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垄断竞争的三个特点价格出现后,垄断竞争的三个特点价格长期高于商品的价值,这是否意味着垄断竞争的三个特点价格的出现违背了价值规律 ?

垄断价格的出现并未否定价值规律的作用。 (1)垄断价格的制定不能无限抬高到极大脱离价值的地步。(2)垄断的形成并不能增加价值总量,全社会商品价格的总额仍然只能等于商品价值总额。垄断价格对价值的偏离,必然和另外一些非垄断企业或小生产者生产的商品价格对价值的反向偏离相对应。(3)通过垄断价格所获取的垄断利润,归根到底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和其他劳动者创造的一部分价值。所以,垄断价格的出现并未否定价值规律,而是价值规律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作用的具体体现。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而垄断价格仍以价值为基础:垄断价格=价值+垄断利润。只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发生变化。它是由垄断行业人为制定的价格,它不受市场的影响而独立存在,是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而且是不变化的独立价格,它是市场价格中的独立的价格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各行业的产品或商品的价格也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趋向于合理的价格。可是“垄断价格”却保持着人为所制定的价格恒定不变。拓展资料:垄断价格是指国际垄断组织利用某种经济力量和市场控制力量决定的价格。在世界市场上,国际垄断价格有两种:一种是卖方垄断价格,另一种是买方垄断价格。前者是高于商品国际价值的价格;后者是低于商品国际价值的价格。在两种垄断价格下,均可取得垄断超额利润。一、卖方垄断价格,二、买方垄断价格。在这两种垄断价格下,均可取得垄断超额利润。垄断价格的上限取决于世界市场对于国际垄断组织所销售商品的需求量,下限取决于生产费用加国际垄断组织所在国的平均利润。由于垄断并不排除竞争,故垄断价格也有一个客观规定的界限。它是由垄断行业人为制定的价格,它不受市场的影响而独立存在,是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而且是不变化的独立价格,它是市场价格中的独立的价格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不断变化,各行业的产品或商品的价格也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趋向于合理的价格。可是“垄断价格”却保持着人为所制定的价格恒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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