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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有哪些返乡创业政策?
小编都给大家整理出来啦!
@i青白江网友:单位是不是可以不给试用期的员工买社保?
区社保局:不行,这样做是违法的!试用期不等于白干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若用人单位不缴纳或拒缴社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日头条网友:想咨询一下,青白江本地人,想给孩子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区公安分局:变更姓名所需材料: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4、在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随父或随母姓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i青白江网友:我想咨询下青白江区是否有出台一些针对于初创人员的政策?
区人社局、区审批和营商环境局:针对创业初期暂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登记为集群企业,入住创客空间、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有效降低企业注册场地成本。
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大学生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医保临停,就医、报销有影响吗?
@i青白江网友:四川省医保信息平台将分两次停机,暂停对外服务,相关业务何时恢复?停机期间如何办理?
四川医保: 四川省医保信息平台将在2022年11月分两次停机,暂停对外服务。
四川省医保信息平台公服子系统将于2022年11月7日20:00至23:30停机,停机期间,四川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等公服业务全部暂停,上述渠道提供的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个人权益查询业务全部暂停。成都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联网结算、医保经办机构中心端手工报销等不受影响。
四川省医保信息平台经办子系统将于2022年11月11日22:00至12日12:00停机,停机期间,医保公共服务、参保缴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联网结算、手工报销等所有医保业务均暂停。
(一)各定点医药机构正常提供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医不受影响。
(二)参保人在医院门诊就诊与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后所发生的费用需个人全额支付,医保无法联网结算。请慢性病、高值药品、重症用药病员等特殊参保群体提前备药。
(三)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办理医保出入院的,需先行自费办理,待系统恢复后到医疗机构进行补办。异地住院患者确因特殊情况需办理出院的,可在就诊医疗机构自费结算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四)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缓办理各类备案与手工报销业务,参保人可按程序先行提交申报资料,待系统恢复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集中完成备案与手工报销业务。
(五)暂停医保网办、掌办等业务办理,相关业务将在切换完成后恢复办理。
@i青白江网友:找到新工作,没领完的失业保险金还能继续领取吗?
区人社局:不能哦。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重新就业后,不再属于失业人员,故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以即使失业保险金还未领完,重新就业后就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哦。
那我还没领完的失业保险金该怎么办?会不会就打水漂了呢?
不会的!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通过“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成都就业 助你前行” →点击“业务经办”中的“自愿停发失业保险金”,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需到失业保险金核发地经办机构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填写终止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今天的问题就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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