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平安工地安全谁监管直接监管的是什么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号)等部署要求,20188月至12月,我厅组织了6个工作组对全区在建的15个高速公路项目及9个大型水运工程项目进行了“平安工地”监督检查,对项目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进行了确认,现将确认结果通报如下:

20103月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以来,我区不断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方法,建立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成效明显,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已成为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2018416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号),自201851日起施行。我厅结合广西实际,制订并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8124号),进一步将广西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推向纵深。

2018年以来,全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健全措施,按照新的“平安工地”标准开展了考评工作,全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各检查组按照不少于10%的抽查比例对全区高速公路项目及大型水运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核查,所核查项目均符合项目建设单位考评结果。评价结果得分90分及以上的项目有靖西至龙邦高速公路工程、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工程、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工程、贺州至巴马(钟山至昭平段)高速公路工程、贺州至巴马(昭平至蒙山段)高速公路工程、贺州至巴马(都安至巴马段)高速公路工程、广西梧州市环城公路工程、柳州(鹿寨)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广西贵港至隆安高速公路工程、玉林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广西段)、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工程、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工程、兰海高速公路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改扩建工程、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共16个项目,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部分施工单位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尤其是桥涵施工现场、桥梁工程的预制场、各种拌和场、临时驻地的用电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用电方案设计,线路架设、配电箱配备、开关配设、漏电保护等不符合规范规定,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比较多。

(二)部分水运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与平安工地建设和施工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如生产生活区未封闭管理;拌合站场地硬化、排水系统不符合要求;部分开关箱无锁,并锈蚀严重;办公生活区未悬挂消防责任铭牌;部分施工区域未按规定设置防护安全网;施工现场未设置封闭围挡,部分区域安全警示标志不足,路口交叉处未设置道口安全警示标志,部分区域未按规定落实施工扬尘防控措施。

(三)来宾港武宣港区龙从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问题突出。项目建设单位武宣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是人员投入不足,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不够明确,安全工作计划针对性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及时开展项目总体安全风险评估等。二是未重视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跟踪工作,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疏于检查。三是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重不足,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事故隐患。四是未有效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建设单位的消防、防洪防台、公共卫生等突发专项应急预案不完善。项目监理单位海南容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较差;监理细则制定不合理、不全面;未出具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意见;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核对不够认真,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监理台账;安全检查不全面,只有月度检查,无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检查记录,未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行业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检查不闭合,只有记录,无落实部门、人员责任,无整改、复核记录等;机械设备未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场,进场的设备未及时进行报审,设备台账记录不符合实际;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与标准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工程为自治区政府抢险复工工程,不列入考核抽查范围。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项目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及时组织开展有关安全评估工作。

(二)各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关于合同工期的规定。对工期确需进行调整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工程难易程度进行科学评估、论证。

(三)严格考核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经确认得分高于95分的项目及从业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8124号)有关规定,纳入信用加分等管理。对存在平安工地建设流于形式、考核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予以记录并惩戒。

(四)本次平安工地考评抽查工作与2018年全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一并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已在项目现场反馈,请各项目单位抓好整改,于201914日前将整改情况报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汇总后报至厅安委办邮箱。对于来宾港武宣港区龙从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请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并于20191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专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廖梓材,07714603278,邮箱:gxjt2018@163.com;厅安委办覃淇锋,07712115535

达万高速公路DW08合同段

201*年创建“平安工地”年度工作总结

江西交建集团达万高速DW0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五日

为创造一个平安环境,我部领导开展了平安工地建设工作,认真对照本项目实际情况,认真查处存在的问题,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把问题消化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对文化市场纠纷案件的查处力度。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提高和谐平安建设实效上狠下工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长效机制。我部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不断加强工作力度,使我部的创建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深入开展

公司结合201*年度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强化宣传教育、细化管理措施,使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得到了广泛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针对本项目“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工作动态发展的特点,我们采取各种渠道及方式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力度。各项目部还针对施工工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将“平安工地”创建的有关文件、方案等资料印发到每个项目部,让所有建筑施工人员都清楚“平安工地”创建的内容、标准,增强全员的创建意识。六月份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切入点,继续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全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护施工工人的安全

健康、保障我公司的安全生产。

2、提高安全管理。为了切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综合治理主”的工作方针,制定了项目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小事故损失。在工作中,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把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伤害、物体打击伤害、触电和塌方伤害等作为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排查分析事故隐患,有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将安全工作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半年以来,项目进行定期各种安全检查7次,各分项都排查出各种隐患,均得到了及时整改。项目还组织进行了不定期的安全巡视,并要求各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对本工程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自查。截止目前,项目所有在建工程没有发生过一起建筑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性事件,使我项目部的平安创建工作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开展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需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自创建工作以来,各项目部也根据文件要求,编制了相关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专项方案编审程序后报监理。将文件及方案交底到各管理人员、班组、工作,有交底记录。各项目部也成立了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三方人员组成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组织网络,组织网络均上墙。公司平安创建领

导小组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部署。层层制定“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的重点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

我部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类管理制度,按管理人员职责进行分工,并责任到人:

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由项目安全主管组织人员对各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项目部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类管理制度,并责任到人。清楚现场施工人员基本情况,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班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作业人员三级教育或临时档案。各施工现场做好实体防护,并按各级部门规定要求进行设置。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搞好现场内外的卫生和保洁工作。另外,项目部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避免发生因个人纠纷引起的打架或群体打架斗殴事件;各项目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防盗管理,尽量不发生工地财物被盗案件;项目部教育作业人员不在施工现场进行赌博等行为。使项目部创建“文明、平安工地”的良好形象。

扩展阅读:平安工地活动总结

武罐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

武罐高速公路起点于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终点为甘川交界处的将军石,全长/gongwen/637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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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59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引导和激励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 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平安工地是指项目从业单位以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 施工过程以风险防控无死角、 事 故隐患零容忍、安全防护全方位为目标,推进施工现场安全 文明与施工作业规范有序的有

2、机统一,是不断深化平安交通 发展的重要载体。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 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第四条 平安工地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开工前的安全 生产条件审核,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等。第五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 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 设考核评价指导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具体负责长江干线航道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2 - / 59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 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 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标

3、准。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 工作。第二章建设内容第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实现安全 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 常态化、应急救援规范化,并持续改进。第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在项目招(投)标文件、 合同文本, 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予 以明确。从业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必需的资

4、金投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第八条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制定 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 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进行公示。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应作为合同履约考核内容,每年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送。第九条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应当贯彻执行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为重点,加强施工场地布设、现场安全防护、施工方法与工艺、应急 处置措施、施工安全-3 - / 59管理活动记录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第十条公路水运工程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项目从业 单位应当全面开展风险辨识,按规定开展设计

5、、施工安全风 险评估,依据评估结论完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 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施工作业区应当根据施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确 定不同风险等级的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在风险较高的区域 应当设置安全警戒和风险告知牌, 做好风险提示或采取隔离 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建立风险动态监控机制,按要求进 行监测、评估、预警,及时掌握风险的状态和变化趋势。重 大风险应当及时登记备案,制定专项管控和应急措施,并严 格落实。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常态化、闭合管理。项目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告知(预警)、整改、评估验收、报备、 奖惩考核、建档等内容,

6、逐级明确事故隐患治理责任, 落实 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按规定对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 等全过程予以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的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其中涉及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特 种设备等重大事故隐患的,还应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报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应当制定专项方案,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到位。整改完成后应当由施工单位成立事 故隐患整改验收组进行专项验收,可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 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整改验收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将验收 结论向直接监管的交-4 - / 59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并申请销号。第十二条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应当按要求制定

7、相应 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合同段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 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依法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指定工程现场兼职的、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应急救援人员, 定期开展专业培训。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应急资源清单,配备 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和更新。第三章考核评价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是平安工地建设的实施主体, 应当确 保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满足标准要求,当项目安全生产条 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合同段开工后到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标准 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及时 改进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我评

8、 价,对扣分较多的指标及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应当采取针 对性措施加以完善。施工单位自我评价报告应报监理单位。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平安工地建设作为安全监理 的主要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按照标准要求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建设单 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要求,每季度 对监理范围内的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合同段 应当责令停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向直 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5 - / 59书面报告。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是施工、监理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考 核评价的主体,应当建立平安

9、工地建设、 考核、奖惩等制度, 将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纳入合同履约管理,加强过程督促检 查,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负总责。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要求,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安 全生产条件审核,每半年对项目所有施工、监理合同段组织 一次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对自身安全管理行为进行自 评,建立相应考核评价记录并及时存档;开工前安全生产条 件审核结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及时通过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系统,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报送。第十六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明确本地区各等 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责任主体;结合本 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第十七条 地方各

10、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 工,在制定年度安全督查计划时,应当将本地区公路水运工 程平安工地建设情况作为重点内容,每年对辖区内公路水运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至少组织一次 监督抽查,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 情况,抽查一定比例的施工、监理合同段。 具体抽查比例由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但最低不少于。对施工期限不 足一年的项目,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施工期 间至少抽查一次。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要加大抽查频率。监督抽查重点应当包括项目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工作 的规范性、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情况 等。-6 - / 59第十八

11、条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结果在分及以上的评定为合格,低于分的评定为不合 格。项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建设单位在本年度考核周期内考 核结果累计的平均值计算。施工、监理合同段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及时整改,建 设单位应组织复评,复评仍不合格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应当 全部停工整改,并及时向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 告。对已经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存在重大 事故隐患、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合同段直接评为不合 格。年度考核结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对外公示。第十九条 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平安 工地建设管理的督导力度, 对存在平安工地建设流于形式、考核弄虚

12、作假、评价结果不合格等情况的,应当要求项目建 设单位组织整改、重新考核,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记录,情 节严重的应当通报批评,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和监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未有效管控、重大事 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施工作业,应当责令停工整改、挂牌督 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单位和人员,应当给予安全 生产信用不良记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十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总结分析本地 区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成效显著的项 目树为典型,及时推广经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信用加分 等方式予以鼓励。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部建立统一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 工地建-7 - / 59设管理系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运工程 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监督抽查结果、项目建设单位考核评 价以及公示公布等均应通过本系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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