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妻妾称呼排列顺序一夫一妻还是一夫多妻制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正式废除一夫多妻,距今不过百年出头。世界范围内,“一夫一妻制”则可追溯到两千三百多年前的古希腊。这个古老的制度本意到底是什么?而后又发生过多少戏剧性的变异乃至变质?一夫一妻制的由来在爱情中营建婚姻、以婚姻经营爱情,对于现代人来说是止乎礼、合乎法的选择。我们接受如斯约定的前提,是“一夫一妻制”几乎是公认的男女之间性、情感和家庭关系“三位一体”的联系之道。在婚姻中寻找激情,也就成了应有之义。但事情从来不是那么简单,早在公元前3-4世纪创制“一夫一妻制”的雅典,梭伦法典中对夫妻关系的约定就加入了一丝强制色彩:丈夫每月须与妻子行房最少三次。雅典公民以“自由人”倨傲自称,除狎昵男童引为当时风尚之外,他们还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花样百出的非婚激情生活辩护,“我们拥有情妇,是为了享受快感;纳妾,是为了让她们每天来照理我们。”相形之下,娶妻“只是为了有一个合法的后代和一个忠诚的家庭女卫士”(德谟斯泰尼辩护词《驳斥尼埃拉》)。在当时的剧场里,尽管也有妻子抱怨丈夫“不忠”的戏码,那多是因为妻子的失宠,将使得子女失掉正统继嗣的地位,母子身临遭受他人奴役的窘境。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上演的就是这样一出悲剧。遵照梭伦法典的规定,如果一个雅典男子,逞一时贪欲驱使犯下强奸罪,所受的惩罚还不如诱拐一个男童严厉。先哲亚里士多德就是在这样的民俗、制度条件下,提出了最初的“一夫一妻制”道德:丈夫或妻子与非婚伴侣发生性关系,都是一种可耻的行为。鉴于男女间的“相互忠诚”对希腊人而言还是一件十足陌生的事,亚里士多德不可谓不是那个时代孤独的道德家。“另一半”用来指称婚姻对象、伴侣,是沿用至今的契口。它甚至还附带了这样一层浪漫色彩,互为情欲对象的双方,在太初是一体的人神。这是古希腊戏剧家阿里斯托芬的构想,当初却是用来解释男-男的爱恋。因为如果男童只有半个男体,那么他就有可能爱上男人了。《会饮篇》所记载的这场两千多年前的口角,可能仍是史上对人类的恋爱观影响最巨大的一次。在这场谈话中还有主张“女子主持家政”的色诺芬和以积极道德论者面目出现的柏拉图。阿里斯托芬的言论,遭到了柏拉图的强力挑战。他指出贪恋男童的肉体,和随之而来的厌腻,不可避免地造成创伤。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从此对立,但颇为滑稽的是,这种“柏拉图之爱”却被后世发挥于非婚的男女之间。情欲的支点是顾及被爱者的荣誉、尊严,以及在抵御求爱者时表现出合乎情理的执拗;而在这条寻找真爱的道路上(被苏格拉底-柏拉图命名为“发现爱的真谛”),后世的男女发现一路上洒下的诱饵越来越多样,契约、财产、子嗣、乃至身份的诉求,或成为阻止人们找到“另一半”的理由。夫妻荣耀团“一夫一妻”关系从创制到社会认可,在西方经历了漫长的时间。直到了罗马时代,结婚协议需通过官员或祭司的认可,它才从私下的家庭契约一跃进入公民体制。在经过对当时墓志铭的研究后,找到了非贵族政体下婚姻相对比较稳定的证据。在一个古罗马人写给妻子的信件中,第一次发现了对配偶以“您”相称,“您无法相信我有多么想念您:首先,是因为我爱您,其次是我们还没有分离的习惯……到我习惯去看您的时间,我的双脚会情不自禁地被带到您的房间”。 这对小别的新婚夫妇间的情愫,是我们现代人所能理解的“婚姻中的爱情”。上至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下至斯多葛主义者穆索尼乌斯之流,所留下的文字记载里,我们都能见到一种表述得与现代观点几近相似的伦理,在当时被命名为“夫妻荣耀”。《夫妻戒律》中的“忠实原则”提请人们注意,“一种香水的气味会让人发狂,当丈夫与其他女人发生关系时,妻子们也会疯狂。”男性自愿承认“忠诚”是一项婚姻的义务,但这同时出于一种道德节制的自律。具体而言,通奸的错误在于撕破了男性之间的关系网络,古罗马著名的“通奸法”对于诱拐他人妻子,因而造成对丈夫侮辱的行为给予严惩,但与未婚女性通奸的行为则不在此列。在整个建基于兵团军事建制的帝国之内,“忠诚”归于“夫妻荣耀”不如说归于“夫妻荣耀团”,婚姻伦理的实质类似于兄弟道义的衍生,用中国话说就是,“朋友妻,不可欺”。“贞操带”与放荡独占的性爱被婚姻所垄断,对夫妻间的快感的限制也越来越具体,直到法国大革命之前,三种条理清楚的重要法典控制了各种性实践,它们是教会法、基督教士守则和民法。婚姻关系是各种限制最集中的中心,对妻子“忠贞”的忧虑也带来了一系列荒诞不经的发明。“贞操带”无疑是个中翘楚。这种用银箔、或金箔打制,内里衬以棉垫的装置,前后折拢起来,像一副密不透风的钢盔,兜住从胯部到小腹的敏感地带。狭小的锁孔里,漏出的不是眼睛射出的一道寒光,而是憋久了的酸腥尿液。而唯一的一把钥匙,要么就在丈夫手里,或者就在丈母娘手里。有些女孩十二岁开始就戴上这副冰冷的家伙,直到新郎的开启。现在慕尼黑国际博物馆、威尼斯、马德里王家珍品收藏馆等都藏有这副“贞洁”的镣铐,而中世纪直到文艺复兴的佛罗伦撒、贝加莫等地都是其知名“产区”。但任凭什么金锁、银锁也关不住一颗向往“浪漫爱情”的心。不受约束的骑士阶层变成了整个“私通社会”舞台上的主角,骑士们荷枪跨马,到处追逐名媛贵妇,到最后多半不能结成姻缘,就要求女方为了爱情保持贞洁。头戴面罩的骑士与胯披枷锁的恋人重聚,最富仪式性的一幕,要数“吹蜡烛”。 据《妇女百科全书》载,这是在当时最流行验证清白之身的方法,要是女方能“把一支刚刚熄灭的蜡烛吹得重新燃烧起来”,则证明姑娘尚是完璧,为情人保住了心中的火苗。爱斯基摩人的妻子西方一变为基督教世界后,“一夫一妻制”的正统地位就牢不可破。除了在边陲的“未充分开化”地带,伦理才不得不迁就当地的实际条件。在十五世纪旅行到北极的日耳曼人南森,就曾记下北境边民的“罪孽”,“格陵兰人犯得最多的是第七戒(不可奸淫)……遗产的传承、家世和系谱对他们来说意义有限,他们看得最重的是孩子”。爱斯基摩人的妻子,比当时欧洲各国的女性保有更开放的性自由,这被视作理所当然也只是重新证明了一点:婚姻制度的肇始,是为了在稳定的社会关系中创造族群繁衍的条件。反之,特定时期的全民生殖焦虑,则可能在夫妻伦理上大开方便之门。1650年2月19日的纽伦堡议会,就通过了一项这样的决议。公告称:“鉴于居民在血流成河的三十年战争中大量死于刀兵、疾病和饥馑,神圣罗马帝国的利益要求恢复人口……在今后十年内,每一男子得娶两个妻子”。因为战乱等缘由,公权力干预生育政策的例子,在人类历史上不可胜数;但直接变更婚姻制度的,1650年纽伦堡法案可谓奇葩。至于那里是否在之后引起了一场伦理灾难,则在历史上未见记载。不婚主义者的恐惧对于婚姻受到社会制度安排一面的不满乃至绝望,在现代条件下孕育了“丁克”乃至“不婚”的群体,但这也不是太阳底下的新事,早在罗马帝国晚期,享乐主义、犬儒主义和斯多葛主义者,就为是否赞同婚姻,争得不可开交。享乐主义者和犬儒派是反对婚姻的,他们的论据是,若是婚姻只为了繁衍后代,人完全可以像动物那样,先结合,然后就分开。斯多葛主义者据此反驳,一旦人们被认为是一个共同体的成员,做人的职责就包含在各种使命和义务的整体之中:而婚姻是个体生存借以获得普遍价值的义务之一。就连斯多葛主义者也承认,婚姻尤其让人恐惧的一面,具体到受制于“家务的忧虑”,包括“必须加热锅中的水,送孩子们上学,替岳父做事,给妻子提供羊毛、油、床和杯子”。但此等要求是否与过一种符合个人德行的要求相违的呢?在一部题名为《婚姻是哲学的障碍》的著作里,一位晚期斯多葛主义者反证了婚姻之为生活的拖累,它的负担反而在于以衡量利弊的游戏来权衡结婚与否。到头来,于此持有忧虑的人(享乐主义者和犬儒派)也做出让步:如果说婚姻与个人生活相妨碍,那也只是因为没有处于理想的环境。真要摆脱婚姻带来的生育尴尬,现实的出路或许有一条,就是做爱斯基摩人的孩子!乌托邦的性如果说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一夫一妻制”道德的吁求,还只是个人的乌托邦;那么柏拉图在《法律篇》中,则把他的道德理想国建基于婚姻关系之上。婚姻首次从对共同体有益的角度得意全面检视,柏拉图的要求于今看来也颇为苛刻:婚姻要避免富人之间的联姻;对新婚夫妇要进行仔细的检查;还要规定丈夫在整个生育年龄期间只让合法的妻子受孕,而没有其他性关系。性与婚姻从来都被乌托邦的构造者置于重要的地位,与柏拉图严守“一夫一妻”的道德理想国相对,托马斯·莫尔在十五世纪谋划的早期共产主义实验田,尽管对男女之间的联姻抱着更开放的态度,甚至“试婚”制度也被引进这个人人为他的王国。前者将婚姻关系中的双方提升到远超出当时现实的对等地位,而后者则渴望着对性资源实行一次前所未有的公平分配。相隔千年的狂想,两者共通之处是:发生在乌托邦里的性,都要经过众人眼睛的审查。颇为吊诡的是,柏拉图理想国的道德高压之下留有的唯一余地是:婚外性关系的发生,假使真的逃过了城邦内男男女女的眼睛,可考虑不加以追究处罚。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现行的婚姻制度,而我们都知道,古代男子多有妻妾成群者,那我国是如何从「多妻」到「一妻」的呢?妻妾成群到底算不算多妻制度呢?一夫多妻又是从哪里起源的呢?1、人之初一夫多妻制出现在氏族社会末期。氏族是由类人猿的群体转化而来的,氏族制度是人类第一个正式的社会组织形式。氏族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社会基层单位,一个氏族有十几个人,由共同的祖先繁衍下来。他们居住在一起,共劳共食,没有贫富贵贱之别,氏族之间可以相互通婚。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基本贯穿于新石器时代始终。2、一夫一妻多妾在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三妻四妾」十分常见于奴隶主和封建主家庭当中。因为小妾和情妇不属于妻,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古代中国也不属于一夫多妻制度。但事实上,一夫多妻制是指一个男人同时和2个或2个以上女人进行结婚和性爱,妻妾只是头衔不同,显示的是一种等级制度,一夫一妻多妾与一夫多妻差别不大。3、三妻四妾所谓「三妻四妾」,就是「一发妻二平妻四偏妾」。发妻持家,平妻在旁辅佐,偏妾则要尽心伺候夫君与三房夫人。妻对妾生杀予夺,妾就是男主人的性奴,没有财产权,没有人身自由,没有平等地位,可以被买卖交换与赠送。在古代,「妾」作为名词,就是指地位低贱者。不过这都是权钱者的特权,平民大多都是一夫一妻制或没有妻子。4、新制度的产生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欧洲。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欧洲历史。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5、皇帝与百姓欧洲自从古代开始就在法律上规定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从传说中的罗马建城直到西罗马帝国灭亡,罗马人都是古代世界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的范例。即便贵为罗马皇帝或欧洲国王,也不能够违反一夫一妻制度。欧洲的帝王基本没有妻妾成群,他们只能有一个配偶,同普通百姓一般。6、思想的转变在1840年,中国发生了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受到欧洲文化的影响,有一些国人开始提出在法律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后来陆续有思想先进者提出这一观点,鲁迅也曾提出过中国应该实行一夫一妻制度,他以嬉笑怒骂抨击时政、挑战强权的《拿来主义》中证明了他曾经提出过这种观点。7、真正的开始1912年,也就是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制度并未得到真正执行,一夫多妻依然存在。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真正实现一夫一妻制。
2022-03-2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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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耳酷听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古人对于传宗接代的普遍看法,也就是说,古代人对于家族的延续和传承有着相当的执念,也就是无比的追求传递香火,所以说当时的社会虽然人们的总体平均寿命不是很高,但是出生率却是高的吓人。
当然,也正是由于这种血脉传递的执念,于是出现了一夫多妻制度,也就是说,当时的一个男性可以和两个甚至多个女性保持婚姻关系,并且在当时不算做是违法,进而导致当时古代社会出现了一种谬论,大丈夫三妻四妾。
自此,上到帝王将相,下到朝廷官员,家里虽说比不上皇帝的后宫佳丽三千人,但是起码也是妻妾成群,这对古代社会的女性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但是当时的社会好像就是这样,即使面对如此不公平的现状也没办法做出反抗,直到后来。
新中国成立之后,明确规定废除一夫多妻制,实行一夫一妻制度,自此一夫一妻制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但是有人说了,古代一夫多妻制,被一夫一妻制取代,那么一夫一妻是否也会消失?
古代女性悲惨境遇
要知道上述问题的答案,首先应知道古代一夫多妻制度为什么会出现,只有知道这个,才能继续研究存在与消亡的问题,除了刚才所说的对氏族延续的狂热追求之外,还有一点原因,那就是古代女性的地位问题。
中国古代的男女社会地位,是根据其在社会生活中所做出的贡献来决定的,所以这种地位会随时根据现实情况发生变化,比如,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总体的生产力并不是很发达,当时的生活方式主要是靠采集和纺织为主。
这种细活主要由部落中的女性来承担,所以当时的女性在部落中社会地位是很好的,再加上当时部落传承的重任也肩负在女性身上,所以当时的女性在部落之中那时绝对的统治地位,但是在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
由于当时的社会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女性的劳动所得已经跟不上时代的需要,男性逐渐靠其强大的劳动能力掌握了社会中的决定性权力,所以,一直到后来的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女性的地位开始一落千丈,成为社会的最底层。
也正是这样,后来封建社会的人们理所应当地认为,社会中的女性除了传宗接代之外没有其他用处,所以当时的男性都希望多娶几房妻子,多生几个孩子也就不足为奇,所以出现了沿用时间很久的一夫多妻制度,这是相当不公平的。
不仅如此,当时的社会对于女性来说充满了压迫和黑暗,一点点小的错误都有可能造成女性的万劫不复,所谓的三从四德和七出之条都是针对当时女性的单方面不平等条约,当时的社会对于女性来说就是无边无际的黑暗。
曙光的雏形
难道在古代就真的是天下乌鸦一般黑,丝毫没有公平可言吗?答案是否定的,其实还是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公平的,比如早在唐朝时期就出现了一夫一妻的雏形,并且字里行间都透漏着前所未有的公平。
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是唐朝时期一封和离书,也就是我们现在口头常说的和平分手。
但是这封和离书字里行间都充斥着男生的无奈和不舍,并且无比谦卑的态度都在体现着男生的万般无奈和不舍,对于女生的美好祝愿可以说是当时公平婚姻的典范。
一夫一妻制的实现
我国的封建社会结束于辛亥革命,从中华民国建立开始,一夫多妻制就明确宣布被废除了,但是当时只是类似资产阶级革命,并不是一场彻彻底底的革命,也就是说,辛亥革命这场划时代的战役,居然烂尾了。
由于革命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所以多数的陈规陋习也保留了下来,包括当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的一夫一妻制,也是处于阳奉阴违的状态,不少割据一方的大军阀都有好几房姨太太,女性的地位也并未得到很好的改善,直到新中国的成立。
正式将一夫一妻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予以实施,将男女平等付诸实际,自此,一夫多妻制度被一夫一妻制度所取代,此时有人说了,一夫多妻制会被取代,那么是不是有朝一日一夫一妻制度也会消失呢?
答案所在
回答当然是不会被取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世界是永恒发展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所以说,很多人都会感觉终有一天一夫一妻制也会消失,那么社会是否又会回到古代那种模式之下,答案当然是否定所谓。
所谓的发展,指的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而作为新事物,则必须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先进的,受到广大人民拥护的,所以当下的一夫一妻制度作为最公平的制度是不可能被取代的。
当然话不能说得太绝对,即使在遥远的将来可能会发生改变,也只是会变得更加完善。
潜在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目前的婚姻现状,却是有一些地方做得不如古代,比如夸张的离婚率,所以说要是一夫一妻制发生改变,也只有可能变化为更加完善的一夫终身一妻制,既然缔结婚姻,就应该对婚姻负责任,多次的离婚和结婚岂不是对婚姻的亵渎?
此外,还有一部分自以为是的知识分子夫妻仗着自己有很高的学识,进行一些假结婚,假离婚,假复婚等一系列骗取金钱和优惠政策的可耻行为,可偏偏有些法律对这种阳谋束手无策,所以只能对此表示很无奈。
并且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些网络圣人的言论甚至颠覆了婚姻观,对于具有明确标题的丈夫出轨,妻子暴打小三的视频竟说出打人是不对的奇葩言论,甚至还有些人看着明晃晃的标题直言,不知全貌,不予置评。试问如果都如此冷眼旁观,世界怎么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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