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果找政府闵行投资促进中心

阅读次数:11月27日,商会金融委员会在华安证券上海中心举办“新形势下企业投融资政策策略”研讨会,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讲解企业上市通道,分享产业投资机遇。50多位会员企业家及特邀金融界大咖、领导嘉宾出席。商会会长聂建明,执行会长、金融委员会主任刘响东,商会党支部副书记朱文英,常务副会长汪东、程小中、王大年、刘圣春、汪恭彬、王海啸,副会长查红霞、张金中、张红玲、王文强,理事徐瑞、徐庆、杨朝晖、方颖、吴俊、祝涵、谢友邦、黄富怡、方平、邓铁峻以及多位会员企业家参加。华安证券总裁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丁颖新,华安证券上海投行部总经理刘传运,泰隆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杨红江,上海报业集团界面新闻行业总监邹博等多位金融界专业人士应邀出席。安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玄、安庆市政府驻沪联络处主任谢政莅临指导。“新形势下企业投融资政策策略”研讨会现场刘响东作为主持人,向参加活动的领导嘉宾和企业家们表示欢迎,向提供会务支持的华安证券上海分公司表示感谢,并介绍了研讨会的主题和议程。他说,近年来国家产业、金融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对专精特新技术类企业的扶持力度非常大。金融委员会希望通过此次对经济政策的解读,帮助会员企业更好地了解经济形势,为企业的投融资活动指明趋势和方向。丁颖新在致辞中表示,华安证券是一家安徽企业,非常欢迎在沪的老乡企业家到来,服务好老乡的企业是华安证券的重要工作。他对未来的经济发展充满信心,相信企业发展的前景也会越来越好。华安证券总裁助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丁颖新致辞知名券商首席宏观分析师张博士首先作“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二十大报告解读”专题分享。他从中国产业发展阶段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角度切入,解读最新经济政策,强调创新的重要性。他介绍,进入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中国依靠人口红利,凭借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参与国际分工贸易;第二个十年是以城市化为抓手,体现为房地产业的高歌猛进;如今,我们进入第三个十年,劳动成本上升了,城市化放缓了,经济要持续发展就必须依靠创新,提升生产效率,这也符合经济的底层逻辑。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此外,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五个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创新被放在最核心位置。坚持创新、鼓励创新将是国家的长期经济政策,企业家们在投资决策的时候,一定要拥抱国家大战略。对于明年的经济展望,张博士认为,应该保持乐观态度。他介绍,依据大数据分析,中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今年,相比传统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增长很快,几乎恢复到了疫情前的水平,这样的变化是有惯性的,不大会出现逆转。同时,这样的转变符合国家战略,政府也会对这些新兴产业加大扶持力度。他预计明年财政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不会比今年小,可能还会进一步加大。刘传运以“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之路”为主题,讲述了“专精特新”政策的发展历程,通过翔实的数据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了整体分析。他还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企业家比较关心的“专精特新”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路径,详细讲解了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在企业财务指标、科创属性等方面的不同标准。华安证券上海投行部总经理刘传运作主题分享商会监事、泰隆银行上海莘庄支行行长方金水作“宜商话泰隆”主题分享,介绍了泰隆银行成立三十年来,在践行“服务小微企业、践行普惠金融”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绩。商会监事、泰隆银行上海莘庄支行行长方金水作主题分享刘玄从地方政府资产运营和产业管理的角度,和与会者交流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加大信贷投放的后续影响、三线城市的企业如何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内容。他表示,安庆在新能源、新材料、汽车、纺织、化工等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集聚了不少资源,欢迎企业家多来家乡投资考察,寻找企业发展的新机遇。安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玄交流发言聂建明作总结发言。他对此次活动内容和效果给予肯定,认为“干货满满、非常深刻”。他向商会金融委员会的精心筹备、家乡领导和华安证券的大力支持、金融界大咖的专业分享以及会员企业家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商会会长聂建明分享心得体会聂会长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家或多或少面临经营发展上的困难和压力,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纾困扶持政策,预计国家会进一步采取更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更宽松的货币政策,明、后年的经济形势值得看好。他强调,中国经济不可能再重复过去的故事,不会再沿袭过去的发展路径和模式。未来经济发展的关键必然是科技创新,创新才是第一驱动力。而科技创新,尤其是应用性的创新,必然要回到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才能贴近市场需求,对新基建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会带来诸多利好。聂会长建议:企业家们要密切关注最新的经济产业政策,抓住新机遇,做好产业布局。聂会长说,在疫情影响下,商会开展大型活动的难度很高,但依托专业委员会的平台,聚焦行业和专业,依然将商会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坚持将专委会平台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手,已拥有法律、金融、房地产建筑业、数字科技、文化传媒、健康消费六大专业委员会和女企业家协会。8月,房地产建筑业委员会举办《房地产市场与未来展望》专题报告活动;9月,法律委员会走进上海联交所,探寻碳中和机遇;11月,文化传媒委员会召开宜商品牌力论坛,探讨数字化时代的品牌建设,金融委员会组织企业投融资研讨会……通过一系列专委会活动,同行业同生态圈的企业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促进协作,相互赋能,已经形成了良性氛围。商会还将继续加强专委会的组织和力量,开展更多贴近会员需求的专题活动,进一步赋能会员企业。与会的部分领导、会员企业家
  记者 申俊涵 北京报道  政府引导基金与券商私募子的牵手合作案例越来越多。  6月21日,海通证券(600837)、国泰君安(601211)分别发布公告,宣布各自于浦东新区发起设立首期规模约40亿元的产业引导母基金。两只母基金均由上海浦东引领区基金参与出资,券商私募子作为管理人,关注领域为上海的主打优势产业。  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两只券商系母基金在上海的落地,政府引导基金与券商私募子的合作早前已有多番探索。2022年8月,华安证券(600909)全资子公司华安嘉业中标担任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基金的管理人,该基金规模60亿元,力争5年后基金总规模达300亿元。  2020年7月,我国首支专门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而设立的国家级母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揭牌。经过第一批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海通开元是中选机构之一,并在合肥市注册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  此次设立产业引导母基金的海通开元和国泰君安,都是上海的国资券商金融持牌机构,并且两者都在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方面有着长期积累。  一位接近海通开元的业内人士对分析称,海通开元此前以直投业务为主,此次是其第一次做母基金业务。“海通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的过程中,一方面增强了与政府投资基金的合作经验,另一方面也向中小基金学习了做母基金的经验。”他说。  国泰君安则在母基金业务方面有着更早的布局。据了解,2020年12月,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已完成首轮封闭,并已正式进入投资期。按照计划,国泰君安母基金目标规模500亿,分期分批设立,首期规模80亿,定位为具有投资银行特色、服务于国家战略和深耕产业的市场化母基金。  两只券商系母基金落地,均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  6月21日晚,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分别发出设立产业引导母基金的公告。海通证券公告显示,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的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  其中,海通开元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3亿元,国盛集团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8亿元,中国太保(601601)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亿元。其他LP还包括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600895)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伊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出资16亿元。  国泰君安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包括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内的其他第三方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  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目标总规模100亿元,首期目标规模40亿元,目前意向出资规模为41亿元。其中,国泰君安创新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2亿元,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亿元。其它LP还包括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在具体投向上,两只基金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海通引领区产业基金以子基金投资为主,按协议约定进行子基金投资和项目直投。投资方向主要包括主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双碳”与环保、金融科技等产业。  浦东引领区科创一号基金将以子基金投资为主,按协议约定进行子基金投资和项目直投,关注领域为新兴科技、医疗健康、绿色发展等。  加上开年揭牌的一支首期规模71亿元的母基金,上海浦东新区今年以来已经以来三支母基金。同时,在去年7月,上海浦东还落地了首只百亿S基金——上海引领接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一期(有限合伙)。可以看出,当地在引导基金投资和S市场的影响力正不断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落地的两支母基金均由券商私募子作为管理人。而在此前,券商私募子与政府引导基金的合作已经频频出现。  一位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业内人士对表示,政府引导基金已经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出资主力军。在政府引导基金遴选管理人时,面对诸多市场化VC/PE机构带来的竞争压力,券商私募子的优势主要在两方面。  “第一,券商是持牌金融机构,在资本市场活跃。相比市场上不管是有名的还是没听说过的VC/PE机构,券商系基金有很高的品牌加分,出事的概率很小。第二,券商在全国各地基本上都有网点布局,对其接触地方政府和寻找项目都能够带来便利。”他说。  券商股权投资业务加速,与二级市场业务形成重要补充  事实上,券商在一级市场的股权投资业务布局正在加速。  以行业龙头中金公司(601995)为例,其全资子公司中金资本成立于2017年,是中金公司统一的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平台。经过五年的发展,中金资本管理部截至2022年末通过多种方式在管的资产规模达到3595亿元。在退出方面,2022年中金资本管理部被投企业IPO 数量超过30家。  “虽然在券商的整个业务体系中,跟投行业务、股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相比,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带来的收入占比不会太高、人员配备也不会太多。但一级市场的股权投资业务,能够对其二级市场主营业务形成重要补充,为投行业务带来大量项目源,具有很高的战略价值。”一位来自券商私募子公司的业内人士对说。  “尤其是母基金作为一级市场重要的资本工具,对券商的股权投资业务和二级市场投行业务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他说。券商可以通过母基金在短时间快速覆盖一批一级市场的直投子基金,并由此覆盖其所投的优质项目。这一方面利于券商私募子的一级市场直投业务的发展,另一方面,当这些项目进入IPO阶段时,可以为券商的投行业务带来大量项目源,在券商内部形成业务的正向循环。  以国泰君安创新投资为例,目前,其管理规模超过600亿元,直接投资项目100多个,子基金穿透600多个底层项目。迈瑞医疗(300760)、华大智造、华天软件、上海兆芯等,均是其所投代表性项目。  一位接近国泰君安创新投资的业内人士曾对表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的特色之一是发挥“投资+投行”的优势,打造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资服务体系。面向初创和成长企业,发挥股权投资在产业研究、资产获取、定价交易、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特色优势,主动发起或携手政府产业基金、产业龙头、金融机构设立科创基金,加快孵化、培育科创企业做大做强。  面向拟上市企业,发挥产业投行优势,完善企业资源库,量身定制境内外上市最优方案,有效提高股权融资效率;积极拓展双创债、科创类资产证券化等产品创新,高效满足债权融资需求。面向已上市企业,提供高水平再融资、并购重组服务,提升交易做市能力,整合投研资源丰富科创类产品创设与供给。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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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海:支持未上市民营企业到科创板上市 已在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回归科创板上市】上海市5月30日推出的《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落实“应科尽科”,支持符合科创板定位、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等要求的未上市民营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已在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回归科创板上市。  上海市5月30日推出的《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中明确,上海要加大力度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其中提出,上海要充分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发行REITs产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REITs产品战略配售。支持民营企业在沪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将不同地区资产进行整合优化后通过基础设施REITs充分盘活。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落实“应科尽科”,支持符合科创板定位、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等要求的未上市民营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已在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回归科创板上市。  同时,上海要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今天(5月30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介绍《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阮青、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刘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管小军、市工商联副主席汪剑明、市财政局总经济师郑长林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共包括4个方面、20条政策,经报市政府同意,《政策措施》已正式印发。  一、着力破除隐形壁垒,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着眼于促公平、提信心,推出三项措施:  第一、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坚决破除隐形壁垒,进一步强调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在服务规范上,要求涉企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在加快企业准入时限上,在浦东新区试行“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  第二、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  第三、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发挥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作用,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二、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着眼于优服务、提能效,推出六项措施:  第一、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聚焦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用好上海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最新成果,把受到企业欢迎的“桩基先行”、“多测合一”、项目用地清单制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落地,推进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改革新措施,为民间投资项目减环节、减时间、提效率。  第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兼顾好广大中小微企业经济活动的政策需求,落实好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扶持中小微企业、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实施不打折扣。  第三、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最低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研发用地最低可按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出让。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存量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第四、降低市政公用接入成本。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户水电气接入“零负担”政策。  第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政商定期沟通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深入调研等方式,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第六、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定期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评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鼓励民营企业干事创业、更好发挥作用的浓厚氛围。  三、着力加强要素保障,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  着眼于更便利、更快捷,推出四项措施:  第一、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在全市41个主要执法领域推行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推进实施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上链工程,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  第二、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重点聚焦盘活民间投资存量,支持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发行REITs产品,增强再投资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在沪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将不同地区资产进行整合优化后通过基础设施REITs充分盘活。  第三、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进一步增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能力,稳步提升民营企业首贷率。优化完善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机制。  第四、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平均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四、着力拓展投资渠道,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着眼于促创新、优结构,推出七项措施:  第一、支持民间投资科技创新。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相关创新中心、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引导民间投资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定位。支持鼓励有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第二、加大三大产业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好三大产业相关的各项资金补助政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高地建设。同时,打好专业服务“组合拳”。进一步发挥国家药审长三角分中心服务作用,加强对民营企业新药、器械上市许可注册申报的指导;将民营企业动态纳入本市研发用物品“白名单”、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统筹全市政府投资的高性能计算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普惠的算力支撑。  第三、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着力推动智能算力、智慧存储“补需方”改革,推动政府部门租用民间投资专用算力支持大语义学习、元宇宙、时空底图等专业场景应用。通过创新券支持中小企业租用算力和存储资源。  第四、强化绿色发展领域民间投资支持。针对近年来民间投资较热的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进一步明确资金补助等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  第五、稳定房地产民间投资。着力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两旧一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  第六、促进民间投资参与社会民生服务。对于医疗、教育、文体等社会民生投资,进一步放宽对社会办医医疗设备的配额限制;制定新一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实训中心建设补助政策;用好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民间投资文创、文体旅游项目。  第七、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重点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引导民营企业投资生态产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6号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上海市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耕耘者、建设者、分享者。为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1.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各区、各部门推进民间投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服务办事指南,细化服务标准,明确办理时效,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在浦东新区试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通过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从事特定行业许可经营项目须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标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其已经符合要求并提交必要材料,即可取得行政许可。(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审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政府)  2.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发布和重要政策宣传推介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市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滚动列入年度市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由市重大办负责协调推进。支持民间投资与国有资本联合,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坚决破除隐性壁垒。(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重大办、市国资委)  3.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在企业投资领域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不得拒绝使用保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算主管部门要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银保监局)  二、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4.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目录,进一步下放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全面推进落实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纳入建筑师负责制试点且已投保注册建筑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项目,经责任建筑师告知承诺,在具备相关审批要件后,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再作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前置条件。巩固提升“多测合一”改革成效,全面推广“桩基先行”,全面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推进民间投资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一次性核发电子证照。(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5.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6.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化土地市场交易环节,对采取定向挂牌以及仅有一人报名参与竞拍的出让地块,取消现场交易环节,民间投资可以直接电子挂牌交易并确认竞得。产业用地地价实行底线管理原则,工业用地最低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研发用地最低可按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出让。弹性年期到期续期时的土地价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经集体决策,可按照原出让合同约定价格,综合评估确定续期价格。支持民间资本组建基金,参与存量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涉及规划调整给予支持。鼓励存量产业用地提容增效,按照规划和产业导向,民间投资存量工业和仓储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部门: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7.降低市政公用接入成本。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费用。(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  8.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政商定期沟通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通过深入调研等方式,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责任部门:市工商联、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政府)  9.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建设和管理领域的民营企业争创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定期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评选,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我市重大工程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营造鼓励民营企业干事创业、更好发挥作用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联)  三、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  10.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在全市41个主要执法领域分两批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便利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优化“一网通办”“随申办”融资信用服务功能和设置,加强与银行合作深化“联合建模全流程放贷”创新试点,助力中小微企业更加便捷、精准获取融资服务。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上链工程,优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上海)”网上平台信用修复结论共享和互认机制,推动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公共信用修复结论,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  11.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平台优势,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发行REITs产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REITs产品战略配售。支持民营企业在沪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将不同地区资产进行整合优化后通过基础设施REITs充分盘活。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落实“应科尽科”,支持符合科创板定位、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等要求的未上市民营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已在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回归科创板上市。(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  12.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优化完善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机制。进一步增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能力,优化批次业务占比要求,稳步提升民营企业首贷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13.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稳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对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和与融资相关费用支出,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推动民营企业平均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滚动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对在沪银行申报的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应纳尽纳”,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奖励考核,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无缝续贷增量扩面,在符合各行授信管理要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到“零门槛申请、零费用办理、零周期续贷”。(责任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  四、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14.支持民间投资科技创新。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等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支持民营企业申报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对获得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开办费和经营奖励。鼓励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上下游等建立多种形式技术联合体,申报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加大对民间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持续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民营企业和上海市重点服务独角兽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鼓励有技术优势的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5.加大三大产业民间投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高地建设,全面落实好三大产业相关的各项资金补助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产业人才纳入“产业菁英”,实施重点产业人才专项政策保障。充分依托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加强对民营企业研发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创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注册申报的指导。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动态纳入本市研发用物品“白名单”、进出境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缩短通关时间。统筹全市政府投资的高性能计算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中立普惠、持续迭代、安全可靠的公共算力资源。(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委、上海海关)  16.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延长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贴息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底,提供最高1.5个百分点的利息补贴。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等引导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广泛参与数据、算力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补需方”改革,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通过政府采购、租用等方式使用民间投资的数据储存和算力资源;通过科技创新券支持民营企业租用算力、存储资源;推动政府部门租用民间投资专用算力支持大语义学习、元宇宙、时空底图等专业场景应用。(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大数据中心)  17.强化绿色发展领域民间投资支持。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按程序给予0.05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的资金支持。鼓励民营企业投建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高水平换电站等示范项目,对充电设备给予30%—50%的设备补贴,对充电站点和企业给予0.05—0.8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落实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免收电力接入工程费等措施。(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电力公司)  18.稳定房地产民间投资。运用好专项借款、配套融资等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两旧一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  19.促进民间投资参与社会民生服务。进一步放宽对社会办医医疗设备的配额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建设养老、体育、社会福利等项目,养老等社会领域民间投资新建项目实现整体地价水平与标准厂房类工业基准地价相当。支持更多市场主体参与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民办高校发展,制定新一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实训中心建设投资补助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市民健身设施补短板重点项目,市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按实际投资3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给予补助。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电影事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旅游发展等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文创、旅游等民间投资项目。(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  20.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振兴。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在乡村振兴领域设立投资基金。针对农村低效闲置的各类资源,加大盘活利用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行整体开发,发展特色种源产业,做强农业品牌,做精数字农业,打造绿色农业高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创新开发模式,引入产业内核,形成特色产业空间。(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旅游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崇明区政府)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一图读懂《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上海:落实“应科尽科” 支持未上市民营企业到科创板上市 已在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回归科创板上市)
(责任编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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