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叔叔凭什么这么批评侄子骂叔叔!!

可以想象一下,朝堂之上,二百多名读书人齐刷刷地被扒掉裤子打屁股,是多么壮观!而这一切,纠结只为皇帝继位是以“继嗣”还是“继统”的方式。

被历代知识分子奉作楷模的方孝孺,其“便灭十族又何妨”的无知无畏、大义凛然,同样是纠结一个皇权正统的名分――“侄子”朱允赡嘶饰缓戏继承人,而叔叔朱棣却是“篡位逆贼”。建文四年(1401年)六月,方孝孺拒绝为朱棣写登基诏书,其理由即是“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三纲易位兮四维不修。骨肉相残兮至亲为仇,奸臣得计兮谋国猷”!为维护自己心中的纲常,修正道统礼仪,方孝孺不惜付出十族人873颗头颅的代价!

只是,杨慎等200多名读书人血溅左顺阁坚守的所谓“仗节正义”,方孝孺被灭十族所维护的皇纲正统,其在意的,也仅是皇位继承程序中某一细节的对错,与皇位继承者能否给百姓带来福祉无关。

本来,无论“儿子”与“父亲”,还是“侄子”与“叔叔”,争的只是一个皇权承继的名分,本是皇家的内务事。但读书人读圣贤书,把对皇统体制的维护,作为了经世济天下的天职,因而心甘情愿不计性命地介入了皇家内务。但只是纠结于朱厚杏胫煊娱獭袄褚侨艉巍保朱棣与朱允伞笆爰槭胴”,而叔叔与侄子的亲情背后上演的皇位争夺的血腥大剧,又岂是读书人杨慎、方孝孺们所能拦得住的'?皇权照样延续,就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

同是叔侄争位难题,顺治的母亲孝庄皇后,处理起多尔衮与顺治的“礼仪之争”来,就要比方孝孺、杨慎轻松多多。面对顺治的哥哥“被死亡”,多尔衮的弟弟轻松上位,皇位几近易手的危局,孝庄皇后以顺治名义发布《顺治五年冬至效天恩诏》,规定“将原称‘皇叔父摄政王’改为‘皇父摄政王’”!“叔叔”要诏书给诏书,要皇帝封号给皇帝封号。孝庄明白:只要保住皇位,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

顺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多尔衮暴毙。顺治遂下诏削多尔衮爵位,废除成宗义皇帝谥号、庙享,罢黜宗室,收籍财产入官。

由是观之,读书人但知维护礼仪道统,却不懂皇权是以一个人的是非为标准的政治。孝庄、朱厚小⒅扉钦治家,杨慎、方孝孺是读书人,站位不同,各自心目中的叔叔、侄子及位子的分量,自然也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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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老人的屋内堆满了杂物,他自己在一张长桌上铺了床,晚上在此睡觉。

宝安西乡乐群社区七巷,郑老人拿着他的房产证。

  八阿哥:常言道,人生在世屈指算,最多不过三万六千天,纵有广厦千万间,睡觉只需三尺宽。然而,现实中一谈到房产,那争起来是头破血流,甭管是叔侄,就是父子也有可能对薄公堂,互不相让。八阿哥给你们出一招,窝里斗不是本事,别争了,要一致对外,为何会有两个合法的产权证?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西乡街道乐群社区来了一桩“亲叔侄明争房”。乐群社区7巷149号是一间36平方米的瓦房,79岁的郑佳其手持一份1952年的土地所有证强调自己是房子的主人,他的侄子郑伟庭则凭一份1989年的《房屋所有权证》证明他才是所有人。2005年起,这对叔侄历经民事诉讼、街道调解,仍无法决出“胜负”。郑伟庭把房子的铁门焊死,不让叔叔进门。而郑佳其干脆砸墙凿洞,也要住进这间早就断水断电的房子里去。一间房子怎么会有拥有两个不同年代的产权证?这桩家务事该如何解决?

  香港籍的郑佳其下月就要过80岁大寿了,现在他要蜗居在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7巷149号这间小小的瓦房里。郑佳其以前在香港做建筑工人,退休后靠政府发放的2400元生果费和儿子给的1500元生活费度日。他说其实自己在香港有房子,但要留给儿子做“老婆本”,所以只身一人回深圳讨祖屋,也就是现在住的这间瓦房。他说这本是属于父亲留给他和姐姐的遗产,“但却被侄子(郑的哥哥的儿子)给霸占了”,他“到处投诉,到处打官司,但到了今天,房子的所有权依然没办法确定”。据他说,为这间小小的祖屋他付出了很大代价:“10年前,为了跟侄子打官司,我3.8万元卖掉了一栋两厅七房的房子,用来做到处投诉的路费”。

  到了现在,他除了这间瓦房已别无去处。8年前开始,他租了西乡街道沙头坊居民小组的房子住,但上月房东说要卖房,请他搬走。他四处找房时屡遭拒绝,“人家一看我身份证,都80岁的人了,怕在出租屋里面出了什么事儿,都拒绝了。”老人更加觉得不能放弃祖屋。

  4月3日郑佳其想搬回祖屋,发现大门被锁,便请来开锁师傅撬锁,把自己的家具物品全部搬进去。“第一个晚上,我就觉得受不了”,郑佳其说,这间老屋早就断水断电,蚊子又多,他受不了只能离开,到附近的旅馆租房子住,然后继续为讨要这间祖屋安度晚年找各个部门反映情况,但得到的答复大多是“祖屋的权属问题,需要当事人自己协商”。

  4月中旬,老人发现祖屋的锁又被换掉了,他“心里有数”,再次撬掉换锁,但没想到侄子竟“跟我玩阴的”。4月27日晚12点左右,据邻居说瓦房里来了几个人,用电焊机直接将门焊死了。次日,老人闻讯赶来,大呼“他(侄子)是有心想逼死我,那样所有的东西就都是他的了”。急怒之下买来铁锨凿墙,花了两天时间硬生生另开了一个“门洞”。

  郑佳其老人手上持有一份宝安区档案馆2005年9月23日宝安区档案馆存档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1952年10月5日),上面记录着老人同其父郑锦升、其姐郑月善三个共同拥有原乐群村牛栏、屋地、栏地塘三块地,屋地占地面积36平方米,被侄子拿来建房,也就是后来的瓦房。“以前我在香港,一直没回来过,所以自己的地被用过,根本就不知道,这两块地,我无论如何都要收回来”。土地的另一个共同拥有人郑月善告诉记者,父亲郑锦升去世后,她把自己的所有权赠给了郑佳其,还拿出一份按了指模的声明书为证,落款是2005年1月18日。

  不过,面对叔叔寸土不让的郑伟庭也表示自己有理由,在1989年,原宝安县建设委员会房管科就给郑伟庭的父亲、也就是郑佳其的哥哥郑伙棋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这是前一辈人的事情”,昨日下午,郑伟庭告诉南都记者,叔叔郑佳其年幼时就去香港,现在祖屋那块地,自己手头确实有产权证,“反正房子是我的,他爱怎么投诉就怎么投诉”。他还说,目前瓦房已是危房,“他(叔叔)没地方住是他的事,如果出了事儿不关我的事”。随后,郑伟庭以自己忙为由,婉拒记者采访。

  “家务事”无人能断

  实际上,早在2 0 0 5年-2007年间,郑佳其就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甚至申请再审,但结果均无法厘清权属人而告一段落。

  据区法院和市法院称审查认为,涉案宅基地存在《土地房产所有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份权证,且两证登记的所有权人分属不同的权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你可依法通过适当途径解决纠纷”。

  既然交给当地有关部门处理,西乡街道集体资产办负责处理此次纠纷的有关负责人黄小英却称此事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们是没有权利划分房子到底应该给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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