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终止支付功能被关闭多久自动恢复服务可以解开吗?

手机微信支付是一种常用的聊天、社交、支付应用,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应用。 然后我们在使用微信支付的过程中遇到了支付受限的问题。 为什么是这样? ,多久可以解封恢复使用,下面就和点点一起看看吧!

/)手动操作退款,也可以使用后台接口进行退款;

11、对账单下载:商户除了登录财付通企业版手动下载订单流水,也可以使用后台接口下载订单对账。

注:退款和对账单下载的接口,请参考《财付通支付网关商户开发指南》。

依托微信庞大的用户群、极致的用户体验,主流B2C纷纷对接微信支付,积极构建移动电商生态环境。

武汉子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tel:027— 结合传统的售卖机,用户选购商品后,扫码机器上的二维码,使用Native(原生)支付,快速购买。微信可提供支付帐号和硬件芯片的解决方案。

2.8 常见支付功能问题

1、微信支付和财付通的关系? 答:微信支付是以绑定银行卡为基础的支付服务,由财付通提供支付牌照和银行通道的技术支持。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绑定银行卡,和微信号对应QQ使用财付通的绑定无关。同时,用户使用微信号对应QQ登录财付通,无法查看微信支付绑定的银行卡和对应的交易记录。对于用户,主要认知的是微信支付品牌。对于商户,除了拥有微信公众号的商户身份,还会有微信公众平台分配一个财付通的商户号,用于结账收款。

2、微信支付如何绑定银行卡?如何支付? 答:用户首次支付时,输入银行卡号和持卡人信息,验证银行预留手机号,即可绑定。用户还会设置支付密码(非银行取款密码),后续购买不用再绑卡,验证支付密码即可直接支付。微信支付的绑定和支付流程,都是标准的快捷支付流程。

3、微信支付可以绑定的银行卡数量? 答:支持绑定13家银行,22个卡种的银行卡,包括储蓄卡和信用卡都可以。目前正在不断接入银行,覆盖范围会越来越大。

武汉子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tel:027—

4、微信除了提供商户的支付接口,还有其他接口能力吗? 答:除了支付接口,微信还会提供订单查询、退款、退款查询、对账单下载等支付相关的接口,和财付通提供给商户的接口能力一样。不少商户担心退款和对账的接口,这些都是可以提供的。具体参考《财付通支付网关商户开发指南》。

5、微信支付的支付类型是? 答:微信支付使用的是B2C即时到账接口,暂不支持C2C的担保交易类型。

6、收货地址共享的地址格式是? 答:微信收货地址是基于三级的国标数据,地区对应是国标三级地区码,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对应的是510630。

7、微信支付的安全性如何保证? 答:有以下手段保证支付安全:-绑定银行卡需要验证实名信息和银行预留手机号;绑定银行卡后设置支付密码,交易需要验证此支付密码,大额支付还需要验证手机短信;-微信认证商户网页是安全的支付环境,会有微信安全支付的认证标题,提示用户;-支付后台有腾讯的大数据支撑,海量的数据和云端的计算能够及时判定用户的支付行为存在的风险性,如异地支付、非常用设备支付、QQ号被盗等情况,会分析和拦截异常支付行为;-

武汉子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tel:027—*24小时客户服务,加上微信客服,将及时为用户排忧解难;同时为微信支付开辟的专属客服通道,将以最快的速度响应用户的提出问题并做出处理判断;

8、接入微信支付,商户担心网页会被假冒和钓鱼? 答:微信会认证安全商户的网页,提示“微信安全支付”;不安全或者高风险的网页,微信会弹出中间页提示不安全,并拦截,未受安全认证的网页内填写相关帐号或者支付,也会提示有系统“网页内提示不要输入QQ密码或请勿支付”。

9、商户接入微信支付的成本高吗? 答:对于已有H5商城的商户接入JS API支付,前端页面上加微信支付按钮即可,支付成功后,后台接收通知发货;对于接入Native(原生)支付,商户后台增加一个下单接口,接收微信的下单请求即可。开发成本较低,不需要改变已有的流程。

9、商户使用微信支付需要有一个财付通商户号,能否使用已有的商户号? 答:由于支付权限和支付费率的差异,不能使用已有的财付通商户号,需要在微信公众平台重新申请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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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商户协议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宝支付”),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商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商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同意”按钮即表示个人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易宝支付在互联网上搭建易宝支付服务平台,商户通过易宝支付服务平台在互联网上受理用人民币银行卡进行支付的商品交易。

1.安全加密和身份认证

为商户使用易宝支付的平台支付功能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2.提供网上安全支付服务

商户的商务网站产生的交易所需的在线支付与结算功能,通过易宝支付的网上支付网关与易宝支付所连通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换信息,并将银行的确认信息反馈商户。

为商户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为消费者的支付等重要信息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

4.向商户提供其在网上支付结算的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1.实时地将商户发来的网上支付的交易请求传递给银行,并将银行对该支付请求的应答及时、安全、保密地传递给商户。易宝支付对其支付服务平台的支付接入系统中信息传递过程的安全、保密、实时性负责,承担且仅承担因此项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合同法》规定之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原因造成损失时,易宝支付免除本条款所述责任,但应为商户提供书面证明资料并协助商户寻求补救办法。

2.每个交易日(正常工作日)后,易宝支付及时向商户提供所有的交易和结算数据,并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结算资金划入商户账户。

3.负责为商户提供三个月内的交易信息查询功能。

4.易宝支付有权根据系统升级等需要暂时中止提供在线支付服务,一般应提前三天在易宝网站上明示、告知商户,并预告恢复日期。易宝支付有权自行决定对支付平台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对改进服务事项,将在易宝网站上提前公示。

5.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易宝支付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偿因这些情形所导致的损失:

(a)与客户串通诈骗资金;

(b)无理拒绝受理客户使用在线支付平台而发生的成功交易;

(c)商户交易中存在过多的交易纠纷或过大的交易风险、且经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

(d)商户网站上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服联系方式(即商户的客户无法通过商户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商户取得联系、无法及时得到商户反馈);

(e)银行出具的要求中止商户交易的书面通知。

6.商户业务变更或终止未及时通知易宝支付,易宝支付在联系无回应的情况下,有权中止本协议,并对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请求(在此款未转账给商户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将持卡人在商户网站已提交的订单款项转回持卡人账户。

1.商户在申请使用易宝支付的易宝支付平台服务时,必须向易宝支付准确提供必要的资料。

2.商户注册成功后,易宝支付为其开通一个账户,该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由商户负责保管;商户应当对以其账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商户必须同意接受易宝支付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其发送的产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商户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和从事的商务活动,需严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独自承担与此相应的责任。

(a)提供基本业务情况说明及相关法律证明;承担由于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责任。易宝支付对此保留终止为商户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b)商户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易宝支付支付业务,商户不得采用技术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持卡人提交订单,商户必须在商户网站引导持卡人到易宝支付平台亲自提交订单,否则易宝支付保留终止为商户提供支付服务的权力。

(c)及时处理持卡人的消费投诉,并负责处理因货物、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原因引起的与持卡人的纠纷。易宝支付可提供相关协助。由于商户原因造成商户所提供服务引起的一切客户投诉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责任,由商户负责或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与易宝支付无关。

(d)商户终止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易宝支付,否则造成损失由商户负责。

1银行卡在线支付交易手续费率:1%

定期结算的周期为每周一次,结算日为每周二。为维护最终消费者权益及建立商户信用,每次结算的截止日期为结算日的前七天。如果结算周期内未结算的累计交易金额小于500元人民币,则递延结算日直到未结算累计交易金额达到500元。

自助结算:当商户选择“自助结算”方式时,即表示商户已经同意易宝支付网站上现在或将来发布的结算方法和收费标准,易宝支付有权对“自助结算”的方法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交易手续费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且按每笔交易金额计算。

易宝支付以电子转账的形式将扣除交易手续费的金额划转到商户提供的法定账号内。每次结算额小于5000元时(不含5000元),由商户负担划款手续费。北京市内同城转账收取手续费1元/笔,异地转账按照银行规定的标准收取。

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其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盗用他人银行卡通过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持卡人拒绝付款等恶性支付事件等,会给商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商户完全知晓上述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易宝支付发现可能的风险交易时,以书面形式向商户确认风险交易的逐笔信息,包括金额、发生时间、风险报告来源(银行、公安部门、消费者)等。易宝支付有权暂时冻结所发现的可能风险交易的资金。双方应共同配合公安部门、银行以及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调查与处理。双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司法部门的处理结果执行,尽快保证商户相关资金回笼。

1.据银行的有关规定,对于网上交易流程中出现的、由于商户的原因(例:缺货、无法运货等)造成不能发货、做退款处理的情况,按如下处理:

(a)商户按易宝支付及银行要求,在银行规定时限内,提交退款处理所需要的文字材料。

(b)当商户向易宝支付提出退款请求时,商户在易宝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退款的账存资金,或者商户须按要求退款的金额将款项转账至易宝支付账户,易宝支付收到该款项后向持卡人做出退款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商户承担。(c)退款时易宝支付不再另收取手续费,但若银行方面需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则此费用由商户承担。

(d)扣款过程中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还,此费用由商户承担。

(e)商户负责解决消费者无故拒付而导致的退款问题。

(f)退款时,易宝支付原则上不接受消费者的直接指令,易宝支付有权将消费者的指令传达给商户,并由商户自行进行处理。但在商户与消费者发生纠纷时,如果易宝支付认为商户存在未发货、退货、欺诈等情况,或易宝支付认为不立即退款给消费者将影响易宝支付的声誉或者给易宝支付带来经济损失时,易宝支付有权直接向消费者退款,如果商户的账存资金不足时,商户应及时向易宝支付补偿相应的金额。

(g)商户发起的退款指令须在交易发生后的40天内提出。

易宝支付提供的易宝在线支付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商户只有在获得易宝支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不得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制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保护商户隐私是易宝支付一项基本政策,易宝支付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商户注册资料及商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易宝支付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商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北京易宝支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易宝支付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商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易宝支付同等的保护商户隐私的责任,则易宝支付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

在不透露单个商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易宝支付有权对整个商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商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商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易宝支付提供的易宝在线支付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易宝支付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行承担,易宝支付对商户及其网上交易行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

易宝支付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商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易宝支付不保证为向商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易宝支付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易宝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易宝支付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易宝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商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易宝支付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易宝支付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商户提供本协议项下易宝在线支付服务而无需通知商户:

(a)商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商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商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易宝支付及其他拥护的利益,如因商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易宝支付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易宝支付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易宝支付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商户提示修改内容。

如果不同意易宝支付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商户有权停止使用易宝在线支付服务,但必须事先向易宝支付提出书面通知。易宝支付会与商户结清交易款,并停止提供服务。如果商户继续使用易宝在线支付服务,则视为商户接受易宝支付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易宝支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如本协议的条款与商户和易宝支付公司另行签署的书面支付服务协议条款发生冲突,则以书面协议条款为准。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微信支付商户平台使用协议

本协议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本协议和附属规则中均称“财付通”)为规范贵司使用微信支付商户平台(本协议和附属规则中均称“本平台”)的行为而制定,具有合同法律效力。贵司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和《财付通服务协议》。请贵司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贵司应重点阅读。除非贵司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和《财付通服务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贵司无权使用本平台。贵司使用本平台即视为贵司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和《财付通服务协议》的约束。如贵司有任何疑问,应向财付通客服咨询。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2.1 微信公众帐号:指贵司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的,用于登录微信公众平台的帐号(以下或称“公众帐号”)。

2.2 微信支付:指财付通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第三方支付软件系统和服务。

2.3 微信支付商户号:指财付通的支付系统为贵司配置的用来存储贵司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并处理贵司的交易指令的账号。微信支付商户号将直接与贵司提供的合法银行卡账户绑定,贵司的银行卡账户将根据微信支付商户号的交易情况做相应的资金扣划或归集。

2.4 微信支付商户平台:指财付通提供和维护的商户管理软件系统,开通了微信支付的商户可以通过该系统享受微信支付商户号管理和营销推广等相关功能,具体功能以本平台实际提供的为准,且本平台将根据财付通的需要以及对贵司的资质、经营状况的评估对本平台中的功能做调整和增减。

2.5 员工账号:指贵司在本平台“员工管理”模块创建的,能够登录贵司的商户管理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的帐号。贵司只能向贵司的员工配置员工账号。

3.1 在使用本平台前,贵司应开通微信支付服务并获得财付通给贵司配置的微信支付商户号。

3.2 贵司应妥善保管微信支付商户号、安全证书、密钥和登录密码等敏感信息,当发生信息泄露或密码遗失时,贵司应立即向客服申请挂失。若客服人员要求贵司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才能进行下一步挂失操作的,贵司应及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贵司的微信支付商户号在本平台中的一切操作均视为贵司的行为,由贵司承担所有责任。

3.3 贵司应对员工账号的创建、授权、删除等事项尽管理职责。员工账号在本平台中的一切操作同样视为贵司的行为,由贵司承担所有责任。

3.4 贵司在本平台中的一切操作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法令的规定,还应符合本协议条款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3.5 贵司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若产生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贵司应自行承担,财付通不承担任何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3.6 未经财付通书面授权,贵司不得转载、复制、截取、篡改本平台页面上的内容或制作与该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3.7 贵司使用本平台功能,需根据本平台提供的技术开发文档进行接口调试。

3.8 贵司需自行设置“代金券”、“现金红包”、“优惠立减”、“企业付款”等功能的触发条件,防止他人利用贵司设置的触发条件中存在的漏洞滥用活动规则。

4.1 财付通负责本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确保本平台的安全性。

4.2 财付通有权根据贵司在本平台中的操作向贵司的开户银行发出指令,对贵司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财付通有权根据贵司在本平台中的操作,对贵司的微信支付商户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

4.3 财付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贵司的使用本平台的活动,若贵司利用本平台从事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则或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法令规定的活动,财付通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平台部分或所有服务,给财付通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你应赔偿所有损失。

4.4 贵司使用本平台,即视为贵司授权财付通及其关联公司收集并合理使用贵司在使用本平台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贵司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财付通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对前述信息进行合理利用,以更好地提供产品和服务。

4.5 财付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以及对贵司的资质、经营状况和功能申请的评估来审核、开通、关闭和调整本平台提供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知识产权及保密

5.1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对于本协议签署前,双方已拥有或已存在的所有知识产权仍归原有方所有,不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而使另一方对之享有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

5.2 对涉及双方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贵司必须对所接触到的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披露。同时,非经财付通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5.3 如贵司需发布任何与财付通合作关系相关的新闻稿、公告、声明、广告或进行宣传,均应经财付通事先书面同意。

本协议针对部分功能以附属规则的形式进行约定,附属规则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条款与附属规则不一致的,以附属规则为准。

7、服务终止和违约责任

7.1 如贵司违反本协议或附属规则中的任何条款,财付通有权终止本平台服务。

7.2 如贵司连续三十天未登录本平台,财付通有权向贵司终止本平台服务。

7.3 在提前10个自然日通知贵司后,财付通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变更或自身营运需要解除本协议并终止本服务或本服务中的部分功能。

7.4 本协议中的“终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冻结贵司的微信支付商户号,关停贵司在本平台中的所有或部分功能。

财付通可自本平台向贵司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同时,财付通也可通过在本平台公告的方式通知,请贵司关注本平台公告。

财付通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财付通将进行公告或另行通知贵司。如贵司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任何修订和新协议一经在本平台公布即生效。贵司登录或继续使用本平台功能即表示贵司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本协议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请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微信支付商户平台使用协议》附属规则

一、“代金券”使用规则

代金券(下称“本功能”),是本平台为贵司提供的拓展性功能,贵司在本平台预先充值一定金额后,可以通过本平台向他人免费发放与充值金额相对应的电子券,他人可凭该电子券在购买贵司或贵司指定的微信支付商户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享受券上注明的折扣或优惠。

1.2.1 预先充值:发券前,贵司应根据自身需要预先通过本平台充值一定金额,贵司发出的代金券总额不得超过贵司预先充值的金额。

1.2.2 免费发放:本平台将根据贵司提交的发券数量、收券人群、单券面额等信息生成代金券,并根据贵司的指令发放代金券。贵司通过本平台发放的代金券一律对他人免费,贵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收取费用。

1.2.3 代扣代付授权:你使用本功能即视为贵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财付通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支付代金券对应的订单。

1.2.4 代金券使用:收到代金券的用户,可以在通过微信支付购买贵司或贵司指定的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使用代金券,用户只需支付“商品价格扣除代金券使用额后的费用”。

1.2.5 资金结算:用户完成交易后,财付通根据《微信支付服务协议》按照“代金券使用额+用户微信支付款项-支付手续费-相关服务费”,将剩余款项结算至对应商户的银行卡账户。

1.3 代金券使用期限

贵司可以对代金券设置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的代金券所对应的资金,将转回贵司预先充值的账户中。

1.4 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若涉及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贵司自行承担该义务。若贵司给财付通造成损失,财付通有权直接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贵司应另行赔偿。

1.5.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还应符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1.5.2 财付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随时限制或停止向贵司提供本功能。

二、“现金红包”使用规则

现金红包(下称“本功能”),是本平台为贵司提供的拓展性功能,贵司可以通过本平台向他人发放现金红包,发放红包总额不超过贵司账户内剩余的资金总额,本平台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他人领取红包后,可提取或使用红包中的资金。

2.2.1 预先充值:发红包前,贵司应根据自身需要预先在本平台充值一定金额,贵司发出的红包总额不得超过贵司预先充值的金额。

2.2.2 免费发放:本平台将根据贵司提交的红包数量、发放人群、单个红包金额等信息生成微信红包,并根据贵司的指令发放红包。贵司通过本平台发放的红包需对红包领取人一律免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收取费用。

2.2.3 代扣代付授权:你使用本功能即视为贵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财付通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至红包领取人账户。

2.2.4 红包领取:贵司发出红包后,需经发放对象领取确认,对应款项将在发放对象领取确认后划至其账户。

贵司发放的红包有效期为3个自然日,自贵司发放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仍未被领取的红包所对应的资金,将转回贵司预先充值的账户中。

2.4 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

2.4.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若涉及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贵司自行承担该义务,给财付通造成损失的,财付通有权直接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不足以弥补财付通损失的,贵司应另行赔偿。

2.4.2 贵司应在发放红包前根据法律法规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贵司应保证红包领取人领到的实际金额(税后)与红包标注金额一致。

2.5.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2.5.2 若贵司发起的活动以“现金红包”或“微信红包”冠名,则该活动中不得包含除现金红包以外的任何物品。

2.5.3 财付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随时限制或停止向贵司提供本功能。

三、“企业付款”使用规则

企业付款(下称“本功能”),是本平台为贵司提供的拓展性功能,贵司可以通过本平台向他人转账,转账总额不超过贵司账户内剩余的资金总额,收款人可以通过“微信零钱账户”收款,当收款人无“微信零钱账户”时,可以通过“微信红包”收款。

微信零钱账户,是财付通在微信用户成功注册微信号时给其配置的支付账户,该支付账户与微信号绑定,具有充值、收款、转账、消费等支付功能。

微信红包,是财付通提供的,让微信用户间互相发放、收取支付账户预付价值的功能,其实质是支付账户的转账功能。

3.2.1 功能申请:贵司申请开通本功能必须提交开通申请,贵司有义务填写符合真实情况的信息交由财付通审核,财付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开通。

3.2.2 预先充值:付款前,贵司应根据自身需要预先在本平台充值一定金额,付款必须在余额充足的情况下进行。

3.2.3 确认收款人:贵司可以通过输入收款方的微信号或openid来确认收款人。对于通过微信实名认证的用户,贵司还可以选择是否由财付通校验收款方的真实姓名来进一步确认收款人。对于没有通过微信实名认证的用户,无法校验收款人的真实姓名。财付通仅依据贵司输入的收款方的微信号或openid来划付款项,相关后果由贵司自行承担。

3.2.4 确认付款金额:贵司应自行确认付款金额,财付通有权根据对贵司的资质、经营状况和风险等级的评估以及收款人账户的实名认证情况、账户交易和风险情况来设置、调整贵司的付款限额。

3.2.5 代扣代付授权:贵司发出付款指令即视为贵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财付通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至收款人账户。贵司一旦发起付款,相应款项将无法退回。

3.2.6 收款人收款:贵司付出的款项将划至收款人的“微信零钱账户”,收款人没有“微信零钱账户”的将划至收款人的“微信红包账户”并由贵司自行通知收款人。

3.3 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

3.3.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若涉及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贵司自行承担该义务,给财付通造成损失的,财付通有权直接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不足以弥补财付通损失的,贵司应另行赔偿。

3.3.2 贵司应在付款前根据法律法规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贵司应保证收款人领到的实际金额(税后)与付款标注金额一致。

3.4.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3.4.2 贵司应保证所填写的收款人微信号、openid、付款金额、付款原因等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所填写信息不实、有误、不准确、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

3.4.3 如果财付通检测到贵司的账户异常即有权关停本功能并要求贵司配合财付通调查。

3.4.4 贵司不得将本功能包装成微信红包或可能让用户产生混淆的、类似微信红包的应用。

四、“立减优惠”使用规则[新增功能]

立减优惠(下称“本功能”),是本平台为贵司提供的拓展性功能,贵司在本平台预先充值一定金额后,可以通过本功能针对贵司指定商户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减价优惠,用户可使用微信支付享受该优惠。

4.2.1 预先充值:使用本功能前,贵司应根据自身需要预先通过本平台充值一定金额,贵司所配置的立减优惠总额不得超过贵司预先充值的金额。

4.2.2 免费享受优惠:本平台将根据贵司提交的优惠数量、优惠人数、单笔优惠面额等信息在用户使用微信支付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对交易价款进行抵扣。贵司通过本平台配置的立减优惠一律对他人免费,贵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收取费用。

4.2.3 代扣代付授权:你使用本功能即视为贵司不可撤销地授权财付通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支付与本功能相对应订单的优惠金额。

4.2.4 立减优惠的使用:符合立减优惠条件的用户,可以在通过微信支付购买贵司或贵司指定商户的商品或服务时使享受立减优惠,用户只需支付“商品价格扣除立减优惠额后的费用”。

4.2.5 资金结算:用户完成交易后,财付通根据《微信支付服务协议》按照“立减优惠使用额+用户微信支付款项-支付手续费-相关服务费”,将剩余款项结算至对应商户的银行卡账户。

4.3 立减优惠有效期

贵司可以对立减优惠设置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未使用的立减优惠所对应的资金,将转回贵司预先充值的账户中。

4.4 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若涉及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由贵司自行承担该义务。若贵司给财付通造成损失,财付通有权直接从贵司的账户中扣划相应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贵司应另行赔偿。

4.5.1 贵司使用本功能的行为应当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还应符合本协议、《财付通服务协议》和《微信支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4.5.2 财付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随时限制或停止向贵司提供本功能。

一、微信签约商户步骤(新版)

以下所有内容登陆微信公众平台——微信支付——支付申请——资料审核(查看资料),严格按照商户之前开通微信支付的内容填写,如上图所示!!

(签约的商户要他们的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密码即可查询以下资料,身份证件照片必须是法人!!)

1、登陆代理商后台——微信商户——商户列表

(1)填写基本信息: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常用邮箱、商户简称、经营类目、特殊资质、售卖商品简述、客服电话、公司网站、补充材料,保存并下一步(严格按照开通微信支付时所填写的内容填写,打*必填,其他项目选填)

(2)填写签约信息:商户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营业执照影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号、有效期、组织机构代码号证照片、证件持有人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正反面、证件有效期、证件号码、保存并下一步

(3)填写银行账户信息

(4)以上信息全部填写好后,进入检查阶段,无出入即可保存或者保存并提交审核

2、提交以上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审核通过后商户进行确认即可完成整个签约流程!!

注:商户确认步骤:腾讯公司会给商户邮箱发一个邮件以及商户的账户打一笔款项验证,商户登陆邮箱验证金额即可!!

在生活的今天微信营销如此火热情形下企业个人如何避免跟风,如何理智思考。让我们跟随微算盘来了解对于微信该如何认识利用。

1、微营销很热,企业个人都跟风,怎么让企业个人理智的去运用呢?

企业和个人跟风投身微营销无非两个原因,希望尝试这种新的营销方式为企业/个人获益,第二,跟上趋势。但是我们会发现极少有外资品牌、互联网企业/或者电商品牌企业如此跟风,跟风者大多为传统企业,为什么?因为对互联网或新营销熟悉的企业已经有客观认知,他们很理智冷静,而传统企业对新媒体营销的认知不足,缺乏客观的判断,加上外部环境的热炒,所以便出现“曾经错过微博,不能再错过微信”这一说了。

微信如何定位,除了因商业目标不同而不同外。本身腾讯也说过微信应该成为一个服务型工具,而不是一个营销渠道。这里我们拆解下微信公众平台,看看本身有什么?其实在我眼里只有2个功能。1)信息群发,即给所有关注者群发信息,同时收集到用户数据,本质就是一个数据库营销平台(和曾经短信营销SMS一样),当然它内容形式多样化些,有语音、图文。2)开发者模式功能延伸,比如微信导航(本质就是一个轻量级官网)、微商城(本质是一个移动网店)、增加用户互动的机制(有奖转发、大转盘、刮刮奖)。当然要真正理解微博微信营销价值并不能只通过工具本身的功能来看,还需要从社交网络属性的差异化理解,微博是单向的弱关系社交,重于传播媒体属性强;微信是需要双方确认的双向关注强关系社交,重于沟通互动,通讯对话属性强。但对营销来讲,既需要传播来吸引新用户(微博),又需要对话互动沉淀老用户提高二次购买率。

3、如何将微应用与营销结合起来更好的服务企业?

所有的应用工具不能与商业结合,从生意角度来讲就是失败的。但是微应用要更好的服务客户就需要知道企业在利用微博微信营销时会面临什么困难,你的应用解决了他们运营的困难,他们就愿意买单。拿微博来说,很多企业想给自己的粉丝群发私信,而我一朋友就刚好做了这样一个群发私信的软件,每次可以给自己粉丝发,还能给指定账号粉丝发,那么这个小应用就对微博运营非常有帮助,这也跟营销相结合了,许多企业都用这款工具。再说说微信,大家知道微信公众平台消息只能保存5天,而且有企业希望通过开发者模式有更高级功能,那么我另一个朋友开发一套微信管理工具,很多企业抢着要用。为什么?因为他们做微信营销除了群发信息还需要建微商城、微官网,还能做有奖转发活动,而这些微信公众平台本身是不提供的。

4、微博微信是二选一还是两个都做,怎么利用?

基于社交网络的营销是趋势,而微博微信是当前社交网络的代表,熟悉了解这两个平台对于企业做好社会化营销无疑大有裨益。但是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现状来看。问问自己,企业是更适合微博营销还是微信营销?现在阶段是更需要微博还是微信?如果资源精力充足而且搭配该如何有所侧重?

以下文字资料是由(历史新知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后发布的内容,让我们赶快一起来看一下吧!

问题一:微信支付帐号被冻结了,如何解冻啊?

可以通过自己解冻的,在这里分享一下吧。第一步就是进入微信支付点击版面下方右下角 “我”选项,点击进入,接着就是点击界面中的“设置选项 ,下面就是点击界面中的“帮助与反馈”选项,同样进入这个选项,拉至屏幕最下方,点击界面中的“自助解除登陆或功能限制”选项,点击进入,这时候会要求你输入被冻帐号的手机号码,你如实填写,获取验证码,填入即可。

问题二:微信支付不小心被冻结了 怎样快速解冻 谢谢大家

1、首先,点击桌面微信APP图标,登录微信。
2、登录成功,进入到微信主页之后,点击底部“发现”标签。之后,点击右上角的“+”号,点击下拉菜单中的“添加好友”。
3、之后,输入“wxzhifu”,进行搜索。添加公众好友。
4、添加成功之后,进入到下图页面,点击“进入公众号”。
5、之后,进入到聊天模式,点击更多服务,之后,点击菜单中的“联系客服”。
6、最后,点击页面中的“账户恢复正常模式”,即可解冻微信支付账户。

问题三:微信支付帐号冻结了,解冻怎么操作呢?

不想发生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这个帐号冻结就属于这种情况,现在因为对微信支付的不熟悉,自己还没法操作,其实可以打电话找客服,或者打开微信支付,在首页找到右上角的帮助后让鼠标悬停,就会出现下拉选项框,将下拉框中的客服信息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找客服说明情况,让他们帮你了。

问题四:微信支付被冻结 怎么办

自助解除登陆或功能限制
(1)进入微信 点击微信版面下方右下角 “我”选项,点击进入;
(2)点击界面中的“设置选项 ,点击进入;
(3)点击界面中的“关于微信”选项,点击进入;
(4)点击界面中的'“帮助与反馈”选项,点击进入;
(5) 点击界面中的 "微信官网”选项,点击进入;
(6) 拉至屏幕最下方,点击界面中的“自助解除登陆或功能限制”选项,点击进入;
(7)输入被封微信账号――输入验证手机号码――输入验证码
(8)获取手机验证码,填入即可。

问题五:微信支付账户被冻结了、怎么解除

如何紧急冻结微信支付账户?
若微信支付账户存在安全隐患,建议立即拨打服务热线95017申请冻结账户。
拨打电话95017,根据语音提示按1-个人业务,输入微信绑定的手机或QQ号,选1-账户冻结、被盗被骗业务,再按2-紧急冻结进入人工服务,就可以申请紧急冻结了。
如果银行卡丢失或怀疑个人银行信息泄露,要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冻结银行账户。
如何解冻微信支付账户?
进入微信-钱包-点击右上角三个点-帮助中心-账户问题-注册与安全-如何解冻微信支付账户(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还有一点大家可能比较关心,如果微信号被封了,里面的钱怎么办?
若微信帐号违规被封(钱包以外的其它功能无法使用),就要登录微信将资金转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资金转移方法:在微信中选择【我】-【钱包】-【零钱】提现至银行卡中,若购买理财通产品,就将其提现。
以上是有关“如何紧急冻结微信支付账户 如何解冻微信支付账户?”的介绍,总的来说,一旦大家发现自己的微信支付账户遇到什么风险可以先将它紧急冻结。

问题六:微信支付对方显示钱被冻结了是怎么回事该如何解冻

财付通账户冻结分为三种情况: 1、由于系统检测到您的账户存在安全风险,为了保障账户内的资金安全,所以暂时做了临时冻结。系统根据您的账户登录、交易等情况,检测到不是您本人操作的情况下,会暂时做出冻结操作,以此来保障您账户内的资金!如何解冻账户请点击这里>> 2、他人投诉,导致您的账户冻结。如果是误会,建议您主动与对方联系,双方协商处理,由对方撤消对您的投诉,为您申请解冻账号就可以了。 3、拨打财付通热线语音自助冻结。这种情况,您可以进入财付通在线帮助页面,以“在线提问”的方式上传您注册财付通的身份证扫描件来解冻即可。 在您的账户冻结时,我们都会通过邮件、小钱包、系统消息等渠道通知到您,请您留意该信息即可。 你也可以打电话问问客服你的财务通资金是不是冻结了。 也可以自己转账试试就知道了。

问题七:微信支付被冻结了怎么解除

你好这是属于功能上被限制了,有违规的地方存在,你先看看能不能自助解开,要是不行就是系统限制的比较严重的情况,建议渠道解,有微信号就行很快就可以恢复。

问题八:微信支付被冻结了怎么解除

咱俩有共同语言,我说下

问题九:微信支付账户被冻结了怎么解除限制

你好,支付异常一般是因出现了保护模式,只要关闭保护模式,就可以解除限制1、没提交资料可以解除,首先要跳过保护模式
2、跳过保护模式,这个问题部分需要找到举报人解决,还有的需要提交信息,或者强制跳过,情况不同
3、保护模式关闭后再自助解除限制就恢复了,非常简单,我的解除了呀,自己不要乱弄

问题十:请您先解除关联微信支付帐号冻结问题

若是账户进入到了保护模式中,那么可以尝试自助解除保护模式,方法为:
(1)在微信中点击“我”,选择“钱包”,点击右上角菜单,选择帮助中心。(2)选择解除账户保护,按向导提示操作。
而若是账户被冻结了,则进行下面的步骤怎解解冻:
(1)在帮助中心中点击账户问题,选择注册与安全
(2)选择“如何解冻微信支付账号”,点击轻触此处链接进行自助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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