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京银行网络金融部江西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是谁

来源:大江网-《赣商》杂志

记者谢奀国实习记者刘白报道

11月2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监管核准刘纲中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刘纲此前任中银消费金融助理总经理。

记者注意到,或是由于管理层频繁变动,近年来中银消费金融成为收监管罚单的常客,内控短板显现。在2018年其收到三张罚单,罚金合计近300万元。今年上半年,中银消费金融连收2张罚单。其中5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罚款100万元。

此外,近年来中银消费金融收到的消费投诉量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多数投诉主要反映综合贷款利率偏高。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信息显示,中银消费金融的放款时存在扣收“贷款动用费”的情况,该费用收取标准为动用金额的3%。法院裁定该费用属于“砍头息”性质,在对本金数额进行认定时应当扣除,中银消费金融“对此也予以认可”。

或受上述多方面因素影响,中银消费金融近年的经营业绩出现了“过山车”现象。据梳理,中银消费金融曾在2017年以将近14亿元夺得当年的持牌消金净利润冠军。不过继2018年净利润“腰斩”之后,中银消费金融2019年营收下降,2020年营收、净利润均是负增长。昔日的“盈利王”光环渐退。

就上述情况,记者联系了中银消费金融并向其发去采访函。对方对部分问题进行了回复。

近年业绩经历“过山车”

资料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是全国首批四家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中银消费金融的初始注册资本为5亿元,原始股东为中国银行、百联集团、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8月,中银消费金融引入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杉盛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家新股东,资本金增至8.89亿元,完成了首轮增资。

凭借着先发优势及股东的支持,成立初期中银消费金融经历了一段业绩快速增长期,盈利水平位列行业中的头部梯队。数据显示,2017年中银消费金融净利润达13.75亿元,在行业净利润排行榜中排第一位。

不过,很快中银消费金融的经营业绩开始波动下行。2018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04%至50.59亿元,不过同期该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59.35%至5.59亿元。2019年,中银消费金融营业收入43.15亿元,较同比减少14.71%;净利润6.59亿元,同比增长约17.89%。

总资产规模的收缩,或是中银消费金融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2018年底、2019年底,中银消费金融资产合计分别为397.91亿元、362.17亿元、329.02亿元,呈现不断缩水的趋势。

对此,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中银消费金融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曾解释称,在前期消费信贷业务快速发展对资本消耗较为明显的背景下,中银消费金融资本金的限制使其2018年下半年主动压缩信贷业务规模,因此资产规模有所下降,营业收入增速随之放缓,同时信贷业务规模的压缩使其不良贷款率和逾期贷款占比上升,较大的核销规模也使其拨备计提力度加大,进而导致净利润和盈利指标均明显下滑。

在此背景下,中银消费金融开始筹划第二次增资事项。2019年11月,中国银保监局批复了中银消费金融变更注册资本的申请,目前其注册资本已增至15.14亿元,其中,中国银行出资6.48亿元,持股比例提高至42.8%。

不过,2020年中银消费金融的业绩表现并不乐观。财报数据显示,2020年中银消费金融的营收同比减少0.1%至43.1亿元,净利润同比下滑31.0%至4.55亿元。

在经营指标下滑的同时,近年来中银消费金融还因业务违规频频收到监管罚单。2018年,中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于罚款10万元。同一年,中银消费金融还因部分消费贷款业务“借款人收入情况贷前调查未尽职、未严格执行个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未采取有效方式跟踪检查贷款资金使用”,“办理部分贷款时以贷收费的行为”遭上海银监局两次处罚,分别被罚没150万元、138.68万元。当年合计罚没金额298.68万元。

今年上半年,中银消费金融连收2张罚单。其中5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其罚款100万元。经查,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中银消费金融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2018年4月至2019年12月,该公司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

对此,中银消费金融方面回复记者表示,今年收到的罚单是以往年度检查结果的通报,并非是今年真实业绩的体现。截至2021年上半年,中银消费金融实现营业收入23.48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0.23%;实现净利润5.32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426.73%,营收利润均增长。“我司将持续坚持合规导向,不断提升消费者金融服务体验,在服务大众、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方面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横向对比来看,今年上半年,中银消费金融净利润同比增长426.73%至5.32亿元,增幅确实明显。不过,后来居上的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上半年净利润已进入10亿元俱乐部,中邮消费金融上半年净利润暴增14倍,同期盈利规模也排在中银消费金融之前。在行业普遍回暖的行业背景下,盈利规模方面中银消费金融目前在行业中暂排在第四位,距离其回到2017年巅峰时的行业排名还有一定距离。

上半年消费投诉量已达去年全年2倍

业绩波动的同时,中银消费金融高层人事变动频繁。2020年,中银消费金融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等职位均出现了人员调整。其中新任董事长、总经理均来自中国银行系统。个人履历显示,董事长朱强标曾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贵州省分行行长。总经理田红艳曾任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副行长。

近日,2020年8月刚刚获批上任的助理总经理刘纲又出现新的职位变动。11月2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监管核准刘纲中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对此,中银消金方面回复表示上述“任职属于正常的职位晋升。”

资料显示,去年11月,时任中银消费金融助理总经理的刘纲曾就场景金融发表公开演说。刘纲指出,消费金融公司本身并不直接经营场景,但通过深挖细分场景,将自身的金融服务嵌入到线上、线下各类场景中,客户在场景内消费时也能够快速获得信贷支持。在此过程中精细化运营是必不可少的能力。消费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与场景自有流程衔接得更紧密,客群筛选中能更准确地识别出优质客户,消费者保护工作也要跟进到位,机构就可以与场景、客户、商户等多方共赢共生。

据悉,中银消费金融自成立以来,围绕消费、教育、医疗、装修等场景,通过整合场景、自建场景、融入场景构建聚焦C端客户个人和家庭的全生命周期,为客户提供矩阵式的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不过,在消费者保护工作方面,记者注意到,近来中银消费金融收到的消费投诉量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

据官网披露,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0年,纳入通报的上海银行业消费投诉事项52062件。其中,非银机构中,中银消费金融投诉量524件。记者对比发现,中银消费金融2020年的消费投诉量位列非银机构第一名,占非银机构投诉总量的44.7%。

近期,上海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数据显示,中银消费金融的投诉量仍居非银机构第一名。2021年上半年,中银消费金融收到投诉1062件,约是去年全年消费投诉的2倍,占非银机构投诉总量的比重提高至66.88%。

其中一大投诉集中点是费率偏高的问题。官网信息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拥有“抵押消费贷款”、“信用消费贷款”、“交易分期消费贷款”等三大产品体系。据其官网披露的利率及收费公示信息,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区间在11.5%到23.9%之间,部分产品提前还款将收取2%-3%的违约金。

不过,黑猫投诉信息显示,今年8月,有用户在中银消费金融贷款20万元,分12期还款,贷款综合年利率为27.375%。超过了官网披露的利率上限。

在相关法律裁判文书中,也有法院直言中银消费金融的费率过高。11月3日,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20年7月29日,杨某从中银消费金融处贷款130000元,分36期、等额本息还款,贷款执行年化利率为22.5%。若未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从逾期之日起,按实际逾期天数对贷款余额按照日息0.1‰利率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本息清偿为止。杨某自2020年11月1日起未足额偿还贷款,截至2021年3月31日,被告尚欠借款本金元,利息13701.72元、滞纳费785元。对此,法院指出,上述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和滞纳费之和标准过高”。可以看到,起诉时,中银消费金融也自行将收费标准调整为按年利率24%计算,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记者注意到,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改为4倍LPR后,也有部分法院以此作为审判标准。例如,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8日审理的中银消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为,中银消费金融主张的利息与滞纳金相加之和不应超过实际损失,利息与滞纳金应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为宜,从逾期日起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除综合费率较高外,不止一份法院裁判文书显示,中银消费金融存在放款时扣取“砍头息”的情况。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判决书为例,借款人张某指称在中银消费金融贷款95000元,在贷款发放的同时,中银消费金融从张某还款账户扣收“贷款动用费”,该费用收取标准为动用金额的3%。因此,法院在对本金数额进行认定时指出,因中银消费金融在向张某发放95000元贷款后,当日就扣收了3%的动用费,该费用属于“砍头息”性质,应当扣除。判决书显示,“被告(中银消费金融)对此也予以认可”,故张某实际尚欠本金为37725.81元(40575.81元-95000×3%)。

企查查数据显示,近年来,中银消费金融涉案信息激增。其中,2019年、2020年涉案信息分别为18448件、18193件,今年截至11月4日涉案信息10545件。即中银消费金融连续三年法律诉讼量维持在1万件以上。截止目前,中银消费金融的累计涉案信息超过6.13万件,案件总额高达33.42亿元。

本文由《赣商》杂志旗下新媒体·洞见财经原创出品,未经许可,请勿转载。线索征集热线:。

长沙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曹巍受邀参加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论坛

  11月17日,我行金融市场部曹巍总经理作为特邀嘉宾,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参加了2017年第16期NAFMII论坛。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组成,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其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NAFMII论坛是交易商协会于2010年创设的高端论坛品牌,通常邀请监管机构领导及市场知名专家为金融机构会员分析经济金融市场监管动态、宏观经济、产品分析等最新热点话题。

  本次论坛主题为资管新规与银行理财发展转型,长沙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曹巍与中国农业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裁彭向东、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博士进行高端对话,多家银行、券商、基金资管业务负责人及投资经理到会聆听。

  曹巍站在中小金融机构的视角,详细阐述了新形势下如何利用自身优势,补齐短板,开展具备自身特色及市场竞争力的资产管理及财富管理业务。同时指出,长沙农商银行作为区域性农信机构,在发展资管业务方面优势明显,一是我行扎根长沙66年,具有深厚的人缘地缘优势,银政、银企关系良好,个人客户粘性强,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可供挖掘;二是我行为省市共建平台,在业务开展方面得到了省市各级政府与省联社的大力指导与支持。授课结束后,曹总与另两位专家一起,回答了观众针对商业银行资管发展方向,外币理财产品,投资者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本次参加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论坛,宣传介绍了我行业务开展情况与发展优势,提升了我行在全国金融机构间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授课内容也得到了现场各参会机构的高度认可。同时借助此次交流机会,曹巍总经理带领金融市场团队到了交易商协会各相关部门及协会投资参股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就银行间各类业务开展规则、业务资质申请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为我行未来开展业务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主任,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董事长。
   王道远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信托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固有业务审查委员会主任兼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Guy Robert STRAPP先生,董事,商科学士。历任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总裁、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瀚亚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瀚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魏秀彬女士,董事,新加坡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施罗德国际商业银行东南亚区域合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风险及合规总监。现任瀚亚投资首席风险官。
   吕涛先生,董事,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2月已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规法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依照本基金的特征和风险偏好而确定。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其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在整体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考量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税收等因素,研究各投资品种的利差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资产配置策略,以获取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对于普通债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目标久期及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采用目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利差策略、流动性管理、相对价值配置等策略进行主动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分级基金的剩余运作期限以及宏观经济因素(包含消费物价指数、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品价格指数、货币供应量等)与不同种类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等众多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在上述基础上,本基金将运用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等配置方法,从而确定短、中、长期债券的配置比例。
   信用债券的收益率主要由基准收益率与反应信用债券信用水平的信用利差组成。
基准收益率由宏观经济因素及市场资金状况等决定。本基金将从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供需状况两个方面对市场整体信用利差进行分析。首先,对于宏观经济环境,当宏观经济向好时,企业盈利能力好,资金充裕,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收窄;当宏观经济恶化时,企业盈利能力差,资金紧缺,市场整体信用利差将可能扩大。其次,对于市场供给,本基金将从市场容量、信用债结构及流动性等几方面进行分析。
   而信用利差受市场整体信用水平、个券信用影响。本基金通过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及债券的信用级别。
   本基金对流动性进行积极管理以应对:a、季季添金每3个月开放时可能的净赎回;b、岁岁添金每一年开放时可能的净赎回。在预期份额持有人净赎回比例较高时,本基金将采用持续滚动投资方法,将回购或债券的到期日进行均衡等量配置,以应对大量赎回产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将通过发行量、前一个月日均成交量、前一个月的交易频率、买卖价差、剩余到期期限等指标甄别个券的流动性。
   本基金将对市场上同类债券的收益率、久期、信用度、流动性等指标进行比较,寻找其他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采用数量化的定价模型跟踪债券的价格走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以获得稳定收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主要以对冲投资风险或无风险套利为主要目的。基金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品种的基本面研究,结合衍生工具定价模型预估衍生工具价值或风险对冲比例,谨慎投资。
   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按谨慎原则确定本基金衍生工具的总风险暴露。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京银行网络金融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