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贷款陕西省生源地贷款今天结束了吗?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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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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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17:16:03
镇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和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在校大学生: 8月3日至8月19日
已登记的学生按照电话通知时间签订。
未登记的学生签订时间如下:
8月11日:永乐镇、回龙镇、云盖寺镇、青铜关镇户籍的学生。
8月12 日:东川镇、月河乡、杨泗镇、木王镇、达仁镇、柴坪镇、庙沟镇户籍的学生。
8月15日:米粮镇、灵龙乡、大坪镇、铁厂镇户籍的学生。
8月16日:高峰镇、张家乡、西口镇、茅坪镇户籍的学生。
2、新生:8月20日至8月31日
县中毕业学生签订合同时间为8月20至8月25日。
二中毕业学生签订合同时间为8月26至8月31日。
职中、白塔中学毕业学生签订合同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31日。
二、签订地点:镇安县河滨路197号(教研室一楼镇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材料准备
(一)新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镇安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表;
2.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核单位为村委会或社区);
3.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4.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二份,按照以上顺序分开整理两份,装档案袋。(同时提供家庭户口本供核实)
(二)在校生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本省就读学生)或高校出具无高校助学贷款证明(外省就读学生);
2.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审核单位为村委会或社区);
3.学生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二份,按照以上顺序分开整理两份,装档案袋。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属实。
2、签订合同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共同到场。
联系电话:
镇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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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教育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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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镇安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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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助中心发〔2011〕&号
宁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2011】5号)、汉中市教育局【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震灾后重建基本结束的实际,为做好我县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与2010年申请条件相同,但2011年取得申贷资格必须从学生所在学校(高中学校或高等院校)贫困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二)、合同签订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每年申请,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持身份证、户口薄同时到场。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
&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四)、贷款期限及宽限期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
(五)、贷款利率
&&&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六)、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须在资助中心见证下书面承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且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超过60岁的不能担当共同借款人。
(七)、还款规则
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
二、资格认定: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和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精神,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办法为:
(一)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所有贷款学生必须从《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学生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由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初步资格认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由贷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村委(或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同步审核,各经办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学生到生源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时,发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过核实,有权取消学生的贷款资格。&
(二)新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必须从宁强县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资格审查认定由就读高中学校负责并出具《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仍由就读高中学校负责,经办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申请书(手写)必须写明学生个人信息,家庭住址(xx县xx镇xx村xx组),家庭所有成员信息(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年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及申贷原因,由村委会(街道办)和镇人民政府认定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学生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时,根据近几年该生在高中阶段受资助情况发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核实,将取消学生的生源地贷款资格。
(三)外省就读的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由所在高校出具有关贫困生证明表及《未贷款证明》,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有关部门审核。
三、申贷流程
为方便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开发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011年申请贷款学生必须通过在线服务系统申请。
(一)初次申贷流程
(二)续贷流程
四、所需材料
(一)新生申请所需材料:
1、经户籍所在村委会(街道办)和镇人民政府审查认定签字并盖章的申请书(手写) 2份
2、经生源高中学校认定签字并盖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份
3、经生源高中学校出具的《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陕西省籍应届高考录取新生)》 1份
4、由县招办审定的招生证明 1份
5、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份
6、学生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学生页) 2份
7、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2份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所需材料:
1、经户籍所在村委会(街道办)和镇人民政府双方认定签字并盖章的申请书(手写) 2份
2、经户籍所在村委会(街道办)和镇人民政府双方认定签字并盖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份
3、经村、镇、系、校认定盖章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份(省外学生不需此表,但须就读高校出具的《未贷款证明》等)
4、学生证复印件 2份
5、学生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学生页) 2份
6、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2份
(三)在校大学生续贷所需材料:
1、经户籍所在村委会(街道办)和乡镇人民政府双方认定签字并盖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份
2、经村、镇、系、校认定盖章的《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份(省外学生不需此表,但须《未贷款证明》等)
3、学生证复印件 2份
4、20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请正反两面复印) 2份
注:提交材料时一律携带原件交县学生资助中心审验。复印件格式(样)以开行要求为准,资助办有详细说明。
五、时间安排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及外省大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日至7月31日。
新生申请办理时间为日至8月30日。
六、具体要求
1、各镇人民政府和所辖村委会以及有关高中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落实专人、明确责任,负责学生申请的审查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确保申贷学生信息准确。各镇中小学校校长应将此项工作向分管领导做专题汇报,在适当时候通过会议,向村干部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认定审核及审签要求,各镇联络员利用工作间隙向本辖区贫困学生及家长做好贷款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
2、由于今年是实行学生本人在线注册申请贷款的第二年,要求系统内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因此各高中学校务必做好高三毕业学生申请贷款的培训指导工作,在学生申请过程前,做好集中培训以确保申请真实、数据准确、信息规范、提交材料及时有效。
3、加强诚信教育,明确权利与义务。各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履行贷款协议,按规定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贷款资料,对提供虚假信息和编制不实个人信息的,将不良记录告知其所在高校进入个人诚信档案;要教育学生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贷款资金,承担偿还贷款责任。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与诚信教育密切结合,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珍惜自己的贷款信用和名誉,认真履行还贷义务。
&&&&&&&&&&&&&&&&&&&&&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      &&&&&
 抄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教体局,发改局;&
&&&&&&& 各镇人民政府,各镇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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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是元旦前两天,以前是十二月底学期快结束的时候,而且我们只下来一半,很纠的~不能把生活费打到学费卡上
快下来、13天左右国家会批下来的
等等吧,不会没有的,呵呵,去年也很晚
十一月份吧,天津的是这个时候,不知道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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