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休补贴职工遗属补贴

遗属补助-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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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委老干部局网站
日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
(一)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20%执行。多人符合补助条件的,其每月享受遗属补助费的总额,不得超过亡故者生前的月工资总额。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当地政府公布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下月起相应进行调整,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执行。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1、老红军的遗属,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
2、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和烈士的遗属,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50%。
3、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和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40%。
4、孤独单身的遗属,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
日《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7〕36号):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河南科技学院离退休职工管理处&&地址:教职工活动楼201室电话:3040214&&邮编:453003铜陵日报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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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遗属都能领到物价补贴吗?
  本报讯&“我们在报纸上看到报道:因物价上涨,今年我市对退休职工遗属发放了物价补贴,但是我们没有领到这笔钱。退休职工遗属都能领到物价补贴吗?”近日,本报“新闻热线”两次接到市民的来电咨询。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据介绍,为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对困难群众实行基本生活物价补贴政策,内容为:因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时,即对困难群众实施物价补贴;物价补贴的标准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涨价支出基本持平。根据此政策,今年以来,我市根据《铜陵市城镇低收入居民价格补贴测算办法》,测算出困难群众月人均基本生活费用因涨价多支出的金额,对“比照城镇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的退休职工(非工亡)遗属适时发放了物价补贴。  按照有关规定,“比照城镇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的退休职工遗属主要包括:配偶和父母(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5周岁),且没有固定收入;配偶(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且丧失劳动能力;不满18周岁的子女。  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强调说,由于补贴资金来源不同、低保对象的管理单位不同,困难群众物价补贴的发放渠道也不同。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职工遗属,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物价补贴资金;属有色公司社保中心管理的(含省管)职工遗属,由该中心负责发放物价补贴资金;属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管理的职工遗属,由各单位按原资金渠道组织发放物价补贴资金。  (本报记者&&杨波)  市社保中心:发放对象为“比照城镇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的退休职工遗属请问;2013年上海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是什么规定?_百度知道
请问;2013年上海退休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是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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