账户余额查询等业务。

1.甲方可持借记卡在境内外贴有“银联”等对应卡组织标识的POS机消费。若因通讯异常、银行卡组织系统故障、银行卡组织商户培训和管理等非乙方原因造成消费障碍,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除外。

2.为便利甲方的小额交易用卡,乙方发行的带有非接标识的银联IC借记卡、美国运通IC借记卡支持同步开通小额免密免签功能,甲方在对应卡组织指定的商户进行一定金额内的交易时,只需将卡片或设备卡靠近受理终端感应区即可完成支付,无需验证密码也无需在打印凭证上签名。小额免密免签功能的限额以乙方对外公布的限额为准并可经公告后调整。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电话银行等渠道调整交易限额或关闭小额免密功能。

3.甲方应在确保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办理消费。在输入交易密码前,应仔细核对消费金额。交易完成后,应在签购单上签名,并妥善保管签购单。对于小额免签消费,无需在签购单上签名,可根据需要向商户索取签购单。

4.甲方在办理消费时,如商户要求多次(2次及以上)输入交易密码,应确认每笔交易的结果,避免多次交易重复扣款。

5.甲方与商户发生交易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只有协助调查的义务而不承担其他责任。

甲方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办理借记卡内定活期等账户间的转账。

快捷支付是指支付机构在事先或首笔交易时分别取得甲方和乙方协议授权的前提下,向甲方借记卡账户直接发起支付指令扣划资金的便捷支付业务。

甲方可持借记卡在当地加入“柜面通”网络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存取款等业务,甲方同意遵守当地柜面通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甲方委托乙方按信用卡账单周期将应还款项的全部或预定部分从借记卡活期账户转入信用卡账户。由于甲方借记卡活期账户余额不足造成还款不成功,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指定的信用卡必须为乙方所发行。

1.预约转账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按约定金额、时间等条件向事先约定的账户转账,并按约定的条件终止转账。

2.甲方应准确指定转入账户、转入账户开户银行和转账金额等内容,并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预约转出账户内应保持足够的余额,如因甲方指定账户错误或处于非正常状态或因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造成风险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为便利甲方的交易用卡,乙方发行的借记卡同步开通在线支付功能,甲方可通过不具备读卡功能的自助交易终端完成对交易涉及资金进行支付的业务,包括电脑、手机等渠道。

1.精灵信使是乙方利用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网络为甲方提供的消息通知业务,在账户资金发生变动、预约转账自动扣款失败、交易密码输错时即会收到手机消息通知,消息通知的形式包括短信、手机银行APP消息、微信等。如仅开通短信动户通知,通知起点金额不低于100元(含);如同时开通短信及微信通知功能的客户,短信动户通知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元(含)。登录手机银行APP的用户即可获取APP动户通知。支持人民币、外币活期账户资金变动通知。甲方还可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自助设置余额超限通知、基金净值通知、贵金属行情通知等消息服务。

2.甲方需指定接收消息的手机号。若甲方指定的相关信息有误,由此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利用精灵信使服务向甲方发送通知、通告或其他服务及营销信息。

4.甲方同意精灵信使仅作为甲方账户信息参考,不作为最终对账依据或存款证明。若由于运营商网关故障、运营商系统升级、网络信号异常、手机终端异常等一些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及时收到消息或消息信息错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及时收到消息或消息信息错误,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凭借记卡可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的网上支付功能,并在经乙方认证的互联网商户办理电子支付。由于商品质量、送货服务等引起的相关争议均由甲方及商户自行协商解决。

1.甲方凭借记卡可申请借记设备卡用于移动支付,在移动终端设备上(手机、手表、平板电脑等)申请加载移动支付虚拟设备卡,该设备卡可在支持银联等对应卡组织非接标识的POS、ATM上,使用对应借记卡的账户、密码进行线下非接触式的消费、预授权、取现、查询等交易,同样也可以在特定的线上商户进行消费、查询等交易。

2.甲方应确保申请加载借记设备卡时,所使用的移动终端设备及借记卡为甲方本人所有,移动终端操作系统中用于管理设备的用户的ID、设备解锁屏幕的密码(含指纹)为甲方本人使用;因甲方对相关信息保管不善导致丢失和丧失控制,或对手机进行刷机操作,或对移动设备使用不善致使移动设备在不安全、遭受病毒攻击、被侵入、被监控或非法控制环境下运行,从而致使设备卡被非法使用等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转账汇款按照是否只能向事先约定的账户转账分为定向转账和任意转账。甲方可通过乙方柜台或凭借网盾等安全认证工具在乙方指定的电子银行渠道开通转账汇款功能,开通转账功能时需同步设置相应的日限额、年限额及日限笔数;办理转账汇款交易时须使用密码、短信口令、网盾、令牌、人脸识别等工具或工具组合进行安全认证。

2.定向转账是指甲方经过与乙方约定,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向约定的兴业银行或他行账户转账。定向转账需要事先通过乙方柜台或凭借网盾等安全认证工具在乙方指定的电子银行渠道开通并设定转入账户和转账日限额。交易时须使用密码、短信口令、网盾、令牌、人脸识别等工具或工具组合进行安全认证。甲方必须准确指定定向转账约定转入账号、户名等内容,若由于甲方指定错误造成风险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任意转账是指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向客户定向转账约定的收款账户之外的其他任意兴业银行或他行账户转账。任意转账需要事先通过乙方柜台或凭借网盾、短信口令等安全认证工具在乙方指定的电子银行渠道开通。交易时须使用密码、短信口令、网盾、令牌、人脸识别等工具进行安全认证。

1.甲方成功申请自助缴费功能后,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缴纳公共事业费等。

2.甲方成功开通代缴费功能后,同意委托乙方按约定周期代扣账户资金代缴公共事业费等。

3.缴费项目以乙方当地机构公布的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提供的为准。

1.智能通知存款分为便捷型和收益型两款产品。“智能通知存款(便捷型)”是指将借记卡内人民币活期账户自动关联为“智能通知存款(便捷型)”账户,系统根据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对达到5万元的资金智能选择一天或七天的通知存款类型进行计息。“智能通知存款(收益型)”是采用“智能通知存款(收益型)”专户,按甲方约定自动将人民币活期账户中扣除预留金额后,超过5万元(含)的存款以千元整数倍转入专户,并按实际存款天数自动选择合适的存期及通知利率。

2.“智能通知存款(便捷型)”以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智能通知存款(收益型)”满七天自动结息和转存,转存时将甲方活期账户内可用余额扣除预留金额后的千元整数倍资金转入通知账户,与当期本金以及通知利息计入下期通知存款本金。

3.智能通知存款业务开办期间,乙方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调整计结息方式或相关业务规定,无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甲方在开通收益型智能通知存款功能后,若甲方办理ATM取款、第三方存款银转证、POS消费以及信用卡自动还款交易时,发生活期账户余额不足,不足部分将自动从智能通知存款账户中支取。

1.电子现金适用于小额快速支付业务,是银联IC卡特有的功能,具备脱机消费、圈存、充值和查询等功能,支持接触式和非接触式交易。

2.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上限为1000元人民币,账户不得透支、不计付利息、不提取现金、不挂失。

3.电子现金账户内资金只可用于脱机消费。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充值、圈存交易,将资金转入电子现金账户。借记卡内人民币活期账户为电子现金默认的绑定账户。

4.如卡片丢失,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卡片损坏,甲方应及时办理换卡或销户。如办理换卡,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将在甲方领取新卡12个自然日后转入新借记卡内的补登账户;如办理销户,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将在甲方办理销户12个自然日后转入甲方指定的乙方发行的借记卡内人民币活期账户。退还金额以12个自然日后的清算余额为准。

5.“第4点”所述退还资金以及电子现金消费退货资金将转入借记卡内的补登账户。甲方可通过乙方渠道办理补登圈存,将资金转入电子现金账户。

(十六)手机号码支付业务

1.手机号码支付业务是指通过手机号码自动关联银行账户进行交易,在后续的手机号码支付业务中,只需要输入甲方的指定手机号码,即可关联银行账户完成交易。

2.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手机号码支付业务”,指定在乙方开立账户时预留手机号码与本人名下的账户进行绑定,进行手机号码支付业务注册。甲方可选择绑定乙方借记卡作为甲方的默认账户,甲方亦可申请调整变更默认账户。为保障甲方账户的资金安全,甲方申请绑定的手机号码和借记卡应同时满足“手机号码为开户预留手机号码且预留时间在6个月以上,账户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交易发生”等条件,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拒绝办理该业务。甲方办理业务时须校验借记卡取款密码及其他乙方认为必须的安全工具,通过密码发出的交易指令视为甲方本人办理。甲方将手机号码与本人名下账户绑定后,可以用手机号码关联账户办理支付业务,如转账时可输入甲方手机号码,关联甲方绑定账户向甲方转账等。

3.当关联账户销户、开户预留手机号码变更或关联账户变更时,甲方应主动向乙方申请“手机号码支付业务”注销或变更。为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甲方未主动发起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销户和账户变更信息,注销甲方手机号码支付业务。甲方未及时变更导致“手机号码支付业务”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甲方承担因此引发的风险和损失。

4.甲方手机号码出现被他人再次注册“手机号码支付业务”时,甲方应依据乙方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在乙方指定时间内携带证件和手机前往乙方柜面进行核实确认,乙方根据核验结果为甲方办理后续的“手机号码支付业务”变更或注销等。若甲方未及时更新在乙方预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联系到甲方或甲方未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前往乙方柜面进行核实确认时,由甲方承担因此引发的风险和损失。

(十七)第三方存管、外汇买卖、贵金属买卖、理财产品购买等其他功能请参照乙方相关规定办理。

 电子银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服务。乙方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增加、取消或调整电子银行渠道功能,除乙方要求需要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确认或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确认(凭短信口令或网盾办理)的功能外,已开立的账户自动享受其余的功能服务。

(二)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业务,可签约以下安全认证工具:

(1)短信口令是指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办理转账汇款、缴费、支付等业务时,乙方系统自动发送到甲方指定签约手机号的一次性随机密码。

(2)甲方登录乙方指定的电子银行渠道可使用短信口令和其他安全工具的组合自助开通、关闭或修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的转账、支付、缴费等功能及限额。

(3)甲方必须保证签约短信口令的手机号为甲方本人名下手机号。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4)若由于通信异常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未能及时收到短信或短信信息错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系统故障、通讯故障除外。

网盾是用于存放互联网银行客户身份标志并对客户发出的互联网银行交易指令进行数字加密和数字签名的安全认证工具。

令牌是与电子银行客户绑定的动态口令认证客户端,是通过一次一密的方式对客户发出的电子银行交易进行确认的一种安全认证工具。

(三)通过电子银行办理转账及支付业务时,甲方可以在相关规定的额度范围或笔数内自行设定限额或笔数,不同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限额或笔数设置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四)甲方应按照乙方有关规定、操作流程办理电子银行业务。若因甲方拨打或登录非乙方认证的电子银行、下载非乙方认证的相关软件、在非安全地点或环境登录或以不符合乙方规定的流程登录电子银行造成风险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甲方申请手机银行服务时所使用的手机号应为本人名下号码。甲方若使用非本人名下的手机号码申请乙方提供的手机银行服务,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对其在乙方留存的手机号发出的服务指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甲方及其指定人必须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指定手机号进行操作,所有使用上述手机号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及其指定人本人所为,如绑定的手机号或甲方的手机被他人借用或盗用,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经电子工具及互联网络和乙方电子银行系统连接相互传送各种符号、数字、字母等形式表达履行本协议意思的电子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指令、业务交易结果等),具有与书面合同等同的效力。

 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兴业银行服务价目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价目表》(以乙方网站公布的为准)所列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发生变更时,或因经营需要,乙方将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出相应的调整,并于执行前依法按照规定提前发出公告。如变更内容涉及新增或调升账户管理费、年费、短信服务费等无论客户是否使用均将收费的项目,乙方还将通过短信、电话、APP推送等形式补充通知甲方。若甲方不愿接受公告内容,应在公告内容正式实施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否则视为同意接受公告的各项内容。

(二)借记卡默认开通的功能中,部分功能涉及收费,以乙方网站公布的《兴业银行服务价目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价目表》为准。

 免责条款

(一)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甲方交易指令等,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1.甲方账户余额不足;

2.甲方账户内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

3.甲方之行为是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4.甲方发出的交易指令内容不明确或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或未正确按照乙方规定交易的操作规则和程序发出交易指令;

5.发生网络、通信、供电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交易终止。

(二)如因监管机构调整业务有关规定或遇到经济、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本领用合约第四条所列各项业务变更或取消,乙方可按新规定执行或终止该业务,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甲方应妥善保管并谨慎使用卡片、账号、密码、手机号、其他个人信息等信息资料和短信口令、网盾、令牌等安全认证工具,不得将借记卡和安全工具转借他人使用,以免被他人盗用造成资金损失风险。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账号或密码、个人信息、安全认证工具泄露或遗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和损失。

(四)甲方若违反本领用合约及相关规定造成的资金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办理借记联名卡等业务时,除需遵守以上条款外,同时还需遵守相关银行卡的管理规定。

条 甲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领用合约内容,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减轻乙方责任及个人信息处理等与甲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及加黑加粗字体部分的内容。

领用合约及各项业务管理规定如有修改、调整,乙方将通过官方网站、手机银行、网点厅堂等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的渠道以公告方式通知甲方。公告期满后,修改后的领用合约、业务管理规定即为生效。在公告期内,甲方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使用借记卡,甲方因对领用合约、业务管理规定的修改有异议而不继续使用借记卡的,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或销户申请,否则视为同意接受领用合约、业务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十 乙方提供的投诉渠道包括:客户投诉电话95561、乙方官网、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

(一)如果甲方对本领用合约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向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乙方客投诉电话95561进行咨询或反映,或通过乙方网站、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或反馈。

(二)凡因本领用合约引发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 本领用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未尽事宜按照银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 本领用合约自甲方在《兴业银行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上签字或点击确认,并经乙方核发借记卡之日起生效。

照国际权威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模式、业务、流程与产品,既可以包括前端产业也包含后台技术。

金融科技底层技术概括起来可称作ABCD(人工智能A、区块链B、云计算C、大数据D)。

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支付清算、借贷融资、财富管理、零售银行、保险、交易结算等六大金融领域。

传统金融机构在积极深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收购、投资、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领域进行布局,以打造全新的核心竞争力。高盛、摩根纷纷宣布转型为金融技术公司;蚂蚁金服宣布自己是Techfin,未来只做Tech,帮金融机构做好Fin;BATJ与中国四大银行分别牵手,合作共建金融科技实验室。金融科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囊括金融服务全部环节和金融业务的各个方面,是金融+科技的高度融合,颠覆了原有的金融逻辑和体系,对未来整个金融行业的价值重构具有深远影响,是金融业未来的主流趋势。

代表: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实验室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实验室位于教学楼513教室,占地约211平方米,于2015年9月21日启用。实验室配备了丰富的专业数据库资源和金融分析软件资源,例如Bloomberg终端(12台)、WRDS金融数据库、国泰安、Wind等等,并可以将正版金融分析软件授权安装在个人电脑上,极大的方便了全院师生在金融领域的学习和科研。

实验室资源:实验室配备了59台高配学生终端和包含了7块大屏幕的互动教学系统,采用了拥有实时录播和远程同步访问的“云+端”架构系统,实验室整体模拟了证券交易所真实场景。

实验室目前采购的如下:

通过以上各系统和软件,可查看股票、基金、债券、金融衍生产品、上市公司、经济、行业、高频数据,可进行集看盘、交易、分析、评分于一体的证券投资训练,也可接入上证交易所高速Level Ⅱ数据和全球6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股票、债券、期货、外汇、金融衍生品等上万种金融产品的实时或延时行情,还可通过画面自定义、MVX Excel导出、指数化基金自动配置等功能进行金融市场的分析。

软件和数据库访问链接:

TYPE2 金融机构+科技企业

代表:BAJT与四大行

近期以来,国有大银行纷纷与BATJ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金融科技方面开展合作。商业银行与互金巨头的合作融合趋势亦越发明显,从细分业务领域的合作到全面的战略合作,再到细节合作落地,各家互联网巨头均在推进和银行的合作。

据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梳理,目前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方式和领域各有区别。总的来看分为三类:一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二是合资成立子公司;三是在细分业务领域的合作,如推出联名信用卡、对接征信体系、引入云计算产品等。

1、中国银行——腾讯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

2017年6月22日,中国银行与腾讯云在内蒙正式挂牌成立“中国银行——腾讯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双方重点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全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建普惠金融、云上金融、智能金融和科技金融。

近年来,随着数字化技术的蓬勃发展,客户金融需求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用户需求更加多元化,注重产品内涵的有趣、个性化、定制化元素。在科技金融领域,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逐步从概念走向成熟,并开始商业化,正带动全球新一轮生产效率变革浪潮,未来将深刻改变金融行业格局。为此,中国银行与腾讯集团达成深度合作共识,以开放的生态体系在业务、流程、技术上全面启动创新试点。

正是基于一致的未来展望,中国银行与腾讯达成了深度合作共识,并选择内蒙古作为双方合作试点基地,以开放的生态体系在业务、流程、技术上全面启动创新试点。经过数月努力,双方初步在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以及人工智能应用方面取得突破,建立了统一的金融大数据平台,持续输出技术能力支持实际业务发展。

后续,双方将继续深化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逐步搭建总对总的金融科技云平台,该平台将作为中国银行业务部门、一线分行引入腾讯优势科技与业务合作资源的管道,充分释放双方的优势资源和能力,在客户需求洞察、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金融效率提升等方面快速匹配业务与技术,助力实现业务发展的战略价值。

金融大数据智能营销解决方案

2、农业银行和百度的“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

2017年6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与百度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周慕冰,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郭宁宁,百度高级副总裁朱光等双方高管出席签约仪式,并为双方共建的“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进行揭牌。

按照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此次的合作主要围绕金融科技领域开展,包括共建金融大脑以及客户画像、精准营销、客户信用评价、风险监控、智能投顾、智能客服等方向的具体应用,并将围绕金融产品和渠道用户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在发布会上,双方为共建的“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进行揭牌。该实验室落地在农总行网络金融部与百度金融服务事业群组,未来将在智能金融服务领域展开深度研究。现场,农行副行长郭宁宁和百度高级副总裁朱光还共同演示了百度金融科技能力在未来农行掌银APP上的应用, AI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将带来智能、安全、便捷的金融科技新体验。

农业银行网络金融部的负责人张秀萍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核心理念是改变传统金融服务的供给方式,目前阶段具体主要是信贷业务及理财业务,应用方面则包括基于大数据及分析与挖掘的客户画像、精准营销、客户信用评价、风险监控及智能客服、智能投顾等。此次合作的实施,要以金融科技为支撑,以打造农行金融大脑为核心,建设重点领域的创新应用,真正实现智能银行服务。

百度高级副总裁朱光介绍,目前金融科技已经进入智能金融时代,百度依靠自身在大数据、算法和计算能力方面为金融科技保驾护航。百度金融已经在技术应用和基础架构两大模块共七个方面进行了布局,其中技术方面包含了智能获客、身份识别、大数据风控、智能投顾、智能客服;基础架构包括了金融云和区块链。

朱光介绍称,百度金融目前正在实施三步走策略,分别从金服业务、金服平台和金融科技进行。目前,百度金融处在金服平台的建设,意在通过打造财富管理平台和消费金融平台,推动整个金融体系的建设。

百度金融服务事业群组(FSG)简介

3、建设银行、阿里巴巴、蚂蚁金服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2017年3月28日,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蚂蚁金服CEO井贤栋与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祖继等合作方高管出席签约仪式。

按照协议和业务合作备忘录,蚂蚁金服将协助建设银行推进信用卡线上开卡业务,为此前无法覆盖的人群提供信用卡服务。双方将推进线下线上渠道业务合作、电子支付业务合作、打通信用体系,共同探索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创新模式。未来,双方还将实现二维码支付互认互扫、支付宝将支持建行手机银行App支付。此前蚂蚁金服向外界传达,作为一家Techfin公司,未来将只做技术(Tech),支持金融机构做好金融(Fin)。

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祖继在签约现场表示,建设银行是阿里巴巴及蚂蚁金服最早的合作银行之一,是共同成长的合作伙伴。阿里巴巴及蚂蚁金服的飞速成长,为传统金融提供了互联网式的思维和解决方案,也推动着建设银行的创新发展。建设银行将与阿里巴巴及蚂蚁金服共同探寻双方创新合作模式,顺应“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新技术、新能源”的发展趋势,实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井贤栋也回顾了阿里巴巴及蚂蚁金服与建行的合作历程,表达了未来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的良好愿望。

蚂蚁金服CEO井贤栋表示,“蚂蚁金服将自己定义为Techfin(科技金融)公司,用技术和数据能力助力金融机构,去服务好那些曾经没有被服务好80%的群体,即普通消费者和小微企业,共同打造一个更加平等、普惠、透明、开放的新金融。”

蚂蚁金服方面表示,银企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双方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比如,借助蚂蚁金服的平台和数据能力,可以帮助银行开展线上开卡业务,为此前无法覆盖的人群提供信用卡等服务。蚂蚁金服与其他银行的合作情况显示,在引入芝麻信用评分后,信用卡开卡审批通过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机构的整体不良率却降低了0.3个百分点。

在理财服务方面,未来用户在支付宝和蚂蚁聚宝上,就可以方便地选购建行的各种理财产品。银行也可以在蚂蚁平台上开通财富号,为更多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

除此之外,双方还将在信贷服务、跨境结算、信用卡全链路服务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未来,双方还将实现二维码互认互扫,支付宝也将支持建行电子银行APP支付。

1、入驻支付宝:支付宝上将可直接购买建行理财产品;
2、开通财富号:建行将通过蚂蚁金服的技术能力,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
3、线上开卡:蚂蚁金服将协助建设银行推进信用卡线上开卡业务;
4、互认互扫:未来建行和支付宝的二维码可以互相扫描;
5、打通信用:“信用等于财富”的时代正在加速到来。

蚂蚁金服开放平台行业解决方案

4、工商银行和京东金融签署金融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017年6月16日,中国工商银行与京东金融集团在北京签署了金融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正式启动全面业务合作,在金融科技、零售银行、消费金融、企业信贷、校园生态、资产管理、个人联名账户等领域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易会满和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见证了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

易会满指出,科技创新正加速重构银行业经营发展模式和市场竞争格局,将工商银行与京东集团的金融和互联网能力结合,有利于实现各自业务成长,为用户创造更好的服务与体验。本次选择与京东金融达成全面合作,是看中京东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形成的金融科技能力,包括产品创新能力、大数据风控能力以及互联网运营能力等等,全面深入的合作有利于双方实现各自业务的快速成长与迭代,为双方的客户都创造更好的服务与体验。他希望双方以协议签署为契机,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未来加强账户体系、零售银行、消费金融、企业信贷、资产投资、贵金属等领域合作的拓展和探讨。

刘强东表示,京东集团、京东金融集团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优势,与工商银行在联合获客、用户运营、智能风控、服务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开展多个层次合作,推动双方合作更上一个台阶。

“工商银行是一家有着光辉历史的国有银行,京东金融也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在网点、客户、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打通线上与线下场景,优化自身的风控和运营模型,为客户提供成本更低、体验更好的金融服务。”刘强东表示,京东金融与工商银行的全面合作,未来将会不断产生化学反应,开发新的服务模式或创新产品,对整个中国金融行业创新起到推动作用。

京东金融当前定位服务于金融行业的科技公司,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手段,为金融行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收入。在金融科技输出方面,京东金融目前合作伙伴涵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主流金融行业机构。目前京东金融有超过50%的员工集中在数据、研发、新科技等领域,有95%的业务是通过机器自动化、智能化的方式来实现,包括风险定价、反欺诈、反洗钱等金融模型的搭建已经实现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除金融业务领域合作外,双方还就工商银行与京东集团层面的整体合作进行了探讨,未来双方将在物流及电商领域积极展开合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工银小白数字银行APP

战略合作5个月后,2017年11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联合京东金融共同发布了双方合作落地产品——工银小白数字银行,这是国内银行业首个开到互联网平台上的银行。**双方还宣布,将在包括线下主题网点共建、无人贵金属店等在内的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全面打通银行线上线下的个性化服务。同时,京东物流也宣布,将为工行电商平台融e购的商品提供配送服务。

工商银行副行长李云泽表示,工行互联网金融战略正向“智慧银行”升级发展,通过将金融服务能力输出到生产生活的各类场景,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提供更简单、更高效、更随心的金融服务体验。同时,工行积极与优质外部机构开展用户共享、信息互通、能力协同等合作,推进金融服务场景创新与拓展,并以更加突出网络化、线上化、移动化为主要合作方式,更加突出用户、信息等优势资源的互补和共享,实现金融服务与用户场景的无缝对接与嵌入。

京东金融CEO陈生强表示,我们用产品证明了金融科技能为银行创造的真正核心价值,其本质上是创造无界金融。无界金融两个内涵,一是数字化,二是全场景化。这里的无界,更多是指服务范围上的无界,而非是突破监管框架。数字化,指的是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驱动,以数字化的形态服务于用户,能像积木一样自由组合,像卡片一样自由分发,像插件一样自由嵌入与连接。而全场景化,指的是让金融服务不仅打破服务场景局限,还能够打破物理时空的局限,以用户的活动、场景为中心,让线上线下双向互为入口,互为服务,实现O+O。在这种模式下,用户、产品和场景,将实现完美的融合。

工银小白数字银行APP是一个互联网平台网上银行,专注服务于年轻客群,是业内首创的场景融入式数字银行,是工商银行与京东金融在客户、账户、数据、信息、资金等方面深度整合的成果。双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在传统的银行业态之外搭建一个“享用碎片生活时间,满足重点金融需求”的零售金融新场景,使客户充分享受“随心随手”、“一触即发”、“安全高效”的智慧零售金融新体验。

此外,“工银小白”对银行部分传统业务进行了创新。比如,存款证明业务通常需要客户前往银行网点办理,但“工银小白”为客户省去了这个麻烦。通过“工银小白”,客户只需在线上申请存款证明等资信证明服务,京东物流就可以将工行开具的存款证明配送到家。而另一个创新项目“无人贵金属店”则采用多屏互动、体感交互等多种技术,让客户可以在网点更直观便捷地获取产品信息,将线下场景体验与线上自助购买进行完美结合。

5、腾讯金融云+中信银行、腾讯金融云+杭州银行

2017年11月27、28日,腾讯金融云连续两天分别与中信银行和杭州银行达成合作协议,作为腾讯云业务和金融业务交叉布局的核心,腾讯金融云的云上金融新生态版图不断扩充。依托腾讯在云计算及金融领域的技术和经验优势,腾讯金融云将充分发挥生态资源,满足银行合作伙伴在金融科技领域的业务创新需求。

频密动作的背后,也折射出银行“上云”需求迫切。目前金融行业‘上云’,需求最大的还是银行,短期内会成为金融云业务合作的重点。腾讯金融云针对银行的需求给出了一整套整体解决方案,如基于腾讯云平台构建银行IT系统,利用TBDS大数据处理套件进行大数据营销,提供云拨测、大禹网络安全、天御业务安全等产品帮助银行优化应用等,这些方案实实在在地帮助银行解决了新形势下的多个痛点。

基于腾讯多年的云服务经验,腾讯金融云可以为银行合作伙伴提供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专区,特殊设备物理托管和五大专线接入点,轻松构建金融混合云。在金融大数据方面,依托腾讯十数载的积累,腾讯金融云可以为银行搭建一键式独享大数据分析平台,提供精准的个性化用户分析报告和反欺诈风控、数据分析等数据应用。腾讯目前拥有2万多台集群调度,每天接入的数据量和实时处理的数据量已达5万亿条和1.5万亿条。

在对银行至关重要的安全方面,腾讯金融云依托腾讯安全平台精心打造的防火墙体系,以十多年的安全技术积累和问题处理经验为支撑,帮助银行有效抵御各种安全攻击。腾讯每年投入数十亿研发资源为业务护航,构建了业界领先的黑产情报知识图谱,覆盖黑产作恶的各个环节,能够较快感知每一个欺诈行为的发生。支付、大数据应用和身份验证等金融级服务中间件,具备多重防护保障数据安全、秒级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恶意用户的识别率高达90%。腾讯金融云还提供漏洞修复、溯源取证、防御建议,数据泄漏检测等一系列专业安全服务,打造专享攻击防护能力和协同防御方案,保障金融业务安全。

针对不同合作伙伴侧重业务领域的不同,腾讯金融云实现了为银行、证券、保险、消费金融等行业客户提供个性化一站式金融云解决方案。

以中信银行为例,互联网业务上云、金融大数据平台搭建、欺诈风险分析及解决、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等金融云相关内容是本次合作的重点。此外,腾讯与中信银行还就视频、企业微信、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库、容器云技术、移动互联、退税解决方案、智能客服、语音银行、大数据分析等业务达成合作,双方将联合开发语音手机银行,共同开拓农村金融创新服务,延伸探索互联网和银行的共赢合作新模式。

11月27日,腾讯与中信银行金融科技深化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11月28日,腾讯旗下的腾讯金融云与杭州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通过打造智慧银行、成立“腾讯金融云&杭州银行‘金融科技创新联盟’”等方式,共同探索金融科技业务创新合作模式,双方未来将重点发力互联网业务上云、金融大数据平台搭建、欺诈风险分析及解决、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等金融科技业务。

腾讯金融云和杭州银行合作的重要内容则是智慧银行大脑的构建。双方将以区块链智能合约、大数据营销与风控、机器人智能客服和生物识别(人脸、指纹等)应用为一体的金融服务模式为基础,联手打造智慧银行。并将依托微信平台优势,融合指纹、声纹以及AI等技术,深入挖掘理财、信贷、保险、基金等金融服务场景,为杭州银行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触点。

11月28日,腾讯金融云与杭州银行“金融科技创新联盟”启动仪式

今年以来,腾讯与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州农商银行等达成金融云战略合作,腾讯金融云的银行合作伙伴队伍日益壮大,云上金融新生态也更趋丰富、完整。未来,腾讯金融云将向银行和金融机构持续输出安全合规的云服务产品与核心能力,为合作伙伴提供支持,帮助合作伙伴提升效率,助力金融行业创新。

腾讯支付基础平台与金融应用线(FiT)简介

腾讯支付基础平台与金融应用线英文“Financial Technology”,简称“FiT”,是腾讯集团旗下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支付与金融服务的综合平台。其前身始于2005年成立的财付通,2015年9月正式升级为“FiT”。FiT以“连接人与金融”为愿景,以微信支付和QQ钱包两大平台为基础,连接用户、商户和金融机构,共同打造互联网金融生态,为13亿国人提供安全、专业、便捷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腾讯金融云银行行业解决方案

6、腾讯金融云-中英人寿大数据实验室

2017年12月21日,腾讯金融云与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发布“腾讯金融云-中英人寿大数据实验室”。

今年以来,腾讯金融云加快业务扩张脚步。截至目前,腾讯金融云已与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中国人保、富德生命人寿、泰康人寿、富途证券、众安保险、复星保德信人寿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将金融云科技落地到具体业务上,推动金融行业发展。

对于此次合作,腾讯云副总裁、金融云负责人朱立强表示:“腾讯金融云的技术能够通过大数据技术构建用户风险模型,对投保人群的风险评估、线上定寿保额的提高和保险覆盖面扩大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双方此次合作将结合腾讯金融云开放的丰富资源与中英人寿保险业务,助力中英人寿产品和服务的更迭,共同推动保险行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据了解,腾讯微信和QQ的月活跃用户数已达到9.8亿和8.8亿,在大数据组建方面拥有强大的能力。此次成立的“腾讯金融云-中英人寿大数据实验室”是腾讯金融云基于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技术积累,联合中英人寿在创新与大数据方面取得的突破。双方期待以此次的签约为契机,将腾讯自身的科技力量赋能保险行业生态圈,积极促成“AI+保险”的落地,进一步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助力保险行业云上新生态建设。

中英人寿总裁俞宁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此次中英人寿和腾讯金融云的合作,将有利于保险机构金融数据与腾讯金融云的大数据生态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构建互利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圈,为更多企业级客户、个人提供方便、快捷、丰富和具有吸引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未来,“腾讯金融云-中英人寿大数据实验室”或将在保险的各个环节深入合作。

具体而言,在反欺诈方面,积累了海量数据分析经验的腾讯金融云能够为中英人寿提供大数据支持,在核保上智能识别各类金融欺诈行为,逐步完善用户风险模型。智能客服方面,腾讯金融云的保险客服机器人可进行多方面的智能应用尝试,为中英人寿提供包括通过大数据分析客户的常规问题、智能关联、信息交互等服务。在风控体系方面,腾讯金融云能对中英人寿的风控模型进行持续完善,并应用到核保、核赔的过程中,保障流程安全。

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多次强调,腾讯在互联网时代要做去中心化的赋能者。是否是真正的赋能者,是要看被赋能者的安全程度,如果被赋能者的命运、利润掌握在赋能者手里,那么这是中心化的赋能者,不是真正的赋能。腾讯金融云在做的正是去中心化的赋能,未来也将不断赋能合作伙伴,持续推动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腾讯金融云保险行业解决方案

TYPE3 金融机构+科研院所

代表: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招联金融智慧金融联合实验室

2017年6月26日,“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招联金融智慧金融联合实验室”在深圳举行揭牌仪式,该实验室是由先进院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先进院副院长许建国、院长助理毕亚雷、数字所所长须成忠以及招联金融董事总经理章杨清、风险总监赵小玉等人出席活动。

随着消费金融行业蓝海转红海,一方面客群进一步下沉,加剧行业激烈竞争;另一方面,客群征信覆盖不足,传统风控又难以奏效,客户被伪冒、盗用及不正当黑产“薅羊毛”问题较为突出,整个行业面临欺诈等风险威胁。目前消费金融行业大约50%的损失来自于欺诈,已经成为制约未来发展的主要因素。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而言,包括反欺诈在内的、更及时有效的风控手段和策略尤为需要。

近年来,面对行业激烈竞争,整体业态面临庞大的欺诈风险威胁,金融风控面临的传统个体欺诈已迅速演变为有组织有规模的群体欺诈,技术手段不断升级,外部欺诈客户的行为模式日新月异,这就造成当新的欺诈行为模式发生时,旧有的模型难以及时、准确地捕捉这些信息。因此,面对“互联网+金融”业务需结合更广泛的互联网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用以处理更广泛的金融客户问题。随着技术的更新迭代,以及业务的快速发展及产品种类的丰富,人工判断占用越来越多的人力,且存在一定的风险,建立精准、快速的自学习、自迭代反欺诈评分模型迫在眉睫。

智慧金融联合实验室此次将围绕反欺诈机器学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进行研究,希望实验室能够结合招联公司的实际案例,探索利用先进技术制定反欺诈策略,主要是采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技术,实现对欺诈行为的精准防控和智能拦截,不断升级反欺诈评分模型在智能化、自学习、快速、迭代方面的技术转化能力。实验室工作人员现场为观众演示了其反欺诈系统模型及模型训练预测结果,积极推进在消费金融中的技术创新和应用转化。

该实验室是国内首家消费金融机构牵头发起成立的智慧实验室,旨在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领域进行深入挖掘,结合各自领域及行业优势,推进消费金融行业健康创新发展。未来双方还将通过实验室加快创新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把实验室建设成为技术创新人才培育的平台。

招联金融董事总经理章杨清说到:“在筹建之初就看好金融与科技融合的前景,坚信金融科技一定会改变现代金融的发展。坚持以金融科技构建核心竞争力,下决心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消费金融的纯线上、轻运营的道路。除了自身积累数据外,我们还与多方合作获取客户不同维度的数据,积累了大体量、多类别的复杂数据。”

据了解,招联金融在行业内首家去IOE,实现“金融上云”;自主研发了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的互联网化的业务体系、风控体系和支撑体系。截至目前,招联金融授信客户超过1100万,累计放款超过1200亿。各项业务指标在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均居前列,2016年贷款余额增长率位居第一。

作为先进院的第三个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先进计算与数字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数字所”)成立于2008年,为先进院的核心研究单元之一,是在中国科学院、深圳市政府共同支持下建立的、我国规模最大的以“计算科学和工程”为核心的研究机构,目前研究领域涵盖云计算、高性能计算、可视计算、实时监测与传输、工程与科学计算、空间信息、智慧城市、数据挖掘、健康与金融大数据等。

数字所面向中国快速城市化和工业信息化的国家战略需求,基于高性能计算、网络和可视化技术发展数字城市和数字工程等方向的应用基础和核心关键技术,推动从数字生活向数字城市转型过程中相关技术的产业化。

数字所拥有华南地区性能最优的高性能计算机曙光4000L,浮点峰值运算能力高达每秒1.5万亿次,近期将建设千万亿次计算环境。高端计算环境将为计算密集、数据密集和访问密集为特点的城市资源信息处理、环境仿真、信息挖掘与服务、应急预案模拟、工程计算、信息可视化等众多领域提供高性能计算和存储服务。

数字所与国际诸多著名大学和研究院建立了紧密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是我国先进计算与数字工程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窗口。

数字所将着眼于应用基础技术研究,构建国际一流的科研基地,引领数字工程学领域的创新进步,为促进和谐城市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做出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贡献。

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组建、第一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金20亿元。公司为过千万提供全线上、免担保、低利率的普惠消费信贷服务,消费场景全面覆盖购物、旅游、教育、装修等多个行业,当前客户过千万,业务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

招联金融坚持以数据技术驱动金融,不断拥抱新技术,核心金融系统采用云计算,实现千万级用户并发,成为国内首家实现“金融上云”的消费金融公司。与此同时,其自主研发、自建数十个系统平台,成为同业中首家实现去IOE的公司;而通过智能集约运营,规范和简化内外流程标准,充分利用金融科技降低运营成本。

当前小额分散、渠道场景多样复杂,消费金融公司必须依赖科技创新提高效率,才能满足大规模需求;通过实时、高效、精准识别和拦截风险,才能保障利益和正常交易;依靠科技应用才能不断应对更新的欺诈、伪冒、盗用手段等。

招联金融在此次展会上同时介绍了其自主研发的“风云”风控系统,如何进行攻击风险预警、蛛网自动识别、实时风险预警等。在创新实践领域,招联金融基于中国联通存量用户打造沃信用分,成为国内首个运营商信用评分体系。从3亿联通用户中筛选出近亿白名单客户,通过沃信用分价值评分,成功运用到现金分期、手机分期、话费充值、永不停机等联通后付费业务中,为客户提供金融特权。

招联金融构建了包括“好期贷”、“信用付”、“零零花”在内的三大产品体系,将产品嵌入到购物、旅游、装修、教育培训、医疗美容等消费场景,满足普罗大众的小额需求,覆盖更多地区、更多客户。

截至2017年8月,招联金融累计批核用户超过1300万,累计放款超过1600亿元,户均贷款约6000元。

代表:蚂蚁金服+清华大学国家金融学院、瀚德金控+港中大高等金融研究院

1、清华大学——蚂蚁金服数字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

2016年10月13日,清华大学与蚂蚁金服宣布成立校级联合实验室,未来5年内将在金融安全、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智能投顾等前沿科技领域开展应用研究。这是中国第一个金融科技实验室。

据了解,“清华大学-蚂蚁金服数字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设在清华大学交叉信息院,院长同时兼任实验室负责人。姚期智早年在斯坦福大学指教,是“计算机界的诺贝尔奖”——“图灵奖”唯一华人得主、也是中国计算机领域的最顶级学者。

蚂蚁金服总裁井贤栋介绍说,未来实验室将至少在4个领域开展研究,包括区块链技术、金融生态、智能投顾等前沿科技领域并将研究成果与全社会共享。同时,实验室将起草制定金融技术行业国家战略专项的规划建议、在金融技术领域的国家战略性科技重大专项,并承担国家重大专项课题的研究。

此外,清华大学和蚂蚁金服还将在海内外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建立合作,互设人才实践和人才访问基地,并引领学术科研界、企业界与政府部门进行更紧密的交流与对话,建立和发展有广泛和权威代表的金融科技的产学研共同联盟。

产学研合作一直是被推崇的科研创新模式。在硅谷,谷歌、Facebook 等科技公司与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顶级高校的合作已十分成熟。

井贤栋表示,一定程度上说,美国的科技实力是美国高校和企业一起合作、相互成就的结果。“我们希望,清华大学和蚂蚁金服能在中国探索出这种模式,为中国的科技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也一起把中国自主研发的科技推向全球。”

清华大学交叉信息院及其智能金融科技中心简介

交叉信息院由图灵奖得主姚期智院士领导,是国内首个致力于交叉信息科学研究的教学科研单位。2016年上半年交叉信息院的学科布局进一步得到拓展和完善,科学研究领域全面涵盖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和金融科技三大前沿热门方向,并依托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在计算理论与算法、密码学、机器学习、计算经济学和量子计算等课题上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2016年6月20日揭牌成立的交叉信息院金融科技中心延展了本院的金融科技研究方向,致力于信息科学与金融领域的交叉研究,创新性地运用最新的信息科技来提升金融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在现有国际金融科技趋势驱动下,交叉信息院金融科技中心与蚂蚁金服、网易、博康控股等金融和大数据领域的一线企业的合作必然大有可为。

2、清华大学——蚂蚁金服数字金融科技联合实验室

瀚德金控+港中大高等金融研究院

技术合作、应用合作。发挥科技公司技术优势和传统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客户储备优势,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传统金融机构具有资产管理和风险定价的核心竞争力,但在客户触达及获取方式上,主要通过网点辐射、路演和线下广告,其所覆盖的范围有限,获客成本高,容易成为业务发展的瓶颈
应用主要包括精准营销、线上线下获客、基于大数据及分析与挖掘的客户画像、风险控制(反欺诈)、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感受提高效率智能客服、智能投顾等客户信用评价

北京的卡,定期存款也是在北京存的,我能在广州办存款证明吗?... 北京的卡,定期存款也是在北京存的,我能在广州办存款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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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在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在中国内地及51个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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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生产电力检测设备,若要咨询相关直接向我咨询关于电力检测设备的问题吧。 2、武高电测最佳员工。


可以 。 开证明,必须拿上自己的身份证 原件,才可以 开证明的,小主记得 如果去,就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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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这套卡的整体权益还是比较全面的,网络消费有厚道的2倍积分,电影每月2000元的消费门槛也不算高,甚至免年费的生活卡的银联套卡也可以享受银联白金待遇。另外酒店权益,目前3张卡虽然使用方法价格不同,但酒店名单是一样的,其中北京万豪/杭州城中香格里拉/三亚香格里拉还是蛮有性价比的,后期酒店名单是否有补充,也是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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