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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38 公司简称:丽尚国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11,769.00元,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84,830,153.92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2,700,413.20元,2022年半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2,569,456.5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5,872,053.20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的定义,公司所属行业为“零售业”(52)中的“百货零售”(5211)。
(二)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商贸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专业市场管理、商贸百货零售和新消费新零售业务。
1、专业市场管理
①专业市场管理业务
杭州环北位于杭州凤起路黄金商圈核心区,毗邻繁华的延安路和武林路服装产业聚集带,交通便利,人流集中,商业氛围浓郁,具备天然的“人+货+场”优势。市场主要经营时尚女装、品牌男装及丝绸产品,市场共有商位2,321间,是杭州地区大型的服装专业批发市场,客户主要分布在浙江、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河北、湖南等省,覆盖国内知名二级服装批发市场及周边省份的大量采批客户,在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及美誉度。市场与全国几十家市场、商超、连锁、线上平台等保持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已成为立足杭城、面向华东、辐射全国的专业服装采批市场。
南京环北坐落于南京市商业繁华地段夫子庙商圈,是集服装百货批发零售为一体的服装批发市场,拥有众多的省级代理服装品牌,服装批发为主零售为辅,采取和其他批发市场差异化经营的策略,具有独立的竞争优势,辐射至周边3小时经济圈。市场现有商户1,200余户,相关从业人员3,000多人。
专业市场业务采用商铺租赁的经营管理模式,与从事经营的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租赁期限、租金和经营用途等。商户自行办理国家要求的行业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并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提供场地及物业运营管理、水电、市场环境管理等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广告费、管理费等。
②行业情况说明
专业市场的商品具有专门性,作为专门场所连接供需两头,汇集制造商、销售商和采购商,以产业集群为依托,主要包括商品交易、物流集散、信息集散和综合服务等功能。
今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低迷,专业市场运营难度不断攀升。国内专业市场通过创新定位、创新服务来提振商户信心,积极维稳,帮助商户修炼内功,开展了适度的、行之有效的数字化创新,部分市场将布局海外市场、拓展国际渠道作为市场成交额新的增长点,行业优质资源不断向创新能力更强、服务效率更高的各区域龙头市场集聚,推动专业市场树立新定位、实现新融合。
2022年,行业重点市场商圈展现出更为强劲的发展态势;从区域看,东部地区是我国纺织服装专业市场行业的龙头地区和中流砥柱,东部地区区位优势显著,纺织服装专业市场两极分化程度继续加深。总体而言,我国服装批发行业专业市场经营基本面长期向好,发展韧劲好、潜力足、空间大,未来我国重点城市核心商圈商铺租金将呈平稳恢复态势,有望温和向上。
2、商贸百货零售业务
①百货零售及经营模式
公司商贸百货零售业务经营主体是兰州亚欧商厦。亚欧商厦地处兰州核心商圈,是集百货零售、餐饮娱乐、酒店休闲于一体的多业态综合性商场,经营精品超市、中高端名品百货、时尚特色的轻餐饮和商务酒店。亚欧商厦经营国际国内高端美妆、服饰、珠宝等品类。美妆品牌兰蔻、雅诗兰黛、SKII等国际知名品牌均已入驻多年。珠宝首饰品牌周大福、老凤祥,鞋类品牌爱步、女装品牌Song of Song、NEXY.CO和男装品牌C31 ROTC、路卡迪龙、萨巴蒂尼以及运动品牌NIKE Kicks Lounge等丰富了亚欧商厦的全品类经营。商厦打造了时尚小餐饮,已有“海底捞”、“星巴克”、“喜茶”等知名餐饮品牌和网红品牌。公司旗下亚欧大酒店是中高端商务与旅游酒店,拥有四星级标准配置的各型客房100余间套。
商贸百货零售业务经营模式以联营为主,自营和租赁为辅的方式经营管理。
②行业情况说明
作为消费领域重要的组成部分,商贸百货零售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满足消费需求、推动产业升级等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我国零售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尤其是线上零售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购物环境和服务。随着消费者对品质、品牌和服务的要求不断提升,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的多样化,行业面临巨大的市场服务压力和挑战。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数字驱动的商业模式成为企业的重要竞争力。
2022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同比下降0.2%,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上年下降9.3%,在统计的零售业态中降幅最大。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395,792亿元,同比增长0.5%;餐饮收入额43,941亿元,同比下降6.3%。2022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7,853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42亿元,同比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公司零售百货主营地区甘肃省2022年全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22.2亿元,比上年下降2.8%。(数据来源:甘肃省统计局)。
3、新消费新零售业务
①新消费新零售业务
基于公司战略、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秉着“振兴国货、引领国潮”的理念,布局新消费新零售领域,借助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进一步深耕零售业务,实现新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管理层理顺结构,在保持传统主营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新零售业务。
公司新零售业务包括境内及跨境电商业务,以一线欧美日韩大牌美妆产品、进口食品、母婴类、数码潮玩类、时尚轻奢等为市场切入点,通过零售、平台供货、平台代销及行业供货、品牌经销分销等方式,主攻得物、天猫国际、京东国际、小红书等品质渠道,境内电商业务经营模式还覆盖平台供货、网红店铺分销及线下商超。此外,公司还开展直播代运营、短视频制作等新媒体业务。
②行业情况说明
近年,跨境电商表现出强大的韧性。海关总署数字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出口1.55万亿元,同比增长11.7%,进口0.56万亿元,同比增长4.9%。跨境电商行业市场空间较大,高质量、高端品牌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2022年1月,国家发布了《“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促进跨境贸易多元化发展,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完善功能,提高商品跨境流通效率;国务院2022年5月印发的《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中,专门提出了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多地政府扶持跨境电商的政策随后陆续出台,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跨境电商的支持力度,跨境电商优势和潜力有望进一步释放。
公司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
单位:万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4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元明控股之股东湖州微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完成其持有的元明控股15%股权,丽水南投持有元明控股100%股权。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大消费低迷行业周期,经营环境难料,困难重重,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克服多重不利因素,全面梳理公司资源,积极响应市场需求,激发消费活力,稳定经营秩序,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管理体系,紧抓管理效能;推进数字化转型,完善与升级物业管理、智慧安防、停车管理系统等,成功引入政务服务中心、知名轻奢酒店等业态,为物业运营注入新活力,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推进年度经营工作计划,落实各项任务,多管齐下稳健经营。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642.14万元,同比增长17.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1.18万元,同比下降44.25%,基本每股收益0.11元,同比下降47.62%。本期公司对商户减租免租8,239.02万元,减少公司营业收入7,346.18万元,减少公司净利润5,732.15万元。剔除上述减租免租影响,公司本期营业收入82,988.32万元,同比增长29.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363.32万元,同比下降7.22%。
报告期内,由于受到内外部环境影响,国家和各省市出台一系列纾困政策,涵盖了减税降费、房租减免等多方面内容。在聚集性、体验性消费持续受限的情况下,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和省市政策,与商户相互帮扶,共克时艰,用实际行动支持商户经营发展,荣获博鳌企业论坛“2022年度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称号。本报告期杭州环北、南京环北对商户减租免租共计6,630.45万元,剔除减租免租影响,本期专业市场管理营业收入39,490.22万元,同比增长4.27%。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与分析
(一)实施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化新物业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与专业的大数据BI和分析平台提供商合作,不断提升数字化决策、管控与分析能力;以科技赋能助力物业数字化转型,从“产品端、服务端、管理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夯实公司数据基础和底座,通过贯通系统与模块,推动公司实现数据驱动智能决策和办公自动化,助力数智化赋能企业精益管理。通过建立数据共享与应用机制,梳理、重构市场现有业务流程,导入智能电表系统、停车缴费系统、智慧园区管理平台、物管系统、驾驶舱等数字化项目,将数字化和信息化融入到市场运营、商户管理、企业治理等方面,为市场构建管理和业务数字化的全面应用场景,推动市场向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在获得商户满意度提升的同时,有效降低服务成本,获取更高收益。
(二)深入布局新消费新零售,增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及跨境电商新零售业务,以一线欧美日韩大牌美妆产品、进口食品、母婴类、数码潮玩类、时尚轻奢等为市场切入点,依托自身在运营管理、渠道管理、供应链服务以及数字化应用等方面的优势,精心挑选享有高美誉度、具有市场潜力的产品,重点拓展跨境电商平台,为国内消费者及主要电商平台提供优质品牌产品;通过零售、平台供货、平台代销及行业供货等方式,主攻得物、天猫国际、京东国际、小红书等品质渠道。
直播代运营通过对承接品牌的人群定位分析进行针对性的定向内容直播销售,以及通过合作的直播达人进行推广引流,打造IP化的流量聚集地,建立直播电商运营矩阵。目前已有数百名达人资源库,覆盖明星、头部KOL、中腰部KOL、KOC,致力于电商直播内容品效合一。
(三)创新推广营销方式,精细化会员运营
报告期内,亚欧商厦不断加大媒体广告投放宣传,利用电梯、地铁、朋友圈、抖音等渠道进行推广,通过买送券、高倍积分、线上团券、VIP会员答谢等活动形式,提高活动期间销售额,通过儿童培训机构、机车巡游、公益义卖等异业合作,带动商厦人气,吸引转化客流。借助线上微会员平台,丰富线上积分互动项目,增强会员体验,扩大积分使用范围,提高会员互动。多次开展沉睡会员定向赠券邀约活动,唤醒数百名高端沉睡会员,不断提升年轻消费群体对品牌的归属感与认同感,增加线上平台的趣味性及粘性,为消费者提供新颖的购物体验。
(四)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盘活亚欧商管存量资产,成功引入政务服务中心、轻奢酒店等业态,为物业运营注入新活力,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协同集团各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推进丽尚美链与亚欧商厦合作,助力亚欧商厦的线上运营,拓展亚欧商厦线上业务边界,实现供应链与渠道协同发展。
(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决策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和完善治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提升法人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通过制修订子公司章程,组建子公司董事会,督促、监督子公司按照决策事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落实,规范决策行为,明确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效率。
(六)推行绩效改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实施梯队性员工培养机制,建立专业、高效、符合现阶段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逐步推行绩效管理改革,积极探索新的薪酬激励体系,持续完善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平等开放的工作氛围与沟通机制,激发团队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核心骨干,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二、2023年经营计划
(一)持续夯实主业,促进转型升级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勤勉履行各项职责,主动把握国家大力提振消费市场的有利契机,持续夯实传统主业,强化修炼内功,促进提质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商品力、服务力和营销力推动公司快速恢复正常经营。高效落实调改,优化业态形态;创新营销方式,提振商业氛围;整合优质资源,拓宽发展路径;加强制度管控,提升管理效能。坚持提升主业经营能力的同时,加强重点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在实体零售市场复苏增长的新机遇、新形势下,公司将继续深耕大消费行业,不断拓宽发展边界,关注新赛道发展机会,优化产业结构,在内生增长的同时寻求外延发展的路径,迎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踔厉奋发,持续发力新零售业务
2023年,加码发力新零售业务,抓住消费复苏契机,关注消费新趋势,全力拓展重要渠道资源,不断提升新零售的供应链管理能力,加强与国内外商业零售品牌的合作深度,以具有重复购买力的美妆个护、食品、潮玩等品类,开拓更多品牌合作,持续引进更多消费者喜爱的优质品牌,扩大部分品牌的分销或经销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和效率。充分利用新消费领域流量资源,实现新零售业务规模的突破;借助多种渠道打造新消费新零售新业态;持续完善线下实体店与线上销售相融合的新零售模式,打通与百货零售业的协同链条,拓展新零售产业链,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实施数字化转型,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以数字化建设为统领,驱动管理效能提升,打造统一、智能、高效的数字化平台,搭建数据治理体系,完善数据搜集和过程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决策和管控分析能力,将数字化和信息化融入到市场运营、商户管理、企业治理等方面。通过大数据分析,持续优化新零售运营质量,根据不同线上销售渠道的特性,制定科学合理的销售策略,进一步促进新零售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借助探索新零售模式所积累的经验,加速数字化转型,通过对营销、消费者体验等各环节的深耕与发力,充分提升坪效、人效、店效,实现线上线下渠道的商品、数据、会员全部贯通,推进全品牌供应链端到渠道端的快速响应机制,提高运营效率。
(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产业结构
在新经济、新零售的新形势下,根据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谋求产业转型发展,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方向,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及产业链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融资方面的有利条件,打开新的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优化财务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强劲的推动力,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调整资产结构,实现产业与资本的良性结合,促进公司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收益,保护投资者中长期利益。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19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相关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新增额度合计不超过8.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拟申请新增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5,260.39万股公司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项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资料,并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以上金融资产处置事项授权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内容,董事洪一丹、郭德明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丽尚国潮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具体变化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防止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规范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本次聘任该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朱家辉、叶苏群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1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11,769.00元,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84,830,153.92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2,700,413.20元,2022年半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2,569,456.5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5,872,053.20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2日实施权益分派,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总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569,456.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已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且已实施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91%,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对于现金流的要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2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共计28,307,372.18元,合计对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影响-27,505,067.3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9日,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8,307,372.18元。报告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34.17%。
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及当年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坏账政策的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322.63万元,主要系公司对新零售业务板块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预计信用损失率进行了变更,自2022年起执行新的坏账政策。
2、预付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坏账政策的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预付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0.15万元。
3、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坏账政策的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10.71万元。
4、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坏账政策的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237.86万元,主要系公司对转租赁业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预计信用损失率进行了变更,自2022年起执行新的坏账政策。
5、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及公司存货相关会计政策,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44万元,主要系公司部分存货存在临期或过保质期的情况,对该部分存货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6、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及公司长期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183.95万元。主要是公司对杭州维尚丽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金减值准备586.02万元,对北京(瑞丽)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金减值准备850.72万元,对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金减值准备747.2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共计28,307,372.18元,合计对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影响-27,505,067.32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3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4月19日,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拟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经公司综合评估,新零售板块及转租赁业务面临的信用风险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显著不同,原有应收款项及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无法客观反映实际信用风险等情况,为更谨慎、客观的反映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故需变更会计估计。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具体内容
1、对新零售板块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等)坏账准备预计信用损失的变更
公司对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情况如下:

2、对转租赁业务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预计信用损失的变更
公司对采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情况如下: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基于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期初、期末和发生额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22年末应收款项及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325.93万元,减少2022年度利润总额325.93万元,不会对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要求,依照调整后的会计估计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强应收款项分类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及变更前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业务处理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未对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4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兰州亚欧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商厦”)、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商管”)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
●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涉及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4.8亿元,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8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4.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0.6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有效期即将于2023年4月28日到期。经财务测算,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
(二) 本次新增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情形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在超出上述担保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 授权情况概述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自主决定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担保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
(一) 授权管理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金额、形式、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包括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二)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不同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额度(含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各类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按规定履行程序,或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
1、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160号一楼
2、 成立日期:2006年08月25日
3、 法定代表人:郭德明
4、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服务:小型车停车业务(详见《设置路外停车场登记证》;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批发零售:丝绸、服装及面料、纺织品、鞋帽、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6、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7、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 公司名称:兰州亚欧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4日
2、 注册资本:32,000万人民币
3、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
4、 法定代表人:蔡勇
5、 经营范围:食品、医疗器械、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黄金饰品、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烟草零售;家电销售、维修及售后服务;百货包装及仓储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汽车租赁(不含融资租赁);餐饮服务;住宿;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物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儿童室内娱乐服务;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超市经营管理;超级市场零售;农副产品、厨房设备、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厨房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7、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 公司名称: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3日
2、 注册资本:95,000万人民币
3、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49号29层2901室
4、 法定代表人:蔡勇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剧本娱乐活动;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100%。
7、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融资及担保协议,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及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协议为准。
五、 相关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认为: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新增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并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批准授权。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9,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08%,担保余额为93,172.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56%。其中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3,9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9,564.00万元;子公司为写字楼承购人提供阶段性购房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6,929.05万元;子公司对海南旅投黑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投黑虎”)提供担保总额为3,1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3%,担保余额为2,498.8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主要系公司为时任董事担任董事的参股公司按持股39%的比例为综合授信额度8,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为旅投黑虎该笔综合授信中的3,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丽尚国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05万元,内控审计费2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本次聘任该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请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择机出售公司持有的52,603,900股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股份;
● 上述拟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机出售5,260.39万股公司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项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资料,并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以上金融资产处置事项授权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公司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兰州银行”,股票代码“001227”,总股本56.957亿股。截止2023年4月19日,公司持有兰州银行无限售流通股份52,603,900股,账面持股成本11,608.21万元,持股数占兰州银行总股本的0.92%。
公司持有的上述金融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处置方案
1、交易时间: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2、交易数量:5,260.39万股兰州银行股份
3、交易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
4、交易价格: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
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项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资料,并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等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期间,如遇兰州银行实施转增股本、红利送股事项,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将按照除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如遇兰州银行实施配股方案且公司参与配股,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应累加公司所获配的股份数量。
四、处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及持有目的,公司将持有的兰州银行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证券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规避证券市场投资风险,收回投资资金;同时,由于公司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数量多,市值变动所带来的损益占比上市公司当期主营业务利润权重大,择机出售有利于还原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真实状况,消除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防范股价单边下跌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亏损的风险。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大,出售兰州银行股份损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估计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后续公司将依照实际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拟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后,一致认为:
1、本项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争取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择机出售有利于消除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波动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防范股价单边下跌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亏损的风险。
2、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授权内容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择机出售兰州银行股份,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形式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2022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10,343,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3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考核年度顺延一年,考核期由2022年度顺延为2023年度,并对应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注:上述“净利润”为经审计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期及未来其他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持有人当期不能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该资金额为限,按照未解锁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加6%的年化收益率之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三、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原因与合理性分析
2022年中报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后,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兰州地区百货零售业务歇业、闭店等情况发生,同时也影响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业务预期滞后。为与商户共克时艰,相互帮扶,兰州地区经营业态减租免租等实际行动支持商户经营发展。其次,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二级市场股价单边下跌,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较大变化。上述影响因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冲击,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但全年业绩指标仍未能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若公司继续按照原业绩考核目标,将背离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同时削弱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性,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更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为持续有效发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避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削弱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稳定团队士气,充分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作用,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的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影响员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会降低公司后续发展的目标和员工对自己的要求,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健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28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公司亦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三)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若委托出席请务必准确、清晰填写《授权委托书》所有信息,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四)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11:30和14:00-17:00。
(五) 登记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3楼证券管理中心
(六) 联 系 人:黄爱美、刘姝君
联系电话:0571-88230930
传 真:0571-88230930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持股信息等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 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三)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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