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怎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_启法网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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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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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文  号:桂地税发[2006]40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近来,一些地方反映个人按照规定补缴的基本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住房公积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不明确。经研究决定,个人按照规定补缴的基本费、基本费、费、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其提出申请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允许在以后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中逐月扣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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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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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文  号:桂地税发[2006]40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近来,一些地方反映个人按照规定补缴的基本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住房公积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不明确。经研究决定,个人按照规定补缴的基本费、基本费、费、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其提出申请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允许在以后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中逐月扣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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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沈劳社2007年5号文件有关内容,凡已参加沈阳市(含各郊区、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全体在职及退休职工投保全市统一的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可享受以下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自日起,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文件)。
&&& 根据沈阳市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施行的实际情况,考虑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及医疗费用持续增长等客观因素,为保障此项工作良性发展,自日起,沈阳市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如下:
沈阳市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及保险责任
缴费标准(/人/年)
1.住院费用中个人全额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即住院门槛费:300/500/800/1200元)
2.住院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自付费用(甲类)
1.住院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个人负担的自理费用(乙类)
2.住院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个人负担的自费费用(丙类)
职工意外伤害补充保险
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一次性支付2.5万元(伤残补助金按比例支付)
单独参保:50元
附加参保:40元
(每人最多投保2份)
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未启动统筹基金),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按比例报销(每年最高累计支付5000元)
职工交通工具补充保险
民航意外身故或伤残
单独参保:60元
附加参保:50元
(每人最多投保1份)
火车(含轻轨、地铁)意外身故或伤残
轮船意外身故或伤残
营运的客车、轿车意外身故或伤残
自驾、非营运客车、轿车意外身故或伤残
沈阳市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咨询电话: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河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铁西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和平分局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问题:如何办理个人医疗保险业务?
回复:灵活就业医保经办流程
1-提供相关资料到所属区的医保局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参保业务;
2-每月20日前到指定银行缴费,其中
①新参保或无社会保障卡的续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至选定银行缴费;
②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直接用社会保障卡缴费。
3-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所属医保局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就医手册》。
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各一份;
2-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农业/外市户籍、外籍人士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提供);
3-日以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失业证)/参军(复员证)/在全日制学校就学(毕业证书)/出国留学人员(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由外市转入本市或省属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提供);
5-宗教神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注:如需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时间:每月1-15日。
问题:把沈阳的医保调到深圳,如何办理?
回复:由单位经办员为转出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停保后,至所属医保分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仅转移缴费年限)
转出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代办人办理,需转出人员为代办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转移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
(1)转出人员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办人办理,需转出人员为代办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
(2)《个人账户支付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医疗保险卡原件;
(4)盛京银行卡原件;
(5)至所属医保局财务部门领取《参保人员银行卡信息确认单》。
问题: 医保缴费,退休后缴费年限多少才有医保待遇?
回复: 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满25年,其中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从应参保之日起至退休前应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办理业务时缴费标准为基数,按6-8%比例一次性补缴,补缴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也可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
问题:外地户口,换工作时候断交了近一年的医保,现已在新单位缴纳,不补交的话是否影响医保的使用。
回复:如您已随新单位参保,在单位参保缴费次月起可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问题:从单位离职到外地,请问办理医保转移怎么办理,把医保卡里的钱取出 ?
回复:由单位经办员为转出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停保后,至所属医保分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转移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
(1)转出人员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办人办理,需转出人员为代办人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
(2)《个人账户支付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医疗保险卡原件;
(4)盛京银行卡原件;
(5)至所属医保局财务部门领取《参保人员银行卡信息确认单》。
问题:自己交的社会保险能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
回复:灵活就业以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问题:医保停交后怎么处理?
回复:经办流程
1-提供相关资料到所属区的医保局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参保业务;
2-每月20日前到指定银行缴费,其中
①新参保或无社会保障卡的续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至选定银行缴费;
②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直接用社会保障卡缴费。
3-无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所属医保局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就医手册》。
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各一份;
2-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农业/外市户籍、外籍人士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提供);
3-日以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失业证)/参军(复员证)/在全日制学校就学(毕业证书)/出国留学人员(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由外市转入本市或省属企业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提供);
5-宗教神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注:如需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时间:每月1-15日。
问题:生育险男士缴费4年,离职后,能否报销?
回复:医保以及生育险停保之后,不享受我市生育险报销待遇。
问题:灵活就业缴纳医疗保险生孩子能报销吗 ?
回复: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1)分娩、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2)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及相关资料到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员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账户不足部分,现金支付。
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应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孕妇保健手册》(外国籍职工除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含产前检查补贴),由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问题:报销生育险时,医保本怎么使用?
回复: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就医手册及相关资料到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账户不足部分,现金支付。
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应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孕妇保健手册》(外国籍职工除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含产前检查补贴),由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申领生育津贴应于分娩出院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
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
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津贴不需提供医保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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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超过时间交纳税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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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时收的滞纳金(不是税金)。对个人收的是利息。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特困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必须打缓缴报告,由社保经办机构稽核确认后,方可缓缴。根据企业的支付能力确定缓缴期限。对于这样的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只加收利息,不用缴纳滞纳金。
对于缴费个人来说,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加收利息是必须的,但是否该缴纳滞纳金并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所以全国各地具体执行情况不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只对缴费单位有加收滞纳金的规定,没提缴费个人逾期不缴纳的,除了补缴所欠的养老保险费外,是否需要缴滞纳金,按什么标准缴。为群众利益着...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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