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投集团待遇怎么样好进不

广袤中华大地上星罗棋布的红色资源,是我们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凝聚在红色血脉中的红色基因,锻造于伟大历程中、蕴涵于革命传统里、凝结在红色资源上,是中国人坚守初心使命、不懈奋进的精神力量源泉。

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必须始终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继往开来,开拓进取,把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打下的红色江山守护好、建设好,努力创造不负革命先辈期望、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文化和旅游领域红色资源富集,在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方面优势突出、责任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文化和旅游特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出务实举措,努力把红色资源保护好、利用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弘扬好,为红色江山世代相传作出应有贡献。

“红色+”生态圈内循环

“红色+”链长制孵化营

“红色+”领导力训练营

“红色+”36行业增长营

生态文明5.0时代,人均GDP实现指数级增长

在指数级增长面前,金融危机带来的波动会被平滑掉

“马尔萨斯陷阱”决定了农业文明的天花板

订单农业、工业农业、科技农业、生态农业、金融农业...

文明进化与生态发展、自由市场、规模效应,是GDP指数级增长的基础

美国脱钩中国主导的全球化市场是不明智的

自组织运营,数字化营销,新商业模式

文化战略与投资价值、E2BEC生态赋能、增长飞轮,是成长企业指数级增长引擎

最有可能复利增长的是红尘炼心、智慧传承、模式创新

通过进取心研究商业规律顺带赚钱,而不是为了钱去修行。

——中国国际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未来经济蓝图研究院院长 罗百辉

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决策管理者;

企业战略策划、投资、行政管理、企划部等有关负责人;

企业管理者、经营者和各类企业创业者;

企业培训总监、培训经理;

对红色教育、红色培训、红色商业有兴趣的人

清华大学盛景商学院EMBA、国际东方红总会广东分会长、国际模协创始会长、亚洲制造业冠军联盟总干事、模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中管院新经所智慧教育装备产业联盟运营总裁、中国名师汇总裁、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谋士联盟实战派谋士、湾畔创业大学客座教授、所搜中国培训30年百强讲师、中国培训网华誉杯/明德杯百强讲师、价值中国首届最具影响力百强专家、资深战略咨询师、管理咨询智库研究院院长。致力于产业转型升级、商业模式顶层设计、生态平台搭建、股权架构、上市助推、品牌策划推广、新营销新媒体、人力资源组织系统等领域研究、咨询、策划与实践二十多年,无论在产业研究、商业模式创新、顶层设计、全案操盘和培训赋能等领域都具有丰富的经验。

服务过的政府及社团组织有 :四川省招商局、广西河池招商局、江西赣县招商局、山东潍坊昌乐县工信局、东莞松山湖、横沥、长安、虎门等专业镇;美国GLG、英国LEK、深圳前海、湖南本土等前瞻智库专家。

服务过的企业和品牌有 :巴基斯坦鲁巴集团、海尔集团、山东黄金、北骏重工、中兴工业集团、宁波合力、东盛、重庆润锦集团、广东拓野、拓斯达、造裕装备、力生智能、泉州2025产业园、福建福鼎市西昆村、贵酿酱酒、河南牛栏山、河北均益建材、福鼎西昆白茶、鹤年堂、万福康、神州易物、绿泉教育、米狗、九牛、国购基金等包括外资、上市、国有、民营等各行业领军企业。

:山东海尔集团产业互联网平台,东莞横沥镇协同创新中心平台,九牛双创孵化基地、神州易物非公开股权融资报告、合力上市融资报告、湾区AI智慧生态园可研报告,昌乐县造纸包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白皮书、安美商城、米狗商城、绿泉壹号、咨询智库,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中钢研、华中模具城、韦铂斯智慧城市商都、众享珠宝等招商引资咨询,中青港、智能港集团商业模式创新与战略咨询,酒号仓库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咨询,泰喜鸿成、财神贵族文化品牌传媒等大型咨询、策划项目上百个,并出版多部著作。

:《十四五规划之链长制:中国产业经济指数增长九链九新九宫格模式》、《五维领导力:乐园主义模型构建》、《红色产业增长战略》、《E2B2C生态赋能指数增长型商业模式》、《企业经营战略制定与执行管理》、《红色品牌创新与管理工具》、《红商伦理与可持续发展》、《高级管理者的心理行为与决策模式》、《推动价值创造的经营分析》、《行业大客户销售精粹》、《创新思维能力训练营》、《红色数字生态产业平台化运营管理》、《跨界品牌对红色组织的创新经营启示》、《关键谈话——教练式绩效反馈与辅导》、《红色产业招商天龙八部》、《红色产业资本运作》、《红色企业传承与上市助推》、《国企联村变革运营》等十八堂课。

每一个红色旅游景点都是一个常学常新的生动课堂,蕴含着丰富的政治智慧和道德滋养。依托革命旧址、纪念馆、博物馆等革命传统资源发展红色旅游,既能满足人民群众出门旅游、感受祖国大好河山的美好需求,又能满足人民群众学习革命历史、感受革命文化的强烈愿望,逐步成为旅游发展新亮点。文化和旅游系统将继续加大对红色旅游的支持和引导力度,编制好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体系、优化结构布局,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在遴选发布“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基础上,推出更多红色文化主题的旅游景区景点和精品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参与红色旅游,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情教育。深入开展全国红色旅游创意产品和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创新成果征集展示活动,实施红色旅游讲解员建设行动,办好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不断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提高红色旅游资源智慧化、数字化水平,扩大红色旅游受众规模。推动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红色培训等相结合,延展红色旅游产业辐射宽度和资源聚集深度,改善革命旧址服务设施和景观环境,以“红色旅游+”推动多元业态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利用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每一个历史事件、每一位革命英雄、每一种革命精神、每一件革命文物,都代表着我们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现了我们党的梦想和追求、情怀和担当、牺牲和奉献,汇聚成我们党的红色血脉。强调,要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在百年奋斗征程中,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文化文艺工作,形成了用优秀文艺作品鼓舞斗志、激励奋进的优良传统,推出大量记录历史伟业、展现奋斗历程的优秀文艺作品,激发了人们斗志、振奋了民族精神,鼓舞着我们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文化和旅游系统将充分发挥文艺创作优势,深入挖掘红色资源,推出更好更多红色题材舞台艺术和美术作品,以优秀文艺作品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让更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通过文艺作品净化心灵、启迪心智、接受教育。我们将深入推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和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实施好“百年百部”“百年百项”创作计划和传统精品复排计划,推出一批不同门类、不同题材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佳作。围绕党和国家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战略,统筹创作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扶持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创作,举办一系列展演展览展示活动,让鲜活生动的革命故事、有血有肉的英雄模范、催人奋进的伟大精神绽放文艺舞台、见诸笔端画板、闪耀展览展演、走进观众心里。

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

文化和旅游系统将立足自身资源优势,用好革命文物、红色典籍、纪念设施、红色剧目等红色资源,充分运用革命旧址、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和各类纪念设施,就近就便开展体验教学、主题党日等活动,因地制宜开辟“第二课堂”,让旧址遗迹成为“党史教室”,让文物史料成为“党史教材”,让英烈模范成为“党史教师”。实施好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抓好百集革命文物故事微视频、百集革命旧址短片、百集革命人物纪录片制作等工作,打造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群众喜爱的精品节目。开展好“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宣讲活动,推动宣讲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部队,用心用情、用老百姓的语言、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党史中的“真理故事”“人民故事”“奋斗故事”。组织好经典剧目、保留剧目、献礼剧目巡演巡展,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大家唱群众歌咏、广场舞展演和“村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全社会兴起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潮。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用好各类媒体、网络平台,推出一批既有深度又接地气,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突出的红色教育资源,让红色资源活起来、“潮”起来,让红色基因、红色血脉、红色江山代代相传。

国家大力扶持红色文化传承

1、2014年4月,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

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时代精神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既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又要积极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和弘扬革命传统文化。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

2、2016年2月,印发《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中央支持老区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优先支持老区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向老区倾斜。加大跨区域旅游合作力度,重点打造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加强旅游品牌推介,着力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节庆活动。

3、2016年12月,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意见》强调,要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重要的教育载体,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4、2018年6月,印发《传承红色基因实施纲要》

《纲要》指出,以史鉴今育人,用好红色资源,强化实践砥砺,让红色基因永葆活力、彰显威力。

我国培训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目前全国红色培训目的地多点开花,主要聚集在陕西、江西、贵州等革命根据地。仅延安市、井冈山、瑞金市三地2017年红色旅游培训人员就超过了78万人次。遵义市仅2018年上半年就达到14.9万人次,古田县和龙岩市2018年均超过18万人次。

红色研学游与乐园主义教育市场3.6万亿元

延安市统计,2017年举办红色培训班2920期,培训学员20.2万人,国内外红色旅游人数高达5059万人次。

井冈山市统计,2017年有8个现场教学点,67套培训教材,300家红色培训机构,培训学员46万人,国内外红色旅游人数高达1732.54万人次。

瑞金市统计,30余家红色培训机构,2017年培训学员12万人。境内革命旧居旧址等就有180多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

遵义市统计,2017年注册开展红色培训机构约30家,2018年上半年红色旅游培训14.9万人次,红色旅游接待量超过1800万人次。

古田县统计,现有有培训机构20多家,9个市级核心现场教学点,五类主题97个现场教学基地群,2018年,古田区域承接培训班3378期,18.96万人次。

龙岩市统计,2018年1-11月全市共举办红色文化培训班3195期,培训人数达 17.5 万人次,比增75.1%,预计全年培训人数将突破18万人次。

国家每年对教育投入资金连续5年超过GDP的4%。国家拨款到各个教育局和学校,学校和教育局有责任和义务在每个学期给学生提供小学3天、初中5天、高中7天的出校、出市、出省的研学教育。罗百辉保守估计,研学游和乐园主义教育市场规模未来可能会发展到3.6万亿元左右。

在一线城市,家长更看重游学项目的综合教育意义,关注游学组织的细节和流程,青睐深入的、沉浸式的文化和生活体验。在二、三线城市,家长更看重游学项目的功能性,聚焦在一些硬性指标上,如能去几个地方,参观多少景点,进行多少名校探访等,更多会选择前往大城市。

做红色培训需要考虑5个问题:

红色培训针对哪些人群?

发展红色培训做哪几件事?

如何构建红色培训产业链?

红色培训如何促进当地文旅融合发展?

红色培训针对哪些人群?

红色培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红色事件以及一些革命故事让学员深刻感受作为党员以及共产主义接班人的责任与使命,红色培训市场目标人群主要以党政人员、企业团队、研学群体三类为主要客群。

截止2017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956.4万名,比上年净增11.7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有457.2万个,党政培训市场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2017年约有98.3万家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为红色培训提供了庞大的市场基础。

2017年我国在校学生数量21578.2万人。我国研学人次由2014年的140万增长至2017年的,年均增长率,研学旅行一年比一年火热。

发展红色培训做哪几件事?

红色培训,重在于构建师资体系、课程体系、教学教材体系、基地体系、机制制度五大体系。师资体系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打造不同的培养、引入计划,形成一个健全的师资体系。课程体系是红色培训质量的关键,丰富教学产品的多样性,可以增强地区红色培训吸引力。教学教材体系是发展壮大红培产业的基础,增加教学方式的多元性,突出教材内容的地区文化独特性,是建设教学教材体系的关键。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健全的基地体系,是红色培训产业发展的依托。健全的机制制度,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明确各方职责所在,共同推动产业进步,是保证红培产业稳健发展的保障。

如何构建红色培训产业链?

构建红色培训产业链从三大方面进行,包括红色培训产业自身的构建;红色培训产业的延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形成“红色培训产业+”;并发展配套服务产业,从而形成完善的红色培训产业链。红色培训产业通过开发上下游产品,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核心。延伸红色培训产业与红色旅游、乡村振兴等相结合,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互相促进实现共赢。打通旅游产业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完善配套服务,助力红色培训产业发展。

1、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井冈山模式

建立科学规范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建立“1+4+X”管理体制,即建立1家协调机构牵头、4家监管部门参与、X家培训机构互动的红色培训管理机制;建立“1+1+4”制度体系,即编制1个井冈山红色培训发展总体规划,推行1个《井冈山红色培训管理办法》,制定《井冈山红色培训机构准入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4个实施细则。

高标准,狠抓管理。联审制明确红色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分类考核红色培训教师资格,建立五星评定制度。

搭平台,创标杆。以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五大干部培训基地之一)为基础,打造全国首选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及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基地;以“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为核心,打造全国首选青少年教育基地,推出集培训、参与、体验于一体的红色拓展培训模式。

产业延伸+扶贫攻坚,强化红色培训综合服务力。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并经江西省政府批准,江西井冈山市正式宣布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井冈山鼓励各红色培训机构帮助各乡(镇、场),开发出一批高品位的红色培训现场教学点。结合扶贫攻坚帮扶政策,让参与培训的各宾馆酒店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在食材、农副产品采购等方面进行合作,增加群众收入。

2、政府主导,大型企业参与,闲余资本遍地开花——延安模式

延安市以政府建立的党校为核心项目,结合外来与当地大企业投资的红色培训项目,以及当地中小型培训机构,构建出延安特色红培模式。

延安以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延安党校等院校为骨干,建设了一批集研学旅游、红色文化体验于一体的培训基地,针对不同主题、客源、时间、年龄等设置课程,开展培训。

延安市有两大类开发红色培训市场的大企业,一部分是由陕西旅游集团(国企)、陕西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国企)、香港纪元华诚投资有限公司(外企)等外来大型企业投资构成的延安红色投资项目;另一部分是由延安旅游集团公司等当地企业围绕延安旅游景点投资的项目。目前,这些企业都以红色培训作为其重点发展方向,积极成立实践基地,学习基地,促进红色培训产业发展。

延安市中小型培训机构遍地开花。中小型培训机构,纷纷整合自身闲余资本迅速介入红培市场。

3、国企引领,党校支撑,民营有序入驻——遵义模式

遵义充分发挥国企作为红色培训主体重要作用,利用政府的优势,推动民营培训机构有序入驻市场,形成遵义的特色红色培训模式。

国企引领,党校支撑遵义红培市场发展。以国企为引领,组织建设遵义红色文化培训基地,开发了多样教学方式和精品旅游线路,规范了培训行业制度和体系标准,并搭建引才聚才平台,制定人才激励、考核、培训、管理机制,打造红色培训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以政府为重要支撑,支撑红培产业发展,从政策等方面提供多样便利条件,吸引更多资本进入红培产业。以党校作为政府红培力量代表,为市场树立优秀培训榜样,提供最精品的知识力量支撑。

梯度支持,民企有序发展。通过吸引民营企业有序进入红色培训市场,有效的扩大了供给规模,提供多样红色培训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个性化需求消费,很好的提升了遵义红色培训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红色培训如何促进文旅融合发展?

1、红培+文旅,为地区文旅融合提供新思路

红色培训与红色文化旅游结合,使英雄走下圣坛,红色文化通俗易懂,为地区文旅融合提供了崭新的思路。目前单一的红色旅游以地区革命历史博物馆展览,仅做展示,千篇一律,缺乏吸引。但红色培训可以在原有红色旅游基础上开展的体验式“培训+旅游”,增加了实践性与参与性,推动红色文化的传播。同时作为新型的旅游模式展开的红色培训,既是对旅游者的一种旅游刺激,使得旅游者重新定义红色旅游,重新体验红色旅游,更能把红色旅游再次推向新的巅峰。

2、红培+演艺,打造地区文化旅游特色演艺产品

红色培训的发展,推动红色文化与演艺产业结合发展,形成地区红色演艺产品,极大的增强了当地旅游吸引力,促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红色演艺的发展,积极践行了习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精神,利用演艺产品,将红色文化内涵不断延伸,打造地区红色演艺品牌,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红色文化旅游精品。

3、 红培+文创,开创区域文旅融合新渠道

红色培训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结合,为红色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渠道。红色文化通过文创产品走入旅游产业,扩大了红色文化影响力,旅游产业通过文创产品创新了景区内涵挖掘方式,促进了旅游消费,实现了红色文化与旅游的双赢。

4、红培+研学,进一步放大红色文化的价值

红色培训与研学的结合,将红色文化资源与载体串联成各种特色线路,使其更好的发挥出教育功能。文旅融合首先要消除文、旅“两张皮”的现象,借力“红色+研学”,讲好红色故事,放大红色资源的内含价值,使红色文化与研学产业融合,推进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产生叠加发展,融合共赢的效果。

5、红培+景区,使景区成为红色文化培训教育与旅游的共同载体

红色旅游景区不仅承载着旅游的功能,更重要的是承载红色文化的传承和培训教育的重任。红色景区作为旅游研学与红色培训的活动场所,是展现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精神、讲述革命历史重大事件和重要任务的历史故事、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在红色培训产业的推动下,红色文化与景区相互交融相辅相成,无疑推动了当地文旅融合发展。

6、红培+体验,是文化展示的重要方式和旅游的亮点吸引力所在

红色培训中增添文化体验内容,有助于红色景区资源的再开发,将传统的红色观光游景区提升为深度体验游景区,同时促进培训对象在培训体验中感受文化魅力,有利于提升红色文化影响力。目前,红色景区多以遗址遗迹为主,单纯的游览观光难以让游客产生文化共鸣,而通过科技手段或其他展示方式,对文化再加工,让游客参与到文化中去,以节事活动、体验类旅游类活动等方式,让游客与文化景区的关系更加紧密的同时,也以市场推动文化与旅游的进一步融合发展。

乡村振兴是趋势。基于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开发当地红色文化资源,通过发展红色培训产业盘活乡村,成为红色培训产业发展的未来趋势。依托红色资源,建设红色培训学院、基地、现场教学点等项目,鼓励当地村民积极承担红色文化传播者的角色,主动融入红色培训产业中,有效提升当地村民就业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区域合作是关键。只有竞争没有合作的市场不能保证行业的稳定发展,未来红色培训的发展逃不脱区域合作的大势。充分利用各地区的红色资源,基于资源的差异性,形成共赢互利的局面。在保证产业稳定发展,实现市场最大化的同时,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内容,增强自身吸引力。

深度体验是核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历史教学,浅层次的文化了解、遗址观光等都难以满足学员、游客的需求,只有结合科技手段、舞台演出、节事活动、文创IP等方式为学员、游客提供更深层次的文化体验,才能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的目标人群。

E2B商业模式顶层设计师罗百辉指出,产业互联网的实现,需要跨界共建数字生态共同体,形成新价值网络。当连接扩展到全产业、纵深到产业链的每个环节,需要传统行业发挥主导作用,利用互联网工具,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新型数字生态网络,获得新动能、实现新价值;也需要互联网科技公司做好数字化转型助手,提供连接器、工具箱。

在发展红色产业互联网的道路上,理念和思维模式的刷新需要走在前列。罗百辉提出了共建E2B数字生态共同体的倡议:一是共生,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不是孤立、而是协同发展;二是共创,要能跨界、敢跨界,积极打破传统产业间、以及不同科技的边界混合创新;三是共赢,要鼓励共同创造与分享价值成果,推动技术开源、能力开放、收益共享等等。相信在这一共同体愿景的指引下,中国产业能够更快、更好实现转型。

助力红色数字资产开发五大载体,包括红色数字景区,红色主题文创项目,红色数字产品交易中心,数字科技人才培训基地以及红色数字科技产业园

载体一是红色数字景区的革命旧址区,对革命故居进行修缮复原,再建历史文创街区进行历史场景再现以及建设主题广场,民宿等景区配套设备进行提升旅游功能,打造新中国革命事业溯源地;红色数字景区的第二部分是数字场馆集群,建设包括数字博物馆,纪念馆,党建馆,党史馆,数字剧场以及互动游戏馆在内的红色数字化场馆集群,内部叠加数字修复,数字展陈以及数字交互功能,打造红色数字化旅游全新目的地和重要站点。

载体二是红色主题休闲区,红色主题餐厅部分,可以招引餐饮集团公司和文创企业对当地特色美食和农产品资源进行策划包装,打造红色文化场景+当地特色食材餐饮的红色主题餐厅,主题餐厅中的场景设计,用品设计均固定化,之后可以模式化的开拓其他城市的市场。红色主题休闲区的红色主题酒店是将红色主题融入到酒店的建筑设计、软装设计和用品设计中,用来满足不同客群对红色生活体验服务的需求,可以先打造红色主题酒店品牌旗舰店,在成熟后,再向外地拓展。空间上包括了会议厅,户外空间,红色文化餐厅,客房,红色记忆馆以及公共空间。

载体三是1+X人才培训基地,主要是聚焦红色数字内容领域。进行数字建模,数字内容,数字制造培训,推动高素质人才培养,以及为当地数字内容研发及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障。

载体四是红色数字交易中心,围绕红色数字内容交易,针对2B 2C 2G三个不同的分发渠道,线上搭建数字内容分发平台,线下建设数字内容分发基地,打造主题展贸集群,构筑线上线下互动的红色数字内容产业生态。

载体五是红色科技产业园,面向全国红色数字科技企业以及研究所,提供科技研发中心,内容制作办公区以及数字科技硬件生产基地,同样也可以在产业园中建设1+X人才培训基地,促进数字科技从科研创新走向产业化,也可以在产业园中建设数字产品交易中心,方便举办线下展会,以及进行娱乐体验。

红色数字创意产业发展五大策略,助力红色数字资产开发,包括虚实打造红色旅游场景,政企合作开发红色数字资产,面向行业孵化红色文创品牌,产教融合开展数字人才培训以及培育数字科技产业。

策略一:虚实结合,打造红色旅游场景。

在对实体空间进行打造过程中,首先要对红色遗址进行修缮工作,比如一些抢救性的修复,整理开发以及重点修建,再对革命场景进行动静态复原,按比例仿建微缩景观群,那么在保护性开发红色遗址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植入吃住游购娱等旅游服务功能,建设主题餐饮、主题民宿、娱乐场馆等,打造兼备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红色文化景区。二是强化虚拟场景体验。借助AR、VR、裸眼3D、5G等数字科技,打造数字博物馆、纪念馆、党史党建馆、数字剧场、互动游戏馆等数字化场馆集群,在其中叠加数字化修复、数字化展陈以及数字化交互功能。在数字化修复中,可以借助3D打印技术,先扫描获取文物缺损部位的数据,然后在三维逆向软件中建立模型,打印出来后,进行黏合上色做旧,完成修复,这种方式可以提高文物修复的效率,同时节省材料,避免了翻模时直接接触文物,而对文物本体造成的二次伤害;革命遗址也是存在一些不可逆风险的,那么3D打印革命旧址就可以延续历史,保护建筑的生命。在数字化展陈中,可以将历史人物或革命文物艺术品进行全息投影,更真实的触碰到历史,同样可以对一些绘画进行动态投影,让图中的人物花鸟等在投影墙上活过来,而三维成像可以让游客在屏幕上对文物进行360度的翻转,以及放大缩小,查看细节。最后是数字化交互,也就是利用红色资源创作游戏、演出、影片等进行一些交互式的互动,关于具体的红色游戏演出影片等在下一个策略中会有阐述。

策略二:政企合作,开发红色数字资产。

如何进行红色数字产品的开发以及建立红色数字产品的市场通路呢,首先红色资源密集地区的政府需要与红色数字内容开发企业进行政企合作,设立红色数字资产公司,同时红色产业基金对红色数字资产公司进行投资,然后红色数字资产公司负责进行红色资源的内容开发,创作红色电影、游戏、电竞等数字化内容,再进行内容分销,比如成立红色数字资产运营公司,搭建体验场馆,建立to B、to C、to G的渠道分发等。

红色数字产品具体的开发方式是通过挖掘红色资源内涵,同时科技赋能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制作数字游戏/数字电影/全息演出以及数字党建。数字游戏可以分为移动端、VR以及AR游戏三类,移动游戏就是用户下载客户端,在手机或平板电脑上即可进行的网络游戏,预计中国的移动游戏市场能达到2090亿元,同比增长率达到25.6%。VR游戏是借助VR头戴设备与现实场景,进入720度虚拟世界进行游戏,同样预计中国VR游戏市场在2020年达到全球第一,五年的复合增长率达到77%,红色景区可以根据追击敌人、战役被困等历史情节参考制作射击类、冒险类以及运动类VR游戏。而AR实景游戏则是通过手机或平板对三维空间进行实时定位,通过屏幕上出现的真实与虚拟结合的场面,在现实世界里进行闯关游戏。数字电影分为两类,一类是裸眼3D影片,就是不借助偏振光眼镜等外部工具,裸眼观看即可实现立体视觉的电影,第二类是VR影片,借助VR头戴设备可以720度观看与实际世界完全不同的虚拟视频,观看的内容可以是景区街景:比如红色景点的革命旧址路线游览,也可以是事件类内容,比如重大的战争或是重要的会议,还可以是特色民俗类的VR影片,例如特色舞蹈乐器以及非遗中的手工艺技术展示,比如红色剪纸制作过程,皮影戏大片等。数字党建部分,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招标信息显示,年我国各级政府机构对“党建云平台”相关项目的招标需求金额逐年增加。在将红色数字产品制作完毕的基础上,需要搭建2B、2C、2G的市场通路,进行内容分发;2C包括云端分销,微信微博的传播;2B包括了互动娱乐馆和主题公园景区;2G包括了博物馆以及各类党建馆。

策略三:面向行业,孵化红色文创品牌。

除了制造红色数字资产,红色景区还可以面向2B行业端市场,在全国范围内招引集团化的餐饮,酒店公司,在本地建立红色主题性的餐厅,酒店,同时对主题餐厅中的餐厅用品,红色农产品,主题酒店中的酒店用品,场景设计等进行标准化的用具品牌设计,孵化一批红色文创品牌,并且实现品牌跨区域发展,拓展除了本地市场以外的其他红色旅游市场。

策略四:产教融合,开展数字人才培训。

抢抓1+X职业教育机遇,聚焦数字建模、数字内容以及数字制造,进行高校师资培训,专业技能教学以及等级考试认证,推动高技能、高素质人才规模化培养,同时依托人才资源,打通实践及就业通道,链接实体经济,打造数字人才培训集群。

在如今市场竞争趋于激烈的背景下,企业对人才非常渴求,同时用人单位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高等职业院校在传统育人框架下,偏向理论灌输方式,存在无法满足社会需要全面发展型复合技术人才的问题;1+X职业教育中的1指学历证书,反映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X代表社会成员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了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的综合能力;这个存在模式对于学生来说,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更好的符合企业的需求,辅助学生顺利就业。对政府而言,可在当地储备一定量的技术人才,减少招工成本,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策略五:产业聚焦,培育数字科技产业。

第五个策略就是以红色资源为素材来源,构筑数据开发和内容制作-展示交易-娱乐体验-渠道发行-衍生品开发-硬件生产全红色数字产业链;其中数据开发包括了技术和软件平台的开发,内容制作包括红色文化资源的转换和产品创作。

如何助力当地数字科技产业快速成长呢,对于产业园区而言,一共有四大开发策略,首先是搭建服务平台,包括金融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以及知识产权平台;第二是发布企业鼓励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奖励补贴,以及项目补贴;第三是人才鼓励政策,对高等人才的家属进行安置,给予一些资金补贴以及便民生活;最后是市场换产业,发布城市机会清单政策。下面我对服务平台策略进行一些细讲。第一个是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包括基础服务、核心服务以及延伸服务这三层服务;基础服务中的资本对接、核心服务中的担保服务、延伸服务中的企业上市服务等可以帮助企业对接国家机构、金融机构以及科技担保公司,为初创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小微企业提供融资顾问、信用借贷以及风投资金等各类服务。

第二是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包括1个数据模型资源中心以及4个专业技术平台;数据模型资源中心负责储存人物动作捕捉数据,文物,建筑的三维扫描数据等;技术平台包括共性技术平台,硬件测试平台,内容创制平台以及软件服务平台,各公共技术平台可以整合各企业的资源优势,弥补单个企业研发测试能力不足的问题,助力企业技术设备创新发展。

第三是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平台一共有三大服务,首先是人才招聘服务,可以有效简化企业人力管理流程,降低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具体事项包括人事代理、招聘代理、建立人才库;第二是提供人才培养服务,联合园区内1+X人才培训基地、周边高校等,为园区内企业员工提供技术教学服务以及主题讲座课堂,根据企业需求定制人才以及根据人才背景定制课程;最后是人才福利服务,指导园内企业员工申请各类居住福利、证件、帮助递交材料等,缩短员工申请时间。

第四是搭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平台最主要的任务是提供专业服务,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检索以及预警分析等,保证园区内企业的数字资产得到知识产权保护;第二是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包括开展讲座、宣讲政策以及参观交流等;第三是配合开展其他活动,包括业务调研、招引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平台等。

红色资产数字化开发的产业环境。首先是政策方面,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同时近几年各级政府相应出台政策,鼓励红色资产数字化开发,包括建立红色文化大数据库,开发红色数字创意产品,打造红色数字文化体验场景以及开展红色虚拟旅游等。第二是需求引领,党政军学奠定了红色教育的市场根基,调查显示将红色教育数字化后,愿意参与人数增长83%,其中党政干部、军队、青少年学生参与人数翻倍增长;同样在中国,红色旅游市场增长势头非常强劲,2020年的疫情期间,红色旅游人数仍占国内旅游人数28.02%,并且由于互联网的普及,95%的游客会在出行前浏览VR、AI、AR等新科技旅游内容,红色数字化旅游市场基础较为强劲。

第三是技术驱动,现在数字科技的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在很大程度上助力了红色资源的开发。比如五大基础性信息技术,AI技术、云计算技术、未来网络技术、感知技术以及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多家红色景区对现有红色资源进行开发,例如井冈山青少年AR教育体验基地,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以及于都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园,都对现有红色资源进行了AR、VR、全息投影等的数字化开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将深度融入国民经济体系,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将不断催生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动力。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提出更高要求,文化产业将成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也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了风险和挑战。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质量效益还不够高,产业结构还需优化,城乡区域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不够深入,文化企业整体实力偏弱,创新创意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还不强,文化经济政策有待完善落实。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谋划“十四五”时期发展,要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多样化、高品位文化需求的重要基础,也是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2015年至2019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从2.7万亿元增长到超过4.4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13%,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3.95%上升到4.5%,文化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提高中华文化影响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到2025年,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文化供给质量明显提升,文化消费更加活跃,文化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型文化业态更加丰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特征更加明显,产业链条和创新发展生态更加完善,文化产业与相关领域融合更加深入,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升,推出一批适应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的精品力作,文化产品和服务内涵品质、创意水平持续提升,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更加活跃。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区域分工协作体系更加完善,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健全,建设一批具有显著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功能区、文化产业中心城市、区域文化产业带,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文化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竞争力显著提升,文化市场环境更加健康有序,文化经济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人才大量涌现,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

展望2035年,我国将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将大幅跃升,文化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将迈上新的台阶,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将达到新的高度。 坚持以创新驱动文化产业发展,落实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促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深度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超高清、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数字创意、数字艺术、数字娱乐、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充分运用数字文化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支持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发展。促进数字文化产业赋能实体经济。

强化科技在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行业中的应用,推动传统文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推进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结合,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继续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创新,全面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演播。鼓励传统文化行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规范推广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模式。

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密切关注信息技术、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强化自主创新,整合优势资源,加强文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支持设立文化产业领域的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推动文化产业领域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推动虚拟现实、交互娱乐等领域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形成文化产业标准体系。加强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和数字艺术显示国际标准应用推广。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文化产业要素合理集聚,促进创新链高效服务产业链,实现创新成果快速转化运用,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抓住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机遇,提升文化装备水平,加强文化产业数据中心、云平台等“云、网、端”通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文化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平台、互联网创业和交易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建设创新与创业、孵化与投资、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文化双创服务平台。红色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线上演播: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并举的演艺产业创新发展格局,推动文艺院团、演出场所上线上云,鼓励剧场数字化提升,促进文艺院团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培育100个以上线上演播项目,完善线上演播商业模式,打造舞台艺术线上演播知名品牌,引领全球演艺产业发展变革方向。

沉浸式体验: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园区街区等运用文化资源开发100个以上沉浸式体验项目,丰富体验内容,提升创意水平,发展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展览、沉浸式娱乐体验等业态,鼓励沉浸式体验与城市综合体、公共空间、旅游景区等相结合。

数字艺术展示:推动数字技术与艺术创作、传播、展示更好结合,培育100个以上数字艺术体验场景,在重点领域和场景扩大提升数字艺术展示产品应用,开发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产品,生动展示中华文化。

演艺业: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突出创作生产质量,加强原创策划,打造一批精品剧目。支持开发沉浸式、互动式新产品。支持演出院线、演艺联盟发展。推动演艺技术研发创新和装备提升。建设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

娱乐业:推动娱乐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阳光娱乐行动,开发健康向上、技术先进的新型娱乐方式,创新娱乐业态和产品。推动娱乐场所标准化建设和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规范和支持线上K歌、迷你歌咏厅、音乐派对等新型歌舞娱乐业态发展。促进电子竞技与游戏游艺行业融合发展。鼓励开发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

动漫业:提升动漫产业质量效益,以动漫讲好中国故事,生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精神力量。打造一批中国动漫品牌,促进动漫“全产业链”和“全年龄段”发展。发展动漫品牌授权和形象营销,延伸动漫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展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评选。

创意设计业:促进创意设计与现代生产生活和消费需求对接,发挥创意设计对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赋能作用。植根中华文化沃土,将中华美学精神融入创意设计。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创意设计企业。加强青年设计师培养扶持。

数字文化业:推动形成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产、流通、消费生态体系,不断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实施网络文化精品扶持计划,提高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网络视听等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鼓励优秀文化内容的数字化转化和开发。鼓励知识付费、社交电商、分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艺术品业:构建艺术原创与艺术品市场相互促进的艺术品业发展体系,培育一批艺术精深、诚信经营、竞争力强的画廊。支持多种艺术形式、风格、流派创新发展,挖掘青年艺术家潜力。鼓励发展艺术衍生品、艺术品授权、艺术品电商。建立规范艺术品交易、投资、鉴定、评估等市场运作平台和管理服务平台,完善艺术品市场监管体系。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

工艺美术业: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加强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发掘和保护,推动工艺美术产品特色化、个性化、品牌化发展。增强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品类等创新能力。探索基于数字化的个性化定制、精准化营销新型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工艺美术与创意设计、旅游业、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文化会展业: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展会,鼓励产业特色鲜明、区域特点显著的文化产业展会发展,推进文化会展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发展云展览等新业态。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依托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文化装备制造业:适应沉浸体验、智能交互等趋势,促进文化装备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内容和技术装备的协同创新。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超高清、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等核心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支持文物和艺术品展陈、保护、修复设备产业化。鼓励研发智能化舞台演艺设备和高端音视频产品。

扩大和引导红色文化消费

红色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达到30个左右,建设60个左右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加强指导支持和动态管理,带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持续增长。

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发挥集聚协同和带动效应,推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持续扩大。

优化红色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贯彻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规律特点和资源要素条件,加强区域、城乡统筹协调和协同联动,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形成多点支撑、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推动区域红色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带和产业群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作用。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开展产业合作与帮扶,推动区域文化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鼓励东部地区突出创新引领,率先实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中部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消费市场,加快文化产业崛起。支持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不断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东北振兴中的作用,加强冰雪等特色文化发掘利用,培育东北地区经济增长点。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传承弘扬红色文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海洋特色文化产业,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文化建设。

促进红色文化产业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

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城市文化产业,保护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打造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郁的人文城市。鼓励利用城市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旧厂房、旧街区、旧仓库等存量空间发展文化产业,促进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助力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支持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发挥资源要素优势,形成区域文化产业发展高地和协同创新中心。鼓励中小城市、小城镇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促进城镇居民、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增收。加强对地缘相近、文脉相承区域的统筹,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文化产业联动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和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特色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促进乡村特色文化资源、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推动脱贫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开发乡村传统节日文化、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各地打造“一地一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品牌。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民间团体等的作用,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企业,积极引入有实力的企业投资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对乡村文化人才、文化创客和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支持利用互联网、短视频等现代传播渠道,带动乡村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推介与销售。

京津冀文化产业群:推动京津冀三地创新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促进资源产业对接、平台项目共建、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构建文化产业分工协同体系。支持雄安新区开展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培育各类新型文化业态。围绕举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推动京张高铁沿线文化产业与体育、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助力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群: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对外交往等优势,重点推动数字文化、创意设计、先进文化制造等产业发展,建设文化产业开放发展机制,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现代文化产业城市群。加强内地与港澳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支持深圳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助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长三角文化产业群:利用长三角经济发展优势,顺应一体化发展趋势,聚焦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更高起点的改革创新,推动更高质量的产业链整合升级,推动文化科技研发与应用,创新文化消费制度政策,推动长三角文化产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发挥文化产业在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积极作用。

成渝地区双城文化产业群:推动川渝两地以巴蜀文化为纽带,依托串联川渝的陆路、水系、城市等,以文化和旅游融合为主线,开发巴蜀特色文化产品,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推动川剧、川菜、蜀锦、蜀绣、石刻等两省市同根同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利用,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长江文化产业带:发掘长江沿线羌藏、巴蜀、滇黔、荆楚、湖湘、赣皖、吴越等不同文化特色和资源,加强传统、现代文化的有机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长江文化产业集群。发挥长江交通、经济、文化纽带作用,以及上海、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等节点城市文化创新中心作用,促进文化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上中下游协同合作,构建沿江文化产业梯度布局体系。

黄河文化产业带:依据黄河流域的自然地理格局及地域文化,促进上下游互动、干支流协同、点线面支撑,推动黄河沿线河湟、河套、关中、三晋、河洛、齐鲁等文化产业片区建设,构建覆盖全流域、体现“根和魂”的黄河文化产业带。探索推动历史文化寻根、红色基因传承、治水文化体验、古都新城休闲度假、生态文化展示等不同类型文化业态集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

大运河文化产业带:挖掘地域文化特征,围绕京津、燕赵、齐鲁、中原、淮扬、吴越等地域文化,培育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功能区。推动大运河文化产业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相结合,加强区域间对接和交流合作。

西北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西北丝绸之路沿线省份为依托,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布局和区域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文化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历史底蕴、时代特色的文化产品体系,加强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文化产业核心区,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西南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带:加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等省域区域合作,突出西南少数民族文化活态化、多样化特征,推动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文化资源活态化展示、利用和融合发展,打造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线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加强茶马古道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与传承,培育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产品和品牌,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传承保护、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东北冰雪特色文化产业带:依托东北地区冰雪文化,丰富冰雪旅游产品的地域文化内涵,推动冰雪体育、民俗表演、冰雪客栈等与冰雪旅游相融合,促进冰雪艺术创作、展示、表演,开展冰雪文化创意、冰雪风光、冰雪雕塑、冰雪民俗等体验活动,实现对冰雪文化资源的有机整合,完善冰雪文化产业链条。

海峡西岸特色文化产业带:重点保护利用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展现海峡西岸风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围绕创意设计、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等重点业态,深化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

红色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制定政策举措,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以重点产业项目为载体,提升乡村振兴文化内涵,促进群众就业增收。

推动红色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积极寻找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对接点,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双向融合、相互促进。促进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推动红色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主题公园、主题酒店、特色民宿等业态提质升级,不断培育融合新业态。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合理规划建设旅游演艺集聚区。加强对文化遗产资源价值的挖掘,鼓励依托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力发展文化遗产旅游、研学旅游,开发集文化体验、科技创新、知识普及、娱乐休闲、亲子互动于一体的新型研学旅游产品。规范发展富有中国文化特色、体现中国文化元素、科技含量高的主题公园。推进数字经济格局下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数字内容向旅游领域延伸,强化文化对旅游的内容支撑和创意提升作用。积极利用数字展示、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投影等技术,加大数字化、沉浸式、互动性等文化和旅游项目设计开发。

建设一批红色文化和旅游资源丰富、产业优势明显、产业链深度融合互促的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着力打通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提高供给质量。统筹文化和旅游资源发掘利用,推动更多文化资源要素转化为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推动多元文化元素和特色文化体验融入食、住、行、游、购、娱等环节,为旅游注入更加优质、更富吸引力的文化内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地方特色鲜明、文化内涵突出、游客参与度高的文化节庆活动。

持续探索红色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融合互促的有效机制,促进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与满足多样化文化需求有机结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助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构建美丽家园、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文化动力。推动文化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创意设计水平,合理开发农耕文化、农业文化遗产,支持发展富有文化创意含量的农耕体验、田园观光、阳台农艺等特色农业。提升日用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服装服饰、体育用品等消费品文化内涵和设计水平,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鼓励发展品牌授权,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品牌价值和文化价值。推动文化与商业深度融合,鼓励打造一批汇聚艺术表演、阅读分享、观影体验等消费业态的文化商业综合体。提升城乡规划和建筑设计文化含量,把更多美术元素、艺术元素应用到城乡规划建设中,增强城乡审美韵味、文化品位,服务高品质生活需求。鼓励各地依托自然人文资源举办特色体育活动,支持发展体育竞赛表演等业态。推动文化产业与健康养老产业结合,支持开发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

红色旅游演艺提质升级计划:推动建立旅游演艺项目和品牌评价体系,编制发布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和品牌排行榜,培育推广30个左右精品旅游演艺项目,提升旅游演艺品牌价值,促进旅游演艺高质量发展。

国家红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建设30个左右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优化产业资源要素配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以及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世界级红色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建设:以具有一流水平的5A级旅游景区和世界遗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基础,打造一批世界级旅游景区,建立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储备名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创建工作。

国家级红色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发掘城市文化资源,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开展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建设工作,推出一批兼顾旅游者和本地居民需求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激发红色文化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突出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协同创新,优化文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市场主体规模持续扩大、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培育骨干文化企业,鼓励大型文化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与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集团。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在提供个性化、多样性、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方面形成比较优势。优化文化领域创业兴业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国有文化资产投入使用效率。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民营文化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推动传统文化业态企业提高数字化发展能力。引导文化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有代表性、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文化企业品牌。鼓励大型文化企业通过共享资源、生产协作、开放平台等方式,带动创新链、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文化企业协同发展。

建立各级政府部门文化企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协同共享机制,提高服务精准化、专业化、便利化水平。鼓励文化领域孵化器、加速器、创业空间、共享空间等各类服务平台和载体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手段,提升企业服务效能。引导项目规划、管理咨询、营销策划、经纪代理、法律服务等各类市场化文化企业服务机构规范有序发展,重点扶持一批流程规范、服务优质、企业满意度高的社会服务机构。发挥文化产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交流协作、维护权益等服务作用,构建汇聚文化企业、资源要素、渠道平台、专家智库等的协同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整合资源,建设覆盖文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需求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坚持一手抓建设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在全国合理布局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集聚度高、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品牌文化产业园区和品牌运营机构,形成面向区域和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政府规划引导、专业机构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文化产业园区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推动园区由要素集聚空间向创新发展平台转变。进一步完善创建发展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成为政策集成、企业集聚、产业集中、引领发展的文化产业先行区。引导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坚持正确导向、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建设。建立文化产业园区区域协作发展机制,鼓励和引导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文化产业园区结对共建、联动发展,推动园区之间在企业、项目、人才、渠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新型红色文化企业培育计划:建立新型文化企业培育库,构建梯度培育机制,加强政策支持、资源要素对接和公共服务支撑,发展壮大一批数字文化内容生产传播企业、数字文化支撑技术研发企业、数字文化装备制造企业、数字文化平台企业。

国家级红色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升计划:修订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升供给能力、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达到50家左右,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500个左右。

培育红色文化产业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立足国内大循环,发挥比较优势,协同推进国内文化产业发展和国际合作,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文化资源要素,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讲好中国故事为着力点,坚持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协同推进、高水平走出去和高质量引进来并重,构筑互利共赢的文化产业合作体系,培育新形势下文化产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实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构建务实高效的多层次政府间产业政策协调对话机制,推进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引导文化企业深耕传统出口市场、拓展新兴市场,逐步提高自贸伙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我国对外文化贸易与合作中的占比,扩大与周边国家文化产业合作规模。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策、资源、平台和标准对接,拓展亚洲、非洲、拉美等市场。依托多边经济治理机制,推动形成更多跨区域、跨国界、跨领域的文化产业合作多边机制。保持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论坛等长效合作机制高效运行。加强与全球文化领域专业国际组织的联系对接,提高参与全球治理能力,提升全球产业资源调配能力和贸易规则平衡能力。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鼓励企业开发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并受国际市场欢迎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文化品牌。培育数字文化产业国际竞争优势,鼓励优秀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国际市场。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装备生产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与各国共同推动实施一批文化产业合作项目,鼓励企业家间的交流对接,促进合作共赢。扩大境外优质文化资产规模,优化境外投资结构和布局。支持文化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和水平。加强优势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和推广。

合理布局一批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引领企业开拓海外文化市场,推进文化贸易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中国展区”计划,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国际性文化展会,推动文化贸易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各国合作伙伴共建文化产业园区、孵化器和双创中心等。与各国合作开展职业经理人、创意策划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等的交流互访,多渠道吸引国外优秀创意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推动建立文化产业国际合作联盟。汇集并发布各国重点行业领域渠道、平台和动态信息,开展国际文化市场细分行业研究,形成文化产业发展国际咨询机制。支持文化企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

红色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征集遴选150个以上“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对入选项目给予投融资、宣传推介、人才培训等支持和服务。

国家对外红色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支持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上海、深圳)创新发展,支持海南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强化对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引领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达到10家左右。

“中国展区”计划:组织文化企业以“中国展区”形象集中亮相国际重点产业展会,拓展国际市场合作渠道,提高中国文化品牌国际知名度。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线上展览、展示和交易会,举办线上推广活动。

东方红产业国际合作联盟:支持建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联盟,联系国内外知名文化和旅游企业,搭建年会、论坛等活动平台,促进各国企业交流与合作。

红色文化和旅游国际市场信息服务机制:发布国际文化和旅游市场报告、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年度报告,汇编海外市场动态信息,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及时了解目标市场情况。

红色数字文化产业标准国际化:发挥产学研联动作用,深入推进数字文化产业标准群建设,加快我国文化标准国际化进程。

推动红色文化与金融合作不断深化,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相结合,健全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切实提高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性。

制定完善深化红色文化与金融合作的政策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融资、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创新信贷产品规模。推动健全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确权、登记、托管、流转等服务体系,鼓励无形资产评估、流转和抵质押融资,拓宽文化企业信贷抵质押物范围和风险缓释渠道。支持和引导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扩大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引导保险机构根据文化行业和企业特点开发种类丰富、针对性强、创新性强的保险产品。

推动政银合作不断深化,进一步拓展合作网络、健全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建立完善政企银沟通对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文化金融专业服务团队、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提质扩容,探索金融政策在文化领域的落实路径,开展文化金融制度和工具创新。鼓励和引导文化金融中介机构规范发展,推动构建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持续推广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模式,提高资源对接整合效率,提供专业增值服务。鼓励开展常态化、品牌化的投融资对接交流活动,建立多渠道、线上线下并举的文化产业投融资辅导推介机制。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完善文化产业项目征集储备发布机制。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围绕文化内容创意生产、数字文化产业、文化和旅游融合、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文化消费场所设施、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拓宽社会资本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用好中央及地方各级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府引导基金等投资工具,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相关产业投资基金的组建。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纳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

红色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健全项目征集、遴选、发布机制,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格局,支持实施1000个以上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风险补偿机制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推动建立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完善文化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撬动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提质扩容,鼓励先行先试,推广经验成果,发挥示范效应。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达到10个左右。

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骨干文化和旅游企业、金融机构建设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通过资金支持、信用增进、信息服务、业务培训等方式,为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达到20个左右。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征集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PPP投资基金组建。

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成为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发挥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地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消费潜力持续释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举办文化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多种形式促进消费活动,完善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推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产品,优化夜间餐饮、购物、演艺、娱乐等服务,构建多样化夜间消费场景。发展新型文化消费模式,创新文化消费场景,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互动消费等新型消费。发挥线上交流互动、品牌打造、精准营销等优势,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互促。  造提升现有文化消费场所设施,鼓励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推进文化消费网点建设。鼓励建设汇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剧场、文化娱乐场所、博物馆、美术馆等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向文体商旅综合体转型,支持建设文化内涵丰富的高品位步行街。提高文化消费场所、场景支付便利度,规范发展文化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网络消费新方式,提升数字化预约能力,提高文化消费便捷程度。推动各地建立文化消费数据监测体系。

完善文化产品传播和流通体系,促进文化产品顺畅有序流动。鼓励和支持文化传播渠道建设,发挥各类文化传播渠道作用,推动文化产品传播。鼓励发展文化电子商务及电子票务、演出院线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发挥各类信息网络平台的文化传播作用,提升文化产品传播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发挥各类文化产业展会交易平台作用,鼓励搭建统一开放的区域性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平台。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思想内涵,发扬工匠精神,不断推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质文化产品。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个人加强内容原创和产品研发,推动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动漫、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以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为载体的数字文化产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创作生产更多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把传统文化与时尚元素、中国特色与世界潮流结合起来,努力提供更多适应青年文化消费需求、传递向善向上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的文化产品。支持创作生产适合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状况的文化产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银发经济,鼓励研究开发适应老年人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消费模式。落实文化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代表性、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品牌。

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1、22、23层)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下发的《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210536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已收悉。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化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会同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粤开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

师”)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

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

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中的简称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兴

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

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

关于同业竞争。申请人开展甲醇业务,控股股东延长集团的子公司榆煤化、

凯越煤化亦开展甲醇业务,与申请人存在同业情形。2016 年,延长集团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延长集团子公司榆煤化的二期项目建

设投产之前,榆煤化的甲醇产品除用作一期项目醋酸生产的中间产品外,全部

继续按照延长集团内部定价在内部单位消化,不参与对外市场销售;在榆煤化

二期项目建设投产之后,榆煤化的甲醇产品将全部用于自身生产。自 2018 年起,

除自用、集团内部单位消化外,榆煤化每年剩余的部分甲醇向集团外部单位销

售。申请人回复称,基于客观原因,控股股东延长集团未充分履行 2016 年出具

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20 年 12 月 30 日,延长集团进行了承诺变更,

对省内及省外市场进行区域划分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9 亿元,投向收购新能源公司 80%股权及投资建设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

目,两个募投项目均可生产乙醇、醋酸甲酯。延长集团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

神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建设 50 万吨乙醇项目,该项目于 2020 年 6

月启动奠基动工仪式,预计 2022 年底前试生产,目前已中交。申请人认为,虽

然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导致上市公司与延长集团在乙醇业务方面形成同业,但

双方未发生竞争,延长集团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补充承诺,在榆神能化在建的

50 万吨/年煤基乙醇项目试生产前,延长集团将促成兴化股份完成对该项目的收

购。请申请人说明:(1)说明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相关内容是否具有可行性,相关决策是否谨慎合理,榆煤化二期项目

未能如期建设的原因,2019 年凯越煤化进行技改扩充同业竞争产品甲醇产能的

原因及合理性;在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之后,仍与申请

人在甲醇业务上产生同业竞争的合理性,是否属于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监管处罚或投资

者索赔风险,申请人所称客观原因能否构成免责依据;(2)榆煤化报告期内业

绩由亏转盈且 2021 年大幅盈利、凯越煤化报告期内持续亏损的原因,榆煤化、

凯越煤化与申请人相关生产工艺、技术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榆煤化

除甲醇外是否生产销售与申请人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是否已生产醋酸或醋酸甲

酯,未采取收购或托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理由是否充分;(3)结合 2018 年

以来榆煤化、凯越煤化对外销售甲醇的具体情况,说明变更后的承诺对省内及

省外市场进行区域划分是否能够切实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仅以区域划分解决

同业竞争问题是否符合再融资相关监管规定,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相同或

类似做法,如否,是否存在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其他有效措施;(4)榆

神能源化工基本情况,包括不限于历史沿革、产品类型和销售数量、收入结构、

客户情况等;50 万吨乙醇项目建设情况,预计建成后收入及占比,中交的具体

内容;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预计乙醇销售数量、收入及占比,是否与控股股东

延长集团子公司榆神能化新增同业竞争,申请人认为与延长集团在乙醇业务方

面形成同业但未发生竞争的理由是否成立;(5)在榆神能化在建的 50 万吨/年

煤基乙醇项目预计 2022 年底前试生产的情况下,延长集团承诺将在项目试生产

之前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行性、考量因素及商业合理性;注入上市公司的具体方

案和措施是否已明确、是否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结合申请人的收购资金来源、

收购具体方式以及收购后对申请人生产经营的影响等,说明相关收购的可行性,

是否存在收购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补充承诺无法履行或需要再次变更的情形;

相关承诺是否有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年底前未完成注入应承担的责任;(6)

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的潜在同业竞争是否影响申

请人生产经营独立性,是否损害申请人利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请保荐机构、

申请人律师、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说明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相关内容

是否具有可行性,相关决策是否谨慎合理,榆煤化二期项目未能如期建设的原

因,2019 年凯越煤化进行技改扩充同业竞争产品甲醇产能的原因及合理性;在

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之后,仍与申请人在甲醇业务上产

生同业竞争的合理性,是否属于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

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监管处罚或投资者索赔风险,申请

人所称客观原因能否构成免责依据。

(一)说明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相关内

容是否具有可行性,相关决策是否谨慎合理。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内容

2016 年兴化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时,延长集团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为:

“鉴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化股份”)拟通过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本公司持有的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合称

“标的公司”)的股权(下称“本次交易”)。本公司特此承诺:

一、标的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合成氨、甲醇、甲胺、二甲基甲酰胺。目前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下称“榆煤化”)通过陕西

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能源公司”)向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下称“榆能化”)销售甲醇,与标的公司存在同业情况。榆煤化和新能源公司

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榆能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榆煤化醋酸及系列产品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 20 万吨甲醇、20 万吨醋

酸及其配套项目,一期项目于 2008 年 4 月开工建设,2011 年 4 月投产。二期项

目建设年产 40 万吨醋酸、30 万吨醋酸乙烯、20 万吨醋酐、10 万吨醋酸纤维等

装置,二期项目尚未建设。榆煤化一期项目生产的甲醇,部分作为一期项目醋酸

生产的中间产品,其余计划作为二期项目的中间产品。在二期项目建设投产之前,

除用作一期项目醋酸生产的中间产品外,榆煤化的甲醇产品按照本公司集团内部

定价,全部通过新能源公司销售给榆能化用作化工材料。

本公司承诺,在榆煤化二期项目建设投产之前,榆煤化的甲醇产品除用作一

期项目醋酸生产的中间产品外,全部继续按照本公司集团内部定价,直接或通过

新能源公司销售给榆能化用作化工材料,不参与对外市场销售。在榆煤化二期项

目建设投产之后,榆煤化的甲醇产品将全部用于自身生产。

二、截至目前,除上述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参与或进

行其他与标的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三、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兴化股份股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参与或进行新的与兴化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本次交易完

成后成为兴化股份子公司的标的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四、本公司承诺赔偿兴化股份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

注:上述承诺中所述“新能源公司”是指“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不是指作为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陕西延长石油兴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的可行性及相关决策的谨慎合理性

(1)关于榆煤化甲醇产品用途的承诺

经过升级改造,榆煤化 2015 年甲醇实际产量 25.05 万吨,其中 15.09 万吨

作为一期项目醋酸生产的原材料,剩余 9.96 万吨间接销售给榆能化作为其烯烃

产品生产的原材料。根据榆煤化 2015 年实际生产中醋酸对甲醇的消耗量测算,

生产 1 吨醋酸约消耗 0.54 吨甲醇,以此测算,待榆煤化二期项目建成后,榆煤

化醋酸产能将达到 70 万吨,生产的 25 万吨甲醇将全部作为醋酸生产的原材料。

延长集团 2016 年承诺:“在榆煤化二期项目建设投产之前,榆煤化的甲醇

产品除用作一期项目醋酸生产的中间产品外,全部继续按照本公司集团内部定价,

直接或通过新能源公司(指“陕西延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给榆能化用

作化工材料,不参与对外市场销售。”。该等承诺是基于榆煤化甲醇产品实际产

量、醋酸产品对甲醇的消化能力、榆能化历史上对榆煤化甲醇需求量作出的。后

续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原因榆煤化二期项目未能如期建设,同时榆能化对甲醇的需

求量存在波动等不可预测的客观原因,榆煤化的甲醇无法在榆煤化内部和榆能化

全部消化,不得不对外市场销售。鉴于前述因素不可预测,延长集团关于二期项

目建设投产之前甲醇产品自用及销售给榆能化的承诺在 2016 年来看是可行的。

(2)关于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承诺“在本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有兴化股份股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参与或进行新的与兴化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成为兴化股份

子公司的标的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该等承诺是基于延

长集团不再新增同业竞争的主观意愿作出的,未考虑不可预测的外部政策因素。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华电集团不能发展非主业煤化工产业,华电集团将

其榆林区域全部煤化工资产进行剥离。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发改委的指

导意见,延长集团于 2018 年 3 月承接了华电集团持有华电榆林天然气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天化”)、陕西华电榆横煤化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相关

资产,其中包括榆天化全资子公司凯越煤化,凯越煤化仅作为华电集团非主业煤

化工资产的一部分,随华电集团在榆林地区煤化工资产剥离一并转让给延长集团。

凯越煤化变更为延长集团下属子公司后,导致凯越煤化与兴化股份在甲醇业务上

存在重合,但双方在甲醇销售地域市场基本不存在重叠,有明显地域划分,未在

同一地区发生实质竞争的行为。

因此,延长集团承接华电集团在榆林区域全部煤化工资产(包括凯越煤化)

具有一定政策因素,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发改委的指导下完成,非基于

延长集团拓展甲醇业务的主观故意,且华电集团在榆林区域煤化工资产的转让发

生在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之后,不具有

综上,延长集团 2016 年 7 月 7 日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时,考虑了

历史期榆煤化甲醇产品的内部消化能力,很难准确预计榆能化甲醇需求量波动以

及市场变化导致榆煤化二期项目未能如期建设,也无法预计陕西省人民政府对于

延长集团收购凯越煤化政策指导和要求这一政策因素,故在延长集团 2016 年作

出该承诺的时点来看承诺是可行的,延长集团承诺的决策是谨慎合理的。

(二)榆煤化二期项目未能如期建设的原因,2019 年凯越煤化进行技改扩

充同业竞争产品甲醇产能的原因及合理性。

1、因产品供需、价格市场变化等原因榆煤化二期项目未能如期建设

基于 2017 年至 2020 年产品供需、价格市场变化等原因,继续投资建设二期

项目不利于榆煤化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将对榆煤化盈利能力产生较大负

面影响,为此榆煤化二期项目未能如期建设。

(1)主要产品醋酸产能、产量情况

2017 年至 2020 年我国醋酸产能利用率低于 76%,醋酸产能增长率在逐年下

降。随着国内醋酸供应过剩,醋酸产能增长逐渐放缓,2019 年后几乎停滞。

注:数据来源于华经产业研究。

(2)原材料煤炭及醋酸产品价格大幅波动

原材料煤炭、主要产品醋酸价格在 2017 年至 2020 年大幅波动,并由此导致

榆煤化业绩大幅波动。2017 年至 2020 年榆煤化本部净利润分别为 0.24 亿元、

该期间煤炭、醋酸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综上,由于 2017 年至 2020 年国内醋酸产能利用率不理想,醋酸产品及原材

料煤炭的价格大幅波动,故榆煤化二期项目未能如期建设,这符合行业产能停滞

趋势,具有一定合理性。

2、2019 年凯越煤化进行技改扩充同业竞争产品甲醇产能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凯越煤化技改扩充甲醇产能主要目的是装置达产运行、节能降耗、

凯越煤化 2019 年技改前,在生产运行中气化工段三台磨煤机超负荷运行、

且煤浆浓度低流动性差引起气化装置负荷低;甲醇合成反应器催化剂寿命短导致

甲醇合成年运行时间短只能维持一年;60 万吨/年甲醇生产装置不能达产达效,

且各类物料消耗高于周边同类型化工装置,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差。凯越煤化对

60 万吨/年煤制甲醇装置进行消缺改造,通过气化装置(煤浆制备)、甲醇合成

进行改造,以消除上述实际运行中存在磨机频繁故障、煤浆浓度低且流动性差引

起气化装置负荷低、甲醇合成气冷反应器催化剂寿命短导致甲醇合成年运行时间

短等问题。技改前凯越煤化 2018 年甲醇产量为 55.17 万吨;2019 年技改当期甲

修甲醇产量 55.32 万吨。

综上,2019 年凯越煤化技改扩充甲醇产能是为消除其装置运行中的缺陷而

进行的,其目的是为装置达产运行、节能降耗、摊薄固定成本,且凯越煤化 2019

年以来的主要市场区域与兴化股份不存在重合。因此,2019 年凯越煤化技改扩

充甲醇产能具有合理性。

(三)在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之后,仍与申请人在

甲醇业务上产生同业竞争的合理性,是否属于违反承诺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监管处罚或投资者索

赔风险,申请人所称客观原因能否构成免责依据。

1、在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之后,仍与申请人在甲

醇业务上产生同业竞争的合理性,是否属于违反承诺的情形

(1)关于榆煤化甲醇业务

根据榆煤化提供的说明,并经访谈榆煤化相关负责人员,榆煤化一期项目(20

万吨/年甲醇、20 万吨/年醋酸及其配套项目)于 2011 年 4 月建成投产,2012 年

1 月转入生产经营;2014 年该项目经升级改造,甲醇、醋酸年产能分别达到 25

万吨和 30 万吨。2020 年 6 月榆煤化醋酸技改后,醋酸产能扩大至 40 万吨/年,

自用甲醇量增至 22 万吨/年,富余甲醇商品量降至 3 万吨/年。由于醋酸产品供需、

价格市场变化等原因,继续投资建设二期项目不利于榆煤化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故榆煤化未如期进行二期项目的建设,从而导致榆煤化一期项目生产的无

法在延长集团内部消化的甲醇存在对外售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延长集团未能充分履行其在 2016 年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中承诺:“在榆煤化二期项目建设投产之前,榆煤化的甲醇产品除用作

一期项目醋酸生产的中间产品外,全部继续按照本公司集团内部定价,直接或通

过新能源公司销售给榆能化用作化工材料,不参与对外市场销售。在榆煤化二期

项目建设投产之后,榆煤化的甲醇产品将全部用于自身生产。”

榆煤化对外销售的部分富余甲醇产品量相对较小,且与兴化股份在甲醇销售

地域市场基本不存在重叠,有明显地域划分,未在同一地区发生实质竞争的行为。

(2)关于凯越煤化甲醇业务

延长集团于 2016 年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延长

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兴化股份股份期间内,延长集团及延长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会参与或进行新的与兴化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成为

兴化股份子公司的标的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在出具该

承诺函之后,延长集团于 2018 年完成对从事甲醇业务的凯越煤化的收购。

由于延长集团收购凯越煤化系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的主导下完成,具有特定的

原因及背景,延长集团完成对凯越煤化的收购后,凯越煤化与兴化股份在甲醇业

务上存在重合,但双方在甲醇销售地域市场基本不存在重叠,有明显地域划分,

未在同一地区发生实质竞争的行为。

综上,在延长集团 2016 年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之后,基于不可预测

的客观原因与兴化股份在甲醇业务上产生同业,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

监管处罚或投资者索赔风险,申请人所称客观原因能否构成免责依据

(1)甲醇同业对上市公司利益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榆煤化、凯越煤化提供的甲醇销售明细,并经访谈相关人员,

兴化股份自 2018 年起至今甲醇的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陕西南部(西安市、咸阳

市、宝鸡市)、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榆煤化主要销售区域为陕西省北

部地区(集中在榆林市、延安市)、山东省、河北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凯越煤化主要销售区域为陕西省北部地区(集中在榆林市、延安市)、山东省、

河北省、宁夏自治区、内蒙古、辽宁省、新疆自治区等地。由于长运距导致高成

本、榆煤化及凯越煤化周边市场产能过剩等因素,榆煤化、凯越煤化与兴化股份

在甲醇销售地域市场基本不存在重叠,在销售地域上有明显的划分,不具有实质

性竞争和利益冲突,双方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未实质性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②变更承诺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延长集团虽未充分履行 2016 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但已按照

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则履行了承诺变更程序。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行人监事会发表了认可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1 年 1 月 22 日,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变更后的承诺内容如下:

“由于上述客观原因,本集团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涉及相关事实情况已发生变更,导致本集团现已无法履行该等承诺。本集团现就

甲醇业务作出新承诺如下:

1、对省内及省外市场进行区域划分

由于榆煤化、凯越煤化与兴化股份产品销售区域不同,兴化股份自 2018 年

起至今甲醇的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陕西南部(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湖北

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榆煤化主要销售区域为陕西省北部地区(集中在榆林

市)、山东省、河北省、新疆自治区;凯越煤化主要销售区域为陕西省北部地区

(集中在榆林市、延安市)、山东省、河北省、宁夏、内蒙古、辽宁省、新疆等

地。由于长运距导致高成本、周边市场产能过剩等因素,榆煤化、凯越煤化与兴

化化工在甲醇销售地域市场基本不存在重叠,在销售地域上有明显的划分,未在

同一地区发生实质竞争的行为。

基于化工产品销售的特殊性,根据化工产品的运输半径、经济效益等作为市

场划分的基本原则,为避免产生同业竞争,按照上市公司现有甲醇销售区域,陕

西省内按照地级市进行划分、陕西省外按照省份进行划分的原则,本集团承诺榆

煤化和凯越煤化的甲醇产品优先向本集团内部单位进行销售,对内、对外销售的

甲醇产品均限定在上市公司已有销售区域以外的区域,即限定在陕西省北部地区

(集中在榆林市、延安市)、山东省、河北省、宁夏、内蒙古、辽宁省、新疆。

同时,在市场开拓方面,对于上市公司其他无甲醇销售的省份,兴化股份享有优

2、在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兴化股份股份期间内,本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参与或进行新的与兴化股份或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

3、本集团承诺赔偿兴化股份因本集团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

综上,延长集团变更 2016 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且延长集团与兴化股份的甲醇销售地域市场基本不存在重叠,在销售地域上有明

显的划分,不具有实质性竞争和利益冲突,双方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未实质

性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监管处罚或投资者索赔

风险,申请人所称客观原因能否构成免责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6 号)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承诺人违反承诺的,

由中国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监管措施,

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延长集团上述未严格履行 2016 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的情形,存在可能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包括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

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监管措施的风险。

延长集团虽存在上述违反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但其违反承诺

的行为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未给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尽管如

此,不排除延长集团存在被监管处罚或投资者索赔风险。针对此风险,根据延长

集团 2020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延长集团承诺

赔偿兴化股份因延长集团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和支出。

二、榆煤化报告期内业绩由亏转盈且 2021 年大幅盈利、凯越煤化报告期内

持续亏损的原因,榆煤化、凯越煤化与申请人相关生产工艺、技术或设施设备

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榆煤化除甲醇外是否生产销售与申请人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是否已生产醋酸或醋酸甲酯,未采取收购或托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理由是否

(一)榆煤化报告期内业绩由亏转盈且 2021 年大幅盈利、凯越煤化报告期

根据对榆煤化相关负责人访谈及调取的市场价格资料,榆煤化由亏转盈且

2021 年大幅盈利主要是醋酸市场价格上涨所致, 2020 年醋酸销售均价为

产品价格的波动性比较大,2022 年 8 月醋酸销售均价已降低至 2,744.49 元/吨,

成本、售价严重倒挂,2022 年 1-8 月累计净利润为-63 万元,8 月单月亏损

根据对凯越煤化相关负责人访谈及调取的市场价格资料,凯越煤化 2018 以

来持续亏损的原因为原材料——煤炭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甲醇产品价格增幅有限,

虽在 2019 年经过技改,公司产品单位成本下降,但仍无法避免亏损。

(二)榆煤化、凯越煤化与申请人相关生产工艺、技术或设施设备是否存

1、兴化股份生产工艺、技术及设施设备

(1)兴化股份整体工艺流程

兴化股份本部无化工产品生产,其化工产品生产均由其子公司兴化化工开展。

兴化化工在 2016 年重组剥离碱厂之后的整体工艺流程如下:

1) 原料煤和燃烧煤运至厂后,经分类输送到各工段,原料煤送磨煤机,燃料煤

2) 燃料煤进锅炉燃烧产生高压蒸汽送空分汽轮机。锅炉烟气经过脱硫除尘达标

3) 空分装置在高压蒸汽的驱动下,分离空气产生氧气送气化炉,所产氮气送氮

压机处理为中压氮后送液氮洗设备;

4) 原料煤经磨煤机处理为煤浆,与添加剂结合喷入气化炉内。煤浆在高温下气

化反应生成粗煤气,分别进入不同的变换炉。

5) 进入变换炉的粗煤气,依据具体变换炉设备的不同,分为全变换气与部分变

6) 全变换气由低温甲醇洗装置精制处理后,进入液氮洗设备,与中压氮反应生

成合成氨,液化之后得到液氨产品。

7) 部分变换气进入低温甲醇洗装置处理为甲醇合成气后,参与甲醇合成,结合

粗煤气进行精馏,部分生产为产品甲醇。

8) 另一部分精馏后甲醇进入甲胺装置,用于生产产品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

9) 部分二甲胺产品进入DMF装置,与一氧化碳结合,生成产品二甲基甲酰胺

(2)合成氨及甲醇的技术工艺及主要设备

1)合成氨与甲醇采用的技术工艺及主要工艺流程

合成氨与甲醇合成采用多元煤浆(湿法)气化、耐硫变换、低温甲醇洗净化、

液氮洗气体精制、瑞士卡萨利中压氨合成及华东理工大原国内专利“管壳外冷

——绝热复合式”固定床中压催化甲醇合成技术工艺,硫回收采用荷兰 JACOBS

公司两级常规克劳斯组合式先进的硫回收技术工艺,是目前国内外成熟、可靠、

先进、操作稳定性强的技术工艺。

合成氨与甲醇主要工艺流程有磨煤制浆、水煤浆气化、灰水处理、变换(甲

醇变化系统、合成氨变换系统)、低温甲醇洗、合成氨系统液氮洗、硫回收、合

成压缩及氨合成和氨冷冻、甲醇合成及甲醇精馏和氢回收。

2)合成氨及甲醇的主要工艺设备

主要工艺设备有磨煤机、气提塔、洗涤塔、高压氮气压缩机、预热烧咀、高

低温热水器、中温变换炉、低温变换炉、气提塔、洗涤塔、CO2 解吸塔、气提塔、

热再生塔、甲醇/水分离器、甲醇/CO2 分离罐、循环压缩机、氮洗塔、第一、二

反应器、超优超克反应器、硫磺造粒机及包装机、氨合成塔、氨分离器、氨合成

压缩机、氨压缩机、甲醇合成塔、预精馏塔、精甲醇常压塔、汽提塔、甲醇萃取

塔、氢回收装置、液氨储罐、甲醇储罐。

(3)甲胺技术工艺及主要设备

1)甲胺采用的技术工艺及主要工艺流程

装置采用先进、成熟的甲醇气相催化胺化法的工艺技术,以甲醇和液氨作原

料经气相催化反应生产甲胺。

此法原料来源丰富,价格便宜,能大规模连续化生产,对设备材料要求不高,

工艺条件易于满足,根据市场需求可灵活调节三种甲胺的产品比例。此工艺是当

今甲胺工业采用最普遍的工业生产方法。

甲胺工艺流程主要为配料合成工序、精馏工序。

主要工艺设备有反应器、脱氨塔、萃取塔、萃取塔、分离塔、甲醇回收塔、

尾气吸收塔、低温换热器、气化器、高温换热器、冷凝器、再沸器、回流泵等。

(4)二甲基甲酰胺(DMF)技术工艺及主要设备

1)DMF 采用的技术工艺及主要工艺流程

装置采用一氧化碳一步合成法的工艺技术。该方法工艺简单,产品质量好,

原料一氧化碳可利用合成氨厂水煤气、半水煤气、精炼弛放气,原料来源广,产

在 CO 制备时,装置采用先进、成熟的变压吸附(PSA-CO)技术,从水煤气

DMF 主要工艺流程为:一氧化碳一步法生产 DMF 分为合成和精制两个工段。

2)DMF 主要工艺设备

主要工艺设备有反应器、脱轻塔、真空塔、气提塔、尾气吸收塔、反应器冷

却器、反应器尾凝器、再沸器、冷凝器、DMF 冷却器、进料泵、循环泵、PSA-I

吸附器、PSA-Ⅱ吸附器、真空泵后冷却器、置换气压缩机、产品气压缩机、富

2、榆煤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设施设备

煤气化装置选用德士古水煤浆气化技术;甲醇合成采用华东理工大学拥有专

利的绝热——管壳外冷复合式反应器;醋酸装置采用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开发的

甲醇低压羰基化法合成醋酸的工艺生产路线;制油装置采用延长石油集团与大连

化物所共同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钴基催化剂费托合成气制油技术;净化采

用国内先进的大连理工大学低温甲醇洗工艺;硫回收采用国际先进的荷兰荷丰超

优克劳斯硫回收技术;一期 40000Nm/h 空分装置选用美国空气化工产品公司(简

称 AP)先进工艺。一期技改 45000Nm/h 空分装置选用杭氧工艺。

(2)榆煤化生产设施设备

25 万吨/年甲醇装置、40 万吨/年醋酸装置、15 万吨/年费托制油装置、30

万吨/年 CO2 提纯装置,配套气化、净化、变换装置及供水、供气、供电等公用

3、凯越煤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设施设备

(1)凯越煤化生产技术

凯越煤化生产装置为以煤炭为原料制备甲醇。气化工段采用西北化工研究院

多元料浆加压技术,净化工段采用大连理工大学低温甲醇洗技术,硫回收工段采

用荷兰荷丰超优克劳斯硫回收技术,合成工段采用英国戴维双塔合成技术(经

2019 年技改后以三塔的模式运行),精馏工段采用天津新天进公司研发的五塔

三效精馏技术。空分装置采用第三方供气模式,由法国液化空气(榆林)有限公

(2)凯越煤化生产设施设备

凯越煤化生产设施设备为甲醇装置,具体包括:气化炉(两开一备)、高压

煤浆泵(三台)、丙烯压缩机(一台)、合成压缩机(一台)、锅炉(一开一备)。

4、兴化股份、榆煤化与凯越煤化甲醇生产工艺、技术或设施设备差异分析

经现场查勘,兴化股份、榆煤化、凯越煤化甲醇工艺路线基本相同,即:(1)

煤气化制合成气;(2)合成气经脱硫、净化后合成粗甲醇;(3)经精馏后产出

精甲醇。但在各工段环节所选用的技术存在差异:

序号 项目 兴化化工 榆煤化 凯越煤化

1 空分装置 选用杭氧成套设备 国液化空气(榆林)有

西北化工研究院多元料 德士古水煤浆气化技 西北化工研究院多元料

浆加压技术 术 浆加压技术

大连理工大学低温甲醇 大连理工大学低温甲 大连理工大学低温甲醇

洗技术 醇洗技术 洗技术

4 合成装置 有专利的绝热——管 英国戴维双塔合成技术

各公司主要设备见前文所述。

综上来看,发行人、榆煤化、凯越煤化甲醇装置工艺路线基本相同,但在部

分工序技术、设备选用上存在差异;此外发行人在制备合成气之后可以同时生产

合成氨、甲醇,更具操作弹性和市场竞争力。

(三)榆煤化除甲醇外是否生产销售与申请人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是否已

兴化股份生产销售合成氨、甲胺、甲醇、二甲基甲酰胺这四个主要产品以及

循环水、蒸汽等副产品,榆煤化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甲醇、醋酸、稳定轻烃、

煤基费托轻蜡、煤基费托重蜡、煤费托固体蜡等产品,故榆煤化除甲醇外不生产

销售与兴化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产品,除已生产甲醇、醋酸外,未生产乙醇或醋酸

甲酯(也称“乙酸甲酯”)。

(四)未采取收购或托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理由是否充分

1、未采取收购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因

很大,故兴化股份收购榆煤化不利于兴化股份维持业绩稳定。兴化股份 2019 年

和 2020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1.4 亿元和 2.14 元,而同期榆煤化净利润分别为-1.67

亿元和-1.84 亿元,如 2019 年兴化股份已完成对榆煤化的收购,兴化股份 2019

年和 2020 年的净利润水平将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因此,兴化股份收购榆

煤化不利于兴化股份维持经营业绩稳定,在特定期间还可能对兴化股份业绩产生

负面影响,不利于维护兴化股份的股东利益。

亿元、-2.54 亿元、-4.17 亿元、-1.69 亿元,持续亏损。如果兴化股份收购凯

越煤化,收购完成之后,兴化股份的经营业绩将大幅下滑,甚至可能出现亏损,

将极大的损害兴化股份的股东利益。

综上,兴化股份未采取收购榆煤化和凯越煤化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有利于

维持兴化股份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保护股东利益,理由充分。

2、未采取托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因

1)未采取全面托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因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

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

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

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

组”)。《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

资产交易,包括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

租赁。因此,如果兴化股份受托经营榆煤化及凯越煤化,全面控制榆煤化与凯越

煤化的生产经营,该等受托经营行为就会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

项目 兴化股份 榆煤化(本部) 占比 凯越煤化 占比

注:上表数据均为 2021 年审计报告数据。

由上表可知,因两家公司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超过 50%,如果进

行全面托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为榆煤化历史经营业绩波动大且 2022 年 1-8 月净利润为-0.01 亿元,凯

越煤化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且 2022 年 1-8 月净利润为-1.69 亿元,且兴化股份全

面托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榆煤化和凯越煤化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十一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需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存在重大

资产重组障碍,故未采取全面托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

2)未采取销售托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的原因

①甲醇销售业务在兴化股份重要性日趋减弱

2019 年以来,随着兴化股份自用甲醇需求及向兴化集团在产乙醇项目供应

甲醇需求的日益增长,兴化股份甲醇实际市场销售量逐年降低。2021 年兴化股

份甲醇实际市场销售(扣除对新能源公司在产乙醇项目销售数量)数量仅余 6.86

万吨,实际市场销售收入(扣除对新能源公司在产乙醇项目销售收入)13,765.16

万元,占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4.85%。

兴化股份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对新能源公司在产乙醇项目的甲醇销售

将内部抵消,新建的“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内部自用甲醇需

求 7 万吨/年,可以消化 2021 年上市公司甲醇实际市场销售数量 6.86 万吨。因

此,兴化股份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甲醇产品将基本全部实现自用、仅少量

外售,预计甲醇对外实际市场销售收入占兴化股份营业收入比例预计将进一步大

幅下降,对兴化股份主营业务影响将很小。

②兴化股份缺乏足够销售人员及资源

榆煤化和凯越煤化甲醇的销售托管未构成兴化股份对这两家公司生产经营

的全面控制,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榆煤化和凯越煤化的甲醇销售人员

分别为 3 人和 8 人,如果将这两家公司托管给兴化股份,兴化股份需要委派相应

甲醇销售业务在兴化股份重要性正在不断下降,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兴

化股份甲醇市场销售量将骤减,甚至可能无富余甲醇对外市场销售,故兴化股份

目前的甲醇销售人员仅为 3 人,未来保留大量甲醇销售人员的必要性大为降低。

将很难为受托管理榆煤化和凯越煤化的甲醇销售派出足够人手。兴化股份目前未

在榆煤化及凯越煤化的主要市场区域开拓业务,在该地区缺乏足够的销售资源。

鉴于甲醇销售业务在兴化股份重要性日趋减弱,兴化股份未来配备大量甲醇

销售人员必要性降低,很难为榆煤化和凯越煤化的甲醇销售托管事项派出足够的

甲醇销售人员,且兴化股份在榆煤化及凯越煤化主要市场区域没有足够的销售资

源,因此未采取甲醇销售托管方式解决同业竞争。

三、结合 2018 年以来榆煤化、凯越煤化对外销售甲醇的具体情况,说明变

更后的承诺对省内及省外市场进行区域划分是否能够切实有效的避免同业竞争,

仅以区域划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是否符合再融资相关监管规定,同行业上市公

司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做法,如否,是否存在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其他

(一)2018 年以来榆煤化、凯越煤化对外销售甲醇的具体情况

1、发行人甲醇销售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及甲醇销售明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兴化化工现有甲

醇产能 30 万吨/年,除部分作为原材料生产甲胺/DMF 自用及销售给关联方新能

源公司作为乙醇原材料之外,剩余甲醇对外出售,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不含税,万元) 集团内部销售 对外销售

由上表可知,扣除对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公司的销售后,兴化化工甲醇对外

销售金额逐年降低;待产业升级就地改造项目投产后,将基本实现甲醇内部消耗,

2018 年至 2022 年 1-6 月,兴化化工甲醇产品全部客户销售区域分布如下:

注:2018 年延安市客户为“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金额为

905.09 万元,为偶发性交易,后续未发生业务;2020 年延安市客户为“陕西祥天石化有限

公司”,销售金额为 1.27 万元,为偶发性交易,后续未发生业务。

2、榆煤化甲醇销售情况

根据榆煤化提供的说明及甲醇销售明细,除榆煤化自用外,剩余甲醇的销售

(不含税,万元) 集团内部销售 对外销售

2018 年至 2022 年 1-6 月,榆煤化甲醇产品全部客户销售区域分布如下:

3、凯越煤化甲醇销售情况

根据凯越煤化提供的说明及甲醇销售明细,凯越煤化的甲醇产品全部客户销

(不含税,万元) 集团内部销售 对外销售

2018 年至 2022 年 1-6 月,凯越煤化甲醇产品全部客户销售区域分布如下:

从上可知,兴化股份与榆煤化、凯越煤化在甲醇业务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形成

(二)解决甲醇同业竞争措施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再融资监管规定

1、发行人甲醇产品与榆煤化、凯越煤化甲醇产品的销售区域不同,不存在

基于兴化股份与榆煤化、凯越煤化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甲醇市场区

域划分,延长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明确了通过市场划分来解决甲醇同业竞争的措施,即:榆煤化和凯越煤化对内、

对外销售的甲醇产品均限定在上市公司已有销售区域以外的区域,即限定在陕西

省北部地区(集中在榆林市、延安市)、山东省、河北省、宁夏、内蒙古、辽宁

省、新疆;兴化股份甲醇的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陕西南部(西安市、咸阳市、宝

鸡市)、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同时,在市场开拓方面,对于上市公司

其他无甲醇销售的省份,兴化股份享有优先权。

根据发行人、榆煤化、凯越煤化提供的说明、甲醇销售明细,并检索甲醇市

场均价,兴化股份与榆煤化、凯越煤化甲醇销售地域市场价格及运距情况如下:

兴化股份至市 2022 年 6 月区 模拟出厂价(区域市

场区域运距 域市场均价 场均价-运费)

注:市场均价来源于中宇资讯化工网;以 2022 年 6 月数据为例进行分析,均为含税价

由上表可知,榆煤化、凯越煤化市场区域的甲醇市场价格整体而言相对较低,

该等市场距离兴化股份较远;按照目标市场均价扣减运费的口径,兴化股份如果

将甲醇销往榆煤化、凯越煤化的市场区域,其甲醇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兴化股份目

前销往既有市场的价格。故受特定区域甲醇供给、市场价格、运距、运费等因素

的影响,同时基于兴化股份甲醇装置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均值为 111.58%、已处

于满负荷生产状态,兴化股份的甲醇进入控股股东子公司榆煤化和凯越煤化的市

经比对兴化股份与延长集团子公司榆煤化、凯越煤化 2018 年至 2022 年 6

月销售明细,兴化股份与延长集团子公司的甲醇市场销售区域在报告期内在较少

重叠情况,均为一方非主要市场区域与另一方的主要市场区域重叠,其中一方在

该重叠市场区域的甲醇销售为偶发性,且甲醇销售数量、金额均极小。具体情形

销往对方主要 数量 金额 占当年甲醇销

市场区域 (吨) (万元) 售收入比例

注:①兴化化工于 2018 年向内部单位“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

售甲醇,销售金额为 905.09 万元,为偶发性交易,后续未发生业务。②榆煤化 2019 年向内

部单位“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销售甲醇金额为 11.11 万元,为偶发性交易,后续未

发生业务。③延长集团内部单位西安交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因冬季燃料供应紧张,在 2020

年底、2021 年初紧急向凯越煤化临时采购甲醇,为偶发性交易,目前已停止对该单位销售。

针对前述较小市场区域重叠部分,在本次同业竞争解决措施中已对兴化股份与延长集团及其

子公司的市场进行区域划分。

由于受国内甲醇富产地、需求地分布影响,同时也受甲醇为液体需要罐车运

输的影响,运距、产品需求分布地对产品销售半径限制明显,兴化股份的甲醇主

要销售市场与榆煤化、凯越煤化的甲醇主要销售市场目前并不重叠;虽然由于偶

发性原因 2018 年以来存在兴化股份与延长集团子公司存在一方主要市场区域与

另一方非主要市场区域重叠的情况,但其中一方在该重叠市场区域的甲醇销售金

额很低,目前已经停止对相关区域销售,未对兴化股份产生重大影响,故兴化股

份与延长集团在甲醇销售业务上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和利益冲突。

2、发行人与榆煤化、凯越煤化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等方面存在差异

根据发行人、榆煤化及凯越煤化提供的工商档案资料、董监高人员名单并访

谈相关人员,发行人与榆煤化、凯越煤化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等方面存在差

1、兴化股份成立于 1997 年 8 月 29 日,控股股东为兴化集团。2009 年 1

月 14 日陕西省国资委批准将其持有的兴化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延

长集团,由此兴化股份成为延长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2、榆煤化成立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与全资子公司凯越煤化注册地均在

陕西省榆林市;凯越煤化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29 日,原系华电煤业的下

属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华电煤业不能发展非主业煤化工产

历史沿革 业,需对相关资产进行剥离,2018 年 3 月,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

省发改委的意见和要求,由延长集团以受让方式承接了华电煤业“榆林

煤基芳烃及配套煤矿项目”,其中包括凯越煤化 100%股权,自此凯越

煤化成为延长集团下属子公司。

3、兴化股份、榆煤化及凯越煤化虽同为延长集团下属子公司,但各方均

依法独立设立,不存在交叉持股的情形,历史沿革上不存在股权或控制

兴化股份的资产与榆煤化、凯越煤化的资产各自独立,历史上未发生过

兴化股份的董监高人员与榆煤化、凯越煤化的董监高人员不存在重合情

况,兴化股份的员工与榆煤化及凯越煤化的员工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

兴化股份的机构与财务和榆煤化、凯越煤化的机构与财务相互独立,不

兴化股份和榆煤化不存在共用商标的情形,与凯越煤化亦不存在共用商

1、榆煤化生产甲醇主要目的是作为配套项目,为醋酸装置提供原材料。

2、凯越煤化生产甲醇主要目的是作为商品直接销售。

3、兴化股份生产甲醇主要目的是作为配套项目,为甲胺装置提供原材料,

募投项目实施后,也为乙醇装置提供原材料。

1、兴化股份自 2018 年起至今甲醇的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陕西南部(西

安市、咸阳市、宝鸡市)、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

2、榆煤化主要销售区域为陕西省北部地区(集中在榆林市、延安市)、

山东省、河北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产品销售区域 3、凯越煤化主要销售区域为陕西省北部地区(集中在榆林市、延安市)、

及客户群体 山东省、河北省、宁夏自治区、内蒙古、辽宁省、新疆自治区等地。

4、由于长运距导致高成本、榆煤化与凯越煤化周边市场产能过剩等因

素,榆煤化、凯越煤化与兴化化工在甲醇销售地域市场基本不存在重叠,

在销售地域上有明显的划分,客户群体不同,未在同一地区发生实质竞

综上,在尊重企业发展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市场区域的基础上,延长集团通过

市场区域划分的方式能避免与兴化股份在甲醇业务上的同业竞争,且兴化股份与

榆煤化、凯越煤化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机构与财务、生产目的、客户群体

等方面存在差异,延长集团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符合再融资监管规定。

(三)同行业上市公司案例

经检索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案例,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

西化工”)与控股股东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下属中

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蓝天”)及其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农集团”)及其子公司存在生产相同或相似产品的情形,

项目 中化蓝天及其下属子公司 扬农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相同或相似 二氟甲烷、五氟乙烷、R410a(二氟甲 烧碱、双氧水以及附属产品盐酸及次氯

项目 中化蓝天及其下属子公司 扬农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产品名称 烷和五氟乙烷的 1:1 混合物)、盐酸 酸钠

与鲁西化工相同,均涉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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