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通过企业财务数据能采集到哪些信息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要注意什么?

为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近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暂行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制定《暂行规定》的背景是什么?答: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制定《暂行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以专门规定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发挥会计基础作用的重要一步。二是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服务相关会计实务需求。目前,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数据资源是否可以作为资产确认、作为哪类资产确认和计量以及如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等相关会计问题较为关注。我们在专家研讨、专题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对数据资源能否作为会计上的资产“入表”、作为哪种资产入表等存在疑虑,需要加强指引。制定《暂行规定》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数据相关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准确反映数据相关业务和经济实质。同时,也将为持续深化相关会计问题研究积累中国经验,有助于在国际会计准则相关研究制订等工作中更好发出中国声音。三是推进会计领域创新研究,服务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建设。近年来,国际会计领域对无形资源会计处理的改进日益关注,其中也涉及到数据资源会计问题,目前普遍认同加强信息披露是短期内务实的解决路径。制定《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将有助于为有关监管部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加强宏观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支撑,也为投资者等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决策效率提供有用信息。问:制定《暂行规定》主要遵循了哪些原则?答:制定《暂行规定》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务实有效。《暂行规定》在充分论证基础上,明确企业数据资源适用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改变现行准则的会计确认计量要求。通过针对数据资源制定专门统一规定,解决实务中对数据资源能否作为会计上的资产确认、作为哪类资产“入表”的疑虑,并明确计量基础。二是聚焦实务、加强指引。《暂行规定》充分采纳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当中有关各方提出的合理建议,结合当前企业数据资源特点和业务流程等,对实务中反映的成本构成、使用寿命估计等重点问题细化指引,规范和推动企业准确执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三是加强创新、积极稳妥。《暂行规定》创新采取“强制披露加自愿披露”方式,围绕各方的信息需求重点,一方面细化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另一方面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强自愿披露,向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多与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有关的信息。问:《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暂行规定》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一是适用范围。明确《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确认为相关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后续随着未来数据资源相关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可及时跟进调整。二是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按照会计上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根据企业使用、对外提供服务、日常持有以备出售等不同业务模式,明确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具体准则,同时,对实务反映的一些重点问题,结合数据资源业务等实际情况予以细化。三是列示和披露要求。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增设报表子项目,通过表格方式细化披露,并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数据资源(含未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确认的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引导企业主动加强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四是附则。《暂行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本规定。问:企业在贯彻实施《暂行规定》时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一是正确做好前后衔接。《暂行规定》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的细化规范,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与现行无形资产、存货、收入等相关准则是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同时,《暂行规定》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本规定,企业在本规定施行前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即不应将前期已经费用化的数据资源重新资本化。二是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相关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条件等规定以及《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企业数据资源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实质,综合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合理作出职业判断并进行会计处理。三是积极加强信息披露。随着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进程加快,数据资源对于企业特别是数据相关企业的价值创造等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投资者、监管部门、社会公众等有关各方均关注数据资源的利用情况。《暂行规定》兼顾信息需求、成本效益和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提出自愿披露方式,并围绕各方关注对披露重点作出规范和指引。企业应当充分认识提供有关信息对帮助更好理解财务报表、揭示数据资源价值的重要意义,主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暂行规定》的披露要求,持续加强对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的自愿披露,以全面地反映数据资源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的影响。问:财政部门将如何做好《暂行规定》的实施指导工作?答:《暂行规定》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推动《暂行规定》有效贯彻实施:一是组织开展对省级财政部门等的师资培训,积极引导数据相关企业准确理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暂行规定》要求,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加强相关信息披露。二是跟踪关注数据资源实务发展和《暂行规定》执行情况,会同有关各方进一步就实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研究,针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实务情形通过案例问答等方式加强实施指导,提升《暂行规定》执行效果。三是持续加强数据资源相关会计问题研究,跟踪国际会计领域对数据资源的研究进展,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践为基础加强会计理论前瞻性研究,促进会计理论实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持续发挥会计在服务数据资源业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题: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 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详解《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新华社记者申铖记者2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日前制定印发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暂行规定有何看点和亮点?如何推动暂行规定有效贯彻实施?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制定暂行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以专门规定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发挥会计基础作用的重要一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说。据介绍,暂行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后续随着数据资源相关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可及时跟进调整。”这位负责人说。暂行规定明确了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按照会计上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根据企业使用、对外提供服务、日常持有以备出售等不同业务模式,明确相关会计处理适用的具体准则;同时,对实务反映的一些重点问题,结合数据资源业务等实际情况予以细化。此外,暂行规定还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增设报表子项目,创新采取“强制披露加自愿披露”方式,通过表格方式细化披露,并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数据资源(含未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确认的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引导企业主动加强数据资源相关信息披露。“目前,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数据资源是否可以作为资产确认、作为哪类资产确认和计量,以及如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等相关会计问题较为关注。”这位负责人说,暂行规定结合当前企业数据资源特点和业务流程等,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予以细化规范,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数据相关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准确反映数据相关业务和经济实质;有助于为有关监管部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加强宏观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支撑,也为投资者等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决策效率提供有用信息。为推动暂行规定有效贯彻实施,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对省级财政部门等的师资培训,积极引导数据相关企业准确理解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暂行规定要求,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加强相关信息披露;二是跟踪关注数据资源实务发展和暂行规定执行情况,会同有关各方进一步就实务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研究,针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实务情形通过案例问答等方式加强实施指导,提升暂行规定执行效果;三是持续加强数据资源相关会计问题研究,跟踪国际会计领域对数据资源的研究进展,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践为基础加强会计理论前瞻性研究,促进会计理论实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持续发挥会计在服务数据资源业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

2023-10-02 12:14
来源:
证券之星发布于:上海市
数据被战略性定义为新型生产要素,数字经济时代,传统要素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边际减弱,数据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日益凸显。
随着政策立法工作逐步推进,数据交易所开始试点运营,数据要素市场初具规模。在新产业爆发之际,有哪些方向值得重点关注?本文将详细解析。
数据要素的价值正加速释放
在数据流通的旅程中,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孕育出无尽的产业机遇。政府、企业等提供数据资源,经过采集、治理、加工环节,炼成数据产品,在交易中心完成交易,为各行各业的数据需求方的业务赋能。同时,政府的监管,硬件、软件、数据安全的技术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
多层次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推动了数据的流通:市场的划分充分满足了数字经济的层次性、数据产品的多样性以及数据的市场化配置需求。全国性/区域性市场、场内/场外市场、一级/二级市场、综合/专业市场以及跨境市场为不同规模的企业和机构提供了合适的定位,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了数据要素的良性循环。
多样化的数据商品交易模式为数据流通带来了更大的灵活性和可能性。交易模式的多样性使得数据交易更加高效,数据流通更加普惠和有益,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新业态的出现。而监管审查机制则确保了数据流通的安全。各地数据交易所以及数据局的成立,加快了构建数据要素全流程合规的步伐,提高了数据交换的准确性和效率。
财政部8月21日消息,为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财政部制定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规定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数据相关企业的会计准则执行,准确反映数据相关业务和经济实质,进一步强化数据资源相关的信息披露,有助于为监管部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加强宏观管理提供会计信息支撑。
《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资源的适用范围、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数据资源列示和披露要求等。数据资源的入表,推进了数据要素的资产化,有助于反映企业的营收状况,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强数据市场监管。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成为关键方向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成为数据要素发展的关键抓手,有望接棒“土地财政”,开启“数据财政”时代。公共数据占据全社会数据资源总量的80%左右,是我国数据的主要组成部分。相关政策法规尚待完善,但公共数据开放可作为切入点,建立容错机制,吸引商业数据参与流通。
据麦肯锡测算,我国公共数据具有的潜在开放价值高达10万亿元至15万亿元。长沙将“数据财政”写入政策,有望赋能地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土地要素,公共数据价值释放采取“先收后放”的方式:国资企业担任“一级开发商”确保数据安全、赋能数据流通,数商担任二级开发商,深挖数据要素价值。
与土地资源相类似,在公共数据的价值释放过程中,也将采取“先收后放”的过程,也凭借此划分为一级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国资背景保障数据安全,将原始数据转化为可流通的资源。二级市场:数商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开发多样数据产品,并向社会提供,最终实现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亟待开发的蓝海,各地政府先行先试,探索多样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道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制度、理论、实践皆不成熟。中央还未发布相关的政策,但各方纷纷看到了这片蓝海蕴藏的巨大机会并积极尝试。
其中,较突出的方式有:区域主导模式、区域场景牵引模式、行业主导模式及“央地共建”模式。中央、地方相关制度有望陆续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有望率先落地。
参与区域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企业、行业垂类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企业、提供安全可信环境、隐私计算技术支持等公司有望持续受益。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进程中,有两大类企业能够收益。第一种是正在或未来有望参与公共数据运营的主体。
其中,有深桑达、易华录、银之杰等正在或未来有望参与区域性公共数据运营的主体,也有如久远银海、税友股份、中科江南、每日互动等具有了解行业场景,有know-how能力、正在或未来有望参与行业垂类公共数据运营的主体。第二种是能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提供安全可信环境、提供如隐私计算等关键技术支撑的企业,例如每日互动、安恒信息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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