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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余县委办公室  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为认真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推进农村现代流通,大力扶持青年及贫困群众创业,扶持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5〕185号) 《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15〕210号)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 《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8〕243号)和《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0〕1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电商扶贫新路子,以帮助我县培育特色产业、开拓农产品市场、推动我县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为突破口,以促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升贫困群众创业、就业、增收能力为首要任务,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着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村、店,创建示范乡镇,加快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撑服务体系,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在我县农村的应用范围和应用规模,为加快我县脱贫致富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底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通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在全县建设1个县域运营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1个乡镇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及45个村级(社区)电商服务站;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电商培训、质量追溯、代收代缴、农资配送、售后维护等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主要农特产品网络销售额和乡村旅游营业收入与2014年同比增长10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50%以上,网店数量增长100%以上,实现网络交易率达到30%以上,网销产品交易额达到7亿元以上,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建设县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依托“智慧城市”打造“智慧乡村”,聘请国内知名电商运营服务商实施运营具有大余特色的“互联网+乡村旅游”项目,把大余打造成为“互联网+乡村旅游”电商示范县。同时,积极利用国内成熟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宣传推广我县电商网络服务平台和大余特色农商产品,推动发展农村电商,并将数据接入引流到本地平台,实现两条腿走路,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网络平台支撑。(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各乡镇)

2.建设大余县花卉产业电子商务。以我县花卉产品为中心,建设花卉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同时整合大余农特产品,建设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花卉智慧种植示范基地,作为大余智慧农业的示范样板。(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3.建设大余县农旅电商创业街。做好县城原精品街的改造工作,将其打造成特色农旅电商创业街,吸纳更多电商从业人员入驻开展电商业务。将其建设成一条高标准、配套设施齐备、电子商务办公氛围浓厚、创业氛围浓厚的农旅电商创业街,形成集电子商务平台、电商培训、电商孵化、特色产业馆运营、农村电商、电商论坛为一体的电商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

4.建设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浓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鼓励企业和个人勇于创业创新,厚植创业创新文化,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的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在县城新世纪工业园区打造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建立集物流集散信息、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商人才孵化为一体的现代化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形成商贸型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带动全县特色农副产品的销售。(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5.建设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围绕“互联网+农旅”的主题,在县城新华工业园区打造面积逾3000平方米的大余县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嫁接各种服务于县域农旅电商的资源,以数字化、信息化为手段,为大余农旅电商提供政策咨询、电商培训、信息发布、产销对接、统计分析、咨询投诉等全方位的服务,打响大余农旅电商产业品牌。(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供销社、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

1.建立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依托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体系,积极引进知名物流平台在我县建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县供销社综合服务社、邮政及其他物流企业等资源,强化农村电商物流配送能力,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2.建立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在全县11个乡镇建立乡镇电商服务中心,电商服务中心同时要具备农副特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增强农民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同时,要积极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公司对接,引进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公司进驻大余建设县级运营中心,进而延伸至乡村发展电商村级服务站。(牵头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各乡镇)

3.建立电商人才培训体系。营造电子商务发展良好氛围,培养电子商务人才,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电子商务为我县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全力保障培训经费,引进有资质的优秀电子商务培训机构与我县签订培训合作协议针对五类人群(即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开展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电商培训及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电商会议、电商游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着力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教科体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4.建立电子商务扶贫体系。依托各企业设立的县电商运营中心、乡镇电商服务中心、村(社区)电商服务站,积极探索农特产品“县内通”新模式,采取“贫困户+帮扶干部+电商服务站”捆绑形式,以销定产,引导物流进村入组到户,构建电商精准扶贫网络体系,开展电商贫困户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参加电商培训,引导有能力的贫困户从事电商脱贫,引导其他电商企业优先聘用贫困对象,优先销售贫困户农特产品,解决贫困户买难卖难问题,加快脱贫步伐。(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建立标准化农产品的质量溯源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围绕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搭建农产品防伪溯源体系,开展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国家地理标志以及SC认证,加大农产品初加工、配送、分级包装、商标注册等建设,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整合,努力打造一批大余特色的原生态农产品品牌,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品转型升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造大余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提升我县网商信用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实行承建单位企业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

(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财政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管项目决算及验收工作。

(三)项目承建单位对项目实施、项目进展、项目质量及项目实施效果等负责。

(四)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资字〔2015〕210号) 《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赣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财建字〔2015〕64号) 《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和《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8〕243号)要求使用,不得违规支出使用。

(五)项目监管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项目管理和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按有关政纪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电子商务办公室,从全县各单位中抽(借)调3-5名熟悉电子商务业务的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全县的电子商务工作,电子商务办公室设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并在电子商务街设立办事处。各乡镇要成立电子商务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二)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县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推介电子商务优秀网站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让企业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支持力度。县政府出台扶持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

(四)加强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指标体系,与项目承办单位达成协议,凡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包括每日交易品类、品名、时间、价格、数量等,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企业单位信息安全。各乡镇每个季度要及时报送电子商务统计情况,报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数量、规模、电子商务交易额等。

(五)开展绩效评估。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督促、检查、指导示范企业、村、店的项目建设,及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及相关考核资料。县电子商务办公室将对各乡镇适时开展检查、审核确认和打分,并适时调整支持政策。

附件:1.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介绍

2.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3.大余县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5.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标语

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介绍

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共有分项目11个,其中10个项目涉及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一、大余县制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1.项目名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资金概算及来源:总投资50 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0万元,县级投资20万元,社会资金3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立足“互联网+”顶层战略规划,围绕建成“一园三中心”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的目标,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进行中长期规划编制。

6.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6 年10月底,完成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同签订,2017年3月底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7.项目实施效果:提高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水平,完成电子商务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借助电商进农村的契机,力争“精准扶贫”“富民增收”。

8.项目验收方案:查看合同、规划文书。

二、大余县农旅电商创业街项目

1.项目名称:大余县农旅电商创业街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大余县农旅电商创业街

4.资金概算及来源:总投资 27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 250万元,社会资金 25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租用原精品一条街的一层、二层,共120间店面,共计约5000平米,将其改造为一条建设高标准、配套设施齐备、电子商务办公氛围浓厚、创业氛围浓厚的农旅电商创业街,通过吸纳各电商企业和其他电商从业人员入驻开展电商业务,将此建成县城电商聚集地,形成全县的电商众创空间。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250万元,其中场地租金220万元(为期3年),30万元用于完善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及楼内办公区域的改建。

7.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5年9月至12月进行改造工作,计划2016年3月正式投入使用。 

8.项目实施效果:招引有实力、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公司、个人网商等入驻,将电商与实体业务相结合,推动我县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的发展,打造电子商务服务商圈,计划入驻50家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

9.项目验收方案:查看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查验租赁场地及水电费用原始发票,查看农旅电商创业街建设相关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建设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各乡镇、村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92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00万元,县级资金60万元,社会资金665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由各乡镇组织承办建设乡镇电商服务中心,电商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内容包括当地特色农产品的收购整合中心、小微电商(网商)的孵化办公中心以及区域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中心办事处;以中国邮政集团江西大余分公司、村淘或其它村站承办电商企业以“一村一站”为目标,建设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村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每个站点统一制作店招、配套电脑、液晶电视、背景板、展示柜等设施。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200万元,其中110万元用于补贴各乡镇电商进农村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等费用,90万元用于补贴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运营等费用。

7.项目进度计划:计划在2017年5月底前全县11个乡镇建设好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及45个电商村级服务站。

8.项目实施效果:通过电商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帮助农民代买代卖,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解决农村买卖难的问题,帮助农民增收脱贫。改变传统农产品单纯买卖的营销方式,助推传统农产品的转型升级,推动农产品进入资本市场,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9.项目验收方案:查看乡镇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建设是否达标并投入运营以及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

四、大余县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

1.项目名称:大余县电子商务孵化创业园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县城新世纪工业园区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5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50万元,社会资金 15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含电子商务孵化区、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区、“互联网+”培训区、产品展示区、公共功能区五大功能为一体的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50万元用于孵化创业园进行房屋租用、基础装修及基础办公设备的购置,完善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计划招引20家电商企业入驻,至2017年6月底内孵化100家网商或微商。

8.项目实施效果:引入青年创新创业,搭建电商支撑孵化平台,以返乡大学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退伍军人、贫困户、残疾人、巾帼致富带头人、企业和种植户为重点,孵化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切实发挥他们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9.项目验收方案:查看孵化创业园是否建设达标并投入运营。通过实地察看、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验收。

五、大余县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暨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

1.项目名称:大余县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暨农产品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供应和营销服务体系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三方县域电商运营企业等

3.项目地址:县城新华工业园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1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650万元,县级投资300万元,社会资金150 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一是打造我县农旅电商规范化、规模化、长效化发展,推动形成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政府、服务商和网商协会“四轮”驱动的农旅电商生态体系,以低成本运营、高效率服务、24小时一站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为目标,整合农旅电子商务产业链各类服务资源,集网商展示、农旅电商服务、认证追溯、培训机构、人才招聘、农旅货源整合、电商物流、农旅产业基地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旅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二是支持开展各类农产品上行活动,重点对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进行网上销售,促进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400万元用于农旅游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必要的基础装修、购置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话、打印机、文件柜、空调等软硬件办公设施设备及县域电商运营等费用补贴,130万元用于农产品上行活动开展,同时对活动产品进行相应的补贴,120万元用于补贴在县域内建设了县、村二级电商服务体系电商企业。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进行楼宇装修改造工作,2017年5月楼宇正式投入运营使用,县域电商运营及农产品上行活动贯穿整个项目。

8.项目实施效果:将大余的农特产品推向全国各地,使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各项工作良性发展,同时,也缓解我县农旅电商产业发展面临的各类电商技术人才奇缺、电商配套服务欠缺的突出难题。

9.项目验收方案:查看招标合同、查验租赁场地及水电费用原始发票,查看农旅电商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大余县花卉产业电子商务建设

1.项目名称:大余县花卉产业电子商务建设

2.承办单位:县供销社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7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县级投资100万元,社会资金5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以大余县花卉产品为中心,建设花卉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同时整合大余农特产品,建设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花卉智慧种植示范基地,作为大余智慧农业的示范样板。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用于大余花卉电商平台建设、农特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农特产品渠道建设及花卉智慧种植示范基地建设。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9月启动。

8.项目实施效果:满足大余县花卉和农特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实现大余县花卉智慧种植示范基地的建设,成为大余智慧农业的示范样板。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实地察看,核对合同、票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查看花卉各平台系统的实际运营情况等方式进行验收。

七、电子商务系统培训项目

1.项目名称:电子商务系统培训项目

2.承办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县城及各乡镇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3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350万元,社会资金20万元。

5.实施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有资质的优秀电子商务培训机构与我县签订针对五类人群(即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培训合作协议,开展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电商培训及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电商会议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着力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35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贴培训机构进行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培训及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电商会议、电商游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服务。

7.项目进度计划:计划至2016年底共培训3000人次,至2017年5月底前完成培训人次5000人,项目全程不定期开展电商沙龙、高峰论坛、电商会议等。

8.项目实施效果:通过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电商平台建设、营销推广、自主创新水平,扩大大余县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影响力。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查看培训档案,每期培训档案应有当地政府与培训机构签署的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每位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

八、农产品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

1.项目名称:农产品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

2.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1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社会资金2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建立大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培育特色产业、开拓农产品市场、打造我县网络地标产品品牌,推动我县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优势产业的发展,解决农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7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建设及相关硬件配套设备等费用,30万元用于农产品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及SC认证等补助。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6月开始,建设完成一个农产品检测中心,争取2017年5月底前完成整个项目建设。

8.项目实施效果:到2017年5月底前与相关参与电商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种养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信息对接,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启动农产品各大产业追溯管理系统,以多种途径能对参与电商的农产品进行溯源。并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个环节进行信息化安全监管。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现场察看,核对合同、票据、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溯源项目实际运营情况。

九、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项目

2.承办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大余分公司、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

3.项目地址:县城及各乡镇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4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社会资金300万元。

5.实施内容:整合县邮政、三通一达等物流快递企业资源,建设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包括农村综合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中心及信息化设备、仓储设施、运输车辆购置,智能包裹柜等。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100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物流配送承办企业建设和改造仓储物流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50%,30万元用于为县域内发生的电商网货进行配送补贴,每单补贴标准平均不高于5元钱。

7.项目进度计划:2016年9月开始,建设一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2017年5月底前将配送业务进一步延伸至比较大的自然村落。

8.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实施后,全县乡镇村实现物流配送全覆盖,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村级网点物流配送频率达每天一次,物流成本下降20%以上。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核对农村物流配送支撑体系建设情况,对社会物流快递企业开放情况;查看整合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情况,查看后台,随机抽查快递下乡进村情况。

十、实施“互联网+乡村旅游”及“互联网+跨境电商”项目

1.项目名称:“互联网+乡村旅游” “互联网+跨境电商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广新旅局、第三方运营企业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 35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60万元,县级资金191万元,社会资金10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国内知名电商运营服务商实施运营“文化+乡村旅游”“农产品+乡村旅游”“创意+乡村旅游”模式的“江西乡村旅游网”项目,通过线上全网营销,让游客360度全景感受到大余旅游景区、文化特色、风土人情,在线体验“吃住行、游购娱”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跨境电商项目服务期内为我县筛选20家外贸企业购买跨境电商开店服务,平台为“大余海外专区”定向引流100万左右(引流数据来源于国外、google可查询流量分析报告、独立IP访问),同时成交供应商通过海外引流、精准询盘、专业运营等方式,进行效果评估。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 6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江西乡村旅游网”运营管理服务费用。

7.项目进度计划:2015年12月完成方案对接, 2016年初步形成一定效果,项目服务期内,“江西乡村旅游网”、跨境电商项目达到一定的宣传影响力,并实现一定的线上交易量。

8.项目实施效果:一是运用互联网+,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管理、服务、营销水平。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和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更多优质农副土特产品实现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带动农民增收、精准扶贫、脱贫致富。二是跨境电商项目服务期内,帮助服务的20家企业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开设店铺,拓宽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为今后我县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先行先试。

9.项目验收方案:通过查看招投标文件,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查看“江西乡村旅游网”平台上线情况。

十一、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

1.项目名称: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推广项目

2.承办单位: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广新旅局、县电子商务协会

3.项目地址:县城及各乡镇村居

4.资金概算及来源:投资2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40万元,县级投资20万元,社会资金13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宣传,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普及推广,示范企业、典型人物及事迹宣传报道,创优示范评选,培育2-5个市级以上示范企业。

6.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申请中央资金 140万元,其中90万元用于电子商务政策宣传,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普及推广,50万元用于培育、奖励优秀电子商务企业,使我县电商发展氛围更加浓厚。

7.项目进度计划:贯穿全年工作

8.项目实施效果:通过宣传推广,达到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创建综合示范县工作机制,群众网购意识明显增强,扩大大余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外影响力。 

9.项目验收方案:对已制作的条幅、标语、墙体广告、高炮广告、视频宣传片等进行核实,对采取实地检查与提供资料图片、票据等相结合,核实相关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等。

为规范国家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配套财政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16〕79号)《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资字〔2015〕210号)《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赣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财建字〔2015〕64号)、《关于印发〈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余办发〔2016〕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对象:实施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的企业、单位、个人;在大余县域范围内符合《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余办发〔2016〕8号)的相关优惠政策,从事电商的企业、单位、个人。

按照《关于印发大余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余办发〔2016〕8号)《大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余办发〔2016〕17号)文件精神执行。

1.项目的组织与监管。县人民政府是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示范项目的总体规划、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别负责此次示范项目的工作落实、资金管理和市场监督等工作。

2.项目的申报。符合扶持范围、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个人,将已经实施完成并符合扶持条件的申报项目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

3.项目审核、公示。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企业、单位、个人的申请材料后,及时对企业、单位、个人所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材料审核后对实施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评审,确定材料内容与实际项目实施内容的一致性。材料初审和实地评审均无任何问题的项目,由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实地评审和会审会商评审的方式,对每个项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对验收合格项目和拟扶持补助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5.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贴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2.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一是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会同县财政局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二是负责项目管理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三是配合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四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扶持情况。

3.县财政局职责:一是审核专项资金的预算;二是会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金;三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5.申报单位职责:一是如实提供相关的审批资料;二是制定项目投资预算,落实项目实施的条件和配套资金;三是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四是对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五是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六是按要求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属材料。

9.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行为,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给予通报、停止拨款、取消再申报资格等处罚,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乡镇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各乡镇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拟订年度考核方案并实施,向县政府报告考核事项和结果。

(三)推进工作情况。主要考评本年度各乡镇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商务统计平台报送情况;承办、参加电子商务工作会议情况;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情况;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村和示范店铺。

(四)报告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向县政府书面报送考核情况及评分结果。各乡镇最终考核得分,按规定折算成大余县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相应内容分值。

来源: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 13:46:10   查看数:0

无限金华客户端10月15日消息:10月12日上午,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考察了浙江省与四川省东西部对口帮扶项目——义乌工商学院与阿坝师范学院共建的“汶川电商学院”。

车俊书记、彭清华书记听取汶川电商学院项目汇报

在走访了阿坝师范学院大学生电商创业园并听取李慧玲副院长汇报后,彭清华书记对义乌工商学院帮扶工作表示感谢,车俊书记称赞学校与阿坝师范学院共建汶川电商学院项目做得好、做得实、有意义,鼓励学校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在询问了创业孵化项目的开展情况以及与创业导师、创业学生交流后,车俊书记希望老师和同学们把汶川及周边地区农特产品和电商融合的项目做深、做实、做广。

车俊书记、彭清华书记参观川藏味道农特产品电商工作室

车俊书记、彭清华书记与创业导师交流

车俊书记指出,汶川电商学院项目帮助了农户、振兴了经济,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学校要全力支持汶川电商学院的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为阿坝脱贫奔小康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努力把汶川电商学院项目打造成为浙川合作共赢的典范。

校党委书记李昌祖表示,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车俊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优势,组建优秀师资团队,全力以赴做好汶川电商学院共建项目,把项目打造成浙川合作共赢典范,努力为四川阿坝培养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

据悉,2018年10月,学校和义乌市商务局、汶川县经信局、阿坝师范学院签订四方合作共建“电子商务学院”框架协议。2019年5月,汶川电商学院成立,并开始招生。

西进传授创业经,开启对口帮扶新征程

自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在义乌市场发展委的的积极协调推动下,学校充分发挥创业教育和电商专业品牌优势,全程指导阿坝师院学院建设电商专业,开展了师资培育、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设置和开发、实训室和创业园建设、专业申报和学生创业项目孵化等工作,整合两校师资35人,以1对1结对的方式组建了农村电商、跨境电商、新媒体运营、视觉设计等5个教学团队。

2018年12月,学校相关老师远赴汶川深入推进东西协作帮扶工作。学校和义乌市商务局、汶川县经信局、威州民族师范学校签订四方合作共建“电子商务专业”框架协议,这是继10月签订共建“汶川电商学院”协议后,启动的第二个“东西协作共建电商专业”项目,标志着学校深入贯彻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积极落实义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党建+电商”为抓手的“造血式”智力输出项目进入全面启动和加速推进阶段。

师生互派深交流,共商共建取得好成效

2019年1月,阿坝师范学院29位学生,来校经过8天的系统学习后顺利结业。学生们还与学校7位导师分别结对,组成“进口商品新零售”等项目团队,进一步巩固电商创业。7月,创业学院金祖旭、陈俊鹏、郭刚志、曹前等四位创业导师前往阿坝师范学院,对学生进行了10天系统的电商理论培训,而后花两周时间消化相关知识。10天时间里,金祖旭等四位老师毫无保留地传授经验,纷纷展示自己看家本领。白天,大家以理论授课讲解为主;晚上,以实操强化训练为主。

阿坝师范学院学生来校交流

8月,汶川28名学生到学校接受了半个月的电商创业项目孵化实战培训,并实地考察了多家电商企业。创业导师们通过理论讲授、现场观摩、实际项目操作指导等展开培训,让学生们找到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并选择相关领域的导师。为提升创业孵化的效果,学校还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将28名学员分成农特产电商、跨境电商、视觉营销、直播运营场控、气球类饰品电商等5个小组。根据不同学生的个体差异,创业导师们还推行自主创业、团队合作创业、师生合作创业、校企合作创业、多元创业等多形式,力求让每一位学业都能有所收获,为学生的创业孵化提供切实帮助。

服务家乡用真情,学生互帮互助有故事

学校四川籍的创业学生魏勇、辛宇以自身成功创业实践经历现身说法,为来学校交流学习的阿坝师范学院学生分享了自己在义乌的创业历程,并鼓励老乡们为创业梦想而努力。“我最早是尝试卖家里的耙耙柑,感觉农土特产品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大一那年寒假,家里的耙耙柑卖不出好价钱,为了帮家里减轻负担,将3000斤耙耙柑运到义乌,开启‘线下+线上’的销售模式。”来自四川眉山的辛宇此后还参与了兰溪杨梅、枇杷等多个电商项目的运营。他和团队还被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报道,同龄老乡成功创业的经历让来交流学生备受鼓舞。

“我学的是旅游管理与服务,此次义乌之行,更坚定了自己要创业的信心。”整个访学过程中,雷霜用行动践行着她的承诺。在义乌,她详细了解了“汶川销售+义乌发货”“义乌销售+汶川发货”的模式;回到四川,她通过身边人对“汶川三宝”甜樱桃、脆李子以及羌绣、花椒等农特优产品进行初步了解。很快就选定了要具体销售的产品,还在校内组建创业团队。“我来自偏远山村,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但义乌工商学院与义乌政府部门都特别热心,让我在这里也感受到家人的温暖。有了义乌亲人们的帮助,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与憧憬。”

阿坝师范学院李昌磊同学在向车俊书记介绍情况时说,未来,团队进一步加强与义乌工商学院在农特电商上的合作,在服务好汶川、阿坝州的基础上,积极整合凉山、眉山等省内农业大市的优质农产品资源,列入开拓计划的产品有汶川车厘子、红脆李、核桃、花椒、石榴、藏羌特色手工艺品等,以及眉山的优质爱媛橙、耙耙柑、丑八怪等。

来学校交流学习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他们会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无论是繁华的城市梦,还是淳朴的乡土梦,只要拥有激情创业的情怀,梦想都一样璀璨。

创业导师赴阿坝师范学院开展指导工作

银沙飞天电商园简介 s银沙飞天电商园是由银沙商贸城投资,飞天麦光光集团运营管理的杭州市乃至全国的商贸城电子商务产业园。 园区位于商贸城四楼,总建筑面积60000多平方米,园区功能九大版块:内贸电商区、跨境电商区、微商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电商服务区、物流服务区、生活配套服务区以及综合办公大楼。电商园围绕创业配套有创业咖吧、培训中心、众创空间、路演中心等服务区。围绕生活为入园个人和企业提供吃、住、行、购、娱等一体化服务。 银沙商贸城将携手飞天麦光光集团为所有入驻商贸城个人及商户提供电商诊断、培训、代运营等全面的一体化服务。努力将银沙飞天电子商务园区打造浙江省乃至全国的电商园区。将银沙商贸城打造成为一个以电子商务为特色的创新型商贸城,将“银沙模式”成为传统商贸城转型升级的学习。 杭州银沙飞天电商园招商部分内容 一、招商政策 1、于2016年2月8日前交付一年租金的,可享受一年的免租期; 2、于2016年4月1日前交付一年租金的,可享受半年免租期; 3、于2016年9月1日前交付一年租金的,可享受三个月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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