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流程后,企业和员工分别应保留哪些材...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很多休假,不过,各种休假的适用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有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 大家还关注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81942', container: s, 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  在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家化”,600315.SH)前任董事、总经理王茁与该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上海家化恢复与王茁的劳动关系后,上海家化方面回复第一财经客户端记者称,公司会履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王茁劳工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的二审判决。  10月11日记者独家获悉,王茁已经收到公司对其的最新工作安排。新的工作安排已经将其排除在管理岗位之外,为“中国文化应用研究员”职位,薪酬为6000元/月,不到上海家化人均工资13460元/月,更远低于王茁此前作为上海家化总经理54495元/月的薪酬。  王茁回复记者采访时,对是否接受该职位安排不置可否,仅表示正在研究中,尚有对岗位信息与安排不明确的地方正在与公司沟通中。  一位熟悉上海家化的业内分析人士张丽(化名)对记者表示:“这种岗位安排只是上海家化与王茁基于劳动法律关系上的处理结果,对双方都无实际意义,实际上这是上海家化引入的大股东与原管理层旧恩怨的体现。结合上海家化近几年管理权争夺与变动状况来看,在上市公司资本游戏规则下,上述‘冷藏’的结局无可避免。”  回归后被打入“冷宫”  据悉,王茁10月11日收到的公司“岗位通知函” 中,上海家化方面表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安排其担任‘中国文化应用研究员’一职,对中国文化进行广泛性研究,提出在原料提取、产品概念等方面的应用建议。并要求其每周提交不少于2万字关于中国文化研究的进展报告,每月提交不少于8万字的中国文化应用建议报告。”  而该岗位的其他信息包括:“工作地点在青浦区崧泽大道,工作时间为8:30-17:00,每年固定薪酬为72000元,分12个月支付。”  该通知函还要求王茁“在三日内寄回签字确认的通知函,与10月19日8:30分至工作地点报到。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报到的,则视为不接受此项工作安排”。  上海家化方面此前在回复记者时表示,“公司会履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王茁劳工合同纠纷一案做出的二审判决,但是对于判决结果持保留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2月,上海家化向上海市虹口区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社保费缴纳基数时提交的2014年度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3460.40元。也就是说王茁得到的新岗位薪酬低于人均工资的一半,将严重拉了该公司的平均工资的后腿。  据悉,日,上海家化与王茁签订自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上海家化聘用王茁担任总经理;王茁每月固定工资为人民币51900元;王茁具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上海家化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时,上海家化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2014年3月王茁工资调整为54495元,上海家化此前支付王茁工资至日。  无论从岗位、薪酬还是从工作地点等方面看,前总经理王茁回归后显然是被打入“冷宫”。  “对于上海家化来说,王茁是土生土长的家化人,并从普通员工成长为总经理,对公司与行业都具有丰富的经验,这样的安排当然很可惜。”张丽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引进人才和公司成长的管理人员各有优势,对公司最好的是两者结合”。  旧恩怨的新体现  实际上,王茁与上海家化的劳动纠纷源于旧恩怨。2011年11月,平安信托旗下投资公司——深圳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主做PE)在上海成立了上海平浦投资有限公司,以51.09亿元成功获得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成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最大股东。不过蜜月期不长,平安就与上海家化员管理层在公司发展方面和经营理念方面发生了矛盾。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此后也不得已在2013年退休。  现年47岁的王茁于日开始担任上海家化总经理一职,并且日与家化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海家化于日下午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决定解除王茁的总经理职务。6月12日,上海家化又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罢免王茁的董事职位的议案。  上海家化给出的罢免理由是:“公司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事宜的主要责任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茁在此后的6月6日,向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被正式受理,他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请求裁决恢复其与上海家化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赔偿后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自己的工资损失。  该委员会于日作出裁决支持了王茁的要求。随后,上海家化表示不服起诉至法院。原审法院判定上海家化恢复与王茁的劳动关系,并支付日至6月24日的工资42355.17元。  9月25日,终审法院发布判决书认为,该案系因上海家化董事会对王茁作出解除总经理职务决定引发,事实证明,对于王茁担任总经理期间的工作业绩,上海家化还基本认可的,现其以王茁严重失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缺乏依据。  鉴于王茁仍坚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愿意在上海家化从事其他工作,上海二中院认为上海家化可根据王茁的工作能力、知识水平及公司的经营需要,另行安排合适岗位以确保劳动合同得以履行完毕;同时支付王茁日至6月24日的工资10520.77元。  对于上海家化对王茁的岗位安排,张丽也认为,这种状况不可避免,“一朝天子一朝臣在公司管理界也很普遍。上海家化的状况是,引入资本方后,原管理层依然希望主导公司的发展,但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太集中给了一个投资者,这样当原管理层与大股东在公司发展方向上发生矛盾的时候,双方都存在期望值落差,在资本游戏规则下,通常都是原管理层出局”。 评论该主题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 作者:,欢迎留言 提示: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劳动法里面有没有规定,一个员工要在企业里干多久才可以辞职?_百度知道 劳动法里面有没有规定,一个员工要在企业里干多久才可以辞职? 《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者必须在某一单位工作多长时间。具体工作期限,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约定。另外,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不给你办离职手续;二是,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兹有某某部门某某、“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而且。特此通知7,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6,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5,你就是走了,当然,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得不到补偿金不说,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不但不能走,(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也不用批准,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由于本人的原因,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收取押金,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会要你交违约金,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不需要任何理由,可立马走人、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是,不用单位批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一是、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1。3。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兹有某某部门某某、所以、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提前30天 其他2条回答 只要你部门的主管和领导批了就可以了,不发放就去告,如果是确定下来要走的话,提前一周就行了,工资照常发放,你只要照他的话做就行了,跟部门主管说下原因和自己不适合待下去的理由如果是实习的话,人事部负责人会告诉你的。工资问题你不用当心。如果没签合同的话随时走人就OK了,到时就到人事部,人事部门会通知你的一些具体的相关流程的,要是正规公司的话 没有,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开除,却被诱填下了辞职报告!至今工资未发,公司的理由正式员工辞职报告上交一个月后才准离职!现在不发 开除,却被诱填下了辞职报告!至今工资未发,公司的理由正式员工辞职报告上交一个月后才准离职!现在不发 我是一名在苏州打工的,今年11月6号因为公司按绩效考核客户满意率裁员,所以公司对我采取了开除处理!我从事的是家装质量监督工作,今年5月进的公司!11月因为公司要进行裁员我就被裁了,在填写离职报告的时候上级告诉我填写有事辞职和有病辞职可以更快的拿到工资所以我没想那么多就签了!想着这么大的公司怎么也不会克扣我那点工资,可是直至公司仍未给我发我那应得的工资!之间我也曾问过领导,给我的答复是离职一个月后就可以拿到工资!可是公司现在反口说我是正式员工,没有经过正常手续离职!可是我的物品在当时已经交接,工作证什么的!而且是它们让我走的,我现在很无奈!有人可以帮帮我吗! 保留你之前的关于在这家公司工作的任何东西。打12333进行解决。 公司解释太随意。你不是写离职报告了。要是现在还没有拿到工资的话,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查,公司什么时候终止你的社保费缴纳的。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退工单,和欠你的工资。不然投诉劳动监察大队。 把这个是跟公司在说一下,实在不行就威胁公司去告他。如果,你们公司不怕,那你就真的去告他了 工资条凭证还是有吧,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诉! 说实话,这种情况,如果你拿不到反证证明确实是公司的除名行为,可能你到仲裁庭和法院必败无疑,被裁判为自行提出辞职,不能发放经济补偿,你损失的就是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大规模裁员,可以找出多名员工,互相证明,大家都是一样,被单位欺诈了,或许仲裁庭会相信单位的违法行为,支持你们的请求,现在去申请仲裁是最好的办法!就单位目前的行为,不要指望单位主动给你解决了! 给了你一个教训。
人证、物证、证明你在此公司离职不是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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