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全国税与地税务干部人数,含国税与地税地税。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通报(国税函[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2003年,全国税务系统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各项要求,大力加强基层建设,深化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新高潮,切实加强和改进税务思想政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掀起学习新高潮。按照中央部署,全国税务系统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作为全年税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落实。2003年3月初,总局及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转发的通知》,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进行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突出学习重点。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结合本单位干部职工实际,结合自己思想实际,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切实解决问题。始终把领导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作为重点,坚持“抓领导带群众、抓机关带基层”,充分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和机关党组织的带头作用,不断推动学习深入开展。2003年,总局专门组织了三期司局干部培训班,将国税系统的正副厅级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同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同志亲自到学习班上动员,并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宣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在举办的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总局机关处级干部培训班上,都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作为授课的重要内容。?
各地税务部门按照总局党组要求和地方党委部署,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作为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北京市国税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采取全局集中与科所为单位分散学习的方式,作到“一坚持”、“两结合”、“三带头”、“五落实”。新疆国税局在系统内开展了“学习十六大精神,争做新时期合格的税务工作者”的巡回演讲活动。演讲团在新疆国税局机关及12个地、州、市国税局演讲13场次,3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报告会,基层同志对这次巡回演讲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大连市地税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学习中运用“地税论坛”举办理论讲座,请市委党校教授作理论辅导,并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探讨,使大家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了深刻的理解。在今年党工委组织的“三个代表”征文活动中,处机关干部共撰写论文80多篇。市委、政府还多次转发了大连地税局党组理论学习的经验,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总局及时起草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对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局党组抽出专门时间进行学习讨论。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和其他党组成员利用到基层调研和在总局召开的各种会议上,认真宣讲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结合税务实际提出明确要求,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各地按照总局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山西省地税局认真做到“三个确保”,即:一是确保学习内容,各单位通过上网下载、复印报刊、订购单行本等方式及时把全会有关原文下发;二是确保学习时间,制定出具体学习计划,在抓好干部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好集中学习;三是确保学习成效,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及时反馈学习贯彻情况,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引向深入。
(二)思想教育求新求实,营造爱岗敬业、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各级税务机关立足税收工作和干部队伍的实际,深入扎实地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宗旨信念、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廉政勤政和“三观”、“三德”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落实学习日制度和组织专家讲课、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不断增强思想教育活动的感召力。为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专题调研,及时摸清干部队伍的思想脉搏,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较好地实现了由灌输型向启发型、由封闭式向开放式、由被动性向主动性的转变,为加强基层“五项建设”、实现“五个目标”和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各级税务机关还针对干部职工现实思想,进一步加强勤政廉政教育,查摆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两权”监督,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立党为公、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税务系统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也是提高系统工作质量和文明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广泛开展了以“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税”为基本内容的税务职业道德教育。3月下旬,北京及部分省、区、市暴发“非典”疫情后,为响应中央号召,加强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提高觉悟,增强素质,立足岗位,尽职尽责,总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全面完成税收各项工作任务多做贡献。各地税务部门在重大的疫情面前,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涌现出了大批的“抗击非典先进模范人物”。云南省国税局积极推动国税系统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组织和参与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和各类创建活动,在全系统形成了“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的良好风气。辽宁省地税局在职业道德建设中,把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作为提高干部职业道德素质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在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服务理念,逐步探索“预约式服务”、“全天候服务”等服务方式,提升了服务质量和税收管理水平。
(四)加大调研工作力度,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分析论证税务系统基层现状,提出措施和意见,指导全国税务系统各项工作,人事司于3月下旬分赴青岛、云南、福建,分片召开了有部分省、区、市国、地税局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各单位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等情况汇报。各地税务部门也紧密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深圳市国税局与社会各部门广泛合作,组成多个调查组分赴各个办税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召开了“深圳市企业家座谈会”,与企业家和工商界人士进行沟通与交流,对纳税人反映的32个具体问题,积极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湖南省国税局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干部的思想状况,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电话了解等多种形式,对全省数百名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并形成了较有深度的调查报告。福建省国税局不断创建思想政治工作新体系,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大力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上网工程”,实现了工作部署无纸化、思想教育数字化、思想调查点击化、思想交流远程化,创建了多层次、多视觉、集合式的网上思想政治工作新体系,极大地提高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高效性、趣味性、实效性和广泛性。湖北省国税局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在省局机关倡导开展了三项特色教育活动:“红色之路”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之声”国情税情教育、“人生之旅”岗位成材教育,为完成各项国税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五)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函》的要求,总局与中央文明办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并于10月20日联合召开了全国“共铸诚信”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有关媒体及时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厦门市国税局与厦门日报社联合举办了“税企同诚信,共建海湾城”的征文活动,营造了很好的舆论氛围。青海省国税局大力强化诚信建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诚信建设活动,及时制定了省国税系统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了逐步建立四大诚信机制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依法诚信服务机制,不断提升税收执法和服务水平,构建规范的诚信服务体系,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为社会提供及时到位的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政策服务等。加大“两权”监督,建立税收征管分权制衡机制、机控机制,全面推行“阳光作业”,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质量。?
同时,为增强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公益意识和奉献精神,总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捐赠幸福工程,帮助贫困母亲”活动,各地税务部门组织广大税务干部,踊跃捐款,积极投入到这一主题活动中来,展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及时传达、全面贯彻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系统基层建设出现可喜局面
去年8月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地税务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及时传达,统一思想,转变作风,狠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大力推进税务系统基层建设。
(一)统一思想,提高加强基层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了及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基层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温家宝总理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工作会议精神,联系本地实际,开展讨论,从而更加认清了新时期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坚定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努力做好新时期基层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的信心和决心。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提出了“四个牢牢把握”,即牢牢把握温总理的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新时期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吉林省国税局通过召开省局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了“如何结合吉林省实际,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大讨论,使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基层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四川省国税局在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期间,开展了基层建设主题论坛和“启迪60分钟”活动,促使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思维、提高认识。辽宁省地税局将基层单位的典型事例改编成文艺作品汇总成《优秀文艺作品集》,下发参加省局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代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作用十分明显。各地在结合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中,认真总结近年来本系统基层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表彰先进等形式,大力宣扬基层建设的成就,发挥典型的引路示范作用。?
(二)强化措施,狠抓基层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五个建设”、实现“五项标准”,解决了基层建设“抓什么”和“怎么抓”的问题,为加强基层建设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各地税务部门按照《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确定的原则、内容、标准和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把握全局,突出重点,从提高基层领导班子“三个能力”、推行“阳光作业”和执法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基层建设的组织领导等方面,健全规章,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山西省国税局系统从健全领导机制入手,层层成立基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明确分工,将基层建设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评定、各类先进评选和基层经费划拨结合起来,推动基层建设创新与发展。河南省地税局在制定的《基层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经过3至5年的努力,在全省地税系统实现“六个明显”和“三个转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税收执法明显规范、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基层面貌明显改观;角色中心转变,变基层围着机关转为机关围着基层转;支持方式转变,变重物质支持为重精神激励;工作态度转变,变等上级督导帮助为主动开拓创新,通过加强领导、督促检查、抓点带面等措施,推动基层建设迈上新台阶。安徽省地税局为切实掌握基层情况,各级领导机关都建立了基层联系点和接待日制度,深入基层征管一线调研或检查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辽宁省地税局将2004年确定为“基层建设年”,制定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提高文明创建水平,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的“312工程”规划,推动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积极探索,创新和丰富基层建设的内容。各地在落实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中,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和本单位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为促进基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一是广泛开展创建“优秀基层领导班子”活动,并作为基层建设的“龙头”工作,以此带动其他工作的广泛开展。四川、吉林、山东等国地税局在各自开展的创“四好”、“五好”“六好”和“先进基层领导班子”活动中,及时下发文件,明确条件和标准,提出要求,适时检查,定期考核和评比,推动了基层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探索税务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税务干部素质。近几年来,许多税务基层单位坚持以素质文化塑造人,以制度文化规范人,以精神文化鼓舞人,以文体文化活跃人,不断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富有时代气息和行业特点的国税文化。为纪念税制改革十周年,总局举办了全国税务系统首届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各地税务部门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精心准备,周密组织,扩大干部职工的参与程度,通过多种渠道选拔和征集作品,各地参赛作品表现出了较高的艺术修养。江西省地税局充分发挥地税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作用,在系统内开展了主题读书活动、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歌咏比赛、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福建省地税局全力推进税务文化建设,按照“建三基、树三风、增三力”的基本思路,认真筹建省局思想教育基地,组建了福建地税文艺小分队,并于春节期间前往共建部队驻地慰问解放军指战员,在系统内外产生了热烈的反响。湖北省宜昌市国税局、青岛市城阳区国税局、大连市地税局等许多基层单位在推进税务文化建设上,紧密结合基层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流程、教育培训等,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税收文化理念。三是大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增强团队意识。许多税务基层单位根据岗位变化大、计算机技术应用广泛、青年人多、文化素质高、知识更新快的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培训机制,形成了全系统学习的氛围。?
三、完善机制,创新载体,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国税务系统努力在体现税务行业特色上求发展,在完善机制、创新载体、提升层次上下功夫,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全面深化“创先争优、创新创业”为主题的群众性综合创建工作,新先进、新典型不断涌现,文明创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并不断深化。陕西地税局向各基层单位下发了征求精神文明建设新方法的通知,通过各基层单位的认真组织推荐,全系统共征集精神文明创建新方法案例36件,上报案例创意新颖、主题突出、形式生动、特色鲜明、内容实在,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推广价值。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按照“防止反弹抓提高,巩固成果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在2003年通过创建先进领导班子、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优质服务年、设置模范示范岗等活动的开展,使全省的精神文明创建取得了丰硕成果,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饱满、思想统一,全省国税工作出现了“一年一个新台阶,年年都有新起色”的良好局面。?
(二)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2003年1月下旬,总局党组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税务系统干部职工在与暴力抗税分子作斗争中和见义勇为中牺牲、负伤致残人员和家属的通知》,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倡导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山东省滨州市国税局干部张群同志的先进事迹报道后,总局会同山东省委宣传部和省国税局,赴山东省滨州市就张群同志的先进事迹召开了座谈会,并分别起草了《关于张群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情况的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授予张群同志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及报中共中央宣传部的《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推荐张群同志作为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函》。各地税务机关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本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在社会上树立起了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中国税务报》上刊登的《税务系统文明建设硕果累累》、《2002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综述》、《全总颁发“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税务系统4单位11人获殊荣》等文章,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税务系统文明创建硕果累累。全国税务系统2003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卓越,其中被中央文明委评选表彰“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95个;全国妇联评选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7个;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评选表彰“巾帼建功标兵”8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9个,“巾帼文明示范岗”110个;全国总工会评选表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单位4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1人。获得总局表彰的税务系统文明单位200个,优秀税务工作者199名。各地广泛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勤政为民,无私奉献,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与此同时,各地税务部门把关心、爱护、尊重劳模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切实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关心和照顾,组织劳模疗养、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尽力为劳模多办实事好事,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辅助作用。?
2003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税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对全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没有明确计划和认真部署。二是少数单位作风不实,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在抓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上,在解决干部职工思想实际问题上,重形式,轻效果;在文明创建中重荣誉、拿奖牌,而放松对先进单位的管理和提高。三是个别单位和领导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缺乏深入的调研,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式方法陈旧,存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现象。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强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广泛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的载体,逐步规范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税收事业的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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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地税系统8单位1人受全国总工会表彰 数量居全国税务系统和全省各行业之首
  五一前夕,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305个先进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218名先进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081个先进单位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其中,全国系统共有55个单位和个人、江苏省共有142个单位和个人获得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我省地税系统的苏州市吴中地税局巫晓慧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宿迁地税局、淮安地税局二分局、镇江地税局四分局、泰州地税局五分局、苏州市相城地税局一分局、南通市通州地税局一分局、泰州市兴化地税局四分局、盐城市阜宁地税局一分局服务大厅8个单位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受表彰数量居全国税务系统和全省各行业之首。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光荣称号,是中国工人阶级最高奖项之一。我省地税系统历来十分重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借助这一展示行业、单位、职工先进性的重要载体,调动和发挥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全面推进整体工作迈进更高水平。全系统坚持组织收入与队伍建设并举、服务地方经济与推进依法治税并重,不断提升工作标杆,强化职工责任意识,征管质量得到新提升,纳税服务迈上新台阶,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税费各项收入连年实现新突破,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出新贡献,涌现出一批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单位和个人,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责,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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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的通知 ()
作者:中国税务资料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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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根据全国税务系统第四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作了修改,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我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队伍,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调动广大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根本性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税务队伍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证作用。
第三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第二章 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积极性,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要特别重视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
  第六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是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条 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主要包括基础性政治理论、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和法规纪律等四个方面。基本内容有: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
  (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
  (三)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
  (四)形势和政策教育;
  (五)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
  (七)社会公共道德教育;
  (八)税务职业道德教育;
  (九)以廉政建设为重点的税务规章制度教育;
  (十)民主与法制教育等。
  第八条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是,针对税务人员在征收管理、岗位变动、表彰先进等工作的各种现实思想问题,及时地、恰当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章 方针、原则和方法
  第九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疏导的方针。
  第十条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讲道理与税收实际相结合;尊重人、关心人和理解人与教育人相结合;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身教与言教相结合。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是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要坚持(一)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二)内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组织纪律相结合;(三)表扬与批评相结合,以表扬为主;(四)说服教育,以理服人;(五)真诚相待,以情感人;(六)树立榜样,典型模范;(七)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八)自我教育,实践养成;(九)民主协商,双向交流;(十)抓住苗头,预防为主。
  第四章 制度和阵地建设
  第十二条 思想工作应建立的主要制度是:
  (一)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干部分管的范围,明确每一个行政干部的业务管理职责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
  (二)政治学习制度。要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注重效果。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思想问题。
  (四)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定期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专门会议,分析形势,布置任务,交流经验,总结工作。一般情况下,省级税务机关应每一至二年召开依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国家税务总局每二至三年召开一次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五)检查考核制度。要结合阶段总结工作,逐级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了解情况,评估效果,积累经验,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六)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任务和先进集体,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国家税务总局每四年表彰一次。要大力宣传和推广先进模范的事迹和经验,开展学先进、比贡献的活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先进模范任务。
  (七)请示报告制度。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省级税务机关,要将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于次年二月底前向国家税务总局作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建立和充分利用报纸、刊物、板报、墙报、广播、电视以及职工之家、培训中心、业余学校等宣传和思想教育阵地,发挥其媒体、示范和教育作用。
  第十四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总结新经验,探索税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
  第十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从经费上保证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费应纳入税务经费预算。
  第五章 领导
  第十六条 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工作实施领导的主要内容是:
  (一)研究和决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
  (三)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指导和协调行政部门及群众团体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七条 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对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本级党组织研究和决定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运行;
  (三)深入基础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四)统筹本单位党、政、群众组织等各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中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局领导,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工作提出要求,审定计划,具体指导,检查落实;
  (二)按系统和地方的工作部署,领导本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提请党组(党委)讨论思想政治工作问题;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基层建设;
  (五)指导协调党、政、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分工,承担起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责,逐步形成包括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事、教育、监察等政工部门密切合作的队伍建设协调机制。
  第十九条 税务所及其他直接征收管理的基层单位应按照党章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党支部,并履行本条例第十六条所赋予的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二十条 税务所长对全所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制度和办法;
  (二)组织进行系统化政治理论教育;
  (三)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四)建立健全各种制约机制,严格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五)总结经验,向上级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10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应配合有一名政治指导员或指定一名副所长协助所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 管理
  第二十二条 要形成机关工作与基层工作相结合,专职与兼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相配合,行政部门与党、群众组织协调的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网络。
  第二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含县)以上税务机关都应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职能机构,并配备专制思想政治工作干部。
  第二十五条 各省、地、县级税务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  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安排;
  (二)负责办理思想政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对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同级党组(党委)和上级思想政治工作机关报告;
  (四)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做出评价;
  (五)组织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提出任务,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六)了解下级单位领导班子在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方面的情况;
  (七)对基层建设提出建议、实施管理、进行协调;
  (八)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
  (九)有计划地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干部;
  (十)协同机关党组织对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十六条 各级机关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调查分析机关党员和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报告;
  (二)根据上级部署,负责组织制定机关党员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党组织的中心任务和本单位实际,协调机关党、政、群众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组织进行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交流和研讨,表彰先进等;
  (五)检查和指导各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六)有计划地在政治思想方面培训党员。
  第二十七条 各级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应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党、政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紧密集合税收业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在关心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自身建设,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四)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艺体育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应切实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有计划地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培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充实和调整,保持其相对稳定。
  第二十九条 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应做到:(一)坚持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三)有全局观念,从大局出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深入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五)工作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六)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七)刻苦学习,勤于思考。
  第三十条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评估,以检验思想政治工作的成绩,正确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客观地位和作用,全面考察单位领导干部的素质,公正评价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劳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评估的具体方法是:(一)重点抽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四)考核工作过程与考核效果相结合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各类税务院校和培训中心,应按照本条例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加强和改进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
  第三十二条 各省级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
  税务所及其他征收管理的基层单位是税务系统的基础,是代表国家履行税收职能,依法进行税务管理的基本单位,是体现税务部门社会形象的“窗口”。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税收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将税收工作中心转向基层,转移到征管上,把基层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本纲要。
  一、基层建设的标准
  基层建设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总的要求是:“政治坚定、征管规范、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任务完成、保障有力”。其标准如下:
  (一)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税收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坚强有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征管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征管制度健全,各项资料完整,达到规定的指标和要求。查处税务违法违纪案件有力。
  (三)业务过硬。懂市场经济知识、懂税收政策法规、懂财会知识;会查账、回计算税额、会写专业文、会操作已配有的现代技术设备。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税务业务考核成绩良好以上。
  (四)作风优良。实事求是,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文明服务,高效务实,艰苦奋斗。
  (五)纪律严明。服从指挥,令行禁止;秩序良好,税容严整;遵纪守法,奖罚分明。无严重违纪现象,无严重责任事故,无刑事犯罪案件,无计划外生育。
  (六)任务完成。坚持依法治税,积极组织收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七)保障有力。各项行政管理制度落实。环境整洁。办公、生活基本设施齐全,内部、外部关系融洽、协调。
  二、基层单位的主要工作
  基层单位是基层建设的主体。基层单位应立足于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千方百计组织税收收入。要掌握分析税源及其变化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应收尽收,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努力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严格税收征管工作。要建立一套保准明确,程序规范,指标细化,责任落实的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制度。严格票证管理。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加速征管改革,大力推广计算机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逐步建立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础的申报制度,推行税务代理,加强税务稽查,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加强税收法制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税法宣传渠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纳税意识。
  搞好税收秩序综合治理。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取得社会多方面的支持与合作,建立群众协税护税网络,依法严肃查处税务违章案件。
  (二)抓好思想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基层工作的关键是要做好人的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和保证作用。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要根据上级安排和本单位实际,认真搞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断加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识别、抵制个中腐朽思想和错误言行的能力。要坚持正面教育,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效果。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要经常分析和准确掌握全体人员的现实思想问题,做到及时发现,确实弄清,正确解决。要坚持疏导方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原则,使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征管工作的全过程。
  活跃于基层文化生活。要建设好“职工之家”和“文化园地”,不断充实书报杂志和文体器材,重视培养业余文体骨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搞好文化生活引导,寓教于乐。严禁传看和复制淫秽、不健康书刊、音像等制品。
  (三)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
  要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从实际需要出发,认真组织税收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经费和质量落实。
  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的主要内容是:各类人员的业务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包括税收基础理论知识,现行税收政策法规,财务、会计知识,岗位工作基本要求和征管操作技能。
  学习、训练工作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全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开展群众性的业务学习、训练、竞赛活动,鼓励勤学苦练,自学成才。积极参加学历教育,改善基层干部的学历结构。
  (四)以廉政建设为重点,培养良好的税风税纪
  搞好教育引导。要紧密结合税务部门的寒夜特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执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文件、规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坚决抵制和纠正以税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
  加强制度制约。要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勤政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监督制约机制。要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建设制度,使之成为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
  严格监督检查。要坚持公开廉政制度和办税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领导以身作则。建立廉政勤政责任制。领导要模范执行各项廉政勤政制度,带头遵纪守法,做群众的表率。
  树立良好税风。要勤政务实,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在征管工作中,讲究文明,注重礼貌,举止端庄,严格执行着装规定,用良好的执业文明行为密切征纳关系。要敢于同偷税、抗税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五)严格行政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做好经常性的行政管理工作。要建议一套正规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定期总结讲评,严格进行考核,正确实施奖惩。
  严格经费、物资挂历。要认真执行经费、物资管理制度规定,主义勤俭节约。杜绝贪污被盗、虚报冒领和私借、挪用公款,反对浪费。
  做好工作、生活保障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办公、生活、文化娱乐基本设施和设备。根据需要办好小食堂,小浴室,因地制宜搞好养殖、种植生产,搞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处理好内部关系。领导要关心每个干部职工的成长进步,注意解决他们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要尊重干部职工的民主权利。干部职工要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维护集体荣誉。要相互支持协作,经常进行思想、业务和生活互助,形成团结友爱的气氛,增强凝聚力。
  处理好与有关部门的关系。遵守国家法律、民族和宗教政策以及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工艺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要努力争取有关部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的基层单位要互相理解、支持、配合,协调解决工作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共同完成好为国聚财的光荣使命,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
  党支部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基层单位要按党章要求,结合税务部门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党支部。
  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税收工作开展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保证基层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本单位的团结和稳定,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
  搞好基层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领导本单位全面建设的能力。要加强“一班人”的思想作风建设,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坚强的领导集体。
  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搞好党员教育,严格组织生活,严肃党的纪律,树立正气,反对歪风,使每个党员都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
  三、在基层建设中领导机关的主要职责
  加强基层建设是各级领导机关的共同责任。要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基层建设状况作为检查领导机关工作的主要标志。
  (一)树立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思想
  县(含县,下同)以上税务机关要将基层建设纳入机关工作岗位责任制。领导机关制定政策、下达任务、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
  领导机关要面向基层,调查了解基层建设情况。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经费和物质的使用,要优先考虑基层,特别是对条件艰苦、地域偏远、经济落后地区的基层单位,要给予更多的重视和帮助。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配备好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税务所长。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二)实行分级领导,按照职责抓基层
  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主要是制定基层建设的政策、制度和规定,提出一个时期基层建设的重点和要求,总结推广有普遍意义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地、市级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加强对县级税务机关的问题,搞好对基层的重点指导,解决好基层带倾向性的问题。
  县级税务机关处在抓基层的第一线,对基层建设负有直接、重要责任,必须实行面对面的领导。要根据上级部署,统筹安排基层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建设好的做法,做好后进单位的转化工作;尊重和支持基层行驶规定的职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行现场指导、上门服务,保证各项工作落实。
  领导机关要对抓基层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特别是县税务机关)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在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形成机关抓基层的合力
  党委(党组)对基层建设的任务、重点和要求等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正确决策。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指责,协调配合,做好工作。要建立领导机关抓基层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基层建设形式,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县以上税务机关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负责基层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领导机关要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尽量减少文电及会议等上层活动,保证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着重研究解决代邮政策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下基层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领导机关对基层下达计划,提出要求后,要跟踪抓落实,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隐情不报等现象。根据基层单位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特别是对地处偏远、分散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要重点帮助,努力提高基层建设的总体水平。
   四、基层建设的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了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国税务系统继续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税务所(文明单位,下同)和争当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活动(简称“争创”活动)。
  “争创”活动要把着眼点放在平时、放在促进工作落实、放在加强全面建设上,防止争名利、凑数量、轻建设,搞形式主义。评比要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由基层单位对照基层建设的标准,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向上一级税务领导机关申报。
  文明税务所分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四个登记。县(区)级由县(市、区)税务机关审查批准授予;地(市)级由地(市、州、盟)税务机关审查批准授予;省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审查批准授予;省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审查批准授予;凡连续3年获省级文明税务所称号的单位,由省级税务机关向国家税务总局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将每3年命名一定数额的国家级文明税务所。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各级应分别按照国务院、全国总工会及各省、区、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
  对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各地税务机关应酌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或撤消荣誉称号。
  争当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创建文明税务所活动,是基层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检查、评比、表彰的主要形式。各级税务领导机关要严格控制在基层开展的其他单项评比活动,不搞重复检查、评比。
  本《纲要》是基层建设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全国税务系统各基层单位要从是出发,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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