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和三省的长官是宰相吗制度终结于( )。

中国历史的演变过程范文第1篇(-)古代教学评价教学评价几乎和正规教育具有同样长远的历史。早在西周时期,就有文献记载了周王命令静在学宫中掌管射猎,并在一段时间后考验其教学效果和赏赐他的史实。我国古代最早一部教学论专著《学记》中记载:“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返,谓之大成”。表明当时的学校已建立了稳定的具有明确内容和标准的“考校”制度,即教学评价体制。这可是最早的教学评价思想。科举考试从公元606年开始,在中国持续近1300年,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种教学评价形式,是一种通设科考试并根据学科考试成绩录用官吏的考试制度,主要也是针对考核学生学力水平而言。隋炀帝大业六年(公元606年),置进士科,创立科举考试制度。自此以后,科举考试就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教育教学评价的主要方式。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在形式上,“唐取士以诗赋,宋取士以经义论策,明、清取士用八股文”。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除科举考试。科举考试前后历时1300年,在世界上开创了文官考试的先河,是古代社会最有影响的教学评价体系。它能破朋党之私,对选拔统治人才有积极作用。但它题少面窄,评价标准的客观性不强,并且容易导致士子醉心于功名利禄、荒废学理,使学校成为科举的附庸。这是一种典型的突出管理性功能而牺牲教育性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西方,考试制度建立要稍晚些,大学考试用口试是在1219年,中学笔试是在I599年,毕业考试论文式作业考试是在1787年,法国于1791年参照我国科举制度建立文官考试制度。在很长时间里,考试作为一种鉴定和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起积极作用,且对检查记忆性知识、检验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也是比较有效。但这种传统考试存在许多严重弊端,如考试内容大多是有关陈述性知识,偏于记忆,命题缺乏科学性,评分标准不统一,不够公正、客观、准确。为改进考试方法,教测验便应运而生。现代教学评价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实验心理学个体差异研究的进步和教育统计学的发展,教育理论工作者们开始探讨如何将心理测验的方法应用于教学领域,实现学业成绩考核客观化、标准化与数量化。现代教学评价就是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的,并在随后的岁月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美国学者e.枯巴和y.s.林肯研究指出,现代教育评价经历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成了四代不同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与此相联系,现代教学评价的发展也可以区分为相应的四个基本阶段。1.1900~1930年左右是现代教学评价的第一个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的特点是测量理论的形成和测验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美国学者莱斯1894年开始研究儿童学习拼音的成绩测量问题,并于1897年发表了测量量表;l905年心理学家桑代克发表《精神与社会测量导论》,提出"凡存在东西都有数量,凡是有数量东西都可测量"。1909年又发表"书法量表"。桑代克被称为"教育测验之父",拉开了美国教育史上著名测验运动的序幕。在此期间,各种学科学习量表先后问世,形成教育测量热,例如,斯东(1908年)和克梯斯(1909年)发表了算术成绩测量量表,有关拼字、作文、语文等方面的学习成绩量表也纷纷出现。各种学绩量表产生后,很快为许多学校所采用,例如,1911~1912年,纽约市曾对 3万名儿童进行了多种学科的学绩测验。俞子夷1918年编制《毛笔书法测验》,开我国编制教育测量量表的先河。20年代,教育测验和心理测验(尤其是智力测验)量表编制和试验工作在我国取得了较大进展。总的来看,这一时期的教学评价,基本等同于教育测量,评价者在评价中仅扮演测量技术员的角色,评价的中心任务是“用科学的方法,求客观的标准,以矫正主观方法的弊端”,对教学评价中如何科学地解决教学信息的收集问题作出了贡献,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考试主观、笼统和偏于事实性知识与死记硬背,但也存在明显不足。它企图用数字来表示受教育者全部特征,难免流于形式机械化。学生态度、兴趣、创造力、鉴赏力等是十分复杂,很难全部量化。2.1930~1940年前后是现代教学评价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最早倡导从"测验"转向"评价"的是美国教育评价与课程理论专家泰勒。在美国的“八年研究”中,由泰勒领导的评价委员会的工作是这一时期教学评价领域最有代表性的工作。泰勒认为,评价必须建立在清晰地陈述目标基础上,根据目标来评价教学效果,促进目标实现。枯巴等人认为,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对测验结果作描述,评价的目标不再是学生本身,而是什么样的学习目标模式对学生学习最有效。例如,泰勒他们编制了许多测验去测量学生是否掌握了教师要求他们学习的那些东西,据此辨别、区分有效的目标模式。3.现代教学评价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50年代至70年代。这一时期注重了真正的价值判断问题。目标参考测验在这一阶段发展起来。目标参考测验以教学目标为评价标准,关注的是教学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它和教育目标分类学的出现联系在一起,关心教学目标的实现,注重以目标为参照系进行价值评判,是教学评价第三个发展时期的突出特色。这一阶段对评价标准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4.80年代以来,教学评价又有了新发展。项目反应理论把教学评价引向了计算机化和因人施测的方向。模糊评价法发展了教学评价的数据处理技术。枯巴等人提出的“第四代教育评价”,突出了教学评价中的人文主义精神,强调评价者和评价对象之间的不断交互作用、共同建构、全面参与,对教学评价作了有益的反思和建设性构想。阿莫纳什维利在总结六七十年代实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实质性评价理论。实质性评价是贯穿于教学过程始终的特殊教学活动,包括教师的评价、在集体的学习一认识活动中的评价、在学生个别独立的学习一认识活动中的评价三种形式,特别重视学生自我评价能力的形成以及教学评价的良好心理氛围的设计,强调了教学评价中的定性和描述等侧面。总的说来,80年代以来的教学评价,比较关注教学评价的人文精神和教育作用,可视为现代教学评价的第四个发展阶段。(三)教学评价的发展趋势考察教学评价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有助于我们观察教学评价的未来走势。从当前教学评价改革所显示的信息看,今后一段时间内教学评价发展可能会呈现出以下若干重要趋势和特征。1.评价模式的多样综合。迄今为止,已发展出了各种各样的教学评价方法和技术。不同的教学评价方法、技术,各有不同的优势和不足。为了保证教学评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必须把各种不同的评价技术进行必要的综合、组合、改造和创新。事实上,当前的教学评价改革已注意到了评价模式的多样综合问题,比如强调定性和定量结合、模糊与精确结合、日常观察和系统测验结合、他评与自评结合,等等。这种评价模式多样综合的特点在今后将更加明显。2.注重教学评价的教育性功能。在教学评价中,人们最初重视的是管理性功能。历史发展表明,过于关注管理性功能而忽视教育性功能的教学评价,往往给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消极影响。这样,在现代教学评价发展的过程中,教育性功能就逐渐受到了重视。它强调的是,教学评价作为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应自觉地服务于教学宗旨,成为实现教学目的的促进性力量,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当前,教育性功能已逐渐突出出来,形成性评价和实质性评价的出现和发展,是有力的论据。今后,这一方面的功能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3.重视学生的评价能力的发展。在现代社会,人们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只有具有良好的评价能力,才能合理地选择和行动。帮助学生发展评价能力,是现代社会对学校提出的重要要求。学生的评价能力需要通过评价活动才能发展。在整个学校教育活动体系中,教学评价是最基本的评价活动,是发展学生评价能力的基础性活动。教学评价的未来发展和改革,将突出通过评价培养学生评价能力的重要性。也就是说,要通过教学评价,使学生掌握有关评价的原理、标准和方法,给予学生评价自我和他人的机会,从而提高评价能力。中国历史的演变过程范文第2篇宰相的定义:对国君或皇帝负责, 包揽全国政务的官职, 通称宰相;从字面上的意思分析:宰是主持, 相是辅佐之意;可以理解为, 辅佐皇帝主持全国大小政务的官员, 在战国时期, 称为相邦。我国历朝历代关于宰相都有正式的官名, 比如:秦汉时期, 称丞相、相国, 西汉末期和东汉时期则称为司徒;隋唐两朝, 宰相为中书令、侍中、尚书三者官员的通称。春秋战国时期, 创始了“宰相”的官名。公元前547年, 齐国设立了左相、右相两位宰相。公元前309年, 秦“武王二年、置垂相, 樟里疾, 甘茂为左右丞相”, 虽然已有宰相、丞相之官名, 但并未形成宰相制度。秦统一中国后, 终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创立一套较为完备的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封建官僚制度。其中中央是三公九卿制、地方为郡县制。三公就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丞相即宰相, 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 内与皇帝参决军国大事, 外则总领朝政百官, 综理朝政。御史大夫是助理丞相处理正事, 并负责监察百官, 是副丞相之意。太尉是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机要事。所以, 三公都各司其职, 实际上都行驶宰相的权利。秦朝的三公制度, 就是我国古代最早的宰相制度。宰相制度的确立, 也体现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也正是这样, 秦朝确立的宰相制度, 在后来的朝代中, 也一直被沿用下来, 并不断变革。宰相, 是封建政府中的最高官员, 正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一般而言历代宰相为大多为功臣所居, 功高权重。虽说封建社会中, 天下是皇家一人的天下, 宰相只是皇帝身边的奴才, 维护皇权至上, 确保皇帝一姓的统治。但天下政务皇帝不可能事必躬亲、面面俱到, 必须还得依赖宰相为总领的文武百官组成的官僚机构来治理天下。这样随着宰相权利的增长, 就会出现“功高震主”的现象, 构成对皇权的潜在危机, 这样皇帝势必会想办法削弱宰相的权利, 两者之间就相互猜忌, 争权夺利的事情每朝每代都会发生, 这是地主阶级的本质所决定的。根据历史资料所叙, 皇帝与宰相之间的矛盾, 常常已宰相被杀或者隐退为结局。比如:在楚汉战争中, 萧何为刘邦的相, 为了谋求刘邦的信任, 戒除刘邦的疑心, 便把自己子孙兄弟送到战场一线与刘邦一起杀敌, 作为质子, 表示自己对刘邦的中心;两汉惠帝期间, 吕后专权, 陈平为相, 因吕后忌惮陈平权力过大, 而招致杀身之祸, 陈平便故意不理朝政, 不揽政务。“日饮醇酒, 戏妇女”, “吕太后闻之, 陈独喜。”皇帝不怕大臣欺压百姓, 甚至不怕大臣贪赃枉法, 就怕大臣起了谋反之心, 威胁到皇家的统治。纵观我国历代以来的宰相制度演变, 就可以看出背后的根本原因其实就是“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二三公制到三省制的演变进程西汉初期, 封国制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并存, 丞相均为自封君, 拥有着很大的权势, 坐拥山头自为王, 往往不听皇帝指挥, 自行处理政事, 严重威胁皇家的统治。所以, 西汉前期不断进行削弱丞相权利, 削夺封国藩王手中的势力。文帝时期, 采用晁错的“削潘”政策, 加强了中央集权;武帝时期, 为了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 他亲自过问一切政务, 令九卿百官, 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 不用通过丞相这一措施, 很好地限制相权。同时冷藏宰相, 在宫廷内人用尚书、侍中等官员作为自己的助手, 组成内朝, 发布一切政令。这样以宰相为外的外朝, 则只是听令与内朝, 变成执行一般政务的机构。武帝对丞相控制相当严格, 极大地削弱了丞相的权力, 使皇权有了显著的提高。东汉时期, 光武帝刘秀, 设立尚书台, 扩大了尚书的权力, 使得尚书权势益隆, 由皇帝秘书机构转变为中央的政权机构, 地位早已在三公之上, “虽置三公, 权归台阁”。尚书逐渐成为实际的宰相, 到了东汉后期, 尚书权力越来越大, 皇帝已不能控制。东晋时期, 皇帝的近臣侍中得重用, 中书权力逐渐被侍中夺得。而在秦朝、西汉时期, 侍中只是皇帝的侍从, 并无官署。西晋时期, 改侍中寺为门下省。东晋时期, 侍中始有官署, 地位渐为重要, 侍中与中书共同评议尚书奏事, 已在朝廷担任重职。再到后来的南北朝时期, 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同时存在, 不过侍中、中书令为内朝重要官员, 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 而尚书令则为官于外朝管事, 是政府机构的官员。这时三省规模已经初步形成。三三省制的确立与演变隋朝初期, 隋文帝杨坚总结了前人的统治经验, 对以前的官僚制度推行了一些改革。第一, 废除三师之职。在隋朝三师之职已经沦为徒有虚名的官职, 只是用以尊崇为德高望重的大臣的虚职。可见, 隋朝已经对宰相制度进行了大改革, 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其实, 隋朝仍然沿用了“三省”制度, 废除了“三师”、“三公”府僚。中央则设立尚书、门下、内史三省, 这些机构成为辅佐皇帝处理军政大事的主要机构。内史省就是南北朝时期的中书省, 只是为了避讳杨忠之名号, 改称内史省。三省长官为尚书令 (正一品) 、左右仆射 (从二品) 、纳言 (正三品) 、内史令 (正三品) , 均是宰相职务。这样相当于宰相权力一分为三, 避免一人专权, 以达到相互制约之效。在《隋书·百官志》中有记载:“尚书省、事务不总”, 说的就是尚书省具备了很高的权力和地位, 是隋朝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尚书令, 一般不轻易授人, 隋代杨素、李渊等任过此职。本省最高长官实际上则由左右仆射担任。尚书省下面还有六部, 分别是吏部、礼部、兵部、都部 (后为刑部) 、度部 (后为民部) 、工部, 各部长官成为尚书, 分管各行政。左右仆射和六部尚书总称为“八座”, 是隋代最显赫的官员。中央三省在此时已经有了初步分工。尚书省为行政机构、内史省为决策机构、门下省则是审议机构。从分工的安排来看, 三省已经有了初步分工, 但实际上无论是分工还是三省之间的关系, 尚未明确, 但是从发展的角度来看, 三省制取代了前人的宰相制, 并已经在隋朝确立。唐朝宰相制度上, 继承了隋朝的三省制, 共议国政。唐朝初期, 百业待兴, 各行各业都需要大量人才。而当时三省长官都已年老, 各方面都不能胜任唐朝初期的经济建设。唐太宗便大胆使用人才, 打破了循资而升的惯例。出现了差遣性的宰相, 就是可以同宰相一同议论国事。唐代大力推行人才选拔上的变革, 使宰相的人数突破三省长官的范围, 大量增加。宰相人数的增加也起到了相互牵制、避免大臣专权的弊病, 加强了中央集权。除去“不拘一格降人才”, 扩大宰相人数外, 另一边变革则是, 不设立尚书令和左右仆射不参政, 完全退出了宰相行列, 只管尚书省内事务。李世民在担任尚书令期间, 因长年在外带兵征战, 政务由左右仆射主持, 与中书令、侍中一同执行宰相权力。直到贞观年间, 李世民空占尚书令官名而不实授。左右仆射代尚书令执行宰相权力, 成为尚书省最高长官。但到了武则天执政时期, 尚书省的左右仆射逐渐淡出宰相权力, 并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称号, 不属于宰相之列, 不再参议朝政。在《大唐六典》中有仆射演变过程的详细记载, 并指出了开元初期左右仆射为宰相。到了开元中期, 张说担任宰相一职之后, 才不参议朝政, 显然此时已不再为宰相。总之文献分析之后, 武则天执政之后, 到开元年间是仆射淡出宰相权力、离去宰相职能的过程。四宰相制度的演变和消亡北宋时期, 宋朝的统治者吸取唐代之后藩镇割据、军阀混战的历史教训, 首先收回禁军将领以及节度使的权力, 其次大力削减宰相权力。将门下、尚书两省被置于外朝, 尚书令、侍中没有特招不干预政事。同时, 把军权从宰相的手中分离出来, 设枢密院统领全国军务, 政事堂和枢密院合称“二府”。宋朝统治者还设立三司使:盐铁、度支、户部合称三司, 进一步分去了宰相的权力。经过这一系列的改革变新, 宰相本身就无大权, 进一步只剩下有限的权力。元朝建立之后, 忽必烈贯彻汉法, 仍然沿用宋朝制度, 关于宰相制度, 元朝仍然没有停止对它的改革。首先, 他取消了门下省, 建立了中书省, 并把尚书省的六部纳入进来。元代的尚书省一度曾变为专门管理财富的机构, 但后来也还是被取消了。元朝时期, 中书省下面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此六部总理全国政务, 作为中央的重要机构, 也就是宰相机构。中书令作为中书省的最高长官, 归皇太子兼领成为了可有可无的官衔, 左右丞相成为了实际的宰相。同时还设立了平章政事, 进一步分散相权。但相比两宋, 权力已经有所提升。明朝时期, 宰相机构仍然归属于中书省。左右丞相为宰相, 总揽全国大小政务。左右丞相的权力逐渐增大, 政务先经过丞相, 然后再奏闻皇帝, 这样变成了丞相当权、皇帝居后的局面。朱元璋发现皇权受到威胁后, 采取了杀无赦的极端手法, 十年间“词所连及, 坐诛者三万余人”。随后罢免中书省, 废除丞相, 把宰相权力分给了六部, 每部设立尚书一职, 直接听命于皇帝, 对皇帝负责。据史料记载, 1395年朱元璋再度重申, 不再设置丞相, 如有人再议设置丞相者处以极刑。此令一出, 标志着在形式上废除了中国历史上拥有一千七百多年历史的宰相制度, 中央集权制度推到了中央君主专制的地位。清朝康熙亲政时期, 诛杀了大臣鳌拜以及党羽, 废除内三院的旧制度, 到1670年, 恢复以内阁为政府的中央集权制。虽然设立内阁, 但真正的权力中心依然是清朝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国议”。“国议”决定一切军国大事, 所以“国议”的存在, 同样严重威胁了皇权。康熙因此设立“南书房”, 选用大学士拟写机密谕旨。这样一来, “国议”和“南书房”分享了内阁权力, 内阁变成了办理一般事务的机构。到了雍正时期, 1729年设立“军机房”, 三年后改名为“军机处”, 承办机务, 拟写诏旨。并把了“国议”和“内阁”排除在政务之外, 成为了“闲曹”, 把清朝贵族和大学士变为无所事事的闲散人员。随着军机处的正式确立, 也真正宣告了对宰相制度的废除, 结束了秦汉以来长达两千多年的“皇权”和“相权”的争斗。实现了皇帝“乾纲独揽”的目的, 君主独裁政体的真正实现。综上所述, 两千年来的“宰相制度”, 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确立而产生, 中国宰相制度在不同朝代都具有其特殊性, 但它们相继而变却有一定的趋势。“皇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也推动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逐步强化, 由君主集权发展到君主专制, 最终推向了君主独裁。同时, “宰相制度”的演变, 从形成到最后废除, 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的确立、发展到最后的衰落过程。摘要:我国的宰相制度自古以来, 对历代皇朝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对我国封建社会官制的变化、对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 都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 值得研究。关键词:宰相制度,封建专制,皇权,演变参考文献[1]司马迁.全本史记[M].北京:华文出版社, 2010[2][晋]陈寿.三国志[M].长沙:岳麓出版社, 1994[3]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北京:九州出版社, 2011[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 2004[5]吕美泉.简论中国历代宰相官职的特征[J].东南文化, 1999 (6) 中国历史的演变过程范文第3篇一、古代哲学中的历史观1、以孟子为代表的与英雄史观与循环史观古代中国的历史观生发于原始神话和传说, 先民在神话中表现自己对于自然和社会的认识, 在这个认识过程中, 就自然而然地表现出对过去的观照, 历史意识也由此产生。而英雄史观和循环史观是古代哲学历史观中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早在先秦, 这两种意识就可以萌芽, 并在孟子的思想中得到了多方面的阐发。英雄史观其实是一种个人创造历史的观念, 只是这个“个人”在不同的思想家眼中代表不同的群体。英雄史观一直是中国古代历史观念中贯穿的基因,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英雄崇拜的传统, 从开天地的盘古、补天的女娲、射日的后裔、到尝百草的炎帝再到尧、舜、禹等帝王。他们一直是百姓眼中的神人、圣人, 也是思想家、哲学家眼中创造历史的主要力量、影响历史的主要动力。孟子的思想, 就较为完整的表现了英雄史观的内涵, 他站在了英雄创造历史的立场, 审视历史的发展与变幻。孟子眼中的英雄是圣人贤君、贤臣, 这些英雄创造历史的前提是原始人被自然所困, 成为自然的附属品;而那些英雄将人类带入了文明的时代, 人们在这些英雄的统领下开始认识自然, 趋利避害, 从而获取了人类生存的可能性。在艰苦、困难的前文明时代, 那些英雄们承担了拯救整个社会的重担, 并完美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例如尧生活的时代, 飞禽等动物威胁人类的生存, 自然环境恶劣, 但仅有尧有了忧民的思想, 并且让舜治理国家。在孟子眼中, 尧、舜、禹这些先王将人类从自然中解放出来, 他们掌握了整个社会的历史进程和发展动向, 他说:“君仁莫不仁, 君义莫不义, 君正莫不正, 一正君而国定矣”[1]。也就是说他认为社会的掌控权在“君”手中, 历史的中心是少数的英雄人物, 是积极的社会因素。循环史观是指将历史看成是特定过程的循环往复, 历史的发展是总是分与合、治与乱交替循环变化过程。我们现在熟知的“刚柔并济”、“物极必反”、“盛衰相继”等天命观念就体现的是循环史观的观点, 孟子也在他的思想中表现出认为历史是循环过程的观念, 他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 其间必有名世者”[2]。孟子眼中的历史循环和他的英雄史观是分不开的, 他认为圣人、英雄是以五百年为时间单位出现的, 圣人拯救社会、英雄推动历史也就以五百年为准, 循环发展。孟子的这种循环史观的历史观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并一直有人发扬传承, 邹衍就提出了“五德始终说”, 虽然与孟子对历史阶段的具体认识不同, 却也体现了循环史观的观念。2、以司马迁为代表的天命史观和进化史观除了英雄史观和循环史观之外, 古代历史观还有两种不容忽视的观念, 那就是天命史观和进化史观。这两种观念深植于中国文化的土壤之中, 成为了中国哲学中不可规避的一部分, 也是古代历史观中的重要部分。创作了《史记》的司马迁便在他著书立说的过程中, 表现出独特的天命观和进化史观等思想。古代哲学中的天命史观讨论的是“天命”与人的关系, 这种天命有一种形而上的精神特质, 他与中国的神话传统密不可分, 正如西方思想体系中的上帝, 天命也创造出一个俯瞰众人、对人类历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价值对象——即天。天掌握历史发展的主动权, 而人的命则是必然的, 由天决定, 同时家国灭亡发展等等都是天命作用的结果。天命观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儒家思想体系在中国古代历史长河中的再认识、再阐释, 天命观也影响着对历史的认识。司马迁在《史记》中有意无意地的表现了天命观的历史观念, 在《史记》中, 我们也看到许多对于“所以然乃天命使之然”的描述[3]。其实, 在司马迁这里, 天命观本质是天命信仰要求的道、智与权三种神性, 以及对生存质量和幸福生活的追求, 是人类的自然本能。人类往往把自己没有把握、不能确定的未来看成是神秘莫测的天意, 而把不可理解的各种自然现象说成是神圣天命的显示。天命观念的种种内容, 处处闪现着人类自身的意愿和特性。也就是说, 天命观是人自己选择的一种信仰, 是人的意愿与特性使之然。而司马迁的天命观就是自我选择的、宽泛的天命思想, 司马迁的天命观是站在道德的角度看待天命的, 他认为天命是可以预测有时有数的, 虽然他强调道德的重要性, 但有时又表现出对于天命的无奈。认为天命有时事无法理解和揣测的, 这也是司马迁的天命观中略显矛盾的地方。不过, 司马迁是力排这种情况发生的, 哪怕是通过对天命的否定来达到个人的成功, 司马迁都在竭力维护天命的道德与公正。进化史观是一种较为进步的历史观, 在很长一段时间, 特别是现代开始接受西方史学观念之后, 很多人都认为进步史观是舶来品, 是借鉴西方进化论的产物。事实上, 中国的传统哲学中早就表现出了进步史观的思想, 司马迁也在《史记》的写作中表现出了这个历史观念的特质。进步史观肯定社会是进步的, 向前发展的, 并且赞成外部力量推进社会改革, 以此推动历史的发展, 《周易》中就明确提出“变易”的观念。司马迁在《史记》开篇便说“通古今之变, 明一家之言”, 通古今之变的思想是他进步史观的集中体现。司马迁认识到了历史的发展是一个过程, 不是一瞬间就能完成的。司马迁在《史记》框架宏大, 他试图以“五体”表现出变化的历史进程, 并记载了许多推动社会变革的有勇有谋之士, 历史的进步在变革中产生, 又不断朝前发展。3、总结:连续、继承的历史观念不论是英雄史观、循环史观, 还是天命史观、进化史观, 这些历史观念并不是泾渭分明的, 恰恰相反, 在这些史观背后都有历史发展的脉络与线索。相比世界其他古老文明, 中国的文化是连续的, 线性的, 从远古时期到现在, 中国文化有明显的传承特质, 哲学中的历史观也是如此。我们可以在孟子的思想中窥探到英雄史观和循环史观的痕迹, 也能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审视到天命史观和进化史观的基因, 但这些历史观念都不是他们自己的独创, 在他们之前就已经有了这些史学观念的萌芽。此外, 这些历史观念相互融合、相互影响, 交织形成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历史图景, 例如孟子的英雄史观与循环史观就是不可分开的, 英雄的出现有周期特征, 循环史观也由此生成。总之, 中国古代的历史观念是复杂多样的, 他们在中华文明的土壤中, 较为完整的保存并表现出来, 且呈现出承上启下、起承转合的连续、继承特征。二、近代以来哲学中的历史观1、再发展的进化史观近代中国是动乱、风云变幻的, 近代成为中国历史上的关键转折点, 而这个风起云涌的时代, 历史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 历史继承古代传统, 又与时代相融合, 呈现出不一样的观念;另一方面, 西方历史观念的涌入, 对中国的思想体系和历史观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并以此形成了新的史学观念。进化史观是中国古代已有的历史观念, 但随着近代历史的社会变迁和西方观念的引进, 进化史观被赋予了新的特质, 并成为了近代思想家、革命家手中的武器, 成为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思想力量。甲午战争中国惨败, 马关条约的签订让国人的民族危机感空前强烈, 于是一大批思想家、政治家、革命家都在试图拯救民族危亡的局面, 达尔文的进化论科学理论便成为了他们的选择, 由此近代哲学开始转型, 历史观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般认为康有为是将西方进化观引进中国的第一人, 而古代进化史观中历史是变动的、进步发展的观念并未形成蔚然大观, 西方进化论的引进成为了历史观革新的导火索。康有为提出了“三世进化说”, 即“乱世”、“平世”、“太平世”[4]。三世说是中国哲学本有的观念, 康有为将他与西方进化论相结合, 将平等、进化、发展等引入其中, 成为近代进化史观的重要推动力。此外, 孙中山也是进化史观的推动者之一, 孙中山将宇宙进化分成三个阶段。2、历史观的新质:唯物史观在近代历史中, 进化史观在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派、严复、孙中山等人的推动下不断发展, 而到五四前后, 新的历史观念开始形成并影响之后几十年的对历史的认识和看法, 这个新的历史观就是唯物史观。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开展, 让马克思主义的光芒照耀在神州大地之上, 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又一次刷新了中国近代的历史观, 而陈独秀、李大钊等人总结了唯物史观的观念, 推进了唯物史观的传播与发展, 提高了这种史学观念的影响力。而陈独秀与李大钊对唯物史观的倡导是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的, 二人前期都有进化史观的思想, 并在此思想上著书立说, 而随着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了解, 慢慢的由进化史观向唯物史观转变, 从而确立了唯物史观的史学思想。陈独秀提出了唯物史观的“两大要旨”, 分别阐述了生产关系和经济构造、生产力和社会制度的相互关系, 较为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 实现了由进化史观向唯物史观的转变。而李大钊与陈独秀一样, 为马克思主义唯物理论大张旗鼓, 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哲学有较为精辟的论述。唯物史观与中国以往的史学观念是有极大的差别的, 中国哲学体系是非逻辑的, 英雄史观、循环史观、天命史观等观念都是精神层面的认识。但唯物史观给中国的哲学界吹来一丝清风, 带来了完全不同的思想特质, 唯物史观遵从物质第一性, 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有规律的, 且能够被认识, 物质的、进步的历史观在中国完全是一种新的历史观念, 对当时的思想界触动颇深。唯物史观影响了此后数十年的中国历史, 现在也仍然重要。中国共产党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指导, 成为了中国的执政党, 在这种政治环境下, 唯物史观成为了思想主流, 影响了后来几十年的思想家们对历史的认识和看法。三、后现代历史观念:与西方的融合从新中国成立到文革十年, 主流意识形态成为主导,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也成为了主要的、甚至是排他性的历史观念。改革开放之后, 中国走向世界, 西方的思潮再一次涌入中国, 和中国的思想发生激烈的碰撞, 擦出了交流的火花。历史观也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产生裂变, 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历史观念, 并相互影响。最主要的是西方后现代思潮的传入, 影响了中国新时期的思想变化。后现代主义思潮在西方20世纪中期开始盛行并不断发展, 到20世纪90年代开始分裂, 可是在中国, 80年代后现代主义才开始传入, 90年代以来还一直处于发展阶段。后现代主义思潮中的后现代历史观念主要是受新历史主义的影响, 新历史主义是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对历史的重新认识。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市场便成为了生活的主导, 在这种环境下, 新历史主义观念影响了中国人对历史的认知和看法。后现代的历史观认为历史是破碎的, 零散的。解构主义是后现代历史观的主要内核, 解构中心、解构整体、消解宏大,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 历史被看成是碎片化的。历史是语言, 是再阐释的结果, 所以人们无法把握真正的历史, 也无法认识真正的历史。这种观念带有虚无主义的色彩, 八九十年代新历史主义的直接产物便是新历史主义小说的产生, 新历史主义小说将宏大叙事消解成个人叙事、小型叙事, 给人们阐释了一种新型的历史观。此外, 后现代历史观念是不断分裂变化的, 除了新历史主义影响下的零散的历史观, 还有消费主义历史观等。消费主义历史观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这种历史观念是以市场为主导, 随意虚构、阐述历史, 人们从中获得的并不是真实的历史消息, 反而是误导性甚至错误性的历史观念, 例如穿越、宫斗等题材都是建立在“伪历史”的基础之上, 开展自己的情节。此外, 玄幻小说、历史剧、同人小说等等都是对正史进行了或大或小的改造, 一般都是利用恶搞经典、借用名人、消遣历史等手段迎合自己的情节、人物设置, 以博得大众的眼球获取利益。在新时代的文化氛围下, 历史观已经和以往相差甚远, 并且呈现出了多样、繁杂的样态。总之, 中国的历史观念演变经过一个由古代、近代再到当下漫长的演变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 我们可以看到历史观念的线性发展史, 也可以看到中国文化发展的连续性, 以及不断融入的新质。但在当下, 我们能发现历史观的许多问题, 这些问题并不利于我们的文化构建和思想教育, 故借助中国古代优秀的史观资源, 扶正当下被利益扭曲的历史观念势在必行, 构建先进、科学、多样包容的历史观态度也必不可少。参考文献[1] 杨伯峻译注, 《孟子·离娄上》, 中华书局1962.[2] 杨伯峻译注, 《孟子·公孙丑章下》, 中华书局1962.[3] 司马迁, 《史记》, 中华书局, 2006.中国历史的演变过程范文第4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贸易规模迅速扩大。1978~1990年间,我国进出口总额从355亿元增长到5560亿元(当年价),按1978年GDP可比价计算,则年均增长19.7%。1990~2005年间,进出口总额则进一步增长到116922亿元(当年价),年均增长15.9%。与此同时,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越来越大,进出口总额占GDP的比例不断攀升,从1978年的9.7%一举上升到1990年的29.8%在到2007年的66.8%。目前对外贸易与投资、消费一道名副其实地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从贸易结构来看,尽管80年代以来初级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从1980年的50.3%下降到1990年的25.6%,再到目前的5%左右,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但是初级产品的出口总额仍在扩大,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增长幅度甚至高于20世纪80年代水平。同一时期,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已占到了我国整个货物贸易出口的90%以上,总体上仍以低端产品的生产加工为主。我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这种低端分工格局,注定了生产的产品多为高资源消耗型、高环境污染型的。这也意味着“大进大出”型的贸易粗放增长方式和不合理的贸易结构,在为我国赢得贸易顺差的同时,必然伴随着国内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的大量消耗、占用和间接输出,从而产生日益扩大的“生态逆差”。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内涵能源净出口国。净出口内涵能源占当年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从2002年的16%快速增长到2006年的26%,同时因出口产品生产还在国内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再以钢铁为例,继2005年我国首次成为钢材(坯)净出口国之后,出口势头持续增加,大大加剧了煤、电、油、运等资源和环境的压力,而且也增加了CO2排放量。若按进出口平衡估计,2007年相当于多生产粗钢约5440万吨,相应的多消耗铁矿石(含铁64%的成品矿)约9000万吨,多消耗能源约4100万吨标准煤,多排放SO215万吨,多排放烟粉尘10万吨,多排放CO2近1.2亿吨。再加上引进外资结构不合理和危险废弃物的越境迁移现象不断增加,如投资于污染密集产业的外企占外资企业总数的比例从1995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05年的80%以上,使得我国的资源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七、从城市化上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和冲击从最初主要发生在局部范围向区域性、全局性转变,并且在强度上呈现出大幅度上升的态势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化经历了一个比较曲折的发展过程。1949~1957年可以认为是城市化的恢复发展阶段。特别是“一五”时期,围绕主要配置在大中城市地区的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及其配套的694个限额工业项目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加之推行城市对农村开放的政策,积极吸收农民进入城市和工厂矿区就业,大大推动了城市与城市化的发展。在短短的时间内,我国城镇人口从1949年的5765万人增长到1957年的9949万人,城市化率也从最初的10.6%提高到15.4%,并且形成了以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为导向的工业城市建设新模式,许多原来的消费性城市被改建成生产性城市。此种城市发展模式不仅奠定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城市发展的基本框架,而且对于当代中国城镇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大跃进时期,许多城市兴建了大批工矿企业和大洋群钢铁企业,因劳动力缺乏而从农村大量招工,使城镇人口在短短的时间内增加了3124万,平均每年增加上千万人,而1957年前平均每年增加400多万人,城市化率上升到1960年的19.8%,对当时倒退的农业生产的压力激增。此后的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大量城镇职工被精简回到农村以减少城镇人口的压力。从1961年初到1963年6月,全国共精简职工约2000万人,减少城镇人口2600万人。到1963年底,城市人口下降到11646万人,城市化率也随之下降到16.84%。1963年后,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恢复和好转,城市人口虽然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趋缓,城市化率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这在很大程度上与长达10余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有关。到1978年,全国城镇人口虽然增加到17245万人,但城市化率仅达到了17.9%。改革开放后,在20世纪80年代“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90年代“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等政策、方针和战略的推动下,我国的中小城市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开始加速。1978-1990年我国城镇人口增加了75.1%,城市化率提高了至少8个百分点。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城市化发展进一步提速。1990~2005年,我国城镇人口增长了86.2%,而相应的城市化率提高了近17个百分点。特别是以1996年为标志,城市化率首次超过30%,按照国际经验,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从此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程度不同。建国初,我国城市规模相对较小,而且约70%的工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东部沿海的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等几个城市。广阔的内地,除沈阳、武汉、重庆等少数城市外,现代工业很少。因此即使出现污染,也只是发生在极有限的范围内。伴随着“一五”时期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新中国不仅迅速建成了一批核心工业城市和重要的配套工业城市,初步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工业城市群体,包括成批的重型工业城市和综合性工业城市。这种状况不仅导致一些工业城市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就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局部的生态破坏,同时也初步奠定了我国工业城市环境污染的基础。大跃进时期,城市争先恐后地大炼钢铁,导致城市普遍出现局部性的环境污染。文革时期,由于增长方式极其粗放,许多城市工业发展在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同时也导致环境污染不断加重,并且污染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城市地区,而是向城市周围地区甚至一些大江大河扩展。改革开放后,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飞跃发展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建设面积不断扩大,城市污染排放量快速增加,再加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和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导致城市环境污染普遍呈加重趋势,生活污染逐渐显现出来,并且还呈现向农村乃至更大的尺度和范围蔓延的趋势,不仅对城市地区的河流和大气、而且对区域性乃至全国的资源环境都产生了强烈的、直接或间接的冲击。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生态资源的压力不断增大。我国城市建设大多走外延式发展道路,片面追求城市发展规模和速度,加上大搞“形象工程”建设和忽视城市内部土地挖潜,使得城市呈现“摊大饼”式的盲目无序扩张,大量的耕地资源被占用和浪费,不仅直接导致农业用地与城市化建设用地之间的尖锐矛盾,而且还引发生态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大搞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城市用地规模成倍扩大。从1990年到2004年,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由近1.3万平方公里扩大到近3.4万平方公里;同期41个特大城市主城区用地规模平均增长超过50%,城市用地规模增长弹性系数达2.28,大大高于1.12的合理水平。更值得一提的是,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前,全国各级各类开发区的规划面积竟然超过了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粗放,我国城镇人均用地(133平方米)远远超过发达国家(82.4平方米)和发展中国家(83.3平方米)的水平。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还对生态系统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破坏和冲击,如减少湿地面积,降低湿地的调节功能,引发生态灾害等。另外,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快速增长,进一步加剧了城市水资源的压力。尤其是北方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往往为了满足用水需求而过度开采地表水和地下水,而进一步诱发河流断流、地面沉降、土地沙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快速的城市化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虽然逐年增加,但是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同期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仅没有保持同步增长,甚至还在下降,从“六五”期间的28.75%下降到“十五”期间的24.08%,导致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旧账未清,又欠新账。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661个设市城市中,有291个即44%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一半左右的城市(339座)没有生活垃圾处理场。在城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和城市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城市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1、水环境压力继续加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废水排放总量以年均2%的速度增长,其中80年代以年均1.2%的速度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则以2.7%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废水排放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工业废水排放总体上略有增加,而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增长迅猛,年均增幅达到5%,其中20世纪80年代为2.5%,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6.8%,呈现出明显的加速态势。以1997年为转折点,城市污水排放量首次超过了工业废水排放量,此后这种格局一直保持和延续。尽管80年代城市废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但仍赶不上废水排放增加速度,未达标废水排放总量从1980年的232亿吨上升到目前的331亿吨,水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剧。2、城市大气环境污染压力居高不下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决定了城市污染长期以来一直以煤烟型污染为主,二氧化硫(SO2)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很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总体呈上升态势。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从1985年的1325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2168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从198万吨增加到381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从63167亿标立方米持续增加到268988亿标立方米。尽管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力度的增强,污染依然比较严重。同一时期,我国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递增,使得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攀升,尾气污染日益加重,成为中国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甚至第一大来源,如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型城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中,机动车排放所占比例均已超过1/2。这标志着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正在由煤烟型污染为主向煤烟与机动车污染并存的复合型污染转变。3、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污染日益严重1980年以来,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加。1980~2005年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加了1.8倍,年均增长4%,尽管绝大部分被综合利用和处置,仍有一部分排放到环境中。1980年我国城市的垃圾清运量为3132万吨,1990年达到6767万吨,2005年则达到15577万吨,年均增长6.6%,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一直很低,即使到目前也只有63%。大量未经处理的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土壤、水体和大气污染以及疾病的传播。八、从环保上看,我国环境保护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起步到发展的成长过程,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力度明显增强,但是仍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导致的环境退化速度,成为我国环境总体恶化的直接动因之一1970年代以前,我国在《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1956)、《饮用水水质标准》(195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1957)、《森林保护条例》(1963)、《矿产资源保护条例》(1965)等法规条例中就已经体现了一些环境保护思想或要求,如在1956年由国家建设委员会、卫生部批准发布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中,规定了85种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M AC),后经过试用和修订后于1962年形成《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J121962),其中规定最高容许浓度的物质种类扩展到116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中包含了一些村镇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森林保护条例》中禁止毁林开荒;在《矿产资源保护条例》倡导综合利用和合理开采地下水,严禁乱挖乱采,要求工矿企业、医疗卫生部门和城市建设部门对排出的工业、医疗和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的水质。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如卫生部先后开展防止矽尘危害和有毒物质危害等活动,在工业区和生活区之间建设隔离带、对一些污染危害较重的工业企业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包括建设污水净化系统、消烟除尘装置等,但环境保护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未引起足够重视,环保工作相对比较零散,尚未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总体处于萌芽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至80年代前是我国环境保护的起步阶段。继1972年参加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人类环境》会议以后,我国于1973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拉开了中国现代意义上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也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开始进入起步阶段。这次会议确定了环境保护的“三十二字”方针即“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制定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10条措施,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1974年,国务院正式成立了全国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和科研监测机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我国陆续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标准包括“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老三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等,还制定了环境保护规划与计划,开展了以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为特色的污染防治,在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整治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如不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执行效果不理想,制定的“五年控制,十年解决”的环境保护目标脱离国情、要求偏高、低估了环境污染的复杂性和治理的艰巨性,“三十二字方针”主要停留在口号层面等等。20世纪80年代后,尤其是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开始进入了发展阶段。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出了“三建设、三同步、三统一”(即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的战略方针,把强化环境管理作为环保工作的中心环节。20世纪80~90年代,我国的环境立法进程明显加快,陆续颁布了《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水法》、《煤炭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资源和生态保护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和《气象法》等防灾减灾法,进入21世纪后,又颁布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和《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从而逐渐建立了由综合法、污染防治法、资源和生态保护法、防灾减灾法等法律组成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20世纪80年代,我国逐步形成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和新“五项制度”。三大政策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政策。新“五项制度”分别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制度。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工业污染防治开始实行“三个转变”,并开展清洁生产的试点。1992年我国发布环境与发展的十大对策,包括实行持续发展战略。1994年制定了全球第一部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中国21世纪议程》。1996年,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中国的基本战略。同年,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并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8年国家发布实施《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从此中国开展大规模生态建设。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同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2005年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6年,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加快实现环保工作的历史性转变即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2007年十七大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等。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中国环境政策框架体系。从中国环境政策的演变轨迹来看,正在经历着5个方面的变化[5]:1、地位从基本国策到可持续发展战略20世纪80年代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进行贯彻落实,20世纪90年代后实施的是环境与发展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战略。2、重点从偏重污染控制到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环境保护从治理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起步;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重点仍是污染控制;1998年长江发生特大洪灾后,中国开始大规模生态建设。3、方法从末端治理到源头和全过程控制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主要集中于工业污染末端的治理,忽视了对分配、流通和消费领域的关注。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工业污染防治开始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从单纯浓度控制向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从分散治理向分散与集中治理相结合转变,限制资源消耗大、污染重、技术落后产业的发展,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展清洁生产的试点。“九五”期间,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压缩工业部门过剩生产能力,关停了8万多家15种重污染的小企业,从源头上减少了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2002年和2008年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污染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开始向全过程控制转变。4、范围由传统的工业污染防治到工业、农业和城市环境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到流域和区域环境治理随着城市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环境政策由原来的主要局限于传统的工业领域向工业、农业和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拓展包括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过去实行的“谁污染、谁治理”政策着力于点源控制与浓度控制。1996~2005年,国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大力推进“一控双达标”,全面展开“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两控区”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海”(简称“33211”工程)的污染防治,包括大规模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5、手段从倚重行政手段扩展到综合运用包括行政、法律、经济在内的多种手段过去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环境保护主要以命令-控制手段为主,虽然也有少许的经济手段。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和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的环境管理手段逐步多样化,不仅包括行政,还包括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应用越来越广泛,如排污收费制度、城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收费等。而且一些新型的环境政策应运而生,如自愿型环境政策,包括环境标志、公众参与等。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保护力度明显增强,取得明显的成效。环保投资总额从1981年的25亿增加到2007年的3387亿,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从0.51%提高到1.3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1981年的26.3%上升到2007年的91.7%以上。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从2001年的61.3%上升到2007年的86.3%。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从1981年的19.9%上升到2007年的62.1%。森林覆盖率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2%上升到目前的18.21%。沙化土地由20世纪末每年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为每年减少1283平方公里。水蚀面积从80年代末期的179万平方公里下降到90年代末期的165万平方公里再到最近的161万平方公里左右。尽管如此,我国的环境保护治理力度仍赶不上生态环境退化速度,总体环境形势趋于恶化。摘要:环境问题的形成和演变是多种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建国以来,中国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在这些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下,环境问题的影响因素均呈现出显著不同的特征。本文着重从制度、技术、人口、经济、消费、贸易、城市化和环境保护等8个方面,比较系统地论述和揭示了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下中国环境影响因素的演变趋势和特点,以便为揭示中国环境问题的成因并寻求有效的对策和措施提供一定的依据。关键词:环境演变,影响因素,趋势,中国参考文献[1].侯伟丽.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质量[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2].封志明,刘宝勤,杨艳昭.中国耕地资源数量变化的趋势分析与数据重建:1949-2003[J].自然资源学报,2005,20(1)∶36~44.[3].石康.我国的十个五年计划[J].宏观经济管理,2006,5∶68~70.[4].万军.贵州省喀斯特地区土地退化与生态重建研究进展[J].地球科学进展,2003,18(3)∶447~453.中国历史的演变过程范文第5篇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 对资本主义的深刻批判, 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 阶级斗争, 暴力革命, 无产阶级专政, 科学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个经历了由浅到深, 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由少数人到全党共识的发展过程。一、马克思主义的引入与传播关于马克思主义何时引入中国, 学术界有三种说法。一种是在1987年9月10日, 陈铨亚在《光明日报》上发表《马克思主义何时传入中国》一文中提出, 第二种是学术界普遍认为, 1899年传入中国。第三种说法是1902年传入中国说。在1987年9月10日, 陈铨亚在《光明日报》上发表《马克思主义何时传入中国》一文, 在文中提出马克思主义最早于1898年传入中国。陈文认为, 中国最早提到马克思及其学说的中文著作是英人克卡扑 (kirkup) 所著的《社会主义史》。唐宝林1998年4月3日在《光明日报》发表《马克思主义何时传入中国》一文, 指出此种说法有误, 《泰西民法志》实际出版于1912年, 是“宣统三年岁次辛亥上海商务印书馆代印”, “西历一千九百十二年上海广学会藏版”。《马克思主义研究》2000年第2期发表王也扬的文章《关于马克思主义何时传入中国的一个说法之误》, 支持了唐宝林的说法。在1987年以前, 学界共同看法是1899年刊发在上海广学会主办的《万国公报》第121期由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翻译中国人蔡尔康撰文的《大同学》第一章“今世景象”译文, 首次将马克思的名字介绍到中国。《大同学》是由本杰明明颉德著, 李提摩太翻译, 蔡尔康撰文的, 在《万国公报》分期刊发, 后于1899年5月成书出版。文革前, 学术界普遍认为, 1902年梁启超发表在《新民从报》第18号上的《进化论革命者颉德之学说》一文, 首次将马克思主义介绍给中国人。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的历史过程李大钊在中国最早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这一思想原则。胡适1919年7月在《每周评论》上发表《多研究些问题, 少谈些“主义”》一文, 公开攻击马克思主义“是阿狗阿猫都能做的事, 是鹦鹉和留声机器都能做的事”, 主张对中国的问题“一点一滴的改良”, 反对“根本解决”。在《每周评论》上, 李大钊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 对胡适观点予以驳斥, 他初步阐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必须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这一思想。在20实际3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 引领“中国化”潮流, 营造“中国化”的时代语境, 创造“中国化”的集体意识。新启蒙运动最早见于1934到1936年初思想文化界关于新文化运动的零星讨论, 后作为一个运动倡导开来是在1936年秋, 根据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始酝酿倡导。1936年陈唯实在《通俗辩证法讲话》中指出:对于唯物辩证法, “最要紧的, 是熟能生巧, 能把它具体化、实用化”, “同时, 语言要中国化、通俗化, 使听者明白才有意义”。不久, 张申府提出了“科学中国化”的主张。他说:在推广科学上“应使科学成为中国的”, “不但要中国科学化, 同时也要科学中国化”。后来, 他又多次阐释了“中国化”, 其思想集中体现在《论中国化》一文中。1938年4月, 艾思奇在《自由中国创刊》上发表了《哲学的现状和任务》一文中, 他明确地说:“现在需要来一个哲学研究的中国化、现实化的运动”。“哲学的中国化和现实化!现在我们要来这样的一个号召。”在1938年9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 毛泽东做了《论新阶段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 毛泽东阐述了这一命题的内涵“马克思主义必须通过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 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 就是通过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 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 而不是抽象地应用它”,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 即是说, 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 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1945年党的“七大”, 刘少奇做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论述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中的地位, 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完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性总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伟大成果——毛泽东思想, 为全党所接受并写进了党章, 确立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指针。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提法的变化毛泽东曾经亲笔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的“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改为“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此后开始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提法。1948年6月, 共产党情报局通过决议, 谴责南斯拉夫共产党所谓民族主义、反苏和亲资本主义倾向。中共中央考虑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毛泽东思想”两个提法容易被误解为所谓民族主义倾向, 而中国共产党又面临着夺取政权后争取苏联的支持和帮助的问题, 所以在提法上作了改变。直到邓小平作为我国领导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 才开始重新使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命题。摘要: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提出经过了一个由浅到深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思想参考文献[1]胡适.《多研究些问题, 少谈些“主义”》, 《每周评论》第三十一号[J].1919-7-20[2]陈独秀.陈独秀文章选编:中[Z].北京:三联书店1984[3]张申府.《什么是新启蒙运动》, 生活书店, 1939[4]《艾思奇生平年谱》, 《艾思奇全书》 (第8卷) , 人民出版社, 2006中国历史的演变过程范文第6篇(一) 权力的概念权力:power, 中文其实来源于英文, 意为通过意志的运用已达到某种目的的能力。现在多指一种权属和能力。权力观念来源于西方近代意义上的, 国家是人们依据契约而订立, 那么国家权力是属于人民, 是人民将权力让渡给一定的人和组织来行使权力。这里所说的权力本质其实是一种资格, 一种支配力。(二) 权力是动与静的结合说到拥有权力, 这是一种静态的, 权力归某一部分人所拥有, 而另外一部分不拥有, 只是客观的占有权力, 此时的权力像所属物一样, 只是主体所拥有的客体, 是静态的, 是可以被观察的, 给我们展现的是一个静态平面图。而提到处分使用权力就是动态意义上的, 使用权力的范围有多广, 程度有多深, 处分权力是不是职责范围内, 权力有没有被滥用, 这是显现的是一个立体形状, 无法一眼以明之。权力是动态与静态的结合体, 是有平面与立体相辅相成的。二、权限的发展历程上面已经提到权力是静态的平面图即拥有的权力及范围内容与动态的立体图即使用权力过程中的程度与广度的结合体, 那么划定权力边界与范围, 限制权力程度的就是所谓的权限。此处的权限是权属和限权的二合一, 然而权限的发展其实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一) 相关概念在德文中, Kompetenz (权限) 一词有权限“能力、资格、具备某种权限、能力或资格的机构、组织及其他实体”的意思, 更多的是指权属的意思, 指拥有某种权限的实体。英文中competence具有管辖权、权限、法律行为能力的意思。[1]其实, 权限对于静态的权力来讲是一种权属、权能, 而对于动态的权力来讲是一种限权、限制支配力。正是因为有了权力, 才有了权限思想。而权力都是在法律的规制下才是合法的权力, 那么权限必定是经过法律规制的权力。(二) 权限思想的发展历程权限思想起源于西方, 因此梳理一下西方权限思想的产生发展历程。1. 萌芽时期从古希腊、古罗马那里, 差不多可以找到权限规范观点的胚胎、萌芽。柏拉图坚持认为政府应该受法律约束:“凡法律从属于某种其他权威、自己一文不值的地方, 以我之见, 国家的溃败就不远了;但是, 如果法律是政府的主人、政府是法律的奴仆, 那么, 形势就充满了希望, 人们沐浴着神赐予国家的一切福分。”[2]这是柏拉图关于权力要从属于法律, 实则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是权限思想的萌芽。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首次把国家权力划分为议事部分、行政部分和审判司法部分, 这是对权力的最早划分, 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权力制约的具体办法:如选举、限制任期、监督、法制等。[3]开创了西方权力制约思想的先河。他是西方法治思想的首创者, 治权寄托于公民全体, 个人的权力或个人联合组成的权力都要在法律之下。蕴含了权限思想是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塞罗在政体构建方面提出要建立共和政体, 机构设置在具体的机构设置方面有元老院、平民大会、执政官、法官等。在政体中就出现了立法、行政、司法和监察权力之间的严格制约关系。所有的统治者都必须依据法律进行管理。而西塞罗的权力制约不是单靠各权力机构的相互制约, 它还依靠法律的力量, 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各权力机构各政治力量的职权, 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西塞罗机构设置的构想正是明确权属的有效途径, 其背后所包含的就是权限思想。2. 产生时期(1) 初期产生时期。马基雅弗利是权限思想的创立者之一, 因为真正细致对王公大臣的权力进行限制的思考是从马基雅弗利开始的。在马基雅弗利思想中, 我们看到政治技术才开始从宗教、伦理中分离出来。他试图探求侯爵获取权力或者维持权力的方式与手段。权力或权限问题完成了从天上到人间的重大转机, 即从虚幻的教会神权转变为实证的国家权力。(2) 真正产生时期。权限思想的真正产生是近代古典自然法学时期, 创立完善了天赋人权论、人民主权学说、社会契约论、分权制衡理论。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的出台, 为限制国王的权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是英国宪政的产生, 可以说这是权限思想的正式确立和产生。由此, 权限思想真正产生并得以长足发展。洛克通过批判君权神授论指出, 国家是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的产物, 作为公共裁判者的国家权力来自人们本身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他同时强调, 国家权力并非是无限的。洛克在在《政府论》一书中提出了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三权分立的观点。[4]“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5]从事物的性质来说, 要防止滥用权力, 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孟德斯鸠发展了洛克的分权思想, 并指出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 立法权;司法权, 三者相互配合并相互制约。正是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思想, 让后继者把理论用于实践, 开创西方法治宪政之路。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是权限思想的具体化, 是划分了各个不同的机构所拥有的权力, 同时也界定了拥有权力的范围和边界。3. 发展时期前面所表述的大多是一种权限思想, 更多的是一种控权思想。后来的自然法学, 分析法学在控权方面其实都有新的突破点, 比如德沃金提出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思想;韦德指出立行政法的第一个定义就是它是关于控制政府权力的法, 权力必须在法律之下, 政府权力即公权力要得到控制。那真正将权限作为单独的研究领域, 应当非齐佩利乌斯莫属了。齐佩利乌斯系统的研究了权限思想, 并界定了权限及其权限规范。让以前不明了的概念清晰化具体化。齐佩利乌斯认为, 设定权限的目的在于, 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或自由, 他说, 世界上的宪政国家普遍同意, 权力应通过民主的方式建立并应分配给不同的机构, 以使各机构之间能够有所制衡;权力应有界限, 以使个人的尊严及其更为具体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国家权力的侵犯。[6]他认为为了以防个人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公权力侵犯就要通过权限的划分来限制或控制国家或政府的权力, 还要通过权限规范来赋予或保障下层公民的自治权利。目前, 把权限思想作为控制公权力的途径, 尤其是公法学家特别关注, 对公权力的控制, 公权力的权属以及限制公权力, 是权限思想之精要。三、权限规范的界定(一) 权限规范的定义权限规范是在权限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权限规范即关于权限的规范。由于权力的动态与静态, 权限也包含权属与限权, 既然如此, 那么关于权属的规范就是授权的规范, 即授予权力机关拥有确定权力归属的规范, 关于限权的规范就是规制权力机关关于限权的规范。概括起来就是规范的规范。规范是指人的行为规范, 是由权力机关制定出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可以为或不可为的的规则规定, 设定所谓权利义务的规章范式。而规范的规范是指, 处在比行为规范更高位阶的, 是规范权力机关如何设定权利义务, 将设定权利义务的权力规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序内。齐佩利乌斯的权限规范解读的权限规范是一种对自我规范的规范。权限规范确定了规范的权限与规范的程序。[7](二) 权限规范与凯尔森纯粹法规范之比较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把法学中的杂质完全剔除出去。凯尔森认为法律是动态的不同层次的规范体系, 是由那些曾由某个更高规范授权创造规范的那些个人通过意志行为而被创造出来。这种授权是一个委托, 创造规范的权力从一个权威被委托给另外一个权威, 在凯尔森的理论中, 法律体系本身有一个自我创造的系统。一个法律规范决定另外一个法律规范的效力, 高级的规范又为另外一个更高级的规范所决定, 而最后以一个最高级的规范即基础规范为终点。[8]由此可以看出凯尔森形成的是一个动态的规范体系, 一层决定一层, 一级决定一级。权限规范也来自于凯尔森的规范效力等级结构, 一项规范的效力来源于其他另外一项规范, 然而权限思想在其依据上又有所突破和演进, 除了这些规范等级的层次性, 权限规范关注了背后制定这些规范的权力归属的位阶, 一方面授予规范制定者权限, 一方面又对其制定范围边界加以限定, 不得逾越。权限规范不仅是对“法”这种规范本身的规范, 更是对规范权属的规范。(三) 权限规范与哈特规则说之比较哈特认为法律是作为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的结合。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 哈特给了明确的答案, 初级规则是指, 不论他们愿不愿意, 人们都被要求去做或不做某些行为, 即设定义务;次级规则是附属性的, 是寄生在初级规则之上的, 人们可以通过或说某些事, 而引入新的、取消或修改旧的初级类型规则, 或以各式各样的方式确定它们的作用范围, 或控制它们的运作, 即授予权力。[9]初级规则所涉及的是个人必须去做或不可以做的行为, 相对的, 次级规则都是关于初级规则本身。它们规定了初级规则被确定、引进、废止、变动的方式, 以及违背事实被决定性地确认的方式。[10]综上, 初级规则是规定人的行为的规则, 次级规则则授予了立法、司法权力。那么作为权限规范又同哈特的规则说有何区别呢, 是不是同哈特规则说有一定联系呢?哈特规则说简而言之, 其中初级规则是设定义务, 次级规则是授予权力确保义务得到履行。权限规范是包含二者并超越二者之上的规范, 它以初级规则和次级规则为基础, 发掘更高层次的规范, 相对于第一类型的初级规则来说, 权限规范是义务规则的来源及限度;相对于第二类型的次级规范来说, 在授予某些人承认规则、改变规则、审判规则的权力, 权限规范就是关于授权权力的规范, 既然次级规范是通过授权的取得的, 那么什么机关有关授权, 如何授权, 在什么范围内授权, 以何种程序承认、改变、审判都是权限规范所关注的内容。权限规范是在建立在义务规则的基础上考虑背后的权力机关被授权的范围界限。权限规范问题就是关注法律规则背后的产生问题, 即谁来约束立法者, 如何约束立法者。四、权限规范体系正如法律体系一样, 不是单个存在的法条、法律条文, 而是动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的, 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法律体系。权限规范体系也是如此, 它是由权限规范整合而来, 是关于权限规范的复杂综合体系。在我看来, 可以根据权限可以分为权属和限权而言, 权限规范体系也是一种静态的规范体系与规范秩序的结合。其实规范体系主要是指法体系, 这是从一个国家存在的法规范角度而言, 在国家立法层面, 由权限规范规制授予权力机关制定各种法律规范再到各种法律规范相互配合整合成层层相衔接的法律规范体系, 这也是静态层面的, 从授权某一主体确定法律规范———各权属位阶的法律———依次发生效力的法律规范体系, 就是在整个国家当中, 包括各种制定法规范和约束权力者制定法律的权力规范, 规范和规范的规范共同构成权限规范体系。相对于其他规范体系而言, 权限规范体系是一种更为基础的规范体系, 也正是由于授权的权限规范体系的存在, 整个国家也处在有条不紊的法秩序当中。因此, 从社会规范运行来讲, 权限规范体系是使整个社会、整个国家首先处在公法秩序下, 受到约束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的约束, 构建一个井井有条的法秩序, 法律规范调整和约束普通大众的行为, 权限规范调整和制约制定法律规范主体的行为和方式, 规整其活动、划定其活动区域和边界、同时适当限制其强制程度, 让整个法秩序健康有序的发展。权限规范体系确定分配权限的划分, 关于法律授权、确立行为准则和决定个人义务的权限划分问题形成规范体系, 整个国家处在相应的法秩序规整下。权限规范体系使各种权力得到平衡, 协调各个部门所拥有的权限, 同时调整他们拥有权限的程度, 然后制定出适用于个人的规范体系。权限规范体系是动态与静态的相统一。五、结语对于权力—权限—权限规范—权限规范体系, 这是一个动态有机联系的整体, 也是相互层层递进的概念体系。整理权限规范的历史发展进程, 大多是以西方的权限思想为基准, 纵向掌握其历史发展脉络, 很好的理解所谓公权力的来源、演变, 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把握其对调整和限制公权力的重要性, 真正做到通过权限规范将公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摘要:从权力出发, 介绍权限到权限规范发展到再权限规范体系的横向发展脉络, 同时权限思想又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发展历程, 把握其纵向的发展趋势。掌握权限规范的历史演变过程, 对于更好的理解公权力及公权力的限度范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 对于我国正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路径中, 理解权限规范的来源、发展、演变, 可以更好的使公权力沿着规范的轨道行进, 规制公权力的过度膨胀, 将公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关键词:权力,权限,权限规范参考文献[1] 赵翠莲, 邹晓玲译.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4:333.[2] 柏拉图.法律篇[M].张智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133.[3]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5:163-164.[4] 洛克.政府论[M].叶启芳, 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4.89.[5]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许明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1:154-156.[6] 齐佩利乌斯.法学导论[M].金振豹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59.[7] 齐佩利乌斯.德国国家学[M].赵宏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3:131.[8] 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沈宗灵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150.[9] 哈特.法律的概念[M].许家馨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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