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振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无锡市长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器)成立于1995年,2013年被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主要从事光伏模块能源系统用跟踪支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护和技术服务;固定支架、汇流箱及其它低压电器的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201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亿元。长江电器经营管理总部设在集团总部,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99号节能环保大厦A栋38层;生产工厂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孟村路8号,厂房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

集团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光伏电站及其他资产近200亿元,是国内外知名的光伏电站EPC企业。为加快长江电器的发展,2016年集团将长江电器的注册资本金从1千万元扩充到1亿元,并斥资2000余万元对胡埭工厂进行全面技术改造。技改完成以后,将实现GR22型斜单轴跟踪支架年产能5万台套、GR44型平单轴跟踪支架2.5万台套、固定支架年产能800MWp、汇流箱年产能1GWp(约1.2万台),预计年销售收入将突破10亿元。

长江电器2003年通过ISO质量体系的认证,同年5种产品获得了国家3C认证证书。2016年3月光伏汇流箱产品获得了CQC质量认证证书。公司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重点新产品,公司正在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对人才十分渴望,给每位员工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热烈欢迎有志于光伏发电事业的人士加盟。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集团公司持续落实“诚信·品质年”。同时也是公司实践中国式管理一一“家”文化管理模式: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诠释实践,并在知行合一的道路上越走越欢喜的第十一个年头。

2020年,我们始终秉持“内求·利他”的家训,持续实践中国式“家”文化管理模式的同时,全面落实吴念博董事长倡导的 “人人是安全员、人人是工程师、人人是品管员、人人是工务员、人人是清洁工”的五个人人活动,以“精益改善”为契机结合中华传统文化底蕴的“至善治理”的项目改善活动,全面推进“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通过“反腐倡廉”、“支部建在连队”、“诚信品质月”等特色的管理项目,提升了整体管理水平。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以及全体家人共同努力下,着力发展汽车电子产品、新能源LOWVF产品、5G通讯元器件、高压碳化硅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工艺和工程全面加速向着系统化、信息化、智能化及自动化前进,汽车产品销售稳步增长。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72,)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董事会拟提名吴念博、吴炆皜、滕有西、王懿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管亚梅、张杰、朱良保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管亚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附后)

上述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议案》。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共支付津贴6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其他公司事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符合公司的现实状况和长远发展,其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董事吴念博先生、吴炆皜先生、滕有西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决议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cn)和《证券时报》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念博(男)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市无线电十二厂车间主任、厂长,1990年参与筹建苏州固锝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吴念博先生现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艾特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固锝半导体美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此外,吴念博先生还担任苏州高新区工商联副主席、苏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江苏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荣誉副理事长、江苏省半导体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分立器件分会副理事长、苏州明德公益基金会理事。

截至2020年8月25日,吴念博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和《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由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公司拟提名陈愍章女士、蒋晓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愍章(女)195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曾任展翼企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国贸企管中心主任。2002年起担任润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愍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蒋晓航(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在苏州汽车配件厂、苏州第四光学仪器厂、苏州轴承厂、江苏长江节能实业公司任会计。1997年至2009年进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总部行政经理等职务。2009年底至今担任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0年8月25日,蒋晓航先生通过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1.59万股;蒋晓航先生除了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监事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晓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于2020年9月1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愍章女士、蒋晓航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愍章(女)195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曾任展翼企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国贸企管中心主任。2002年起担任润福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愍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蒋晓航(男)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曾在苏州汽车配件厂、苏州第四光学仪器厂、苏州轴承厂、江苏长江节能实业公司任会计。1997年至2009年进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总部行政经理等职务。2009年底至今担任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0年8月25日,蒋晓航先生通过苏州通博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1.59万股;蒋晓航先生除了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监事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晓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陆飞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陆飞敏(女),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苏州富士胶片映像有限公司,1999年进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国际贸易部经理、部长、公司二极管桥堆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海外营销总监。

陆飞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飞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陆飞敏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情况的基本概述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现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公司与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皜”或“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追加。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二、追加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基本情况

本次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

公司与苏州明皜发生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相关内容的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与苏州明皜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半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约定由苏州明皜向公司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利用苏州明皜研发团队的优势,委托苏州明皜提供技术服务,降低沟通成本及开发风险,属于正常的技术服务行为, 交易价格不存在不合理差异。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追加的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技术开发的沟通成本及开发风险和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该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故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明皜”)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技术开发的沟通成本及开发风险和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由于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理差异,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并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故我们同意公司此次追加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事项。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管亚梅女士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杰先生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朱良保先生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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