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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人防管理新规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这15篇文章还不能满足您的需求,您还可以在本站搜索到更多与人防管理新规制度相关的文章。篇1:人防管理新规制度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安全使用和战备状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制订本制度。一、根据“谁使用、谁负责”标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岗位责任制度、定时检验和维修保养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要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任务和内容,做到责任明确,维护管理档案健全,定时检验和维护到位。二、保持人防工程原结构完整、完好。不得私自改变人防工程原结构布局、降低防护能力和影响其防空效能。不得私自在人防工程顶板及外墙打洞穿孔。三、保持人防工程内防护密闭设施启闭灵活、密闭可靠。金属、木质部件无锈蚀损坏。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悬板活门、防护挡窗板轴承或手柄应每十二个月最少注一次黄油,每个月最少开启1-2次。平时将防护密闭门用木楔垫起,预防变形、下垂。四、保持人防工程内通风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启闭灵活,不得私自拆改,排风机房和滤毒室保持洁净、整齐,不得堆放杂物。五、保持人防工程内给、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运转正常,不得私自拆卸。水箱间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各部件应保持完整、完好。六、保持人防工程内供电系统完好,运转正常。各配电室和配电箱内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私自改变原供电线路、位置和乱拉电线。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为保障人防工程在平时和战时正常使用,充足发挥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等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制度。领导人员:维护管理人员:维护人员:领导人员关键责任是负责组织拟制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中长久及年度计划、检验监督工程维护计划落实情况。维护管理人员关键责任是负责组织落实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计划,建立和管理工程档案、工程维修检验统计,帮助领导人员检验监督工程维护保养情况。维护,包含工程结构、防护密闭设备设施、风、水、电、暧、通信、消防系统进行日常保养和检验维修。人防工程定时检验和维修保养制度一、人防工程结构维护(一)加强人防工程地面管理,重型车辆、机械、设备和材料通常不宜经过和停放(堆放),如需经过和停放(堆放)时,必需取得人防部门同意。(二)发觉结构表侵蚀、风化、脱落、掉角等损坏情况,应立即用同标号砼或高标号砂浆进行修补,预防局部损坏扩大,避免因钢筋保护层破坏引发结构内部钢筋锈蚀。(三)人防工程产生渗漏水现象应立即防水堵漏方案确实定,应因时、因地、因工程制宜。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做到取材轻易,操作简便,造价经济,安全可靠。(四)人防工程主体结构不得任意开孔,如必需开孔时,须报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并认真做好新开孔防水和防护密闭处理。二、人防工程防护密闭设施维护(一)钢筋砼和钢筋网水泥门应轻开轻关,以免碰坏,如局部损坏,应立即用高标号水泥砂浆材料修补,当损坏影响防护能力或密闭性能不易修复时,应按设计要求时立即更换。(二)金属门扇和钢筋砼门扇包边钢框应保持良好没漆层,通常3年应重新涂防锈漆和油漆。(三)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每十二个月检修一次,铰页、闭锁及传动机构活动部位添注没机,预防锈蚀,保持灵活,多种零件如有损坏或严重磨损,应立即配齐或更换。(四)密闭胶条应保持清洁,不得沾油污、油漆,如有老化或脱落,应立即更换或修复。(五)扩散室不得改作它用,应保持清洁。排烟口扩散室每十二个月清除污烟灰一次,进排风口不得堵塞。三、人防工程内部设备维护1、手动、手电动密闭阀门必需开闭灵活,关闭严密,应该每个月保养一次,每十二个月检修一次,五年大修一次。2、自动排气阀每个月擦拭阀门外套和空腔污垢,保持密封面清洁、橡胶密封圈清洁。橡胶密封圈应避免沾油污,不禁涂漆,每十二个月检修一次。3、通风机要保持清洁、干燥,注意检验,立即添加润滑。人防工程维护保养档案制度一、做好人防工事维护保养建档工作、立即登记在建工程、使用工程和损(毁)坏工事相关材料,掌握人防工事等级、面积、防护设备、电器设备、风水排放等管理使用情况。二、搜集、整理、保管和维护保养档案相关各类(种)有参考价值资料,配合档案,提供利用。三、维护保养文件、图纸、图片、图表、技术资料、维修计划、测试统计等各类(种)材料要专员负责填写登记。四、根据维护管理规律和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和系统排列,做到档案管理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五、对搜集档案资料要立即整理编目,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为维护保养工作服务,为人防工程积累档案史料。六、维护保养各类(种)材料要先例完整性、系统性、成套性,要做到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按等级分类归档保留。七、做好有长远保留价值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档案移交手续和档案资料调(借)阅制度。八、人防工程维修保养、检测试验、修理项目、事故汇报等各类(种)基础情况要登记立案,为以后查考提供关键依据。九、保护档案完整和安全,确保档案正确和质量,保持档案排放序列,保守档案机密和秘密。工程消防管理制度一、人防工程通常不得使用明火,确需使用,应经消防和人防管理部门同意。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燃点小于60℃易燃液体作燃料。二、人防工程内公共活动场所,严禁吸烟。在许可吸烟场所要划分吸烟区,或设置吸烟室,并设置盛水烟缸。烟蒂、火柴梗不得随便乱丢。三、人防工程内应配置一定数量应急照明灯具;不得使用蜡烛、油灯等明火照明。四、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配置有电工执照专职电工。电工要常常对电气线路、电器设备进行检验维修,发觉线路设备不符合要求,要用时更换修理。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乱拉乱接。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五、人防工程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及电流较大电器具,日光灯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物上。物资仓库照明器具应采取60W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和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六、人防工程内部严禁使用易燃后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装饰材料,已经安装使用应采取对应补救方法并主动发明条件逐步更换。七、人防工程内不准存放、生产、常常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放射性物品,独立小型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物品仓库需经当地消防、人防管部门专门同意。八、平时人流较多人流较多人防工程,必需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出入口,在出入口和工程内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出入口必需保持通畅,不准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九、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依据使用性质,配置一定数量适用灭火器材,并分工专员管理,定时检验、维修,确保完好。十、人防工程要按地下消防要求完善内部防火、灭火,报警等消防设施。凡设有喷洒、喷雾等灭火装置工事,必需严格根据消防相关要求进行维护管理,并注意常常维修,立即更新消防设施,预防失效。十一、消防器材和防火装置,严禁私自搬动、拆除,如有损坏立即添补。十二、防火隔墙不得任意开洞、穿管和拆除,如有损坏应立即修补。十三、普及消防知识,严格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加强工事防火管理。十四、制订火灾应急预案并每十二个月进行演练一次。篇2:人防管理新规制度为确保检防工程安全,促进超市稳定发展避免或降低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国消防法》,结合人防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应急预案。一、组织领导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指挥中心下设五个行动小组:火险扑救组,水电管理组,人员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2、各组责任人和人员组成(1)火险扑救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水电管理组组长:副组长:组员:(3)人员疏散组组长:副组长:组员:(4)安全保卫组组长:副组长:组员:(5)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职责各组应在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下开展工作1、应急指挥中心职责:(1)接警后快速查清起火位置,着火物性质火势大小并正确组织指挥人员扑救。(2)拨打火警电话“119”向管理区消防队报警。(3)指挥现场救火协调各小组工作。(4)协调区消防队对事故调查。2、火险扑救组职责(1)接到火警后快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2)依据火情,采取有效扑救方案,快速控制火势蔓延,立即灭火。(3)抢救被困人员必需利用“先控制,后消亡,救人重于救火”,“先关键后通常”标准。(4)保护现场隔离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3、人员疏散组职责(1)组织车主等人员快速离开卖场。(2)市止车主等人员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混乱和伤亡事故发生。(3)确保消防通道安全门通畅。4、安全保卫组织职责(1)维持消防通道安全门通畅。(2)封闭火灾现场,看管进妯出口严禁闲杂人员。(3)转运受受伤人员和珍贵物品5、水电管理组。(1)确保充足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2)安排好车辆,确保立即输送受伤人员。三、灭火程序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依据起火位置,火势大小,调派人员快速到位进行扑救,同时向消防队报警。水电组接到指令后,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给消防水泵加压,火队扑救组,利用周围灭火器灭火和用室内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抢向火点射水,在灭火人员器足情部下,进行扑灭火灾。假如人员器材不足,则要将力量集中在火势蔓延方向,或保护价值较大物质,尽力降低火灾损失。人员疏散组要车主等人员立即有效撤离,并派专员到显著位置引导消防车正确抵达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请理无关人员,并对关键部位进行保护,维护火场秩序。火灾灭后,应急指挥中心要主动帮助管理区消防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其它各组帮助消防部门清理火场。篇3:业务规章管理新规制度业务专题规章管理新规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了规范企业业务管理步骤,明确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业务分成和考评措施,特制订本规章管理制度。2、如本制度和企业以前公布相关要求有不符之处,以本要求为准。3、本制度由业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4、本制度未包含部分或不完善之处,企业将另行修改或补充。5、企业拥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6、本制度自20xx年4月26日起正式实施。第二章岗位职责1、业务经理(1)全方面负责业务部管理工作,协调和企业其它部门关系。(2)负责组织完成企业下达各项业务指标。(3)制订业务管理制度并负责管理、实施。(4)定时组织职员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和整体水平。(5)依据买断栏目运行情况,立即向企业提出相关价格、时长等方面调整意见。(6)企业准备购置新栏目时从业务角度提出合理化提议。2、业务副经理(1)帮助业务经理进行业务部管理工作,业务经理外出时,代理行使业务经理职权。(2)培训、指导业务人员开展工作。(3)立即向业务经理反馈各栏目标运行情况,并提出调整提议。(4)负责大用户开发和企业指定业务洽谈、签约。3、业务人员(1)主动完成企业下达业务指标。(2)努力提升业务素质和个人修养。(3)回访老用户,开拓新用户。第三章业务步骤1、业务签定步骤(1)员工联络、洽谈用户。(2)员工将意向用户向业务副经理汇报,并确定协议内容。(3)协议内容经企业和用户同时确定后,业务经理及媒介部经理审定后,方可和用户签定协议。(4)协议原件由财务部存档,媒介部、业务部各执一份协议复印件。2、业务公布步骤(1)正常业务公布步骤A、正常业务是指按企业要求价格签定,并播前付款业务。B、员工依据协议如实填写协议会签单,经业务经理、媒介部经理签字后,由财务部审核并加盖媒介投放专用章,由媒介部负责公布。(2)非正常业务公布步骤A、非正常业务是指赠播(企业明确要求赠播业务除外),协议价格低于企业要求价格或需要企业垫款业务。B、这类业务,业务人员在填写好协议会签单,经业务经理、媒介经理审核签字,交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加盖媒介投放专用章,由媒介部负责公布。C、需要企业垫款播出,员工还要填写垫款播出申请单,由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财务部在媒体投放单上加盖媒介投放专用章,由媒介部负责公布。3、业务实施步骤(1)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错播或漏播问题,由媒介部负责核实并立即和电视台协调进行补播或协调给用户其它形式赔偿。(2)垫款播出业务,由媒介部经理和业务部经理依据协议及垫款播出申请单具体要求,责组员工立即、足额催款,财务部负责监督缴款情况。如用户不能立即付款,则由媒介部填写停播通知单,业务部经理、媒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后,由财务部加盖媒介投放专用章,交由媒介部去电视台办理停播手续。(3)如因媒介部工作失误造成错、漏播,进而影响到用户继续合作,则相关损失由媒介部负责。(4)如错、漏播发生是因为媒体造成,媒介部需向企业出示媒体开具相关犯错情况汇报,不然视为媒介部责任。(5)如媒体播出时间调整,而媒介未能立即获知,或即使获知,但未能立即通知业务部,造成我企业和相关业务人员信誉受到影响,则该责任由媒介部负担。第四章业务定额和考评措施1、依据现在栏目标市场运作情况,企业实施对每个业务人员月业务定额考评,遇企业新购栏目或现有栏目时长变动和市场原因等,企业能够随时对员工月任务量酌情进行增减。核实业务人员任务量,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2、业务部业务人员,任务量暂定为3.5万元/人/月。3、当月完成业务额在要求任务量20%以下(含20%),当月月薪为200元;当月完成业务额在要求任务量20%—50%之间(含50%),当月月薪为400元;当月完成业务额在要求任务量50%—100%之间(含100%),当月月薪为500元;当月完成业务额在要求任务量100%—150%(含150%)之间,当月月薪为700元;当月完成业务额在要求任务量150%以上,当月月薪为1000元。4、连续两个月完成业务额均为企业业务人员中最低,企业将给予解聘。5、在相连两个月中一次为企业业务额最低,一次为企业业务额倒数第二位,企业给予留职察看,视第三个月业务情况决定是否解聘。6、整年累计完成业务额在要求任务量总额以下,按实际完成百分比发放考评分成(所谓“考评分成”定义见第六章);整年累计完成业务额在要求任务量总额以上,除全额发放考评分成外,企业按超额部分1%发放奖金。中途离职或被企业解聘,以实际工作时间占整年百分比,进行对应考评。第五章各栏目标实施价格、分成百分比1、现在企业买断栏目标价格和分成百分比栏目名称刊例价对外报价实施价格(元/秒)分成百分比(%)实施价格(元/秒)分成百分比(%)笑一笑见价格表100954健康生活见价格表55503有奖收视见价格表3折2.5折10财顺到4000元/分钟3.5折20818.36质量周报6000元/分钟5.5折50104582、业务人员和其它企业联合完成业务,企业只负担业务人员分成,合作企业回报,由业务人员自己处理。3、企业栏目专线由专员负责接听并统计,由业务经理负责安排业务人员进行洽谈。这类业务签定并开始实施后,电话接听人员按正常分成金额5%分成,负责洽谈业务人员按正常分成金额20%分成。该笔业务不计入业务人员业务量。4、其它广告企业找到企业相关领导,需要业务人员去具体操作,该操作人员按该项业务正常分成百分比20%分成。如需要降价,则按实际实施价格占企业要求价格百分比在该20%基础上进行核实(如降价百分比为90%,则员工分成为实际到帐金额×20%×90%)。该笔业务不计入负责操作人员业务量。5、非业务人员独立承揽业务按员工标准和制度分成,如其因为业务不熟悉需要委托其它业务人员帮助洽谈,则该业务双方各按50%分配分成。该业务不计入业务人员任务量。6、非企业买断时间、栏目等业务,按单笔纯利30%在该笔业务推行完成后一次性计提。属媒体返点业务,待返点落实后计提。所谓纯利是指实际到帐额扣除栏目成本,再扣除因为此笔业务而发生并在企业报销相关费用和税金。非企业买断时间、栏目标业务额不计入个人业务量。时段业务,企业到年底根据年度累计完成额不一样,再给以下不一样奖励:(1)年完成额在10—20万之间(含10万),奖纯利5%。(2)年完成额在20—30万之间(含20万),奖纯利10%。(3)年完成额在30—40万之间(含30万),奖纯利15%。(4)年完成额在40—50万之间(含40万),奖纯利20%。(5)年完成额在50—80万之间(含50万),奖纯利25%。(6)年完成额在80万以上(含80万),奖纯利30%。第六章分成发放方法1、个人业务分成发放分为两部分:(1)当月分成:按当月完成任务量应提百分比80%计提,并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2)考评分成:每个月完成任务量应提百分比20%作为考评分成到年底统一发放。2、全部业务分成和奖励均以实际到帐额为准。3、考评分成发放百分比和整年业务量完成百分比挂钩,具体实施措施见本制度第四章。4、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出现严重违纪行为,被企业开除,企业将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考评分成。第七章业务费用1、广告片拍摄费用(1)《XXX》栏目在市区范围内(二环以内)拍摄费用由企业负担,到郊区和XX下辖县、市拍摄由用户(或业务人员)负担过桥、过路费和汽车油费。(2)《XXXXI》栏目标拍摄费用由用户负担,具体金额依据路途远近,由600—1400元不等,业务人员和用户达成基础意向后,报请业务经理进行核实。(3)《XXX》、《XXXXI》、《XXXXII》标准上不提供拍摄,用户确有拍摄需求,依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2、广告片后期制作费用(1)《XXX》后期制作费用由企业负担。(2)《XXXXI》后期制作费用由企业负担。(3)《XXXXI》、《XXXXII》、《XXXXIII》后期制作费用中一次性加配音和字幕费用由企业负担,用户要求其它修改费用由用户负担。3、差旅费(1)距离石家庄市区超出60公里以上旅程视为出差。(2)业务人员和用户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业务经理同意(超出河北省范围以外需由总经理同意)能够出差。(3)同一个用户同一业务,企业只负担一次差旅费。(4)业务没有谈成,企业只报销交通费(机票或火车票和长途汽车票);业务谈成,企业报销交通费、住宿费(按企业相关标准实施),发放出差补助(按企业相关标准实施)。(5)业务人员在出差过程中需要宴请用户,事前需请示业务经理同意,该业务没有谈成,则企业不予报销;该业务谈成,企业给予全额报销。4、电话费(1)依据现在栏目标实际运行情况,业务人员电话费定为150元/人/月(含30元月租费)加当月完成业务额2‰。(2)超出部分由业务人员个人负担。(3)企业增加、降低买断栏目或企业全部业务人员中有超出2/3人员不足或富余时,企业对电话费额度进行对应调整。(4)电话费每个月核实,不累加,不转移。(5)新业务人员在上岗前两个月内,不进行电话费考评。5、招待费(1)标准上企业不负担用户招待费用。(2)长久用户或大用户需要招待,由业务人员申请,企业负责安排宴请。6、非企业买断时间、栏目等业务所发生拍摄费、制作费、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需经部门经理提前同意,并在实际发生相关票据上签字认可)单笔单算,在该笔业务实施完成时企业全额报销。如该业务实施期较长,则在业务开始实施30天后,企业给予报销。第八章业务登记制度和业务保护期1、为了尽可能避免发生业务冲突和人力资源浪费,在本制度公布之日起,采取业务登记制度并设定业务保护期。2、业务部两台电脑上同时制作各栏目标业务记录表,由专员负责登记各栏目标正在播出用户、已签定协议拟播出用户、达成合作意向待签定协议用户名单、责任人和业务保护期。业务人员能够随时查询。3、业务经理留存书面手续一份。包含大额业务或敏感业务,业务人员能够直接到业务经理处登记,其效力和电脑上所列单位等同。4、正在播出用户业务保护期为播出完成后30天;签定了协议但未实施用户,按协议约定开始日期后半个月;达成合作意向待签定协议用户,业务保护期为登记之日起七天之内。5、通常在业务保护期之内用户,除责任人外,其它任何人员不得再进行联络,不然即视为恶意破坏业务。一经查实,该侵权人需要负责帮助责任人顺利完成该业务,但全部业务分成归责任人全部。情节严重,扣发侵权人当月全部工资和分成,造成重大损失,企业还将给予解聘。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以外人员透露进入业务保护期用户情况,不然即视为恶意破坏业务,一经查实,扣发其全部工资和分成,并给予解聘。7、进入业务保护期责任人要立即和用户进行联络,并向业务经理通报进展情况,不然企业能够提前解除该业务保护。第九章业务冲突处理方法1、业务冲突处理标准:(1)列入业务记录表享受绝对优先权。(2)价高者优先。(3)先联络者优先。(4)一样条件,本企业业务人员比外企业人员优先。2、本企业业务人员在不知情情况下,和同一用户达成合作意向,业务人员协商后能够合作完成,但企业只视为一个人业务进行核实,业务分成分配,由相关业务人员自行协商。假如协商未果,能够由企业进行裁定。如相关业务人员因分配不均发生矛盾和猛烈冲突或不服从企业裁定,则企业将该业务全部分成全部收归企业全部。第十章业务培训制度1、暂定每七天五下午两点开始为业务人员培训时间,培训时间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2、全部业务人员必需按时参与培训。因工作需要无法参与培训,必需提前向业务经理请假,不然按旷工一天处理。3、参与业务培训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不得大声喧哗。手机要调到振动状态,遇有业务电话必需接听,要示意会议主持人,经许可后方可走到不影响培训地方进行接听,处理完成后,立即返回。4、中途需要提前退场,必需取得业务经理同意,不然按旷工一天处理。第十一章坏帐处理1、业务人员要主动索要应收款项,尽可能避免出现呆、死帐情况。2、当业务人员意识到有可能出现呆、死帐时,要立即向企业进行汇报,并无条件配合企业进行催要。3、业务确定为死帐,如造成该死帐关键原因为业务人员催款不立即或对用户情况缺乏必需了解或没能立即向企业汇报用户异常变动情况,则业务人员负担该业务坏帐成本90%;如造成该死帐关键原因在于媒介部在投放过程中出现了严重失误,则该责任由媒介部负责,该业务人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如造成该死帐关键原因在于用户破产或用户资产变更,则该业务人员负担该业务成本20%。4、如坏帐数额低于业务人员对于该项业务已分成金额或考评分成金额,则该业务人员退还企业和坏帐金额等同分成或企业在考评分成中扣除。篇4:学籍管理新规按照规定,学生学籍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省教育厅统筹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检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丧失入学资格。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上述情况的学生不予确认学籍。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辅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校应当依据要求,为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纸质档案由学校管理。篇5:学籍管理新规普通高中学生超过应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未申请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连续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复学的,应予退学。普通高中学生擅自离校,学校应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督促学生返校。学生擅自离校一个月以上,按退学处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高中学校一般不开除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学籍。除丧失学**能力者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准退学。学生在每一学段内升级采取直升式,不允许留级。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由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评估,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可以在本学段内跳级。一般情况下,本学段内只允许跳级一次,每次只能跳一个年级。跳过年级视为完成相应年限的教育。学生跳级应在新学年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小学一年级不允许跳级。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颁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获得毕业要求学分、学业水平考试和体质测试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颁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修业期满但未达到普通高中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新规定从1月1日起执行。篇6:学籍管理新规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资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学生转学,须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其中,高中学生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档案、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由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并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按照外省学籍管理要求,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的,可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篇7:空调机房管理规制度1.空调机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2.保持机房良好的通风和照明。3.空调机运行时,值班人员应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处理,并做好记录。4.定期清洗系统的.过滤网和过滤器,保证送风管道和水管道的通畅。5.每周对空调机房打扫一次,主机及其它设备每月清洁一次,并做好机房的灭鼠工作。6.每半年对主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机组的良好运行。篇8:空调机房管理规制度一、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中央空调机房,若需要进入,须经过值班人员的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中央空调机房。二、中央空调机房为了防止出现异常事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三、中央空调机房内应在方便显眼处备齐消防器材。四、禁止在机房内吸烟。五、每班值班员打扫一次中央空调机房的卫生,每周机房运行组人员清洁一次中央空调机房内的设备设施,按照要求,应做到地面、天花板、门窗、墙壁、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表面油漆完好、整洁光亮,并且门窗开启灵活,通风良好、光线充足。六、为了保证不出意外事故,机房应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自配钥匙。七、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并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中央空调运行日记》,清点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定无误后,在《中央空调运行日记》表上签名。物业管理科篇9:青岛市医疗期管理新规青岛市医疗期管理新规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期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日前,市人社局发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扩大了医疗期使用范围,并对医疗期累计计算办法、医疗期内工资待遇等作出明确规定。《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的累计计算方法作出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的计算从劳动者停工治疗第一天起累计,期间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根据《医疗期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医疗期规定》还梳理了医疗期满用人单位处理劳动关系的三种情形,并作出相应规定。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规定(青人社发[]32号)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医疗期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 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筒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限。第四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五条 下列情形中约定医疗期长于规定医疗期的,从其约定:(一)集体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二)劳动合同对医疗期有特别约定的;(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医疗期有特别规定的;(四)医疗期协议等其他形式特别约定的。第六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的计算从劳动者停工治疗第一天起累计,期间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确定劳动者医疗期期限、累计病休时间的工作年限,以其停工治疗前一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准。第七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一)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二)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本条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本人患病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九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安排适当的工作;因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十条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向劳动者支付疾病救济费。第十一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通过规章制度对病假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等予以明确。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医疗期管理,建立医疗期管理台帐,记录劳动者病休天数、累计病休时间等。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3月1曰起施行,有效期至2月28日。《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工资待遇等问题的批复》(青劳社函〔〕34号)同时废止。篇10:个人银行账户管理新规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免手续费,通过ATM向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如果已有Ⅰ类账户的,再开户时只能开立Ⅱ、Ⅲ类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通知,从12月1日起,多项支付新规生效。11月30日,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组织全省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多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对于账户管理新政进行了解读。A 三类账户保证资金安全根据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那什么是Ⅰ、Ⅱ、Ⅲ类户呢?简单说,就是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Ⅰ类银行账户与Ⅱ、Ⅲ类银行账户的关系就像是“钱箱”与“钱包”的关系。个人大额资金可以存储在Ⅰ类户中并通过Ⅰ类户办理业务,而个人日常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以及其他小额、高频支付,则尽量通过Ⅱ、Ⅲ类户办理。那为什么要对个人账户进行分类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副处长耿忠介绍,根据公安机关反映,在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用于转移诈骗资金的银行账户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不法分子直接购买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二是不法分子收购居民身份证后冒名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户。而个人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可以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另外,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人多户现象普遍,有些银行也以发卡数量作为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同时,个人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公用事业费用,往往开立多个银行账户,导致个人有大量闲置不用的账户。耿忠介绍,截至目前,全省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总数大约为1.9亿个,人均开户数大约为5.19个,而此数据相比于去年同期增长了1.9%,在其看来,个人开户数量过多既造成个人对账户及其资产的管理不善、对账户重视不够,也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埋下了隐患,同时也造成银行管理资源浪费,长期不动的账户还成为了银行内部风险点,因此,个人账户分类更有助于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管理。此外,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和现代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广泛运用,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为个人远程开立账户,账户的开立越来越方便。不过,耿忠介绍,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信息泄露问题突出,因银行卡信息泄露导致的账户资金被窃事件频发,在这种情况下,亟须建立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个人账户分类则有助于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B 身份核验最好去柜台事实上,此次新规所说的I类结算账户就是常见的储蓄卡、存折。在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因各种原因个人在同一家银行有多张借记卡,按照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的新规,如果你已经在一家银行办了好几张卡,以后还可以用吗?答案是,可以,只不过不能再办新账户了。记者从省城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了解到,对于已经持有多个Ⅰ类账户的客户,各家银行将进行排查清理,具有合理用途的账户将不会因为多个账户受到影响。“为保证您的账户正常使用,请您于11月末之前持本人身份证前往中国银行网点完善您的个人客户信息。”近期,不少中国银行客户收到了这样的信息。记者了解到,除中国银行外,目前,不少银行也已通过网络或手机短信向客户发送相关提示。另外,虽然I类账户的开户数量有所限制,但客户也可根据发工资、理财、消费等实际需求,开立Ⅱ类或Ⅲ类账户。一位在交通银行办理业务的持卡人告诉记者,自己和许多人一样,长期被这种银行卡很多但基本不用的问题所困扰,目前,她已经意识到,银行卡太多,不仅太浪费,而且也不安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在一家银行有一张卡就足够用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开户次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对此次银行账户管理新规的实施,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已于11月29日晚成功将该行在省内的各大营业网点ATM系统全部升级,只等在12月1日零时开始执行新的账户管理规定。与此同时,该行也已经对柜台人员进行了专门地培训,以便使新政策得到更好的实施。下一步,对于客户对新规的任何疑问,该行工作人员也会进行详细的介绍,不用担心客户对新政策有误解。对于银行的身份核查,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也提醒,不排除在摸排过程中犯罪分子借机蒙骗持卡人,因此,在银行柜面进行当面的身份核验,是最保险的方式。C 转账也有“后悔药”此外,在转账方面,根据央行新规,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对此,耿忠介绍,这一措施是特定阶段、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但的确也会对一些个人正常业务产生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银行柜面工作量。记者近日走访了省城并州路附近的4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目前,针对在5万元及以下小笔金额的转账汇款,银行都是鼓励客户前往ATM上自助操作,同城同行转账基本为实时到账,一般入账在2小时左右。如果是跨行转账速度可能会稍慢,一般也能够在24小时内入账。此前,通过ATM转账成功后钱是无法追回的。不过,从12月1日起,市民通过ATM转账后的24小时内,如果返回,可通过电话银行或网点柜台申请撤销处理,以防止因一时疏忽造成资金损失。目前,多家银行都已对ATM界面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客户选择“转账”功能后,ATM界面会有相应的提示。与此同时,在客户完成转账交易后,打印的凭条上也会有延时转账和24小时内申请撤销转账的提示。尽管ATM转账新规的出台是为了防止日益猖狂的电信诈骗,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持卡人对此却是褒贬不一。有人认为,24小时钱才到账给了被骗者一个缓冲期,可以减少诈骗行为发生,挽回损失。但是也有不少市民认为,转账要这么久才到账,加大了经营时间成本和风险。对此,银行人士给出的对策是,个人转账并非只有ATM一个渠道,如果市民想更快到账,可以选择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通过这三个渠道办理转账业务,银行按规定将提供实时转出、普通转出、次日汇出三种转账方式。据了解,实时到账为操作交易后资金立刻从转出方账户转出;普通到账为操作转账交易后,资金在2小时后从转出方账户转出;次日到账为操作交易后,资金在24小时后从转出方账户中转出。D 非柜面转账有调整而部分银行的电子银行转账业务也因新规受到一定影响。根据新规,12月1日起,为了客户资金安全保障力度,非柜面转账管理也将有所调整,银行须与存款人协议约定非柜面转账限额,并对大额交易再次提醒。11月30日,记者收到来自渤海银行的一条信息提示,“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您通过非柜面渠道办理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时,应通过个人网银数字证书认证方式完成,不能再使用手机动态口令认证方式。”据相关人士介绍,这其实也是新规所规定的,属于强化银行安全验证方式的新规定。据介绍,非柜面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为账户持有人,因此发生异常交易的风险更高。因此,不少银行都在过去单笔转账限额和日累计转账限额基础上,增加了日累计转账笔数限制和年累计转账限额,并且调整了限额默认值,如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转账交易设置单笔转账限额、日累计转账限额、日累计转账笔数限制、年累计转账限额。其中,多家银行单笔转账限额和日累计转账限额默认5万元,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需要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如果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超过30万元的,银行还会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对此,银行人士表示,个人也可以根据自己日常消费、转账金额的习惯,在签约非柜面转账业务协议时自行设置限额。▲ 新的个人账户管理规定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三类,如同给每个人配置了安全系数各不相同的3个“钱包”▲ 在银行卡信息泄露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下,新规一方面有助于保护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安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银行资源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内部风险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个人账户管理规定,个人该如何利用三类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存量账户能否正常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使用会不会受影响?微信、支付宝支付会否受限?针对这些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新规实施后,个人银行账户将会更安全。新规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简单来说,三类账户就像是3个不同资金量的“钱包”。Ⅰ类户是“钱箱”,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来源都存放在该账户中,安全性要求较高,主要用于现金存取、大额转账、大额消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Ⅱ类户是“钱夹”,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通过该账户办理,还可以购买开户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Ⅲ类户是“零钱包”,主要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尤其适用于移动支付业务,如Apple Pay、三星Pay、华为Pay以及小额免密交易业务。新规规定,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那么个人此前已经开立的存量账户能否正常使用?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在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存量银行账户不受影响,仍然可以正常使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但消费者如果有降低支付风险的想法和需求,也可以主动到银行将一些与网络支付绑定使用的账户进行降级,对多年不使用的账户进行销户。另一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个人使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是否会受影响?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大额转账控制的账户,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银行未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转账作任何要求的,根据新规,可能就会受到影响。新规明确,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单日累积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方式,原有的仅采用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不能再进行大额转账。“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银行账户资金的安全。”上述民生银行负责人表示,当前,银行卡信息泄露问题突出,个人在手机上点击来历不明的图片、短信链接后中毒,手机短信验证码可以被不法分子拦截。在此情况下,不法分子登录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拦截手机短信验证码,修改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密码等,进而窃取账户资金,已经出现了一些风险事件。因此,新规强化了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即要求单日累计转账超过5万元的,不能仅凭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码,而必须使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支付方式。此外,新规规定,个人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暂停账户所有业务。这是否意味着,银行卡超过6个月无交易就会被冻结?实际上,新规中的“6个月”是指开户第2日起计算的6个月,而不是开户后的中间任意时段的6个月,对于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的银行账户,如果出现6个月无交易的情况,不会受到影响。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对个人和银行两方的保护。个人开户数量过多,一方面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等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容易使得银行管理资源浪费,长期不动的账户还可能成为银行的内部风险点。此外,随着人们日常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较多,很多消费者也关心: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会不会受限制?业内人士表示,基本不受影响。唯一产生影响的是,新规规定,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客户新开立支付账户时,需要约定支付账户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但是,这种约定完全是支付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自愿行为,约定多少由支付机构与客户自行决定,央行没有任何规定。同时,这也只针对新开立账户,存量账户不受影响。篇11:机动车维修管理新规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新规发布8月26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文《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新增第五条第二款:“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这意味着该《决定》实施后,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车辆维修地点,而汽车生产及其授权销售、维修企业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至此,汽车行业“潜规则”多年的“新车不到4S店维修,出了质量问题不质保”彻底“寿尽寝终”,消费者到哪里做汽车维修“自己说了算”。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第7号)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二、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工商登记执照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手续。”三、将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四、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标准规范格式由交通运输部制定。”五、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新增一款,作为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内容为:“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六、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据接口。机动车托修方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七、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样检测检验的方法,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八、第四十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九、将第五十三条第(八)项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电子维修档案,或者未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十、将第六条、第四十七条中“交通部”改为“交通运输部”,将条文中所有“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决定自208月8日起施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篇12:企业劳动保障专项规章新规制度企业劳动保障专项规章新规制度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员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员双方正当权益,依据劳动法、劳动协议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员,职员包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职员;对特殊职位职员另有要求从其要求。第三条职员享受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取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该推行完成本职员作、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员劳动酬劳、为职员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员正当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受生产经营决议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订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 职员招用和培训教育第五条职员应聘企业职位时,通常应该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正当证件。第六条职员应聘企业职位时,应该已和其它用人单位正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面试人员记录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第七条职员应聘时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协议证实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员培训和教育,依据职员素质和岗位要求,实施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员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题培训经费选送职员专业技术脱产培训包含相关事项,由劳动协议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二节 劳动协议管理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员应该签署书面劳动协议,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署劳动协议,劳动协议由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职员实施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协议期限长短,设定试用期。第十二条 企业和职员应该根据劳动协议约定,全方面推行各自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能够变更劳动协议约定内容。第十三条 劳动协议推行、解除、终止应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协议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要求。企业、职员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违法解除劳动协议,应该负担对应法律责任。第三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四条企业标准上实施天天工作8小时、每七天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工作制,对部分特殊岗位职员实施不定时或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十五条企业依据生产经营需要,经和职员协商能够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员加班,应该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员,作为职员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凭证。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要求实施。第四节 工资福利第十七条职员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础工资是职员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受工资酬劳。第十八条企业能够根据不一样岗位实施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另外包含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协议约定为准。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员加班,按国家相关要求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员加班,企业能够安排职员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职员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职职员资。第二十一条 因职员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能够要求职员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员进行处理,并可按要求幅度从职职员资中扣除。第五节 社会保险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负担。第三章 职员劳动纪律制度劳动纪律和职员守则第二十三条职员必需遵守企业考勤和辞职等相关制度第二十四条为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厉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职员实施处罚制度。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和劳动协议有不一样约定,优先适用劳动协议。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已由职员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员)讨论,并向全体职员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员发放职员手册,职员阅后签字以此作为已向职员公告证实。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生效。(单位公章)20xx年2月1日篇13:驾考新规取消统一收费制度驾照考试新规定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这点好。考点下放至县。实行自主报考。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新规可以说跟直接服务群众了,其实也有坑的地方。虽然总培训学时比之前的少了十多个学时,但不意味着学车越来越易。因为新大纲还具体规定了各学科中的小项目学时,即除了要完成总学时,还必须完成各小项所要求的具体学时。如C1C2证的科目三中的实际道路驾驶项目,具体学时为24学时,学员必须要完成24学时的培训。驾照考试新规定人工考试评判1月1日起所有驾考科目都要按照新规执行,过渡期的说法是有的,但与猜测的不一样。由于考试科目调整涉及车管部门考试系统升级,新的科目二考试来不及使用电子评判,因此在4月1日前,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允许采用人工评判。在1月1日前通过“旧版驾考”桩考,还没有参加内场考的学员,桩考成绩有效,1月1日后就不用考新版科目二中的倒车入库了,只需要考另外4个项目,如果补考的话也只要补考4个项目。从201月1日起,国内将全面实施“计时收费”模式,也就是学员培训多少学时,就收多少钱。以上海为例,规定普通时段为120元/学时,节假日时段为180/学时,而C1驾驶证的学时为62学时,就算都是在普通时段去学车的,那光培训费用就要7440元。要是你平时要上班,只能节假日去学车的,那光培训费都要上万元了。还不包括报名费、理论培训费用以及给教练买烟买酒、请教练吃饭等费用。如果有一科需要补考的,又必须按照规定接受10学时的培训,那起码又得多交一千多了。种种费用加起来,15000元都未必能考到驾驶证。驾考新规我感觉最大的改变就是计时收费,取消掉统一收费制度,这样的话在费用上又是一大笔开销,有些人估计要用一年的工资来学车。这也可能是国家在制约车辆过多的原因。更多相关文章阅读1.2017年驾考新规考9项2.2017年驾考新规3.2017年驾考新规讲解4.驾考新规5.2017年驾考改革新规定:深圳什么时候取消长训?6.驾考新规7.各地驾考新规8.2017年驾考新规定汇总9.2017年驾考新规推计时收费规定篇14:《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新规有哪些?《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新规有哪些?《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新规有哪些?它又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互联网广告迅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也时有发生,但由于互联网广告诸多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性,监管中遇到许多特殊问题和困难。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月8日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为互联网广告的立法立规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互联网广告如何定义?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广告的“同与不同”如何区别对待?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义务、责任如何确定?付费搜索广告等五类必须标明“广告”根据《暂行办法》,哪些活动属于互联网广告活动?互联网广告概念是《暂行办法》的核心与基础,也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焦点问题。目前《暂行办法》采用了外延描述的方法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了界定,规定:“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并且列举了互联网广告包括的类型,共分为五类:“(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依照其规定;(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互联网上有些广告还没有被标明“广告”,《暂行办法》对此有规定吗?针对《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可识别性,《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显著的.可识别性,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除要明确标明“广告”外,还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确区分。微博、微信等平台也有制止发布违法广告的义务谁是互联网广告发布者?《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该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发布者。”不同于传统广告,《暂行办法》将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行为特征界定为“推送或者展示”,并规定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发布者,依法承担《广告法》所规定的预先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暂行办法》中有规定吗?这些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实际上并没有参与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但客观上为互联网广告提供了信息服务平台。例如微博、微信、电商平台等平台上的用户作为广告主或者广告发布者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暂行办法》规定当平台在明知或者应知有其他人利用其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时,应当予以制止。厘清“广告联盟”各方义务和责任对“广告联盟”这种互联网广告特有的经营模式,如何管理?“程序化购买”是互联网广告特有的一种经营模式,俗称“广告联盟”,连接了广告主与众多中小网站和应用程序,既为广告主提供了多样化的广告展示资源和更精准的广告投放效果,又为没有广告经营能力的中小网站提供了流量变现的机会,但也使其内部法律关系变得复杂。《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程序化购买广告的相关主体及各自的义务,规定程序化购买经营模式中的广告需求方平台,应当履行对互联网广告发布者或者经营者的义务,必须清晰标明广告来源。而其他参与到程序化购买经营模式里的经营者,承担普通的查验合同相对方主体信息、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违法时予以制止的义务。以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管辖为主,以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管辖为辅《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做了进一步明晰和细化,请问这样规定的考虑是什么?《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结合互联网广告的特征和互联网广告业发展的新趋势,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的管辖权进行了规定:一是以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管辖为主。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确定的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管辖的原则为基础,《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二是以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管辖为辅。考虑到互联网广告发布链条长、广告资源碎片化、广告精准投放带来的不同浏览者同一时间在同一网站上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广告等特征,规定:“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三是广告主自行发布广告的,由广告主所在地管辖。在互联网广告中,有海量的互联网广告是由广告主在自设网站或者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上自行发布的,这一部分广告出现违法,由互联网广告的广告主所在地管辖。这样规定的主要考虑是: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接投诉、举报后,由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所在地管辖,有利于更快断开违法广告链接,形成“一处违法被查,全网清扫干净”的高效监管局面,更具可操作性。篇15:关于证券从业资格管理有新规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第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向全社会公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证券从业资格管理有新规。《办法》称,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皆可参加资格考试。这与现行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相比,大大放宽了报名范围,后者将于明年2月1日废止。《办法》规定,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已被机构聘用;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管理有新规》。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由证监会另行规定。《办法》实施前,持有协会颁发的证券经纪资格证书、证券代理发行资格证书、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可以直接申请取得执业证书。持有上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证书的,可以根据协会规定,取得专业水平级别认证。《办法》称,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严重违规的机构,将被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2017关于证券从业资格管理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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