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山东地区做网络货运平台怎么盈利的吗?转型做网络货运平台怎么盈利真的可以解决物流企业进项问题吗?

网络货运企业为货主开具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销项发票,通过税务代开或委托代征取得的司机票属于进项发票。为方便理解,网络货运平台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如下图所示:网络货运增值税抵扣链条一、网络货运销项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此规定明确了网络货运企业作为承运人的纳税主体身份,可以依法合规为托运人(货主)开具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网络货运企业为货主开具的运输发票为销项发票。二、网络货运进项税网络货运企业三张进项发票:油气票、ETC、司机票1、油气票和ETC的相关规定2017年8月,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总公告2017年第30号),指明网络货运企业自行采购的成品油(实务中气也可)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用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准予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该公告首次明确了网络货运企业的进项抵扣范围和税负成本构成。2、司机票的获取及相关规定2017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税总公告2017年第55号),指出符合条件的个体司机(实际承运人)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9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405号):经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称各省税务局)批准,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以下称试点企业)可以为同时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相关涉税事项。以上内容由开运咨询整理,希望对您理解网络货运有所帮助,如果您在平台运营过程中碰到各种难题,欢迎私信我,为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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