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企业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的重点有哪些?

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银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会同有关部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推动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有效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考验,维护了金融稳定安全发展大局,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一是果断处置高风险企业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明天系”“安邦系”“华信系”、海航集团等资产负债规模大的高风险企业集团进行“精准拆弹”。果断接管包括包商银行在内的10家“明天系”金融机构,目前均已顺利结束接管。稳妥处置锦州银行并推动其改革重组,及时阻断其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蔓延。顺利完成恒丰银行等重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稳妥推进华融公司风险处置,顺利完成增资引战并推动其聚焦主责主业、瘦身化险。支持配合相关地方政府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总体下降。二是有效压降影子银行风险。按照“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的要求,出台资管新规及配套实施细则,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重点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和交叉性金融产品。2022年6月末,资管产品净值化比例为87%,较2018年末提高41个百分点。资管业务逐步回归直接融资本源,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行业转型发展取得实效。三是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近5000家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停业。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数量、业务规模和涉众人数均大幅压降,风险明显收敛。深入推进“伪金交所”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监管真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过去5年累计立案查处非法集资案件2.5万起。二、扎实推进金融稳定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持续推动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差异化竞争的金融机构体系。持续推动大型商业银行保持稳健经营势头,不断夯实风险抵御能力,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已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和资产规模跃居全球前列,经营效率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全面落实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坚持职能定位,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有效提升资本实力,推进业务分类分账,发挥好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银行回归本源、深耕本地、下沉服务,推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进一步增强中小银行风险抵御能力。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支持各省(区)制定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落实中央对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的改革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二是不断健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全面评估我国金融体系稳健性状况,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自2017年起按季对约4400家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分为1-10级和D级),通过对其公司治理、资产管理、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科学、合理评价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状况,引导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在持续化解高风险机构(评级为8-10级和D级)风险的同时,2020年底以来按季度对央行金融机构评级1-7级的银行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及时识别苗头性风险并采取措施促使大部分银行异常指标回归至行业正常水平,避免潜在风险演变为实质风险。自2012年起连续11年对银行业开展压力测试,覆盖约400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我国银行业特色和发展趋势,已逐步建立起适应国内金融形势的压力测试框架,形成了广域覆盖、层次清晰、内容丰富的压力测试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运用金融市场压力指数、股票质押融资风险压力测试、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保险业专项压力测试等工具,及时监测资本市场、保险业风险及跨市场风险状况。三是实施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自2015年《存款保险条例》发布以来,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促进银行业审慎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6月末,全国共有4018家投保机构。存款保险标识全面启用,存款保险宣传取得成效,存款保险制度逐步深入人心。风险差别费率机制不断完善,早期纠正初显成效,累计推动数百家机构退出问题投保机构名单。探索发挥存款保险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平台作用,支持重点区域和机构风险化解。四是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定位于由中央掌握的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资金,资金来自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市场主体,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在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应依法依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仍有缺口的,经批准按程序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目前,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五是补齐金融稳定制度短板。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职责,开展金融业综合统计,出台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等制度性文件,统筹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出台《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防范实业风险与金融业风险交叉传递。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提高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存款业务,稳妥有序处理存量业务,已开展的业务到期自然结清。牵头起草《金融稳定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强金融稳定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三、下一步工作思路经过三年集中攻坚,一批紧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风险点得到有效处置,金融脱实向虚、盲目扩张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当前我国金融体系总体稳健,突出表现在金融机构稳健性程度保持在较高水平。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超过90%,银行稳则金融稳。2021年末,我国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安全边界内(1-7级)的银行资产规模占银行业总资产的98.9%,其中24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银行业七成以上,评级一直优良,发挥了金融体系稳定“压舱石”的关键作用。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抓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进一步夯实金融稳健运行制度基础,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按照既定方案,分类施策,持续化解重点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风险。二是进一步推动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三是推动提高监管有效性,持续强化金融业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加强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四是坚持“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结合,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补齐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制度短板。(作者:金融稳定局)
通过强监管推动风险防范化解,将成为未来金融工作的重点。“要清醒看到,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10月30日至31日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如此定调当前面临的风险形势。与前五次会议五年召开一次相比,此次会议时隔6年,也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升至“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本次会议是中央金融委、中央金融工委组建后,首次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凸显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上海市经济学会副会长连平表示。会议在金融监管、防范风险相关内容上着墨颇多,并将两项工作放在同一段落中进行阐述,显示出二者之间关联度很高。综合市场分析来看,在当前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的背景下,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大势所趋。接下来,如何加强金融监管?哪些风险领域是监管关注的重要方向?怎么做?会议均予以了详细部署。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等风险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对几个方面的金融风险重点提及。具体包括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房地产金融风险、外汇市场风险等。“由于中长期国内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次会议将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连平称。而从篇幅内容上也不难看出,中央对于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问题的重视和关注。会议提出,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其中,“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为首次提出,措辞基调与6年前以“防范+控制”的理念相比更进了一步。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认为,近年来政策已经沿着上述方向加速推进,但目前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一些较为根深蒂固的问题和困难,如过去高杠杆经营的房企面临较大的债务压力、房地产高库存和居民购房需求透支的矛盾等,这些矛盾需要用政策支持和时间去化解。明明表示,对于经济而言,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基础设施“三大工程”既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向新发展模式的长期转型,又能够对总需求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过去几个月对“三大工程”的指导意见已经陆续审议通过,明年以及未来几年的推进计划和速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产相关需求的趋势和走向。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对第一财经表示,首提“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表明政府将加快房地产企业监管制度建设,明确监管企业范围,大型地产企业是重点监管对象,监管内容方面重点是预售资金的监管、企业债务及流动性的监管等。连平认为,在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背景下,资质相对优良的房企可能加大各类金融工具的利用,包括银行信贷、债券、信用违约掉期(私募CDS)、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引入资产管理公司(AMC)等举措,缓释并降低房企金融风险。去年出台的“金融16条”就曾提出,对房地产企业融资,国有、民企等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央行行长潘功胜日前也表示,一视同仁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刘水认为,目前融资困难的主要是民营房企,此次会议意在强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把支持民营房企融资的政策落实落细,切切实实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到实处,支持民营房企发展。此外,及时处置和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明确地方“化债+管债”框架,也仍是监管关注的重要方向。会议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等。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也是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重点任务之一。会议再次以强化金融监管作为主要议题之一,延续2017年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的“强监管”政策基调。从2017年的“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到今年的“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在市场分析看来,会议旨在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并提出具体的金融监管改革方向,通过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成为我国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议指出,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目前,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已经出炉。机构改革后,组建了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并形成“一行一总局一会一局”(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的架构,强化了金融监管之间的统筹协调,能够更好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随着监管职责调整划分,各监管机构边界进一步厘清,我国“分业监管”模式正向“功能监管”模式转型。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功能监管”模式有助于弥补金融混业经营下“分业监管”可能存在的监管空白和盲区,确保金融监管全覆盖和减少监管板块重叠,有效防范监管套利和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在“行为监管”方面,相关监管机制有望加速落地。温彬表示:“当前机构行为主要依靠自律管理,在市场大幅波动背景下,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金融风险易发高发,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房地产风险交织。2021年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同志负责的地方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有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当前,地方承担金融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并负责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此轮机构改革后,有利于进一步厘清央行和地方监管部门的职责,以确保央行能更专注宏观调控和宏观审慎监管。温彬也认为,当前,我国地方监管职责较为模糊,央地权责划分尚不清晰。本次会议进一步强调中央统筹和属地责任,提出“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以及“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这些将纵向实现党领导下的央地协同监管格局,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连平强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将有助于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
28日至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考察调研。他考察上海期货交易所,了解上海增强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等情况。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已上市23个期货品种和9个期权品种,涵盖金属、能源、化工、航运等领域,吸引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和企业广泛参与,成交规模居全球场内商品衍生品市场前列,形成高质量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总书记的到来,让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干部职工倍感振奋:“深感责任重大。每一个期货品种的背后都是一个行业,是产业链上下游成千上万家企业迫切的风险管理需要。”“要引导实体产业更好运用期货工具管理风险、配置资源,在全球范围提升‘上海价格’的国际影响力。”“我们要更加自信自强,更加刻苦努力,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监制丨申勇策划丨史伟 王鹏飞记者丨贾林 潘毅 俞翔摄像丨金雨秋 张垚航拍丨范凯 孙慧升 郭恩友统筹丨马亚阳 孙春黎制作丨费明资料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上海总站责任编辑:贾宏伟央视新闻1.3亿获赞 3090.9万粉丝重大新闻、报道和突发事件的总台首发账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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