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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医疗保险合同?商业医疗保险合同有哪些形式?什么是主险和附加险?什么是住院医疗保险?什么是住院补贴保险?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什么是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什么是团体医疗保险?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保险的其他种类。
  1、什么是商业合同?
  商业医疗保险合同,是指商业医疗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为实现经济保障的目的,明确互相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也就是根据约定,由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给保险人,当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2、商业医疗保险合同有哪些形式?
  根据我国《》的规定,商业医疗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一般可以分为下面几种:投保单、体检报告书或健康告知书、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缴费收据和批单等,它们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商业医疗保险合同。
  3、什么是主险和附加险?
  主险和附加险是就商业保险险种而言的,它们实际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一般来说,主险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则必须在投保主险后才可投保,其原因就是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大多建立在主险的保险责任基础之上,或是因为附加险的保险费率比较低,若单独投保,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较少,这种小额保险费的收取不利于保险人的业务成本管理。
  在保险期限方面,附加险一般与主险一致,其效力也受主险的约束,主险由于某种原因失效或终止,附加险即同时失效或终止。
  4、什么是住院医疗保险?
  在商业医疗保险中,住院医疗保险是比较普遍的险种。它是指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时,对其住院期间所支付的治疗费用、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等,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按照相关规定,投保人所支付的以下费用,保险人不予负责:
  (一)健康观察期间,因病住院所支付的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该自费购买的药品费;
  (三)住院支付的床费、伙食费、陪住费、赔偿费、取暖费、挂号费、救护车费、担架费、装配假肢费、假眼费、假牙费及住院造成的误工费;
  (四)在非公立医院住院所支付的用;
  (五)由于投保前即有的生理缺陷或残疾引发的住院,以及投保时隐瞒的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
  (六)因打架斗殴等主观行为支付的住院费用;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核辐射引发的住院医疗费;
  (八)分娩、堕胎、流产、家庭病床、住院疗养所支付的费用。
  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是一年,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多次住院的,其支付金额可累计计算,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跨保险年度住院且按时续保的投保人,其住院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时间,分别由原保险人或新保险人负责。
  5、什么是住院补贴保险?
  所谓住院补贴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限内,投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时,保险人负责支付住院补贴金责任的保险。在保险期限内,住院补贴金按投保人实际住院天数支付,但累计支付天数一般以九十天为限。达到九十天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6、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所谓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在有效期内,投保人被确诊患得保险合同所特指的重大疾病时,由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不同的是,重大疾病保险中,投保人被确诊患得保险合同所特指的重大疾病时,保险人并不要求投保人去医院治疗就能获得保险金的赔付;也不要求投保人将获得的保险金用于特定的用途。重大疾病保险一般都有观察期的规定。
  7、什么是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
  所谓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是指在保险有效期内,当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而就医治疗时,由保险人支付治疗费用的保险。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是一种附加险,其主险为意外伤害保险。因此,本保险受主险的约束,只负责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而对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不负责。其保险期限与主险一致。同时,一旦主险因某种原因失效或终止,本保险也同时失效或终止。
  8、什么是团体医疗保险?
  所谓团体医疗保险,是指以团体为投保人,由保险人与投保团体签订一份总的保险单,为该团体的所有成员提供医疗保障的保险。
  在团体医疗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而不是个人,所以保险人只与团体组织发生契约关系,而不与团体内部的个人发生契约关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与团体订立;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团体支付保险金,再由团体将保险金转交给成员。
  在团体医疗保险中,保险人对投保人有以下规定:
  (1)投保团体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正规组织,必须有其本身的专业活动;
  (2)投保团体医疗保险只能是这个团体的附带工作;
  (3)团体成员总数必须达到规定的人数,而参加保险的团体成员人数必须达到团体总人数的一定比例。
  这是为了基本保证参加医疗保险的团体成员符合正常的风险水平,从而免去保险人的体检费用;同时,团体医疗保险只用一张保险单承保多个被保险人,从而节省了大量管理费用。也正因如此,团体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率相对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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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一般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每个人都会生病,那么此时医疗保险就发挥作用了,它可以帮患者承担一定的治疗费用。那么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和比例都是有规定的。接下来就由找法网的小编来带您了解一下。
医疗保险是指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发生后给付保险金的保险。通常人们讲的医疗保险是指国家强制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但其实医疗保险是一个范围较广的概念,医疗保险也有多种类,下面就由找法网的小编来为您介绍。
我国现在的医疗保险可以大致分为两种: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医疗保险。那么,医疗保险报销有哪些程序,我们将从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方面来为您整理编辑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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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多人都购买了医疗保险。一旦生病住院,则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医疗保险的待遇中报销的范围有哪些?所有的都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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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学生如何参加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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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保险的种类有哪些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依据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同,其可分为间接医疗保险制度、直接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照顾。1、间接医疗保险制度。政府的社会保险机构与私人医疗机构签订合同,病人先自付医疗费,然后再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销其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这类制度多见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直接医疗保险制度。政府直接拥有并管理医疗机构,劳动者的医疗费用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承担。这类制度多见于社会主义国家。3、基本医疗照顾。即预防性、治疗性和综合性的卫生保险服务。包括营养改善、卫生用水供应、母婴照顾、对主要传染病的免疫、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常见病的治疗等内容。这类制度多见于发展中国家。享受医疗保险的条件,根据就业期限或交纳保险费的期限确定。通常情况下,医疗保险的资格条件与疾病保险的资格条件相匹配,享受疾病保险现金补助者就可享受医疗服务。中国的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公费医疗制度和企业实行的劳保医疗制度。医疗费用由国家或企业承担,80年代后期试行由个人负担部分费用的办法。二、学生如何参加医疗保险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办法如下:1、各类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居民医保,有身份证的学生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学生提供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享受低保、残疾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其他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时需携带以下证件:(1)户口本首件、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家庭成员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保卡复印件一份、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医疗证复印件1份、有工作单位而单位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单位开具证明(在校中小学学生除外)。(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18周岁以下、无身份证、非在校学生类居民携带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享受低保、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情况需同时携带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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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关于医保报销,这些问题要知道!关于医保报销,这些问题要知道!边缘的社会百家号大家好,我是竹子。今天和大家讲讲医保。大多数人都有医保,但可能并不真正了解它。拿竹子自己来说,刚毕业那会,虽然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扣除医保部分,但最后钱到了哪里,一直都是稀里糊涂的状态。1.首先,要明确社保和医保的区别。因为社保卡具有医保卡功能,所以很多人经常混淆两者的关系。实际上,社保包含了医保,另外还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但无疑,它们都是保险。这几类保险中,养老保险主要用于保障老年生活,但很多时候容易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实际作用不大,但聊胜于无;生育保险,主要保障女性怀孕阶段的潜在风险;而真正最实用最常用到的就是医保。那么,医保是如何缴费的?对于职工来讲,每个月的医保通常是按照五险一金统一扣除。以北京为例,竹子查阅了一下2017年的具体缴存比例,如下图所示:也就是说,假设小王每月工资为10000元,按照1万的缴费基数计算,那么,他每月需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占工资总数的22.2%,也就是2220元,外加3元的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总计2223元。再扣除个人所得税,最后到手可能也就7500左右。这就是为什么北京那么多人拿着上万的工资,却过得像“困难群众”的其中一个原因。另外,入职的时候除了社保卡,公司还会统一给你办理一本红色的医保存折,每月医保缴纳的一部分会直接存入此账户。具体的划分比例竹子也总结了一下,如下所示:35岁以下=个人(2%)+公司(0.8%)=缴费基数*2.8%35岁-44岁=个人(2%)+公司(1%)=缴费基数*3%44岁以上=个人(2%)+公司(2%)=缴费基数*4%也就是说,每月存入账户的金额占工资的2.8%-4%左右。这笔钱可以直接凭存折从北京银行提取。所以,对于从来没有提取过这笔钱的人来讲,这可能也会是一笔大数目。2.和商业保险相比,医保有哪些明显的优势呢?无等待期只要公司交了,一般当月就能生效,无等待期。而一般的商业住院医疗保险,常包含30天的疾病等待期。保证续保,没有年龄限制对于一年期的医疗险来讲,保证续保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也是衡量产品好坏的标准之一。据竹子了解,目前虽然有像尊享e生这类续保乐观的少数产品,但大部分医疗险对保证续保都持含糊不清的态度。不过,千万别忘了医保可以轻易做到保证续保,且没有年龄的限制。可带病投保,且保障终身商业保险一般不接受带病投保,但医保不同。不管身体健康状况如何,都能上医保,在这一点上非常宽容。另外,男性交满25年,女性交满20年,即可享受终身保障。所以,经常有人咨询竹子,年龄60周岁左右的父母,应该给他们买什么保险?竹子建议,在有医保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购买尊享e生这类的医疗险作为短期搭配。另外,防癌险也是可以考虑的。3.医保是如何报销的?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最容易摸不清头脑的部分。事实上,医保报销的额度主要受起付标准,封顶线以及报销范围的限制。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报销额度=(总花费金额-自费金额-自付金额-起付线)*报销额度如图所示:(城镇职工医保门诊保险比例)(城镇职工医保住院保险比例)以北京为例,门诊报销的起付线是1800,即一年内门诊费用低于1800的不予报销,超过18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且最高限额是2万。而住院报销第一年度起付线为1300,之后均为650元。最高限额30万。另外,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报销方式,主要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再一个,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比较,后者的待遇更好一点。4.由上可知,如果生病住院,所用的药物和治疗手段均在医保报销的范围内,那么一年可以报销到花费金额的85%左右(30万以内)。但不得不意识到医保的一个短板就在于:虽然实用,但在具体的报销上存在较多的门槛和限制。譬如,医保报销目录对药物的种类进行了划分:甲类药品:全部计入报销范围(药效一般,费用低)乙类药品:部分计入报销范围(药效较好,费用稍高)丙类药品:不计入报销范围(药效极好,费用很高)而且,类似境外就医,包括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所花费的费用,医保都不予支付。因此,竹子给出的最后结论就是:医保虽然实用,但只能起到基础性保障的作用。想要保障全面,对于年轻人来讲,第一需要配置上重疾险,第二可投保医疗险作为补充;对于老年人来讲,除了医保,短期医疗险必不可少。以上就是竹子今天带来的关于医保的内容!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边缘的社会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张望、记录、传播,我的趣天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手机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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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确定《药品目录》品种的原则是什么?哪些药品可以纳入《药品目录》的遴选范围?哪些药品不能纳入《药品目录》的遴选范围?《药品目录》包括哪几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哪些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为什么要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日《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5号)中明确指出,&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具体来说,目前,我国上市的药品数量大、品种多。截止1997年,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已达6391家,共生产4000多种西药制剂,8000多种中成药。由于药品流通体制管理不健全,同一药品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国产药与进口药之间价格差异加大,一些药品的零售价格相差几十倍,再加上上市药品的质量不一、治疗性与一般保健性药品混同管理,各种因素导致了药品使用中的大量浪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可以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
  2、确定《药品目录》品种的原则是什么?
  《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简称,通过对它的制定,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管理,确定《药品目录》中药品品种的原则是:&考虑临床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考虑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和用药习惯,中西药并重。&
  3、哪些药品可以纳入《药品目录》的遴选范围?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的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4、哪些药品不能纳入《药品目录》的遴选范围?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的规定,下列药品不能纳入《药品目录》的遴选范围:
  (一)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三)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五)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六)劳动社会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5、《药品目录》包括哪几类药品?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5条的规定,《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中药饮片(含民族药)。西药和中成药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通用名,并标明剂型。中药饮片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药典名。
  6、西药和中成药为什么要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中?
  西药和中成药分别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并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是由于它们的药用成分和治疗适应症相对明确,药品的剂型、剂量、规格及其价格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使用广泛,疗效好,是临床治疗必需或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的药品。
  7、中药饮片为什么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中?
  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药品,但是,中药饮片的药源广泛、药材品种繁多,没有明确的使用剂量和规格,同时,考虑到我国传统中医在使用中药时配伍的特点,中药饮片不符合上述条件,所以列入不予支付的目录。
  8、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哪些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根据《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的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
  (一)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二)膳食费;
  (三)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四)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同时,由于各地生活环境和经济水平的差异,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如取暖费等)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9、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是什么?如何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这一标准的确立,主要是参考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关于按普通病房床位费报销的规定,这一方面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另一方面也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基本医疗的原则相一致。
  10、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能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的支付标准。
  11、如何保证参保人员就诊时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设施?
  根据《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中的规定,为了保证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及时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设施,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因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将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当首先征得参保人员其或家属的同意。
  12、为什么各种健康体检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疗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
  (二)临床诊断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
  结合上述条件,在该意见的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中,将包括各种健康体检在内的若干非疾病治疗列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同时,这一规定,是过去公费、劳保医疗政策的延续。
  健康体检分为一般健康查体和特殊目的的健康体检。一般健康查体是为了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疾病,由各组织的预防性疾病普查措施,其体检经费由各用人单位负担,不在公费、劳保医疗经费中支出;特殊目的的健康体检,就是职工根据一些特定的要求所进行的体检,比如职工在求职、办理出国手续、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活动中按要求进行的体检,其费用一般由个人负担。所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各种健康体检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范围,而是单位组织的健康检查经费由各用人单位负担;原由个人自付的特殊目的的健康体检的费用仍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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