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累赔付件数 17245件
☆个人渠道当月赔付件数133件、赔付金额258.28万元。
☆团体渠道当月赔付件数1100件、赔付金额320.65万元。
◆ 个人案件中,医疗险赔付金额 32.01万元,金额占比14.5%;赔付 111件,件数占比82.8%。
◆出险率居前三位的分别是:
《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占比29%;
《附加(2014)B款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占比 20%;
《附加住院无忧医疗保险》占比 19%。
★本月康健华尊赔付件数及金额明显攀升,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群需要经历漫长的治疗进程,后续也面临着高昂的康复治疗费用,而一份低至几百块的百万医疗能够为他们解决高额费用的难题!
●月度赔付案例TOP5●
客户D先生,2015年投保《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保额8万,《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保额1万,2018年投保《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2022年9月确诊甲状腺癌,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前十年关爱金、确诊金合计45.68万元,豁免续期保费13万余元。
客户L女士,2019年投保《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2万。2022年9月确诊肺癌,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前十年关爱金合计33万元,豁免续期保费11万余元。
客户X先生,2021年投保《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保额400万。2021年11月确诊肝癌,获赔医疗保险金23.45万元。
客户L先生,2017年投保《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5万。2022年8月确诊肺癌,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前十年关爱金合计22.5万元,豁免续期保费6万余元。
客户L先生,2019年投保《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A1款)》保额20万,《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2021年2月确诊神经内分泌瘤,获赔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豁免L先生及其妻子保单的续期保费合计35万余元。
案例1 一次门诊肠镜切除赔付20万元
L先生于2019年在我司为自己购买了《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A1款)》保额20万元,并为妻子购买了同款保险产品,保额20万元,同时购买了《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
2021年2月,L先生因腹痛到门诊就诊,做肠镜发现直肠有大概尺寸为1*1cm的肿物,于是直接钳除后送病检,诊断结果为神经内分泌肿瘤。L先生并未在意,短暂休息后便恢复了正常生活,因为本次门诊花费不高,所以L先生并未向公司索赔。
2022年9月,公司发布了一则关于神经内分泌瘤的理赔快讯,这引起他和保单服务人员的注意。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保单服务人员帮他将当时的门诊病历递交至公司柜面。令L先生没想到的是,一个小小的门诊手术,却能够让自己很快收到新华保险的20万元重大疾病理赔金,并且保障继续有效,他与妻子二人的保单共计豁免续期保费35万余元!
正是这次理赔事件,让L先生夫妻俩感受到自己发生重疾的不可控性,更是感受到新华保险的理赔服务。2022年10月,L先生妻子又为自己购买了60万元保额的《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新华保险将继续守护这个家庭!
案例2 投保前疾病拒付案
2020年11月,客户在我司投保《健康无忧C5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保额400万元。
2022年5月11日,被保险人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行心脏瓣膜手术,并于2022年7月向我司申请重疾理赔。
接到理赔申请后,分公司审核人员发现案件逆选择风险较大,案件因此进入调查阶段。查勘人员在与客户沟通时,客户谎称本次为首次发现心脏疾病,然而经过调查后发现,被保险人多年前曾在其居住地的一家被合并的医院进行过相关检查,当时已被建议手术治疗。最终本案以投保前疾病拒付解约。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针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这是保险公司履行赔付责任的基本前提。
最近有很多伙伴在问“客户出险后需要准备哪些理赔材料”,今天将各理赔类型所需材料汇总整理给大家~
顾顾问问:胡婷华 吕祥新
责任编辑:杨琪琪 黄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