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河南易子而食是真实的吗的吗

解放前河南水.旱.蝗三灾齐发是哪一年

河南大饥荒发生在1942年或1941年夏到1943年春。当时河南省发生大旱灾,夏秋两季大部绝收。大旱之后又遭遇蝗灾,饥荒遍及全省110个县,沿途饿死、病死、扒火车挤踩摔(天冷手僵从车顶上摔下来)轧和遭遇日军轰炸而死者无数,而当时难民乘火车逃难的是极少数,多数人是徒步。“陇海线郑州以东已被占领,能通车的是洛阳以西。坐火车逃难的,充其量最多占总人数的1/3。当时火车数量很有限,运载效率很低,大部分是运货的,难民都是坐在货上面。当时火车时速估计只有30公里,从洛阳到三门峡走走停停估计要两天。家境稍好的,才有可能坐上火车,多数人是徒步,一路上饿殍遍野,饥民相食惨不忍睹。

花园口决堤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

花园口决堤是过大于功的,花园口决堤间接导致惨绝人寰的1942河南大饥荒,最终直接导致89万人死亡。对日军造成的影响远远小于对人民造成的影响。

花园口决堤事件给黄河下游豫(河南)、皖(安徽)和江苏等地的中国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淹没耕地1200余万亩,造成黄泛区。共计有千万人受灾,390万人流离失所。

这次决口直接造成了1941年至1943年连续两年的大规模旱灾,并由此引发著名的的“河南大饥荒”,数千万人沦为难民,仅河南一地就有300万农民死于饥饿,而日军战史《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记载第二军当时有7千4百多人在徐州会战死 ,而不是某些人声称的死于洪水。

花园口决口后,奔腾的黄河水迅速下泄。此时正值雨季黄河上游河水暴涨,花园口决口处被迅速冲大,同时被淤塞的赵口也被大水冲开。

赵口和花园口两股洪水汇合一起,历时4天4夜,由西向东奔泄的河水冲断了陇海铁路,向豫东南流去。淹没了中牟、尉氏、扶沟、西华、淮阳等地,又经颍河、西淝河,注入蚌埠上游的淮河。淹没了淮河的堤岸,冲断了蚌埠附近的淮河铁路大桥。

蚌埠向北经曹老集至宿县,也都成了一片汪洋。日军被黄水阻隔后。整个黄泛区由西北至东南,长达400余公里。流经豫、皖、苏3省44个县30多万平方公里的地方,给这一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你不是说校长是第一功臣么?豫湘桂战役,炸花园口,火烧长沙,河南旱灾,解释解释是怎么回事?

豫湘桂战役()兵败如山倒,老蒋判断错误一开始以为只是局部战争没想到日本人会搞得这么大,没有做充足准备。这次战役是国民党在正面战场最大规模的败退,丧失4个省会和146座城市(豫中会战37天失38城)、7个空军基地和36个飞机场,丧失国土20多万平方公里、6000万人民。

花园口惨案:1938年5月19日,日军攻陷徐州并沿陇海线西犯,郑州危急,武汉震动。为阻止日军西进,6月9日,国民政府决定放水淹日军,下令扒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区北郊17公里处的黄河南岸的渡口——花园口,造成人为的黄河决堤改道,形成大片的黄泛区,间接导致惨绝人寰的1942河南大饥荒。此事之后老蒋再也不让人提花园口,这事出了以后国民党说是日本炸的不认账,直至上世纪90年代才承认。

火烧长沙:日军打过来了,国民党奉老蒋的令于1938年11月13日将长沙一把火烧了,烧死了三万余人。

河南旱灾:(1942年4月至1943年春),当时河南处于战火之中国军与日军在河南交战激烈,河南旱灾之后又来蝗灾,再加上国民党败兵抢劫民不聊生百姓易子而食。当时的河南省主席李培基当负极大责任,地方救灾不力是铁一般的事实。

河南民众缴械国军是怎么回事

1942年的时候,河南发生大饥荒。当时国军的思维是军队比老百姓重要,只要军队在国土也好,人民也好都可以夺回来。反正河南是守不住了,不如主动后撤把这批饥民当做烫手山芋扔给日本人。

于是河南老百姓愤怒了,河南大饥荒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国军过度征粮,为了抗日,我把防老的儿子贡献了出来,我把保命的粮食贡献了出来,结果你们看倒日本人扭头就跑了。好,好,好,你们不抗日,你们还要枪干嘛!我们自己来抗日!

郑州106中学高三五调考试 语文试卷 本试卷共22题,共150分,共4页。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填写清楚。 2.答题时请按要求用笔。 3.请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卡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 4.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弄皱,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1.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


揭秘:1942河南大饥荒 饥民易子而食
冯小刚:震云在剧本里最后大概有5页纸还是6页纸,满页的纸,写的是自东周以来河南发生的饥荒,每一年,每一年,一直数到1942年,你都看到最后是人相食,易子而食,全是吃人、吃人、吃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易子而食是真实的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