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黄志常斌认为中资企业“走出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11月15日,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双向互通:中企出海新格局”分享会上,多位合伙人就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出海战略的升级、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及情况、中国企业跨境并购税务问题、以及“中欧通”机制下的跨境融资选项等话题进行了分享。

  “十多年来,从最开始的海外中资企业遍地开花,到目前投资策略的更趋谨慎,如今的中国企业更加务实理性,更有计划和侧重点。”分享会上,致同全国国际服务线管理合伙人黄志斌表示,从全球化历程、国家战略和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企业“走出去”趋势已经不可避免,但“走出去”并不是简单地做一笔投资,或者是在境外上市,而是在实现盈利的同时,增强海内外企业和政府的认可度,并加强双方技术文化交流等。

  致同审计合伙人倪军表示,中国企业近年来正在向着高质量“走出去”的方向持续迈进。“以GDR具有审核时间短、政策较宽松、GDR融资款项无强制回兑要求、发行后的维护费用较低等优点。”致同审计合伙人路静茹告诉记者,以审核时间为例,GDR发行平均天数为44-82天,而H股上市则一般在6个月以上。

  据路静茹介绍,截至11月15日,年内已有9家A股上市公司成功完成了GDR发行,募集资金超过30亿美元。她表示,随着国际市场的开拓,更多的中资企业将会走出去,明晰中国市场形象、不断提升国际认可度,境外融资发展潜力巨大。

  不过,需要看到的是,目前中国企业“走出去”仍面临一定困难。“贸易保护主义、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监管政策复杂多样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冲击等因素,均对中资企业在海外当地的融入和运营效率造成影响。”倪军表示。在他看来,企业对外投资应围绕主业深耕细作,避免高风险投机经营。与此同时,要做好投前的整合策略和充分尽调,开展全面的商业考量,包括交易失败的成本,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预判和防范等。

  致同税务与商务咨询合伙人包孝先也建议,中国企业“出海”之时应更加注重国内与国外的税务合规协调,海外税务上的瑕疵或造成较高的“补漏洞”成本,或引发当地行政处罚等更为严重的影响。一方面,要根据投资目的地进行判断,以匹配更好的税务处理。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海外所得也要在中国纳税,同样涉及海外抵补交税的抵扣、抵免等方面内容。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原标题:致同:中国企业“走出去”出海战略持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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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走出去”到“走进去”,中资企业加速构建出海新格局

面对当下风起云涌的“逆全球化”思潮,中资企业“走出去”的挑战前所未有,但机遇也同样前所未有。

从“走出去”到“走进去”,中资企业出海究竟呈现出了哪些新变化?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日前举行的“双向互通:中企出海新格局”分享会上,多位合伙人就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出海战略的升级、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及并购情况等热点话题发表了各自的观点。

“这十多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最开始的遍地开花,到现在更为务实、理性,更有计划、有侧重点、有管理。”致同全国国际服务线管理合伙人黄志斌表示,从全球化历程、国家战略和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企业“走出去”趋势已经不可避免,但“走出去”不单是在外面做一个投资,一笔交易,或者在境外上市,而是在实现盈利的同时,增强海内外企业和政府的认可度,加强双方技术、文化交流等。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越开越敞亮。

最新公布的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审计公报显示,中国对外投资的大国地位非常稳固,202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对外投资的流量达到了178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3%,连续十年位列全球前三。2021年末,中国对外投资的存量是2.79万亿美元,连续五年蝉联全球前三。2021年中国双向投资规模相当,同时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持续增长。

致同审计合伙人倪军以宁德时代为案例,阐释了中资企业出海战略发生的变化。今年4月,宁德时代位于德国的首个海外工厂获得了电信生产的许可。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能够在德国开办高端制造型企业其实非常不容易。宁德时代的德国工厂是2019年开工建设,计划在今年年底投产,投资金额达到了73.4亿欧元。

“为什么说宁德时代在欧洲的投资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这说明中国的企业如今有自信、有能力、有技术走到海外成熟市场去开展相应的投资,来自于中国的先进技术将带动当地经济、就业的发展,也有助于助力当地达成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在倪军看来,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中国企业“走出去”正在持续迈向更高质量。

据他观察,从“走出去”到“走进去”,中国企业现在几乎都是带着比较领先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走到海外国家或地区,可以与当地的企业和社区进行融合;同时,走进去之后可以提升当地企业自身的研发或开发能力,能够给当地企业带来很好的技术支持。

倪军还结合服务企业的经验对中国企业“走出去”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对外投资要围绕主业,深耕细作,避免高风险投机经营;做好投前的充分尽调,加强对投资风险的预判和防范;投资后充分融合,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规则,健全公司治理、公司内控;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速文化,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致同咨询企业并购与融资业务主管合伙人武建勇还特别针对海外并购进行重点提示,他表示,一定要在并购的第一天即思考整合策略,利用尽调信息做好整合难度分析与充分的商业考量,收购成功和成功的收购、投资成功和成功的投资是两个概念,有效的整合策略将有助于最大化实现预期的协同与估值。

而作为走出去的重要一环,税务问题却往往为“走出去”的中资企业所忽略。致同税务与商务咨询合伙人包孝先表示,中国企业“出海”之时应更加注重国内与国外的税务合规协调,海外税务上的瑕疵或造成较高的“补漏洞”成本,或引发当地行政处罚等更为严重的影响。此外,除了本次交易协议中的税务条款,历史兜底条款同样值得关注,警惕长达五年、十年甚至无限期的历史税务追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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