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银行账户法院解冻账户需要几天给老人最低多少钱

提示: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子女不尽时,老人可以寻求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工作人员帮助,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可以到法院提讼,要求对方履行赡养义务。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去冻结账户,法院冻结银行账户需要2名执行人员,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法院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通知银行,也要通知被执行人。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前方车辆倒车入库,后方车辆从倒车车辆左边经过,倒车车辆是汽车,交警说是电瓶车的责任。

说他要是跳了楼跟我也脱不了关系,可是我不按照他说的,请问如果他跳楼了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我走绿灯时有个机动车把我撞倒了,然后我没什么事情,他趴地上不起来了。

工厂所在小镇发生疫情,然要求员工去上班,文字威胁不上班者离职处理。如果后续工资没有落实,要怎么维权

你好我母亲被邻居打伤,鉴定为两处轻伤二级一出轻微伤,对方不和解,我们这边目前没有证据

分享源:网摘文章 发布点: 12:59:23 围观数:14

为中小企业老板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企业经营管理培训课程,“帮助中小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是大脑银行企业培训网的目标,本文在传授经营管理系统思维同时,为你分享最新的热点资讯,关注热搜,了解大势。

收到强制腾房通知后,吴涛坐在房子里。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耿学清/摄

骗局揭开后,还有漫长的挣扎。在一场“以房养老”骗局中,李桂芳的房子被偷偷过户。骗子落网后,她花了8年时间打了5场官司,才拿回自己的房子。因为骗子设“套”将房产抵押,74岁的李桂芳最终不得不自己承担那笔189万元的银行贷款,才在今年9月,拿回印有抵押信息的房产证。

而在这场骗局和后来漫长的拉扯中,另一位年过七旬的北京老人吴涛,最终失去对那套市场价值500多万元房产的控制权。

受害人董望及其妻子直到去世也未要回他们位于北京海淀黄庄的房子。这里以高价学区房闻名,房子大多每平方米价格过10万元,那套72.9平方米的住房被以总价1000万元的价格网签,曾在5年前引起广泛关注。

大脑银行,企业培训顶层设计家,一站式解决企业经营管理难题,联络本站微信帮助企业实现业绩暴涨。“不法分子打着国家政策的旗号,营造‘养老恐慌’,利用部分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恶意设套。”今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一次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称。

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吴涛卷入的这场“以房养老”骗局,前后共有51位老人被骗。近期,记者联系到17名受害者或其家属,发现自2017年骗局被媒体披露至今,多数家庭仍陷在后续追讨房产的泥潭中:3家的房子处于查封、拍卖和强制执行状态,5家自筹还款,5家在诉讼中,1家称房子被小贷公司“强占”,3家报案后收到受案回执。

不止一位老人经历过“强制清房”。一位七旬老人看到催债人打砸后,再也不敢离开房子,直到2020年参加核酸检测时,才在两年多来第一次走出房门。

另一位患癌的老人,唯一的房产被过户到他人名下,他只能租住在这所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里,每月向房子的新主人交6300元房租。

董望的房子是他在20世纪90年代购买的公房。陷入骗局之前,他在那里住了近30年。那套房子现今处于抵押状态——2015年,董望夫妇抵押房产获得200万元,随之投入到资金出借人介绍的理财项目。在“以房养老”骗局中,那是他们掉入泥潭的第一步。

如今看来,骗局并不复杂,在官方的通报中,仅用半段文字即予以概括:犯罪分子诱使老年人抵押自己的房产获得资金,用于购买其公司理财产品,导致老年人“钱房两失”。

老人通过不同渠道将房屋抵押得来的钱,给了一个叫广艳彬的人去“投资”。他是骗局中的一环。2018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广艳彬无期徒刑。今年8月4日,该案新增3名被害人,广艳彬再次获刑11年。至此,涉案总金额超过8000万元,其中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237万余元。

尽管广艳彬获刑,老人们的房产却难以追回。诉讼期间,多名受害人的律师力争在这起案件中一次性解决“讨房”难题,寻求认定广艳彬与小贷公司在骗局中的共谋关系,以追究小贷公司成员的法律责任、确认老人们在骗局中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

“广艳彬把老人的钱骗走了,但房子是被小贷公司弄走的。”一名参与办案的律师告诉记者,可以肯定地说,广艳彬一个人的刑事犯罪只是骗局中的一部分,并不能涵盖完整骗局。

根据司法实践,相关司法部门总结发布了此类“以防养老”骗局操作套路:不法分子以“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话术,诱骗老年人签订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介的所谓理财产品,后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

上述律师解释,老人说没钱时,广艳彬找人通过小贷公司为他们提供资金,当老人还不上钱,小贷公司获取房产抵押权、出售,这是完整“套路贷”的几个关键性主体。

2019年4月9日,《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意见》中对“套路贷”予以明确。

但在2018年,“套路贷”尚未像后来那样被人熟知。受害老人的代理律师们可参考的也只是上海等地的个别案例。“广艳彬案”在审理过程中,除了广艳彬本人,向老人提供资金的一方——操盘借款、抵押的小贷公司成员多以证人身份出现。

时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婕,曾受政府部门委托,带领公益律师团队向该案中数十位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她表示,“最终结果特别遗憾”,没有定性为“套路贷”,原因是未发现直接证据证明广艳彬与公证员、小贷公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在主观上形成共谋,“不能证明他们是一伙人”。

这是多名代理类似案件的律师提过的困境:一方是被套路拖到身疲力竭、家破人散的受害老年人,一边是协议文书“完备”,洞悉法律条文、甚至常年雇用法律顾问的套路实施群体。“对方从一开始就规避了违法风险,或是利用了法律的合同约束力。”有律师称。

围绕“广艳彬案”的受害者,碎裂成数十个案件中的报案人、举报人、原告、被告或被执行人。

吴涛夫妇是其中的一块“碎片”。2015年,两位老人被多名小贷公司成员带领,到公证处、不动产中心、银行签了一系列文书,抵押了市值500多万元的房产,并将收到的190万元转给广艳彬等人。

2017年,由于儿子吴镝无意中发现转账单,他们的房子没有被偷偷过户,但已被“广艳彬介绍来的借款人”申请强制执行。因广艳彬受审,强制执行程序一度暂停。

今年6月的一天,吴涛再次看到单元楼前和家门口张贴的强制腾房公告,他感到“一股热浪”从头顶窜到脚跟,扶住墙才没倒下。

他意识到,曾经纠缠他们多年的公证书和催债噩梦,又重新启动了。

在吴涛的噩梦中,他们的房子面对的最大威胁是2015年在北京市国立公证处签署的一份公证书。

那份公证书里,吴涛夫妇和小贷公司带来的借款人纪辉,均“同意”赋予还款协议书为“具有强制执行之效力的债权文书”。如两人逾期不能还款,公证书载明,“申请人(债权人)纪辉可持本公证书和本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简而言之,即吴涛夫妇如到期没还钱,纪辉可通过合法途径强制收房。

多位老人称,签字后未拿到至少一式两份的文书原件。直到子女前往相关机构索要,许多老人才知道当初签字的“各种表叫什么”。多位老人甚至不知道去的地方是公证处。

一位受害老人年过八旬,孩子长期在国外工作,小贷公司成员为证明其有民事能力,用轮椅推着老人到医院开具鉴定证明。

李桂芳在做笔录时,民警发现她并不识字,只会写自己的姓名。她曾经按小贷公司人员指挥,“填写”了一系列协议和公证书。

包括吴涛夫妇在内的多位受害老人,称是“稀里糊涂”地按小贷公司成员“指示”签字。最初吸引他们的是免费的毛巾、鸡蛋。吴涛和妻子退休后,和其他老人一起到养生讲堂、保健品宣讲现场“闲逛”,听完课,老人们互相留下联系方式——相约互通有无,哪里举办类似活动便一起参加。

2015年,同样活跃在养生讲堂的田成,邀约吴涛参加一个“投资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以房养老”项目,声称这个项目要“发展壮大我国电商经济”,“没钱不怕,有房就行”,参加后可以坐在家按月“坐享收益”,借款的利息也由“专业做投资的老板”支付。

田成郑重地告诫他们,这事不能让子女知道,否则会干扰项目进程,本金也拿不回。

这是养老诈骗中的关键一步。操盘者往往选择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下手,也会用威逼利诱的话术、潜规则,要求老人不要将“项目”扩散给他人。

2015年10月9日,在工商银行海淀区一家支行的营业厅,借款人纪辉将190万元抵押款转至吴涛的妻子张侠慧名下。这些钱在她的银行卡内趴了一会儿,便去向不同的地方。

在同一个营业厅柜台前,一名小贷公司成员向吴涛夫妇“强行”索要7.6万元现金,作为“第一个月的利息”。

吴涛当时不明白,“为什么刚借钱就要还利息?”后来才得知这叫“砍头息”,他计算过,按照7.6万元的月息计算,年贷款利率高达48%。

现场另外两人作为介绍人,要求他们换一个营业厅取出现金,送给他们当“介绍费”。根据介绍人提供的账号,张侠慧将剩余的177万元转给广艳彬。

仅过了两个月,吴涛开始接到小贷公司催要借款利息的电话。他发现,田成说的“广艳彬还利息”没有兑现。

广艳彬被捕后,借贷的协议、公证书未被解除或撤销。为了尽快从骗局中脱身,他们曾试图向借款人纪辉还款付息,遭对方拒绝。而借款协议、还款协议上亦未写明还款所必需的银行账户、转账地址等有效信息。直到今年6月,收到法院寄送的执行裁定书时,吴涛的家人还联系法院,希望帮忙约见借款人。

吴涛的代理律师、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老年维权志愿使者”、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认为,对方的目标一开始就是非法占有房产,整个过程符合“套路贷”的构成要件。

已生效的公证书始终是后来多个民事维权、司法裁决案例中难以解开的“套”。

记者联系到的10多家受害者中,只有董望一家成功撤销委托书。他的儿子发现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的签字并非父亲手写,持续向有关部门寄送举报信。

北京市国立公证处最终撤销董望夫妇的公证书,理由为“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时借款行为还未发生”。

其他受害者家属没有走到这一步,有些也不打算再朝这个方向努力——即使委托书被撤销,对方依然通过诉讼要求他们还款或腾退抵押的房产。

这是一场漫长的战役,一些行动不便或精力不济的被骗老人,由年轻的家属带着,继续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诉讼或作为被告应对诉讼。记者联系的多位受害人家属中,除了两名90后,其他人也已步入中年。

被骗老人的家属自发统计追房进展。受访者供图

董望夫妇去世后,由儿子接着打官司,今年3月,追房5年多的儿子突然摔在地板上猝死,身边留下一堆材料: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举报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公证文书等。董望的儿媳王慧继续为此奔波。

王慧将满50岁,此前的人生计划中,她准备和丈夫去南方的海边长住——她得了严重的季节性过敏,长年戴着有空气过滤阀的N95口罩。吴镝42岁,2019年辞职后,一边照顾父母,一边打官司。李桂芳的女儿张雨,今年刚办理退休手续,和丈夫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追讨房产中。

家属们一点点拼凑出案件的信息。他们在旁听审判时发现,小贷公司成员在诱使不同老人进入骗局时,同一个公司的多名成员变换着身份出现:出借人、受托人、收息人、买房人(背户人)、卖房人、清房人。“剧本相似,成员扮演不同的角色”。

王慧找到4个受害人,5家拼出骗局中的一小块——对他们实施诈骗的人多有关联,主要来自北京一家名为“中领晟元”的投资管理公司。

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在向办案机关供述中称,公司主要做“小额贷、垫资、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法定代表人为杨啸。

在另一起案件中,这家公司将另一位受害老人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以1000元卖出。买房人则是在董望案中充当借款人的该公司员工。

为拼起这块“小碎片”,王慧等人从十余箱材料中梳理出这家公司与受害人的账务往来、受害人借款及公证事项的关联表。仅关联表就包括10多个分类。

他们凑齐这家公司的“涉黑涉恶线索”,在向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警方报案同时,以“套路贷受害者”名义,实名向有关部门举报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敲诈勒索、诈骗,为低价占有受害人的房产采用暴力清房,软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实施套路贷犯罪行为,低价过户受害人房产占为己有,通过虚假诉讼、软暴力诈骗敲诈钱财。”王慧代表5个家庭在举报信中写道。

受到所有受害人瞩目的这块“碎片”,最终赢了:2022年1月21日,中领晟元公司的多名成员犯诈骗罪,1名成员犯诈骗罪、催收非法债务罪,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5年6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慧积攒了两箱多的案件材料,最上面放着3个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分别是她公公、婆婆和丈夫的。

董望在陷入骗局一年后,心源性猝死去世。2018年12月25日,他的妻子在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后,称要去“取钱还债”,倒在冬夜的大街上,再也没有醒来。

王慧患上抑郁症,长期吃药治疗,季节性过敏愈发严重。由于担心遭到暴力清房,她和刚大学毕业的儿子租住在北六环的昌平附近,继续追索那套房子,“不能把一个烂摊子留给儿子”。

由于涉案4人的刑事裁定书未提及这套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王慧须再提起民事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解除房产抵押。

今年3月,她的丈夫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撤销相关抵押登记等事项。那是他生前最后一次讨房之举。

李桂芳的追房之路也在王慧这组的拼图“碎片”里。

李桂芳是被亲外甥女拉进骗局的。她记得,2014年3月的一天,外甥女跪在她面前请求“借房本用用”,并将她和70多岁的丈夫带到一个办事大厅。李桂芳签下一系列协议——3年后,新房子的主人上门要求他们搬离时,她才得知那个地方是公证处。

2017年,发现被骗后,李桂芳的女儿带她沿着不动产大厅、银行营业厅、公证处倒溯“房子怎么没的”。她们发现,李桂芳签署的一系列协议中,其中有两份委托公证书——李桂芳在2014年将房屋买卖事宜“委托”给从未见过的一个叫“崔利成”的人,此人也供职于王慧举报的投资管理公司。

2015年6月1日,崔利成以270万元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过户给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啸。杨啸同时向建设银行贷款189万元买房。

在遇到王慧等受害家属之前,李桂芳的案件“孤零零的”,表面看来,“借钱——抵押房产——还不上钱——失房”无违法之处,且合乎情理。

“事实上老人没有拿到钱啊。”她的女儿张雨告诉记者,一家人觉得“哪里都不对”,但却不知从何入手。

一直到2019年春节期间,张雨在一个维权微信群中,看到备注着“崔利成案”的王慧,与其他4家受害人从不同的路径走到一起。

2019年6月,这块拼起的小碎片迎来令他们振奋的进展: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将李桂芳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更令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是,2021年1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要求,查封杨啸名下的这处房屋,“发还被害人李桂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这一判决。

拿着这份裁定,张雨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请求将房屋过户到母亲名下,遇到了一盆冷水:“判决并没有说明如何发还,不能无抵押过户”——他们如果想拿回房产,要连带承担银行的抵押贷款。

法院执行机构建议她,需要另外提起解除房屋抵押的民事诉讼。

张雨曾找律师求助,但是类似养老诈骗案件旷日持久,许多律师听说该案后,并不愿意跟进。

她们通过起诉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请求撤销抵押登记。该局在行政答辩状中称,相关部门向杨啸颁发相关不动产权证已尽“审慎审查职责”,请求法院驳回李桂芳的起诉。

张雨在答辩书中看到房子“现设有两笔合法有效的查封登记”——据称是杨啸的另一个“债主”追债,申请查封了这套房子。她们害怕对方再发起一个接一个的套路,于是申请“带抵过户”,“认了”那笔银行贷款。

重新拿回房产证后,张雨把它放在这些年购买、用来自学的法律书籍中,拍了张照片。受访者供图

另一些老人只能拖延,希望对方不再要求他们偿还欠款,或在房子里“能住一天是一天”。王慧在梳理线索时发现一个新的受害人,为了躲避追债,老人已租住到北京六环外的村里。

今年6月收到强制腾退房屋通知时,吴涛和儿子再次去派出所报案,他们知道,这只是阻止房产被拍卖的“权益之计”,如果不彻底跳出骗局,房子终究还是难以保住。

吴涛再次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刑事申诉。他请求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依法查明、追缴广艳彬转账他人的4900余万元赃款去向;依法追究小贷公司成员等具体实施人员的刑事责任;依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当前,案件正处于证据收集阶段。

他们的代理律师连大有认为,针对房产的“套路贷”,被害人众多,且参与人员分工明确、多人共同实施,且有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符合相关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被认定为“犯罪集团”。受害人应加强沟通、搜集证据,向相关部门反映,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依法。司法部门也应当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时指出,“以房养老”理财骗局中,“套路贷”难以根除的原因之一,是行为人常常在法律空白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领域,利用老年人性格特点以及寻求投、融资渠道的迫切心理。

这些老人退休前,有的在政府部门工作,有的是技术工人和高级知识分子,也有人是精于计算的会计…无论以往的职业如何风光,他们退休后遇到职业骗子时,首先是一个脆弱、易骗且拥有巨额房产财富的老年人。

吴涛最早接触这场骗局时,对方描绘的投资前景戳中的正是他们这种心理:两位老人想给唯一的儿子挣些钱。

日常生活和看病吃药快速消耗两人的退休金,每个月手头剩下的钱越来越少,他们觉得,这辈子除了自住的房子,很少再能帮衬到儿子一家——年龄越大,类似的心理暗示越强。

当小贷公司的人要求他们不要将“理财项目”告诉孩子时,他们听从了,沉浸在“挣大钱给孩子一个惊喜”的幻想中。

现实碎得很彻底。老人们疲于应付一波又一波套路、官司,挣扎、放弃,几乎把身边所有人拖进泥潭。

“至少还住在房子里。”吴涛夫妇产生一种“逆来顺受”的心理。在儿子发现前,他们没有报警,也不敢告诉其他人,低头任由催债人辱骂、呵斥,准备“扛到死”。

像许多受害老人那样,“即使年老了,也有父母在孩子面前的尊严和面子”,吴涛说。王慧的婆婆也是在儿女们反复追问下,才提及签过委托公证的事。

“骗子眼里没有‘人’,老人们都是一个个行走的价签,标注着百万元甚至千万元的房产价格。”王慧仔细地描述养老骗局的危害,希望每一个老人、每一个家庭不要碰类似骗局。

2019年年底,吴涛的妻子张侠慧身体瘫痪,并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失掉了许多记忆。大部分时间,她坐在轮椅或沙发上直愣愣地盯着电视,偶尔清醒时,会冲着丈夫和儿子念叨“抓人”“房子”。

妻子于今年7月去世,吴涛则陷入无穷无尽的内疚,与人谈话常常低着头流泪,自责“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做了一件无法原谅的错事”。

整理遗物时,吴镝在老人的褥子下找到一张房产证。那是房产被骗走时,为了哄骗老人瞒过子女,小贷公司的人员交给老人的。他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确认后发现,在这场没有真实可言的套路中,这件对方唯一给到老人的东西,也是假的。

小贷公司成员留给吴涛夫妇的“房产证”。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耿学清/摄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董望、田成、王慧、张雨为化名)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出品

  (2)查看业务办理的申报材料: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网站 点击“表格下载”专区点击“业务申报材料清单”查看。

  (3)拨打咨询电话(征收),(待遇)咨询。

  2.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窗口在哪里? 

  答:三明市江滨北路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2窗口

  3.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窗口业务办理时间是怎样的? 

  答: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办理正常退休(职)申请业务期是多少? 

  答:正常是截至每月25号,遇节假日时提前至每月23号。

  5.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的邮寄地址是多少? 

  答:三明市江滨北路1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51办公室收,联系电话。

  6.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的对外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征收),(待遇)

  7.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的传真号码是多少? 

  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什么? 

  答: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9.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去哪申报缴纳? 

  答:2019年1月起,由单位自行到税务部门缴交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10.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参保单位新增工作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核定。

  因此如果退休当年遇到工资增加,以及职务级别晋升的,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不会因此变化,不需要申请补缴。

  11.缴费工资的项目包括哪些? 

  答: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奖励工资、保留工资、浮动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海关津贴、警衔津贴、特区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奖以及其它(年终一次性奖金)。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奖励工资、保留工资、浮动工资、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区津贴)以及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12.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多少? 

  答:缴费基数实行“300%封顶、60%托底”,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达到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13.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2019年5月以前,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2019年5月以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14.如何查询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社保缴纳是否有欠费? 

  答: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1)可由所在单位社保经办通过12333网上申报平台查询;(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1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会导致缴费年限被清零吗? 

  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会有什么果? 

  答:会导致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养老待遇无法计算和领取。

  17.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过了退休年龄还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无需也不能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18.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还需要继续交吗?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缴费至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后停止缴费。

  19.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当月社保由谁来交? 

  答: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离职,机关事业社保应缴纳至工资部门《工资基金核减单》中核批的工资执行的终止月份。

  20.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月中离职,社保如何缴交? 

  答:工资部门《工资基金核减单》中核批的工资执行的终止月份即为在此单位缴纳机关社保的终止月。

  2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以提前缴交吗? 

  答:不可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需按月缴交。

  22.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中断缴费能补缴吗?补缴基数如何确定?怎么办理? 

  (2)各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分别为各补缴年度的上一年度本人的月平均工资。

  A.补缴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期间的,可由单位持申报材料到我中心申请补缴。具体申报材料及表格电子版可参考第1条第(2)点的指引。

  B.补缴2019年1月以后的,可由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3.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由他人代办吗? 

  答:可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委托人持参保人员开具的委托书及申报材料(需单位盖章)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24.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前应缴未缴的年限能补缴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2)补缴年限在3年以下的,需提供A.参保人和经办人签字的申报表;B.相关工作经历档案。补缴年限在3年以上的,需提供A.参保人和经办人签字的申报表;B.相关工作经历档案;C.相关法律文书(仲裁、法院、审计等)或承诺书。

  (3)月补缴基数为补缴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补缴补例为24%。

  25.我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后,还没有新的就业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吗?如果不可以,我应该怎么办? 

  答:不可以。您可到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26.我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后到企业上班,可以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吗?如果不可以,我应该怎么办? 

  答:不可以。您可到新就业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2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以延长缴费吗? 

  答: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

  28.如何查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或停保减员是否办理成功? 

  答: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查询:一是可由所在单位社保经办通过12333网上申报平台查询;二是单位社保经办可到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29.职工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1)参保单位及时办理人员停保业务,并申请退还多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是虚账)为职工办理年金记实业务。

  (3)办理职业年金补记业务。

  (4)账目完整后个人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0.机关事业单位如何申请注册社保网上申报系统? 

  答:可登陆“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网厅”进行注册。

  31.机关事业单位社保12333网上申报系统登录不了是什么原因? 

  答:(1)确认是否已注册(需用单位法人账号注册);(2)确认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正确;(3)输入的手机号码是否与业务系统里登记的一致。

  32.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人更换,怎么办理? 

  答:应及时向我中心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申请变更经办人员相关信息。

  33.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两个单位都在同一个经办机构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根据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因此只要办理人员续保即可。

  34.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流动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根据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规定,参保工作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既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同时转移基金,因此要按照业务流程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35.养老保险欠费,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吗? 

  答:不可以。须足额缴费到位后,方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36.职业年金还没有办理记实,可以办理职业年金关系转出业务吗? 

  答:不可以。须办理记实缴费到位后,方可办理职业年金关系转出业务。

  37.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多缴纳了几个月,可以办理关系转出业务吗? 

  答:不可以。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费业务,待退费到位后,方可办理关系转出业务。

  38.我原来在福建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参保,现到省外工作,请问我要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回到福建省办理吗? 

  答:不一定需要回到福建省办理。

  您有以下两个方式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一是您可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可参考第1条第(1)小点的操作指引。二是您到我中心窗口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39.怎么确认我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是否办理成功? 

  答:(1)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办理后15日后登录闽政通APP查看;(2)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窗口查询。

  40.请问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可以分开办理转移吗? 

  答: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均缴费到位、记实到位、补记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分开办理转移。

  4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退休待遇核定的时间如何确定?何时领取养老金? 

  答:按照人事部门退休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至本人达到退休年龄(含经批准适当延迟退休的人员)的当月后停止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单位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42.什么是“老人”?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答: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

  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基本退休费和生活补贴。

  43.什么是“中人”?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答: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时点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44.什么是“新人”?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哪些? 

  答: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养老待遇项目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45.如何确保“中人”退休待遇平稳过渡? 

  答:为了确保改革前后退休人员的待遇计算能够平稳过渡,对于“中人”养老金的计算,设立了10年的过渡期,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46.“中人”10年过渡期的养老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对于过渡期内退休“中人”的养老金,会分别计算出新办法和老办法,当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当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47.为什么我每个月会收到两笔养老金? 

  答:“中人”退休待遇核定后,每月会收到两笔款项,一笔是每月15号前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一笔是每月15号左右发放的职业年金待遇,两笔合计为您的养老待遇总额。

  48.养老金每月什么时间发放? 

  答:(1)“老人”于每月的15号前发放月养老金;(2)“中人”于每月的15号前发放基本养老金,于每月的15号左右发放职业年金。

  49.为什么我这个月的养老金还没收到? 

  答:没收到养老金可能有两个原因:(1)社保卡信息变更后,未在业务期前到我中心窗口办理变更业务。(2)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

  50.当养老金没收到的时候,需要怎么办? 

  答:遇到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于已在银行更换养老金领取卡的,应开通金融功能,并于当月25号前(节假日提前至23号)向机关社保中心申报养老金领取卡信息变更业务。二是对于未更换养老金领取卡的,可由单位经办登录12333网上申报平台查询您的养老金领取卡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可查询银行卡账户流水以确认是否收到养老金。(注:月养老金或补发养老金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养老金领取卡必须为一类卡)

  51.为什么我的退休待遇还没有重算? 

  答:“中人”退休待遇核定需满足养老保险缴费到位、职业年金记实到位、申报材料到位、补缴到位、退费到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位,若您退休待遇还未重算,您可向单位经办核实以上“六到位”是否有未满足之处。

  52.为什么退休待遇重算后,退休待遇跟之前的不一样? 

  答:因为政策等各方面条件不够成熟,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暂按照“老办法”预发的方式发放您的退休待遇,不是您最终的退休待遇。退休待遇重算是按照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计发您的退休待遇,重算后才是您的最终退休待遇。

  53.养老待遇核定后,怎么知道具体的计算过程? 

  答:参保单位或者本人可以通过《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核实养老金的计算过程,查询打印的途径有两个:一是由单位经办登录12333网上申报平台查询打印;二是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窗口打印。

  54.对重算后的退休待遇有疑异的,怎么办? 

  答:您可对本人《基本养老金计发表》的“待遇基础信息”中职务职级、缴费年限、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退休日期等信息进行核对,若待遇信息确实有误的,可通过单位向我中心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修改和重新核定养老待遇。

  55.缴费基数调整或特殊政策补缴后进行养老待遇重核,养老金会增加吗? 

  答:过渡期内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因为有“保低限高”的规定,因此补缴后养老金不一定会有增加。

  5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卡丢失了,怎么办? 

  答:领取养老待遇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丢失的,请及时到社保卡或银行卡制发机构挂失并补办新卡,新卡卡号有发生变化的,请本人或通过单位及时到我中心申请变更待遇发放卡的相关信息。

  57.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卡的银行账号变更了,怎么办? 

  答:待遇发放账号发生变更的,请本人或通过单位及时到我中心申请变更待遇发放卡的相关信息。

  58.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卡能否从社保卡改为银行储蓄卡? 

  答:不能。已用社保卡发放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不能变更为用其他银行储蓄卡发放。

  59.我的户口变更了,会影响到养老金的领取吗? 

  答:不会。只要您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卡或社保卡处于正常状态即可。

  60.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方式是什么? 

  答: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的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由机关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至退休人员登记的社保卡中。采取“单位代发”方式的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由机关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至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的账户,再由单位发放至退休人员社保卡或银行卡中。

  6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出境定居如何继续领取养老金? 

  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只要保持养老待遇领取账户信息不变,并做好每年的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便可每月按时领取到养老待遇。

  62.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提前支取吗? 

  6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6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65.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处理? 

  答:本人可向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支付。

  66.请问50周岁、55周岁和60周岁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计发月数分别是多少? 

  答:分别是195个月、170个月和139个月。

  67.我原来在A单位,后来到B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在B单位退休,请问我的退休待遇在哪领? 

  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因此您的退休待遇应在B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68.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答: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根据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其中(1)参保个人必须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若非足额缴纳,则欠费期间的年限不能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待参保个人缴清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后方能计算。(2)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从企业调转或流动、从军队转业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9.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时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中,属于国家规定不需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原则上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年限,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企业工作期间,根据《关于参加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等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已经认定或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可以认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视同缴费年限。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农村参加劳动以及其他情形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入编后工作时间可视同缴费年限。

  70.我从A单位到B单位工作,并在B单位退休,那么我在A单位工作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由谁来认定? 

  答:应由您领取退休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来认定,即由B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认定。

  71.缴费年限必须连续吗? 

  答: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两个年限都是用累计年限来计算,期间按规定应缴未缴的年限可以中断。

  72.“中人”可视同为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部份可不可以退还?怎么退? 

  答:可以。在“中人”退休时,到退休待遇领取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还后,由退休待遇领取的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

  73.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人员,如何才能领取养老待遇? 

  答:按照文件规定,对于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人员,可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缴费)至满15年后,可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74.当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当年的养老金调整吗? 

  答:退休人员退休当年不参与当年度的养老待遇调整。

  75.我曾经在企业参保缴费过,现在机关社保机构参保,如果不把企业参保缴费记录转入现在的参保机构,会影响到我将来的退休待遇吗? 

  答:会。如果您不办理企业期间参保缴费记录转入业务,您的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会变少,这将影响到您退休待遇新办法的计算。

  76.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吗? 

  答:根据闽人社文[2017]36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等由所在单位支付。

  77.2014年10月1日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在退休时可以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吗? 

  答:不可以。根据闽人社文[号规定,改由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78.2014年10月1日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但在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退休时可以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吗? 

  答:不可以。根据闽人社文[号规定,本文件下发后即可给予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79.2014年10月1日后,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党校教师,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在退休后,可以加发退休费吗? 

  80.退休人员被判刑的,还能领取养老金吗? 

  答:不可以。退休人员在判刑期间,须暂停发放养老金。

  81.多领取的养老金,怎么处理? 

  答:须退回发放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

  82.什么是职业年金? 

  答: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开始缴纳职业年金,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业年金均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83.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职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8%,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

  84.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85.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后,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缴交的职业年金怎么办? 

  答:职业年金账户暂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若今后新就业单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再办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若无,则待本人退休时,本人可到负责管理运营职业年金保留账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计发职业年金待遇。

  86.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调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需要办理记实吗? 

  答:需要。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87.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调到非同级的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需要办理记实吗? 

  答:需要。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88.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企业工作的,职业年金需要办理记实吗? 

  答:需要。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89.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调到同级的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需要办理记实吗? 

  答:不需要。可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90.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职业年金记实业务后,是不是表示记实完成了? 

  答:是。市机关社保中心职业年金记实业务采用“无感审批”,即单位申报记实材料后,市机关社保中心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操作记实处理,并与财政部门统一结算到账。

  91.哪些人员可以补记职业年金? 

  答:参保人员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92.补记职业年金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转制补贴费可以重复享受吗? 

  9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如何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答: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认证:(1)通过“闽政通”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自助人脸识别认证。(2)通过您所在单位进行统一认证。

  94.境外待遇领取人员如何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 

  答: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认证:

  (1)通过“闽政通”APP、“中国领事”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进行自助人脸识别认证。

  (2)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有关证明材料,邮寄回参保地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由该经办机构在系统中予以登记认证。

  95.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多久认证一次? 

  答:每个认证周期内,待遇领取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一般一个认证周期为365天。

  96.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超期未认证,会怎么处理? 

  答:离退休人员在资格认证周期内未完成资格认证的,按规定系统自动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认证手续补办后,经确认仍具有领取资格的,将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期间的养老待遇。

  97.怎么查询我的参保缴费记录? 

  答:您可通过以下四个渠道进行查询:(1)个人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或由单位经办人登陆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进行查询;(2)登录闽政通APP进行查询;(3)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营业大厅自助一体机上查询;(4)持本人身份证到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窗口或自助机上查询打印。

  98.怎么查询我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 

  答:您可登录招商银行APP搜索“职业年金查询”进入相关页面进行查询。

  99.怎么查询打印我的养老待遇明细? 

  答:您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打印您的养老待遇明细:(1)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登陆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进行查询打印;(2)登录闽政通APP进行查询;(3)在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窗口的自助机上查询打印。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院解冻账户需要几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