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有利息吗的利息和还

助学贷款还利息_百度知道
助学贷款还利息
前几天资助办公室打电话说要还毕业后这几个月的利息,今天我就上我另一个支付宝转了钱过助学贷款的支付宝,当我进助学贷款,看到有一个提示说的是还款信息,我点进去,打了身份证号码,查询要交多少,我就直接往下操作,按提示直接把利息给还了,系统也提示我已经还开了,还有还款回执单,后面我就和资助办的老师说我已经还了,可是他那边的系统还显示我没有还,只显示我还开钱剩下的余额且钱是我余额的两倍(我贷款了两年12000元),我想知道为什么我还了钱,那边还是显示我没还的啊,会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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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学校的系统和银行系统不是一个,你要问应该直接到国家开发银行去问,而不是在学校问,而且支付宝还贷款的话是要72小时之后才到帐的
我不是在学校问的,我是直接问我这边的资助办的老师(工作人员)
一样的,直接去银行问效果会更好,就像申请信用卡一样,网站显示还在审核,电话已经显示审核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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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毕业还款要还利息吗
我11年和12年共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2000,今年要毕业了,我想问一下今年是不是要交利息啊,要交多少?还有,如果申请提前还款是不是需要一次性把12000都还清?一次还6000可不可以?
提问者:网友&&&&
问题来自:贵州.安顺&&&&
提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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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还助学贷款不用还利息的,可以申请部分提前还款的,比如你毕业前先一次性还了6000,这部分不计利息,剩下的6000在毕业后还的话,就要算利息了
回答网友:四海&&
回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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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相信大部分投资者都会对大学生助学贷款利息怎么还相关知识很感兴趣,金斧子网将会针对在大学生助学贷款利息怎么还的问题,给大家详细讲解更多的相关知识。
大学生助学贷款利息是怎么还的?大学生助学贷款利息是怎样的?小编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大学生助学贷款利息从学生毕业后开始计算,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专升本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助学贷款,但需要县教育局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合同还款计划变更,变更完成后,之前合同利息继续由财政贴息。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要求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己还息,毕业当年和次年为还本宽限期,无需还本,从第三年开始除还息外,还需要等额还本。目前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已经与人民银行诚信系统对接,还款迟了将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自己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都将产生不利影响。
结语:相信大家读完这篇文章以后,大家对于大学生助学贷款利息怎么还已经有很深的了解了。如果还有关于大学生助学贷款利息怎么还的疑问,可以在右上角写下您的理财需求,金斧子将会给您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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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链接:老师,你好,我报考村官的县属于云南重点扶贫县,在大学期间我贷了助学贷款,请问一下在我任职期间,那我需要还助学贷款吗?还是一直到聘期结束后由国家代偿,那这三年一直拖着吗?
回复:之前我站也回复过相关的国家代偿的问题,编辑人员没有找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应的文件,回复不是很准确,现把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公布出来,请注意阅读。
《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减轻家庭困难学生还款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第三条&& 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自治州,海南省原黎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市县中的6个民族自治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乐东县、白沙县、昌江县)以及东方市、五指山市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下同)。
本办法中的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下同)。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以上地区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地处艰苦地区的气象、地震、地质、煤炭、石油、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第六条&& 按本办法确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
第七条&&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定向和委培生除外),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
(三)毕业时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经学校评议、推荐。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一)高校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向学校递交《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二)高校毕业生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的还款计划书时,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如果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三)高校根据上述材料,按本办法规定,审查申请资格,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一个月内将审批确定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高校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将有关审批文件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受申请资料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31日。
第九条&& 高校需在每年6月30日前将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在职在岗情况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要建立与就业单位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定期联系制度。高校要专门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完整准确的档案,并将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情况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同时,还应主动了解并定期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通报毕业生的工作情况,以便经办银行及时掌握借款学生的动态情况,做好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
第十条&& 国家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逐年代偿资助的办法,毕业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各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30%,第三年代偿本息的40%,三年代偿资助完毕。每人代偿资助总额以该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为限。
第十一条&&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要求其及时向办理代偿资助的原高校申请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并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改由毕业生本人偿还全部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就业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高校,并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还款计划书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高校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并将毕业生返还的资金及时上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对于不及时向高校提出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高校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将高校上交的毕业生返还的资金继续用于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资助。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后,教育部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经费编入教育部部门预算。财政部根据项目申请情况和财力可能安排代偿资金,并根据使用需要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7月31日前将代偿资金拨付给有关高校,由高校于每年8月31日前代为偿还给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第十三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资格审核工作。每所学校每年上报的代偿资助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高校毕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的5%,农林、水利、地质、矿产、石油、师范、民族、航海等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不得高于8%。
第十四条&& 对于弄虚作假的高校和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国家代偿资助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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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务期满了,但是我的银行信用已经相当糟糕,云南根本没有实行这个政策
政策忽悠人,还鼓励考村官,还说财政还``到现在都没消息`
08年毕业的西***西***地区村官的助学贷款自己向银行还款吗?过了三年还没消息呢。要还款的话有关单位应通知一下。
他们说的都是在学校刚毕业时的政策,而大学生村官都是在毕业后才能考试录用(一般7月1***毕业,村官签合同在9月份,这时你回学校申请就晚了),具体如何落实大学生村官助学贷款,如今还没有发布相关文件,确实很为难,银行那边是按月份来还贷的,可村官三年考核合格后,你的银行信用就已经很糟糕了,是不是这样,
老师,你好.我想请问,我们云南的那些地方属于重点扶贫县,可以享受***帮助大学生村官分担助学贷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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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何时归还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这项助学贷款与其他助学贷款相比,风险小、切合实际、责任明确、学生的心理压力小,是助学贷款的最佳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支付利息,但是学生毕业的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贷款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是正常还息日,在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归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当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贷款额度:学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一年一签。贷款期限:按照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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