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人员保险怎么办理?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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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怎么办 请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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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  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有条件的区、县(市)也可在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经办机构或社区在每月1至25日期间接收申请,办理手续。  参保手续有哪些:办理参保登记时需要携带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出具的《哈尔滨市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备案表》;本人户口、身份证及《哈尔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哈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账号缴费对账单;指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等材料。申请参保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和个人结算存折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  每月25日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从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次月起征收。参保人员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存入个人结算存折。  失业: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应在办理失业登记10日内,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和《哈尔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社区开具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证明》;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存折等材料到受理其参保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由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发放。&  审查:缴费满一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期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须符合“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条件。  此外,还须满足两个条件:即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有求职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指灵活就业人员由就业转为失业状态时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失业登记,经社区调查确认后在其持有的《哈尔滨市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进行失业登记记载,并且出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证明》。有求职要求指失业后积极求职,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当地政府免费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接受当地政府部门或机构介绍工作。  审查:缴费不满一年  失业人员失业前连续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缴费时间可与下次参保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过失业保险费,且前次失业时,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未满即实现再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的,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可与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期间享受待遇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失业金:当期市区每人每月370元  缴费每累计满一年享受两个月失业保险待遇,最长不超过24个月。目前哈市市区和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每人370元/月和每人245元/月,今后还将根据低保标准以及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水平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但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失业期间:办理登记停止缴费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自办理失业登记次月起,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停止参保的,应当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  参保人员超过三个月不按时将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存入个人结算存折的,视为自动停保,若申请补缴需将欠费及滞纳金全额补缴后方连续计算缴费时间。  凡未办理停止参保手续,又按时将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存入个人结算存折的,视为继续参保,下一年度由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当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标准直接划转失业保险费,参保人员不需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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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申办社会保险业务辅导
  1、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下简称“独立个人”)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  答:(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未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独立个人,首次投保时,必须同时申报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曾经参加过养老保险的续保个人,再次投保时,可以只选择参加医疗保险。
  2、独立个人申报缴纳社保费的费率、费基是多少? 
&  答:独立个人可以选择社平工资的60% 任一档次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原渔民、农场流出人员可以选择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详见《独立个人应缴社保费费率、费基表》。 
 3、独立个人应到地税的哪个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  
&&& 答:独立个人的登记适用“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缴费人可选择到任一地税区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首次参保手续。今后,有关独立个人的缴费档次变更、停保等手续由办理登记的区办税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 4、地税部门何时受理独立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  答:地税部门受理独立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的时间为每月4日-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  5、独立个人该如何到地税部门申请参加社会保险?  
&&& 答:(1)本市独立个人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①户口簿或者身份证;
  ②《独立个人参保申请表》(一式一份);
  (2)地税机关办理独立个人参保手续后,与独立个人签订《“缴费一卡通”申报方式协议书;
  (3)独立个人可任意选择一家银行,及时到银行办理委托代扣,采用“缴费一卡通”方式缴纳社保费。(详见第6点:独立个人如何到银行办理社保费委托代扣)  
&&& 6、独立个人如何到银行办理社保费委托代扣? 
&  答:参保个人凭《独立个人参保缴费登记表》、代扣人身份证和代扣银行卡到本市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委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有关手续(含养老和医保)。《独立个人参保缴费登记表》中的“缴费用户号”为《厦门市缴费一卡通委托书》的缴费用户号。参保人员如因代扣的银行卡账户挂失,可凭本人身份证向办理参保登记的地税部门打印出原来办理的《独立个人参保缴费登记表》,重新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手续。 
& 7、 独立个人如何缴纳社保费? 
&  答:社保费扣款采用“缴费一卡通”方式,参保个人应持《独立个人参保缴费登记表》及时到银行办理委托代扣申请手续。缴费人与受委托银行的扣缴费款委托关系确立之日起,即视同已采用“缴费一卡通”。凡是受理当月26日(含26日)前办理的委托申请,经银行、银联、地税机关审核确认同意的,于次月1日起生效。 
  8、银行是如何代扣独立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的?  
&&& 答:(1)独立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每月一缴,从委托生效当月开始,按照每月应缴的社保费金额,从委托帐户自动扣款,当月应缴费款须当月缴清,逾期不补,视同当月不参保。
  (2)银行扣款时间:每月6日至20日。如参保个人提供的委托扣款户头存款不足以全额支付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的,委托银行将不予代收,地税部门视同当月未缴。。 
&&  9、尚未持有医疗IC卡或养老保险手册的独立个人,在地税部门参加社会保险后,该如何办理医疗IC卡及养老保险手册? 
&&  答:尚未持有医疗IC卡的独立个人,应在参保登记被地税部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后,携带《独立个人参保缴费登记表》及一寸免冠彩照及黑白照片各一张到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IC卡、养老保险手册。  
&&&&& 10、独立个人如何办理社保费停保手续?  
&&&&& 答:参保个人经单位录用或自行申请停保的,应先向原委托银行撤消委托。 
&&&&  参保个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停保: 
&&  (1)《独立个人停保申请表》(一式二份);
? (2)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3)银行撤消委托申请表; 从停保受理成功后的次月起,参保个人停止缴费。 
&  11、独立个人应在哪里办理社保费停保手续? 
&&  答:(1)原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的参保个人:岛内个人向思明区地方税务局湖滨南路8号)申请办理;岛外个人向各区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2004年4月起,到地税部门办理登记的参保个人: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各区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 12、地税何时受理独立个人社保费停保登记申请?
&  答:地税受理社保费停保登记申请的时间为:每月的6日-25日。 
&&  13、独立个人将按何种规则在地税部门办理社保费的年度申报? 
&&  答:地税部门办理社保费年度申报规则是: “变更申报,不变不报”。具体为:独立个人不变更缴费档次的,不必再上门申报,沿用上年的缴费档次,依据新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该参保个人下一参保年度的缴费金额。参保个人如要求变更缴费档次,才需到所属办税服务中心进行年度申报,变更缴费档次。  
&&&&& 14、要求变更缴费档次的独立个人如何办理社保费年度申报? 
 答:(1)要求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个人,应持以下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年度申报:①《独立个人参保申请表》(一式一份);②户口薄或身份证。(2)申请办理年度申报时,《独立个人参保申请表》中的本次参保时间统一填写**年7月(如2004年7月)。 
&  15、未办理年度申报的独立个人,下一个社保年度社保费的应缴金额会变动吗?  
&&&& 答:会变动。因为独立个人是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由市统计局在每年的上半年公布,金额每年都会发生变化。虽然未上门办理年度申报的独立个人,地税部门视同该个人不变更缴费档次,沿用原有的参保险种、缴费比例、缴费档次,但由于缴费基数发生变化,下一年度的月缴费金额也会发生变化。 
& 16、地税部门办理独立个人年度申报的时间? 
 & 答:具体时间见地税部门的年度申报通告。     【导语】:参保人员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本人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参保人员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或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本人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一)劳动合同;  (二)《重庆市职工失业证》;  (三)《重庆市企业职工下岗证》;  (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五)待业证;  (六)工商营业执照。  依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办法[号)文件,日印发,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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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沈阳户口的市民不能按灵活就业人员缴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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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针对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答。
  带介绍信办保险接续
  问题一:从2004年至2009年一直在一家酒店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从2009年末,酒店处于停业状态。现在我自己想交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答:企业如果已经废业,直接到税务部门打印废业证明,携带废业证明与身份证即可办理停保。持停保单、工商银行结算卡办理个体参保手续。
  问题二:离职后自己交保险一年多,现在找到一个新单位,单位准备给交保险,请问需要什么手续给新单位呢?
  答:单位提供介绍信或者劳动合同,到现在关系所在养老局办理转出,携带转出社保局开具的停保通知单办理转入新单位手续。
  转移保险分两种情况
  问题三:大连户口,大学毕业一年在沈阳工作,现在公司不给办理五险一金,想自己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之前没有办理过,请问可以办理吗,需要哪些手续呢?
  答:由于不是沈阳户口,无法在沈阳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办理参保缴纳养老保险费。
  问题四:之前在大连交了1年多的保险,现在在沈阳工作,想把保险转到沈阳来,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去哪办理?需要自己准备什么材料?
  答:若您原来是企业缴费,那么持变动通知单、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者户口簿到所属养老分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该凭证到转入地办理申请转移业务。若您原来是个体缴费,那么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户口簿到所属养老分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该凭证到转入地办理申请转移业务。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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