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虚假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如何举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你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案例点评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案阅读次数:13660[ 字体大小:&& ]&&&&案件导读: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申报计算的特殊性,2006年和2009年先后出台了两个31号文件,皆在规范企业所得税计算和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征收。本案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为逃避缴纳所得税,不按税法规定申报销售收入和成本费用,大量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虚假申报,造成大量税款流失。税务检查人员成功查办案件,追缴税款数千万元。案例分析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纳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重新计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所得税等项目,对国税发【2009】31号文的理解和操作做了详细解读。&&&&一、案件背景情况&&&&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提供其他线索。分局指定检查组立案检查,检查期间为2006年1月―2009年12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月,内资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业务,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项目为WWW镇村民自住周转楼工程,并于2005年10月开始开发,当年底开始销售,该公司把项目命名为QQ小区,项目包括一区、二区、三区及9号非配套公建楼,并于2006年年底前陆续完工,总建筑面积平米,其中可售面积平米,不可售面积37610.37平米。&&&&该公司检查期间缴纳营业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教育费附加元,企业所得税33896元。&&&&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检查组借助征管系统的申报数据对该公司的各税种进行初步了解,并根据举报线索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各项数据做了概括分析,决定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审核:一是全面检查所有在地税缴纳的税种;二是审核收入的组成,包括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三是成本费用部分,包括成本费用构成的真实性、列支凭证的合法性、成本费用与收入的配比等;&&&&(二)具体检查方法&&&&日,检查组开始对该公司进行纳税检查,并调取了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的账簿、凭证、历年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资料,准备开展全面审核,并重点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检查。&&&&1、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该单位2006年1月至2009年11月的收入包括售房收入和房屋租金、办证费收入,分别在“预收帐款”科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记载。经对该单位的账簿、凭证等资料审核:&&&&在2006年1月至2009年11月共计取得收入元,应缴纳营业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实际缴纳营业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教育费附加元。&&&&2、个人所得税&&&&该单位2008年1月至2009年11月期间支付员工工资薪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发放工资薪金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5543.5元。&&&&3、房产税&&&&该单位1998年购入办公楼,共计三层,在固定资产帐簿中记载,房屋原值3220644元,2008年应缴纳房产税27053.41元,实际缴纳21840元,少缴纳5213.41元,滞纳金1631.8元;2009年应缴纳已缴纳27053.41元。&&&&4、企业所得税&&&&第一步,检查组按照逆差法,首先从财务报表、申报表入手,分析评估企业申报所得额的可信性。以下是一张该公司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税款所属期间:2008年 01月 01日至 2008年 12月 31日&&&&
纳税人名称: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类别 行次 项目 金额&&&&利润总额计算 1 一、营业收入(填附表一) 14,025,760.85 &&&& 2 减:营业成本(填附表二) 40,354,810.70 &&&&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7,391.08 &&&& 4
销售费用(填附表二) 198,772.50 &&&& 5
管理费用(填附表二) 3,034,232.30 &&&& 6
财务费用(填附表二) 978.50 &&&& 7
资产减值损失  &&&& 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
投资收益  &&&& 10 二、营业利润 -30,320,424.32 &&&& 11 加:营业外收入(填附表一)  &&&& 12 减:营业外支出(填附表二) 520,351.73 &&&& 13 三、利润总额(10+11-12) -30,840,776.05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 2,805,152.17 &&&& 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  &&&& 16 其中:不征税收入  &&&& 17  
免税收入  &&&& 18  
减计收入  &&&& 19    减、免税项目所得  &&&& 20    加计扣除  &&&& 21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 22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 23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 -28,035,623.88 &&&& 24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附表四)  &&&& 25 应纳税所得额(23-24)  &&&&应纳税额计算 26 税率(25%)  &&&& 27 应纳所得税额(25×26) 0.00 &&&& 28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  &&&& 29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  &&&& 30 应纳税额(27-28-29) 0.00 &&&& 31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附表六)  &&&& 32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六)  &&&& 33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 0.00 &&&& 34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 35 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  &&&& 36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  &&&& 37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  &&&& 38
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本行填写百分数,例如:XX%)  &&&& 39
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  &&&& 40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 0.00 &&&&附列资料 41 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 42 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
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经办人及执业证件号码:
受理人:&&&&
申报日期:
代理申报日期:
受理日期:
日&&&&查看附表记载,其中营业收入由销售开发产品收入构成,而营业成本则为销售开发产品的成本。从这两项的金额来看,2008年公司营业成本远远高于营业收入,达到2,600万元之多,从逻辑关系来看,项目单位面积的销售均价为5000元,而根据报表显示匹配的单位面积工程成本却达到17263.15元,明显不合理。&&&&第二步,分析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据统计,检查期间,公司申报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所得税之间存在如下关系:&&&&  2006年 2007年 2008年&&&&销售收入 0
14,025,760.85 &&&&销售成本 0
40,354,810.70 &&&&缴纳企业所得税 33,896.00
0.00 &&&&表内2006年缴纳的所得税是由于其他业务收入、支出的计算产生的,与销售无关;而2007年、2008年两个年度则列支了大量成本,没有企业所得税。&&&&第三步,审核计算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该公司取得预售收入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账面记载为2006年取得售房收入元,同时起初余额为2005年已销售未缴纳税款结转到本年度元,2007年取得售房收入元,2008年取得售房收入元,三年合计共元。&&&&项目竣工情况审核结果如下:2006年12月一区、二区竣工验收,三区于2007年8月完成了竣工验收,9号非配套公建楼于2008年12月竣工验收。&&&&根据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检查人员确认该公司2006年存在未完工产品预售收入和已完工产品销售收入,2007年、2008年全部收入均为已完工产品销售收入,进而审核了2006年销售台账,一区、二区的销售收入在台账上统计为元,三区销售收入为元。据此,检查人员制作了《各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明细表》,确认以下所得税收入情况:&&&&企业所得税收入明细表&&&& 当年销售收入 所得税预售收入 所得税销售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26.36
&&&&第四步,审核并计算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一是核帐。通过审核帐目记载,检查人员归纳了成本帐列支总额:开发成本科目共计发生额为元;管理费用、税金等科目共计发生额元。“开发成本”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施工工程款2200万元、大市政费元和材料采购款元三项。&&&&接下来,检查人员需要分别审核成本项目的明细内容。关于施工工程款,根据凭证与合同记载,该公司的开发项目由北京TT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建设,由于双方为关联公司,因此没有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检查人员对“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审核后,确认了2008年向“北京TT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过的4笔工程款为合法扣除项目,共计2200万元。&&&&关于预提费用,检查人员查看了此笔核算的原始凭证,追问费用性质,并对这项费用的内容和支付情况作了详细了解。最终确定这项预提属于“大市政费”开支,金额元。公司认为“大市政费”应当并入开发总成本,检查人员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三十二条关于可以扣除的几项预提(应付)费用的规定进行判定,认为不能作为预提费用扣除,应按实际发生成本计算。由于这笔费用并没有实际支付,成本并未真实发生,因此应从总成本中剔除。&&&&关于材料采购成本的问题,由于开支金额占到总成本的89%,金额巨大,引起了检查人员的高度重视。询问有关人员得知,该公司是以“自购原材料”的形式开发建设的,所以帐内出现大量材料采购支出。经过统计,各年度列支材料采购成本如下表:&&&&年度 材料采购成本&&&&
&&&&从以上调查可知,2008年项目全部建设完成,而2009年仍有1.1亿元的材料采购发生,不合常理。检查人员决定,必须专门的对这些支出从采购业务本身以及业务凭证的真实性方面做进一步严格审查。&&&&二是核票。检查人员开始对帐面每一笔材料采购支出都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工作,从开发工程的合同、发票入手,进行严密的凭证筛查,试图找到证据解释先前的合理怀疑。&&&&在发票方面,检查人员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排查。翻阅了每一张原始票据,筛选出了348张金额较大的材料采购发票送国税局科技处检验。国税局对送检的发票逐一甄别,并出具了验票证明,答复检查人员在送检的发票中有27张发票为真票,其余321张发票存在以下两类问题:第一,有80张发票的领购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涉及金额元;241张发票系伪造发票,涉及金额元,以上两种形式违法发票共计元。&&&&三是虚假发票涉及业务真实性的审核&&&&因为在开发成本的审核中发现了大量的虚、假发票,为了进一步审核其是否存在虚假业务、多列成本的行为,检查组以发票为线索对其业务真实性进行了检查,共计对20户开票以及收款企业下发了检查通知书进行协查,具体情况如下:&&&&第一、先期准备。检查组首先查询到该公司共计在两个银行开立了三个账户,分别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个)、北京农村商业银行(1个)。&&&&统计出发票的开具单位共104家(财务章),其中正常户28家,证件失效17家,非正常2家,其余57家无税务登记;&&&&
虚开发票的领购单位共29家,其中3家无税务登记&&&&第二、抽取一部分虚开发票的单位、收款单位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因伪造发票无法查询领票单位,因此这一阶段是到29家虚开发票单位了解业务情况。&&&&自2010年8月公安局介入了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且成立了专案组。稽查二科全体干部都进入了专案组工作。根据专案组工作要求,首先以虚开发票为线索开始调查,经协查银行取得支票复印件,并经整理发现,在同一记账凭证下的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根据公安局取证要求,检查组以开票单位为源头开始了虚、假业务的审核工作,首先将虚开发票、银行对账单、支票存根、收款单位进行归集,整理了60个档案袋。将人员分为2组,每组2名公安人员、2名税务人员,每天按照档案袋中归集的开票单位逐一协查。&&&&截至到2010年10月底,已经协查了21家开票公司,其中正常户11家,2家吊销,非正常8家。对11家正常状态公司下发了检查通知书,其中8家公司与该公司无业务往来,也未开具发票,也未收到过款项,有2家公司没有人员接收,1家名称是“北京SSSS门窗厂”承认与该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并且取得了资金,为其提供了门、窗。经对开具发票、记账发票、进账单、帐簿的检查,开票单位以及收款单位均是该公司,且发票金额与银行进账单、帐簿记载金额一致。可确认“门窗厂”确实与该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并且取得了该公司支付的材料款,只是为该公司提供的发票是关联公司“ZZZZ门窗厂”的。&&&&21家开票单位对应的收款单位涉及到15家公司,正常状态9家,非正常6家,对9家正常状态企业下发检查通知书,只有2家企业送达,这两家公司名称为北京WWWKK水泥厂、北京WWWNN仓储服务中心,公司法人介绍,他们都是以“项目部”的形式承建工程,其中一人承建了4栋楼,建筑面积18000米,曾取得工程款3000万,但公司目前只有法人1个人,公司未曾设立账簿,也无相关合同备查;另外一家承建了地下车库,大约成本300万元,但无相关资料。&&&&通过第一阶段工作可初步判定,收款款单位“项目部”确实与该公司存在经济业务往来,为其施工建设并收到了工程款。&&&&第三、以该公司银行资金往来为线索,审核收入、资金支出以及虚、假发票涉及业务的真实性。&&&&此项工作是与公安局一起于2010年10月底展开,历时三个月。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发现,对于一些开票单位、收款单位检查组无法联系查找,登记的电话、地址等信息已经失效。通过电话找到的也以不在北京为理由不接受检查。联系上的单位也无法通过发票审核判定其存在虚假业务,银行提供的对帐单也无法对资金性质进行判断。因此这一阶段主要是与公安一起到该公司的开户银行逐一审核其收款、支出情况,通过银行收款与账簿记载收入比对,审核收入真实性;通过银行资金支出、收款方的协查,归集整理收款方情况,并通过收款方的资金往来确认是否有真实业务。&&&&收款情况。经到银行逐一查询、复印原始票据核实每笔资金流向,初步审核该单位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不完全统计)共计入账4亿元,其中房款1.68亿元、公司间往来2亿元、“项目部”汇入3543万元(约14家)。公司间往来资金目前尚未审核其性质。就目前银行确认的收入1.68亿元经与账簿记载收款3.5亿元比对,没有发现收入不入账的现象&&&&资金支出情况。初步审核该单位2006年至2009年(不完全统计)开具支票920余张,收款单位约170家,支出资金5.1亿元。其中疑似项目部14个,取得支票155张,共计收款1亿元。目前该单位帐簿记载开发成本4.3亿,经与银行支出资金比对发现确实有支付给“项目部”的资金。以“KK水泥厂”为例,通过银行可以确定该公司支付了661万,在寻问“KK水泥厂”负责人时,其介绍曾收款3000万。&&&&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公安局联系了“KK水泥厂”的负责人到公安局接受询问,检查组也同时制作了询问笔录。该负责人称的确为该公司干了活,并收到了资金,但是都是口头约定,没有合同等资料,目前公司没帐、没人、没钱,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为了能够客观、准确的掌握其实际收款、支付资金的情况,检查组对“KK水泥厂”在农村商业银行0xxxxxxxxxxxxxxxx的账户进行了检查。因该水泥厂未留存任何资料,因此检查组只能在银行库房查找该公司原始凭证,并对2006年至2009年这一账户下所有进帐、出账的资金往来原始凭证逐一进行复印、归档、统计。经统计各类进账单、转账单、取款凭证共计1000余张,共计入账资金4400万,截至到2009年账户余额363万。经整理发现该水泥厂大部分支出是以提取现金形式完成的,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资金用途无法审核。&&&&综上,通过资金流向难以准确判定资金性质。通过银行的资料发现该公司与“项目部”确实存在资金往来,这也印证了“项目部”负责人所述的为该公司建设施工并取得工程款。但是双方的操作不规范,口头行为比较多,没有证据可供检查,无法确定其资金往来的性质,对于支付资金是否用于建筑施工,也难以判定。如果要确定资金的性质,就需要对项目部的资金流向进行检查。对于项目部的支出金额、收款单位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支付资金的用途以及金额。通过第一阶段的了解,项目部支付资金大部分是以现金形式,大量用于工人工资、材料采购等,但由于双方口头行为较多,支出的资金与建设项目是否有关,难以证明。&&&&日该公司提出申请,因其核算不健全、财务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造成了入账发票是虚假发票,但交易是真实的,的确购买了材料,该公司希望能将虚假发票更换为真发票。因此对该公司下发了“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要求其在10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据。但截止到11月8日该公司未能提供任何证据。&&&&鉴于以上情况,检查组按照税法规定重新计算了该单位应缴纳和少纳的企业所得税。&&&&调整总成本,计算可售面积平均成本:该单位开发成本科目列支元、开发费用科目列支元,共计元,其中的大市政费元、虚假发票元、应付帐款预提元不应在成本内列支,经调整后实际可列支元,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不可售面积37610.37平方米、可售面积平方米,可售面积的平均成本1566.33元。&&&&(1)2006年未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06年该单位取得营业收入共计元,其中取得预售收入元,销售收入元、销售面积23684平米、计税成本元,2005年取得售房收入结转到2006年共计元、销售面积7371.86平米、计税成本元,其他业务收入300115元,营业外收入66185元。预售收入应按照20%计税毛利率计算当期毛利额、取得销售收入应按照计税成本调整所得税。&&&&调整计算过程如下:&&&&营业收入:元&&&&计税成本:055.86=元&&&&期间费用、营业税及附加:元&&&&营业外收入:66185元&&&&毛利额:%=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元&&&&适用税率33%&&&&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9.6)×33%-91.99元&&&&(2)2007年,该公司将全部预售收入转入销售收入,共计确认销售收入,其中包括2006年结转的元、当年取得销售收入元,其他业务收入304080元、营业外收入24000元、营业外支出75031.75元;销售面积43365.25平方米,其中当年度销售28745.25平方米、2006年结转的预售收入元所售面积14620平方米;&&&&调整计算过程如下:&&&&营业收入:元&&&&计税成本:365.25=元&&&&期间费用、营业税及附加:元&&&&营业外收入:24000元&&&&营业外支出:75031.75元&&&&调减2006年预售收入的毛利额: 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元&&&&适用税率33%&&&&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5-)×33%-53.15元&&&&(3)2008年企业所得税检查情况&&&&2008年售房收入元,销售面积3308.42平米,计税成本元、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元、营业外支出:。&&&&调整计算过程如下:&&&&销售收入:元&&&&计税成本:元&&&&期间费用、营业税及附加:元&&&&营业外支出:元&&&&调整后纳税所得额为:元,适用税率25%,&&&&少缴企业所得税:&&&&(---)×25%=元&&&&企业所得税补税调整表&&&&
单位:元&&&&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合计&&&&营业收入
&&&&计税成本
&&&&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外收入
0 90185&&&&营业外支出 0 351.73 &&&&毛利额
- 0 0&&&&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33896&&&&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33% 33% 25% &&&&企业所得税
&&&&三、违法事实及处理结果&&&&(一)违法事实&&&&该公司未按照税法规定确认收入、成本,收入与成本不匹配,造成少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处理结果&&&&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该单位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15543.5元的行为处以1.5倍的罚款共计23315.25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单位应补缴房产税5,213.41 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国税发[2006]31号的规定,该单位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元。&&&&(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该单位加收房产税滞纳金1631.8元、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元。&&&&(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号)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发票罚款10000元。&&&&&&&&责任编辑: 来源:十二五”期间企业申请财政扶持告知书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1.00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
十二五”期间企业申请财政扶持告知书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如何举报污染企业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举报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西陶镇古城村轮胎炼油厂等重污染企业,如何举报,以前有举报过,但是没效果
我家作为房东,将部分厂房出租给某涂料厂使用。使用中我方发现该场生产涂料过程中使用很多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并多次发生事故且隐瞒不报。就这个问题我们双方商谈过多次,由于中间人等各种原因签订过很多不平等合同,直至纠纷加深。我如果想让该厂搬离此地,厂房可由其自行转租直至使用年限到期为止。请问怎么办。
1、持介绍信;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国地税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为复印件
目前涉及到一桩纠纷,对方是非法滞留在中国的外籍华侨,近两年来一用其未注销的中国身份工作,购房,贷款,如今我想请问其用中国身份在中国所购住房是否为无效。另外如若举报其非法滞留该向哪里举报?
网上有一些投资公司,打着投资的名义收取了会员的投资资金后,网站就再也打连接不到了;这些公司都有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件给会员看的,这些执照在网上工商局也是能查到相关信息,可是他们这些公司,收了会员的资金后,就再也登陆不到该公司的网站
前几天我被朋友骗到传销里去了
不过我逃出来咯
知道那个传销窝点
应该怎么举报?
我想咨询一下如何申请病退
企业设内外两套帐,以及个税虚假申报,该怎么举报?
我在论坛写了一个帖子,说钢丝绳企业有重金属污染,容易致癌!没有点名道姓!警察来公司抓我,,说我违法治安条例,念我初犯,逼我写保证书,在我公司说我怎么怎么不好,逼我解散QQ群,我的QQ群是关注环保的。刚建立2天,就12个人,我在群里面没怎么说话,警察说我闹事,请问治安大队的警察的行为是正当的还是违法的?老板听说我被警察带走,我从派出所回来,老板开除了我!
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钢丝绳企业有重金属污染,警察是不是要举证?还是我举证,...
我家河对面的鞋底厂,日夜生产,噪音很大,环保局第一次是上门警告,第二次是电话警告,第三次也是电话警告,第四次也是电话警告,我该如何是好啊
举报企业偷税漏税有否奖励??关于做好2014年县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
政策规定 > 部门文件
浏览字体:【    】
信息索取号:
博罗县中小企业管理局
博中小企〔2014〕18号
关于做好2014年县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经济办(民营办),各有关企业:  &&&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共博罗县委&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博委发〔2013〕24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引导和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现就做好2014年县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资金安排原则为突出专项资金的安排重点,发挥专项资金对企业投资、产业发展、银行信贷等方面的导向作用,提出如下安排原则:(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的产业政策,合理引导投资方向,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的原则。确定年度投资方向和扶持专题,发挥财政资金的鼓励、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企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投向。& &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项目申报把关,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强化项目科学论证。&&& (四)突出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原则。优先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优先支持产业集群的发展。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管理机构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经济效益好、会计和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 (五)贴息和补助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安排采用贷款贴息和补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补助方式。优先支持有贷款、申请贴息的项目。二、资金安排内容&& (一)转型升级项目&&& 1、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题。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支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支持市级以上名牌产品和列入《广东省培育名牌产品指导目录》企业以及农业部全国乡镇企业创名牌重点企业加快品牌建设。&&& 2、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专题。重点扶持县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支持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发展资源加工型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产品;围绕主导产品生产配套零(部)件、加工品牌产品。培育发展特色经济和配套经济,形成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化水平。& &&3、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专题。以加快产业集群产业结构升级换代为目标,重点扶持产业集群和具有产业优势的镇推动中小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开发生产新产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培育“小而强、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专”的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 4、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题。鼓励节水、节能、节油、节材工艺技术改造,综合利用废料、废水(液)、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清洁生产,生产节能环保产品。&&& ( 二 ) 自主创新项目& &&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题。重点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科研院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实行产学研联合开发,支持中小企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2、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专题。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和具有产业优势的镇推动中小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新产品。3、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题。鼓励企业投资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支持列入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三) 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管理、品牌建设、营销策划和自主创新指导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人才培训项目。以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企业制度、技术、管理创新和职业技能等内容的人才培训项目。(四)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1、申报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型企业标准。2、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高成长性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三、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转型升级项目、自主创新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各不超过5个,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不超过2个。四、申报要求(一)项目建设期限转型升级、自主创新项目属于已经开工,并且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投资项目;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贷款合同和借款借据的发生日期在2013年3月1日(含)以后,贷款期限为1年期(含)以上。对企业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在2013年3月-2014年4月期间发生并已支付的利息(以银行出具的利息单为准)进行贴息补助。(二)申报程序1、通过博罗县政府信息网、县中小企业信息网发布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及详细申报指南。2、组织申报:各镇经济办(民营办)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3、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企业将纸质项目资料连同电子档在规定时间内交县中小企业管理局。4、资料核查:申报结束后,县中小企业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统一的评选条件对项目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核查。5、核查合格项目公示:在县政府信息网、县中小企业信息网对资料核查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6、专家评审:公示结束后,县中小企业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委对核查合格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打分,并邀请县纪委、监察部门现场监察指导。最后,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扶持项目。7、扶持项目公示:在县政府信息网、县中小企业信息网对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8、办理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扶持项目下达项目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三)申报材料(所有材料编辑成一份PDF文档,所有企业必须出具企业资信证明)&&& &1、技术改造项目(1)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函(附件2)。(2)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3)。(3)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转型升级项目申请表(附件4)。(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环保、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环保、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提供)。(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2014年6月底的企业财务报表。(7)县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必须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8)资金证明文件:申请补助的项目,提供企业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证明和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申请贴息的项目,提供贷款合同、已发生的银行贷款进账单或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9)企业认为其他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材料。附件1、3、4同时提供Excel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提供word文件。2、自主创新项目(1)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函(附件2)。(2)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6)。(3)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创新项目申请表(附件7)。(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环保、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环保、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提供)。(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截止2014年6月底的企业财务报表。(7)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创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必须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8)资金证明文件:企业已投入创新项目的资金凭证汇总表及凭证复印件;申请贴息的项目提供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进账单或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9)企业认为其他对项目评审有帮助的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企业近年科技获奖证书等)。附件5、6、7同时提供excel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提供word文件。3、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公共服务机构项目①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函(见附件2)。②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9)。③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10共3个表)。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法人证书复印件。⑥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截止2014年6月底的企业财务报表。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⑨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可以佐证表格所填内容的材料,特别是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技术合同(首页、末页)复印件(4份)。附件8、9、10同时提供excel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提供word文件。(2)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①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承诺函(见附件2)。②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描述,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效果,费用收支情况和申请补助金额。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实施单位提供)。④法人证书复印件。⑤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包括费用实际收支情况表(见附件12)、举办培训班通知、学员报到原始签名表(式样见附件13)、经收款单位加盖公章的有效支出凭证复印件(支出凭证须分别列支场租费、资料费、授课费、学员住宿费等。附件11、12、13同时提供excel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提供word文件。4、贷款贴息项目①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a、企业基本情况,b、贷款主要用途,c、企业主营业务及公司市场前景,d、公司近两年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情况。申请企业落款需加盖公章);②2014年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承诺函(附件1);③2014年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附表2);④企业贷款付息明细表(见附件3附表3)⑤企业法人执照、机构代码证、地税和国税税务登记证和章程复印件;⑥消防、安全、卫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涉及消防安全卫生管理要求的行业提供),环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涉及环保要求的行业提供); ⑦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会计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14年6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⑧银行贷款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和2013年3月-2014年4月的利息单;五、具体要求(一)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规范。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特别要对上报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缴税证明以及项目实施前后税收、利润等相关指标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各镇要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所有材料均需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按“申报材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用U盘存好电子文档(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图片,编辑到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中),纸质文档一式四份,两份送县中小企业局,一份送县财政局,一份项目申报单位留底。(二)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在2014年10月20日前由项目申报单位上报县中小企业局,逾期上报以及材料不齐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三)文件及附件可以到博罗县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www./)下载。&联系人:县中小企业管理局黎勇斌& 联系电话: 王国前& 联系电话: 县财政局工贸发展股杨志春& 联系电话:&&&附件:&基本情况表8、企业贷款贴息明汇总表、申请表、明细表9、申请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汇总表10、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11、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情况表12、申报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项目资金补助计划汇总表13、县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项目费用实际收支情况表14、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项目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博罗县中小企业管理局&&& 博罗县财政局2014年9月19日&&&&&&&&&&&&&&&&&&&&&&&&&&&&& 相关附件: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财政扶持资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