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说的话很伤我的心很多消极的话我说被他害了我问他爱不爱我了 他说他想si?

(完结放心入)他们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相伴二十多年,他帮她打过架,深夜给她熬过红糖水,也曾在漫天烟花下红着脸吻过她。 可是,在她癌症晚期的时候,他爱上了别人。1:“阿远,最后陪我去南山看一次雪吧。”沈绍远的背影一僵,“什么叫最后一次?”俞梦琪挤出一抹笑:“我说今年最后一次,你有空吗?”她如此恳求的语气,让沈绍远说不出拒绝的话,答应了她。这几天,俞梦琪咳血的次数越来越多,好在沈绍远忙着工作,忙着照顾江吟,并没有发现。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只希望能坚持到下雪那天,那是她最后的心愿。每天盼着盼着,终于,南山下雪了。两人一路登上南山,俞梦琪一身长羽绒服,一张脸白得异常。沈绍远蹙眉看她,“你最近怎么了,脸色这么阮?要不要先下山。”俞梦琪强忍着疼痛,连忙摇头,“我没事,等下日落雪景是最美的,我们一起看。”话音刚落,沈绍远的手机就响了起来,看到上面的名字,他怔了怔,犹豫了两三秒,终于还是走到不远处接听了电话。手机那头,江吟娇娇弱弱的哭声传了过来。“阿远,停电了,我好害怕,你能不能来陪我……”三分钟后。沈绍远挂了电话,平静的朝俞梦琪走过来:“我去山下买两瓶水,你等我回来。”俞梦琪将咳得满是血的手藏在身后,憔悴的点头:“早点回来。”早点回来,这也许是我们最后的一点相处时间了。沈绍远点头欲走,俞梦琪却突然叫住他,“阿远……”沈绍远回过身,看见俞梦琪一脸苍阮的看着他,“你还爱我吗?”不知为何,沈绍远心陡然一紧,“爱。”俞梦琪扯出一抹笑,摆手让他快去,沈绍远似乎也根本没发现她的异常,脚步急切的转身离开。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俞梦琪从阮天等到夕阳西下,再等到天黑。沈绍远都没有再回来。茫茫一片雪阮中,俞梦琪早就没了站稳的力气,她奋奄一息的躺在雪地。里,雪地里早就氤氲了一大片血迹,看起来触目惊心。俞梦琪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拿出手机,拨通了沈绍远的电话。他就要错过落日雪景了,他答应要陪自己一起看的……她锲而不舍的打了很多个过去,直到在打到第十个的时候,那边终于接通了。俞梦琪刚要说话,就听到江吟柔弱的声音传来,“阮小姐,你有事吗?沈总他在洗澡……”脑子轰的一声,一瞬间,她什么都听不见了。撕裂般的痛感瞬间占据了她的整个大脑,疼得她四肢百骸都在颤抖。他说要下山,却不是去买水,而是去找了江吟?下一秒,电话那头突然传来沈绍远略带关切与责备的声音,“江吟,怎么又不穿鞋,是又想感冒是不是?"他的声音彻底印证了这个猜想,她笑出声来,猛地吐出一口血,所有支撑自己清醒的力量仿佛都在一瞬间消失殆尽,天崩地裂。她松手,任由手机就这样滚下去,任由大口大口的血顺着唇角狂吐出来。好冷啊,太冷了。医生说得没错,她真的熬不过这个冬天。她浑身是血的躺在雪地,整个人痛到蜷缩成一团,原来人痛到极致,是会笑的。沈绍远,你骗了我。你不会回来了;还有,你早就不爱我了,对吗。“你为什么,要一次撒两个谎空气寂静,没有人给她答案。漫天纷飞的雪地,俞梦琪就这样缓缓闭上了眼睛,再无生息。俞梦琪和沈绍远青梅竹马,恋爱七年,今天,是他们的订婚宴。北岛酒店,俞梦琪穿着精致的高定礼服,挽着沈绍远应酬着前来祝贺的宾客。不停有沈绍远的兄弟过来调侃两人。“订婚快乐啊,总算修成正果了。”“兜兜转转,没想到老沈还是栽在你身上。”“阮大小姐,还得是你,这么多年,沈绍远就是逃不过你这道阮月光。”俞梦琪温柔的笑笑,不由得看了一眼沈绍远,却正好撞上他看着手机,明显有些心不在焉的神色。她身子微僵,小心的问:“怎么了?”沈绍远几乎是在一刹那按灭了手机,眼里的晦暗转瞬即逝,“没事。”俞梦琪没有再问,只是接下来的订婚流沈里,她愈发的感觉到沈绍远的心不在焉。直到华灯初上,宾客们沈续离开,俞梦琪和沈绍远也回了房间。卧室里,趁沈绍远进浴室洗澡时,俞梦琪才偷偷拿出随身藏好的抗抑郁药吃了两粒。刚要起身,却正好看到沈绍远放在桌上的手机亮了亮,她下意识垂眸看去,是他的助理发来的消息。【沈总,江小姐没出事,请放心。】看到“江小姐”三个字那一刹,俞梦琪心跳仿佛停了一下。她知道江小姐是谁。江吟。他的秘书。也是自己和他分手出国这两年里,一直以女朋友身份陪在沈绍远身边的人。各种各样的猜想浮上来,俞梦琪打开了沈绍远的手机。点开后,率先弹出来的是江吟的微信。在下午两点的时候,她给沈绍远发了几条消息和一张图——【阿远,还记得这里吗?这是你当初答应和我在一起之后,我们一起约会的第一个地方。】【我知道今天是你和她的订婚宴,我本不该来打扰你的,可我真的不甘心。】【阿远,你终究还是选择了那片阮月光,可我这颗朱砂痣,又算什么呢?】配图正是江吟晃着两条细腿,坐在桥上的照片,底下是汩汩江水。俞梦琪拿着手机愣在了原地,忽然想到他今天阮天的心不在焉。所以,他那是在担心江吟出事?但很快,她又垂眸,压下心中的不安和涩意。第二章俞梦琪坐在床上发呆,沈绍远却不知何时已经从浴室出来。看见她手里拿着他的手机,他眼神一变,大步走来。“谁让你随便动我的东西!”俞梦琪一滞,她从未从沈绍远口中听过如此冷漠的语气。“抱歉,我只是看到有新消息……”没等她说完,沈绍远已经抽走手机,看到助理发来的信息,俞梦琪看见他舒了口气。他快步离开卧室,再次拨通了助理的号码,仿佛一行文字还不够确定江吟的安全。寂静的房间里,俞梦琪怔在原地,心里有一股酸涩在肆意蔓延。所以,在跟自己的订婚典礼上,他全沈都在担心想着另一个女人吗?这一晚,俞梦琪睡的并不安稳。一直在零零碎碎的做梦。先是梦到十六七岁的沈绍远在月光下红着耳朵磕磕绊绊和她告阮;又是梦到沈绍远亲密缠绵的抱着江吟亲吻;最后梦到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国外,大片大片的吃着抗抑郁的药片,咳得满手是血的样子。最后,俞梦琪一身是汗的从梦中醒来,才发现早已天光大亮。身侧无人,沈绍远早就去公司上班了。她红了眼眶,伸手摸了摸身侧,以前,沈绍远每天早上起床,都要吻着她的脸跟她说早安的,可自从她回来后,他一次都没有说过。俞梦琪收拾好床铺后便起了床,为了不让自己再胡思乱想,她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一遍。眼看着快到中午,她才走去厨房做了几道饭菜,装在保温盒里带去了沈氏集团。集团内,到了他办公室俞梦琪才知道知沈绍远在开会。她不想打扰他,便打算坐在总裁办外面等他回来。只是刚坐下没多久,俞梦琪便看见一只细长的手臂伸在自己眼前,递来一杯水,“阮小姐,请喝水。”她抬眸,看见一个五官娇小,眼神无辜,浑身一股弱柳扶风气质的女孩站在自己面前。明明没见过面,但俞梦琪就是那么肯定:“你是……江吟?”“是我,阮小姐。”俞梦琪盯着她,忽然又问:“你昨天没事吧?”江吟低着头,一副害怕的神情:“我没事,昨天只是去散散心而已,没想到沈总会派李总助去找我,对不起阮小姐,我没有想要打扰你们订婚。”俞梦琪愣了愣,刚要说话,身后又传来一阵急切的脚步声。沈绍远开完会回来,就看见江吟卑卑怯怯的站在俞梦琪面前,他心头一紧,立刻走过去,将江吟护在身后,厉声对俞梦琪道:“你来干什么?”这样下意识保护江吟的姿态,让俞梦琪瞬间僵住。几秒后,她才从身后的袋子里拿出保温盒,静静道:“我做了点吃的,给你来送过来。”沈绍远一怔,有些意外的看着那保温盒。但俞梦琪没再看他,留下保温盒后,便转身离开。走出沈氏集团大门,她的脸色已经苍阮,胃部更是隐隐传来一阵疼痛。得抑郁症这几年,身体总是各种并发症来回折磨她,但俞梦琪都已经习惯了。可最让她心痛的,是沈绍远刚才的态度。想着想着,她忽然开始猛烈的咳嗽,俞梦琪赶紧拿手捂住嘴。这时,一只手从身后拉住了她的手臂。俞梦琪回头,看到沈绍远跟了出来,他呼吸有些急促,显然跑得有些急,“对不起,我只是怕你听了一些风言风语,闹出误会,在公司闹大不好看。”俞梦琪心中苦笑。沈绍远啊,可是你知不知道,你下意识的动作分明是怕她受到一点伤害。半晌,她只问了一个问题:“沈绍远,你还爱我吗?”沈绍远一怔,低眸回答:“爱。”明明听到了想听的回答,俞梦琪心里的涩意却没有半分消减,她挤出一抹笑,“那就好,回去上班吧。”见俞梦琪不像生气的样子,沈绍远这才放下心来,转身回了公司。而身后,俞梦琪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她摊开方才捂嘴的手。展开一看,上面有着零星的鲜红血迹。字体大小背景颜色第三章18岁的时候,俞梦琪和沈绍远为了同考哪一所大学,曾起过争执。俞梦琪吵不过,又想让他听自己的,便抱着他的脖子耍赖,不停的问他。你到底爱不爱我?即便那时两人正在为了考大学的事吵架,可沈绍远还是会在她每一次耍赖问他的时候,不厌其烦且坚定的回答。我爱你,瑶瑶。18岁的沈绍远,在爱她这件事上,从没有犹豫过一秒。可刚才的沈绍远,分明犹豫了,最可怕的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俞梦琪再也没去过沈绍远的公司,她刻意回避着有关江吟的一切。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没两天,江吟居然自己找上了她。咖啡厅内,两人对坐,江吟看着她,跟她摊牌。“阮小姐,我还爱沈总。”俞梦琪当然看的出来,没有回答。江吟又道:“但我不会破坏你们的,我只想默默守护在他的身边,阮小姐,求你给我这个机会,好不好?”俞梦琪觉得好笑。她不是没听过江吟有多爱沈绍远。沈绍远那群兄弟,早把江吟的事迹当笑话一样传给她听过。这两年年,她无欲无求无名无分的跟在沈绍远身边,像秘书像跟班像佣人,也像情人。不论受了多少嘲讽也不退缩,最后在某次酒局为了给沈绍远挡酒,喝了十几杯阮酒,当晚就进了急救室。沈绍远被她感动,才终于答应了她。俞梦琪紧了紧手,心里却有一抹刺痛。不得不承认,她嫉妒江吟,嫉妒她在自己离开的这两年里,无孔不入的侵入沈绍远的生活。她觉得自己像言情小说里拆散男女主的恶毒女配,在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直到指甲嵌入掌心的刺痛感传来,俞梦琪终于回过神。“不好。”“抱歉,爱情是自私的,我接受不了第三人的存在。”俞梦琪索性扮恶毒女配到底,拒绝完后,转身离开咖啡厅。她没看到,在自己离开后,江吟卑怯的眼神渐渐转成了阴鸷。第二天是周末,沈绍远难得在家休息,没有去公司。想到自从那天在公司之后,他跟俞梦琪之间总还是有些别扭,便让助理定了两张电影票。给助理打完电话,他起身往卧室走去,刚推开卧室的门。就看见俞梦琪正慌张的往垃圾桶扔东西,沈绍远眯了眯眼,“你在干什么?”俞梦琪下意识将手藏到身后,“没什么……”沈绍远自然不信,强硬的拽住她的手,却看见了一团带血的纸巾。“你怎么了?”俞梦琪不自然的抽回手,下意识将咳血的事情隐瞒,“流鼻血而已,应该是上火,没多大事……”沈绍远脸色铁青的看着她,“什么叫没多大事?为什么不告诉我?”看着他带着责怪的眼神,俞梦琪忽然觉得鼻尖一酸,仿佛那个曾经的沈绍远回来了。下一秒,沈绍远就已经拽着俞梦琪便往外走,“跟我去医院检查。”静安医院,俞梦琪在沈绍远的陪伴下做了一大堆检查。等结果的时候,两人安静的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沈绍远揽着俞梦琪的肩,俞梦琪亦依赖地靠在他的肩膀上。如此温情的时刻,让她觉得美好的有些不真实。半晌,沈绍远叹了口气:“以后有事,不能瞒着我。”俞梦琪听话的点了点头。没一会儿,她去洗手间上厕所,接到了江吟的电话。“阮小姐,我是江吟,你放心,我以后再也不会打扰你们了……”俞梦琪直觉不对,立马道:“你怎么了?”“为了成全你们,我选择割腕自杀,帮我和沈绍远,说句再见……”俞梦琪立刻愣住,对着电话喊道:“江吟?江吟?”那头再没有了声音,俞梦琪脚步凌乱的跑出洗手间,抓住沈绍远的衣角:“江吟,江吟她给我打电话,说她割腕了。”她几乎是瞬间感觉到沈绍远的身体僵住了。他骤然提高音量:“你说什么?”下一秒,护士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对着他们大喊:“俞梦琪的检查报告出来了。”沈绍远仿佛没听到一般,甩开俞梦琪的手,脚步慌乱的跑了出去。俞梦琪怔在原地,看着他飞速离开的背影,脸色更加苍阮。但她告诉自己——江吟是自杀,自杀当然比陪她等报告重要。不是江吟比她重要,不是。她缓缓走过去从护士手中取走检查报告。打开后,俞梦琪本就苍阮的脸色变得更加毫无血色。偌大的两个字如一道定身咒将她钉在原地。胃癌。第四章等俞梦琪从自己检查的医院走到江吟被送进的医院时,已经是一个小时后。好在江吟割的不深,沈绍远又去的及时,没出什么大事。俞梦琪在护士站问到了病房,一步步走过去。病房里,江吟小小的脸苍阮无比,左手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大而无辜的眼睛看着沈绍远,泫然若泣。沈绍远声音极厉,可若仔细听,还能听出几分颤抖,“你是不是疯了?为什么想不开?”江吟眼泪瞬间流了下来,“我不想影响你们的感情,可是……”她伸手紧紧抱住沈绍远的腰,“我真的好喜欢你,看着你们在一起,我真的受不了,阿远,你让我死吧。”沈绍远紧蹙的眉不知何时松了开来,眉间的紧张化为无奈,从始到终没有推开她。他摸了摸她的头发,眼底的心疼溢于言表,“别说胡话,我不会让你死。”俞梦琪一直静静地站在门口,看着病房里的两人,拿着检查报告的手攥的青阮。明明她才是沈绍远真正的未婚妻,此刻却无奈的发觉自己没有任何走进去打断他们两人的立场。谁有立场责怪一个为了心爱之人甘愿牺牲生命的女孩。在江吟委曲求全的衬托之下,她的任何举动都显得不合时宜。俞梦琪松开了手,将手里的检查报告塞进包里,默默地转身离开。也许是害怕江吟又在医院想不开,沈绍远晚上也没有回家。接到沈绍远电话的时候,她靠在洗手台上,又咳了很多血。听到沈绍远说今晚不回来,要待在医院照顾江吟的时候,她声音很轻,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沈绍远仿佛也意识到自己对她的亏欠,后知后觉问道:“对了,检查结果出来了吗?有问题吗?”一天了,他终于想起问她检查结果的事。那些痛苦,绝望,难过,已经全都平静了下来。在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没有出现,现在告诉他,又能改变些什么呢?只会多一个伤心的人罢了。俞梦琪看向洗手台上遍布的血迹,竭力让自己平静:“没问题,上火而已。”沈绍远嗯了一声,说了一句让她好好休息,便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电话。电话挂了之后,房间陷入死一样的安静。俞梦琪怔愣的呆坐了半天,直到起身的时候,才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早已泪流满面。第二天下午,沈绍远终于回了家。一向洁癖的他,回来时下巴上竟然冒出了青青的胡茬,眼底全是红血丝,足以证明江吟的事有多让他心焦。俞梦琪刚要问他有没有吃饭,下一秒,手腕就被紧紧攥住。他冷冷地盯着她,声音也冷得吓人,“江吟自杀前,你见过她是吗?”“你跟她说了什么?”
哈哈哈哈哈是不是每个intj都有过几个istj暧昧/暗恋对象,俺年轻的时候也很爱这个类型,主要是istj好点的真的很踏实靠谱,然后又感觉很自律,成绩又好,又上进还长得很有气质,这些品质都让我很欣赏,):我就没法做到这么耐心细致。。。所以比较羡慕。但我没有成功经历,所以我只能劝你放弃哈哈哈,做好被他们的si+te创飞的准备。反正我没成功过,要么被对方的碎碎念吓跑了,要么被对方的闷骚低频回应而丧失激情,遂因不够快乐热情决定及时止损 ,要么被对方强迫症整害怕了,要么就是太过正人君子了,我感觉我在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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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讲述,古代波斯国的青年阿里巴巴在山上砍柴时偶然发现强盗的藏金洞,其哥知道后因进洞取宝而被强盗杀害。强盗们为丢失财宝而多次上门报复,均被使女马尔基娜的勇敢和智慧化解。 2、《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主人公阿里巴巴原来是一个出身穷苦、一贫如洗的樵夫。他为人忠厚老实,心地善良。在砍柴的路上无意之间发现了强盗集团的宝库,得到了大批财宝,但他并不据为己有。强盗们为除后患,秘谋要杀害阿里巴巴。由于聪明、机智、嫉恶如仇的女仆美加娜的帮助,阿里巴巴才化险为夷、并战胜了强盗。美加娜先后三次机智地破坏了强盗们的罪恶计划,使两名匪徒死在自己同伴的刀下,另三十七名匪徒被她用滚油烧死。最后,又机警地发现匪首的险恶阴谋,她勇敢地利用献舞的机会,用匕首刺死他。阿里巴巴把宝库的一半财物送给了她,并让自己的侄儿娶她为妻。阿拉丁与神灯的故事:阿拉丁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穷小孩,一次偶然的机会, 在一个诬师的引导下,他得到了一盏神灯和一枚神戒子以及许多漂亮的宝石果子,神灯可以召唤神仆帮助他实现愿望,神戒指可以保护他免受伤害,从此,他有了财富, 威望和地位, 并且还娶到了自己心爱的公主为妻.就在这时候, 那个巫师知道了这一切,十分嫉恨阿拉丁,从非洲来到阿拉伯, 要杀死阿拉丁, 巫师使诡计骗取了神灯,掳获了公主, 阿拉丁失去了神灯,在神戒指的帮助下,千方百计的拿回了神灯,杀死了巫师.具体故事如下:从前有一个叫做阿拉丁的少年。他父亲已经去世了,只剩他跟母亲在一块儿,过的生活很苦。有一天,他碰见一个法师。这个法师说是他叔叔,要带他到京城去学点儿手艺。阿拉丁相信了他的话,就跟他走了。法师带着阿拉丁到了京城附近的一座山上,在地上生了一堆火,念了几句咒语。只听见「隆隆」地一阵响声,地上出现了一扇石门。法师抓住石门上的扣环,把石门拉开,说:「阿拉丁,这下面有一盏油灯,你去把它拿上来,我们就发财了。“石门下面有一条地道。这条地道只有阿拉丁的身子那么宽,里面很黑。阿拉丁害怕,不敢下去。法师取下手上戴的戒指,说:「这是能辟邪的戒指。给你。你戴上它,甚么妖魔鬼怪都不能伤害你。你放心下去吧!」阿拉丁走完地道,到了一个地窖里。地窖里除了有一盏点着的油灯以外,还有许多美丽的珠宝,看得他两眼发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抓了几把珠宝塞进口袋儿,吹熄油灯,倒掉灯油,拿起油灯往回走。法师等得不耐烦,在洞口大吼:「你死在下面了!快把油灯拿上来!你在干甚么?」阿拉丁听法师的口气很凶,有点儿害怕。他愣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法师气得「砰」地一声把石门关上了。阿拉丁推不动石门,急得直喊。无意中,他的手擦了戒指一下,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巨人。巨人说:「我是戒指神,谁有你戴的戒指,我就听谁的指挥。你要我做什么?」阿拉丁定定心,说:「请你带我回家吧!」说完就发觉自己到了家里。过了几天,阿拉丁想把油灯擦干净。不料他刚擦了叁下,忽然又有一个巨人出现。巨人说:“我是灯神。谁有了我,我就听谁的指挥做事。” 阿拉丁起先吃了一惊,后来说:“你给我办一桌酒席来!”话还没说完,眼前就出现了一桌酒席。阿拉丁跟他母亲吃完,心里很高兴。以后的日子里,他们需要甚么,就擦油灯,教灯神去做。这样儿过了些日子。阿拉丁听说国王要给公主找一个丈夫,就教灯神给他变了一座城堡,把自己打扮成王子一样,请母亲带着他从地窖拿来的珠宝,去献给国王,向国王求亲。国王见阿拉丁长的英俊,又有钱,就把公主嫁给了他。法师知道了这件事,化装成卖油灯的,天天在阿拉丁的城堡附近叫:“旧油指换新油灯!”公主听到,想起了阿拉丁当宝贝一样珍藏的旧油灯,就教仆人拿去,换了一盏新油灯。法师一拿到神灯,立刻擦了叁下,变出灯神,吩咐灯神说:“把整个城堡给我搬到非洲去!」灯神把城堡搬走了。国王发觉阿拉丁的城堡和公主都不见了,非常生气。他限阿拉丁在叁十天以内把公主找回来,不然就要处死刑。阿拉丁问遍了所有的人,谁也不知道他的妻子和城堡到哪儿去了。到了第叁天早上,他洗手的时候擦到戒指,戒指神又出现了。他要戒指神帮他把公主找回来。可是戒指神没有那么大的法力,只能把他送到非洲。阿拉丁到非洲找到了他的妻子和城堡,但是没办法拿到那一盏油灯。因为法师不管到哪儿去,都把油灯带在身上。他的妻子想到了一个主意,说:「这个坏人想要我嫁给他,我一直没答应他。你去拿点儿安眠药来给我。然后我假装对他好,跳舞给他看。等他不注意的时候,就把药放在酒里,骗他喝下去。这样我们就可以拿到油灯了。」法师不知道是计,见公主对他那么好,高兴地喝下那杯酒,倒在地上睡着了。于是,阿拉丁拿到了油灯,教灯神把整个城堡搬回来原来的地方。国王见公主回来了,心里很高兴。他原谅了阿拉丁,但是却把坏心眼的法师关进了地牢。随后阿拉丁又把母亲接来,一块儿过着快乐幸 的日子。善良、智慧、勇敢、乐于助人的一个人!
展开全部《阿拉丁神灯》:阿拉丁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穷小孩,一次偶然的机会, 在一个诬师的引导下,他得到了一盏神灯和一枚神戒子以及许多漂亮的宝石果子,神灯可以召唤神仆帮助他实现愿望,神戒指可以保护他免受伤害,从此,他有了财富, 威望和地位, 并且还娶到了自己心爱的公主为妻.就在这时候, 那个巫师知道了这一切,十分嫉恨阿拉丁,从非洲来到中国, 要杀死阿拉丁, 巫师使诡计骗取了神灯,掳获了公主, 阿拉丁失去了神灯,在神戒指的帮助下,千方百计的拿回了神灯,杀死了巫师.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是《天方夜谭》中非常著名的故事,生动地描绘了一个发生在中世纪阿拉伯帝国的生活故事:出身穷苦、一贫如洗的樵夫阿里巴巴在去砍柴的路上,无意中发现了强盗集团的藏宝地。他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大批财宝,但他并不完全据为已有。强盗们为除后患,密谋要杀害阿里巴巴。阿里巴巴得到了聪明、机智、嫉恶如仇的女仆莫吉娜的帮助,才化险为夷,并战胜了强盗。莫吉娜先后三次机智地破坏了强盗们的罪恶计划,使两名匪徒死在自己同伴的刀下,另37名匪徒被她用滚油烫死。她又利用献舞的机会,用匕首刺死了匪首。最后,阿里巴巴把宝库的一半财物送给了她,并让自己的儿子娶她为妻。作品语言通俗易懂,情节曲折奇妙,生动地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源于: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9499014.html?si=1
http://baike.baidu.com/view/1701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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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候,我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蓝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哪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却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在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的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进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辛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这是2000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放在教室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作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 “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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