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三支一扶:对于三支一扶期间的养老保险,怎样解决亚健康?...

2013年柳州市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00名[1]
【51Test.NET - 三支一扶】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培养一支经过基层砺炼的、有专业发展潜力的高级专业技术骨干后备队伍,我市继续开展2013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今年我市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00名,招募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平等择优的原则进行。为了确保这次招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募对象与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支医类医学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柳州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同等条件下,在校有研究成果的优先,硕士研究生优先,家庭困难的优先。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五)符合基层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募岗位查询。高校毕业生报名前,要详细阅读招募工作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自身情况和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合适的岗位。2013年“三支一扶”招募岗位、岗位要求、联系方式等详见柳州人才网(.cn/)。  (二)报名。日―12月15日,凡符合招募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从柳州人才网(.cn/)下载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的,报名作废,后果自负。  报名者将《登记表》一式4份连同个人成绩表4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就业推荐表以及学历复印件、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邮寄到填报服务单位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资格确认。日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所收到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从符合条件者中按1:3比例筛选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考核。日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三支一扶” 办公室。  (五)公示、确定招募名单。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柳州人才网、毕业生就业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后并在相关媒体公布。  (六)体检。日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募毕业生进行体检;岗前培训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七)签订服务协议。日前,各县区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与“三支一扶”毕业生签订《柳州市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一式3份,同时报送一份给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八)其它事项:“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到上岗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经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取消其招募资格。如因“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不合格或岗前培训不到位出现空岗时,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可进行补录或调剂  三、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每月1680元的生活补贴、每年500元的交通补贴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住宿和一定的工作津贴,并落实食宿、安全、卫生等生活保障措施,为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为大学生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工作情况。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二)2013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凡全日制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2012河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河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牧)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为继续做好我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2年我省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11届、2012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咨询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机构等。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1、发布公告。6月中旬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6月20日前自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根据学生表现择优推荐,推荐时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2)按毕业生填报志愿整理后分别寄送到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河北省生源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2011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直接到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先报名,再交验相关证件(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地址详见附件3)。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3、选拔招募。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于7月5日前将初选人员和适当备用人选(备用人选数量按招募计划的5%确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指定市级医院组织体检。在体检工作中,要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选拔招募工作7月15日前完成。  4、档案转递。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7月31日前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转至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组织关系。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发展入党的,必须在服务所在乡镇履行入党程序;是党员的,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组织生活。  (二)培训上岗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要丰实培训方式,采取工作人员讲解政策、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介绍体会、乡镇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家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对从事支医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有关待遇  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1700元、本科生1600元、专科生1500元,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其中,养老保险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发生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应由服务单位支付的有关工伤待遇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相关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拨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当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  各地要加大协调力度,采取积极措施,落实各项政策。充分挖掘各系统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全力做好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就业服务工作。  (一)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就业力度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各地要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充分就业。  (二)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国家公务员相关政策  组织志愿者参加党政机关招录考试。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录“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大学生。各地要认真解决报考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  (三)支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创业  各地应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服务。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可享受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贴息(展期不贴息)贷款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贴息(展期不贴息)贷款扶持。对有发展前景、还贷及时、增加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可给予二次贷款。  (四)扶助“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择业  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留在当地就业。各地要把“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推荐工作作为开展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设立“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窗口,为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对未就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确立“一条龙、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要广泛收集适合“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适时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举办专场就业招聘会。  (五)促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面向基层就业  各级各部门要在坚持自主择业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医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  (六)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到今年7月底服务期满,其生活补贴发放至7月底止。各地各用人单位要在7月中旬前健全其服务档案,安排好工作交接,7月底前欢送志愿者期满离岗。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偿助学贷款,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管理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加强其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加强“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建设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是中央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履行各类信息上报的审核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录用信息、在岗信息、期满人员信息、年度考核信息、期满人员就业信息等。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明确专人负责,要专机专用,切实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更新、上报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  (二)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日常管理  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使用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精心服务,积极提供在职培训机会,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志愿者的工作岗位、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落实到位。有关高校要及时跟踪毕业生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严格按照《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大学生擅离服务岗位、冒名顶替或出现安全健康情况的,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后逐级上报。对不按规定擅自处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处分。  (三)加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评议考核  考核采取自评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6月中旬开始,由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单位对其服务期内工作、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全面的总结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志愿者服务队人数的15%。考核时需填写《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4), 此表存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将《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7月1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提前解除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证书》,原则上不续聘。  (四)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积极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政策,广泛宣传大学生在基层服务的突出业绩和先进事迹,宣传各地及用人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协调,狠抓政策落实,努力把我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附件:  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2.河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  3.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详细地址  4.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  5.河北省____年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考核情况汇总表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省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您当前的位置:&&&&&正文
广西2012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三支一扶”工作_三支一扶
【编者按】广西2012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三支一扶&工作通知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建设一支经过基层砺炼、有专业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骨干后备队伍,改善我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到广西农村基层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80号)的精神,2012年广西招募35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期内(2010年至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其中49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招募的医学类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专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专业发展潜力,符合基层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坚持同等条件下双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涉医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服务优先,在校有研究成果的优先,家庭困难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二、招募程序
(一)具体招募信息查询(5月5日后)。各地具体招募、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三支一扶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可于5月5日起在广西三支一扶网()、广西人才网()查询。为方便毕业生报名,自治区&三支一扶&办编制了《招募指南》,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5月8日&5月28日)。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广西三支一扶网()。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于5月8日0:00至5月28日24:00期间登陆广西三支一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并在广西&三支一扶&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小于16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考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考试考核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报名者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募资格。
(三)资格初审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5月8日&5月31日)。
1、资格初审。5月8日至5月31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规定条件确定本市通过初审人员名单。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审核通过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考生查询。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各市根据&六优先原则&(双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涉医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服务优先,在校有研究成果的优先,家庭困难者优先。)原则,结合在校各方面表现,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要通过岗位调剂的方式,尽可能使报名的硕士研究生、双学历本科生能够进入面试环节。对个别无人报名或达不到1:3面试最低比例的岗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3的面试最低比例、因岗位专业紧缺确需开考的,需报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考。
各市将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7日前汇总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在广西&三支一扶&网、广西人才网等相关媒体统一公布。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即可登陆广西&三支一扶&报名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章,一份供学校(单位)备案,两份供面试复核使用。区内外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查盖章;择业期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由服务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可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四)面试(6月13日)。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对报考本市辖区岗位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面试前应该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及盖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面试由各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核和拟定招募名单(6月中下旬)
1.确定考核名单:各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名单,通知到考生本人,如考生确认放弃考核资格,可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其中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含)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程序。
2.考核:通过实地考察、函调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了解应征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纪律观念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3.拟定招募名单:根据考核情况,按照&六个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拟定招募对象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六)公示、确定招募人选(6月底前)。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三支一扶&网等相关媒体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天。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单,在相关媒体公布并通知学校及本人。
(七)派遣与签订服务协议(7月上旬)。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将举办&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培训前对录取人员相关信息材料进行验证,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组织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岗前培训结束后,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派遣到各服务单位。各服务地市、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协调用人单位落实生活条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组织用人单位或服务地乡镇政府与&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范本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制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一式五份,自治区、市、县&三支一扶&办、用人单位和大学生本人各执一份。各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及时将服务协议书报送一份给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已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报到上岗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三个月内不得离岗,三个月后离岗的按桂人社发〔2011〕80号文有关规定办理。因各种因素出现&三支一扶&岗位空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调剂。
三、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政策规定的每年1.56万元(每月1300元)的生活补贴、500元的交通补贴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要履行岗位征集时承诺的提供住宿和不低于300元岗位津贴,并落实食宿、安全、卫生等生活保障措施,为解决&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服务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地方补贴制度,为大学生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工作情况。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委托所在市或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具体手续。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以及与用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平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凭《服务证》享受中央、自治区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报考公务员可享受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和我区公务员招考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鼓励&三支一?&大学生在服务满后留在当地就业。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的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可以通过直接考核方式,优先聘用原在本岗位服务的、年度考核合格的持有《服务证》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他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持有《服务证》、专业对口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聘用后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其中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服务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参加医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间,可按现行职称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转正定职,转正定职的时间从基层工作的当月起计算;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三支一扶&人才库,加强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动态的培养管理和后续服务。按照专业化挑选、专业化培养、专业化使用的原则,将其纳入广西高级专业技术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培训、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各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为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在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帮助他们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各地尤其是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服务期满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三支一扶&大学生确立&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按规定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
具体事宜可向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南楼601室
邮政编码:530022
咨询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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