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学生票优惠证原理免三年税还是免六年税

我来说两句:验证码 &&请照此输入(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最佳答案: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  一、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务备案。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业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优惠方式继续享受减免税政策至期满。
  二、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钚∮谏鲜隹奂跸薅畹囊云涫导式赡傻乃翱钗?蓿淮笥谏鲜隹奂跸薅畹挠σ陨鲜隹奂跸薅钗?蕖?
  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业减免优惠的个体经营人员,从日起按上述政策规定执行,原政策优惠规定停止执行。  六、上述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日至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果企业&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国家今后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新的税收规定执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2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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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还有免税政策吗?
  一、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下列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定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代收的民兵军训统筹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代收的地方教育费水利建设基金。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费、健康合格证工本费、预防接种劳务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求职登记费、成交服务费。  6、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管理卡(IC卡)收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 售许可证费)。  8、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银川市机动车驾驶员(I C卡)收费、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低押登记费、驾驶证年检费、治安联防集资(包括其他部门收取的)。  9、城市管理部门收取的城建占道费。  10、宗教部门收取的《清真商品准营证》工本费。  11、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12、统计部门收取的统计登记证工本费。  l3、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统一代码标识证书收费。  14、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15、各类协会、学会收取的会费。  16、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其他登记证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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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务领域专家2009年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还有免税政策吗?
2009年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证还有免税政策吗?
09-06-01 & 发布
、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下列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定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代收的民兵军训统筹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代收的地方教育费水利建设基金。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费、健康合格证工本费、预防接种劳务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求职登记费、成交服务费。
 6、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管理卡(IC卡)收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 售许可证费)。  8、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银川市机动车驾驶员(I C卡)收费、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低押登记费、驾驶证年检费、治安联防集资(包括其他部门收取的)。  9、城市管理部门收取的城建占道费。
 10、宗教部门收取的《清真商品准营证》工本费。  11、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12、统计部门收取的统计登记证工本费。
 l3、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统一代码标识证书收费。  14、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15、各类协会、学会收取的会费。
 16、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其他登记证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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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下列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定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代收的民兵军训统筹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代收的地方教育费水利建设基金。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费、健康合格证工本费、预防接种劳务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求职登记费、成交服务费。
6、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管理卡(IC卡)收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 售许可证费)。 8、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银川市机动车驾驶员(I C卡)收费、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低押登记费、驾驶证年检费、治安联防集资(包括其他部门收取的)。 9、城市管理部门收取的城建占道费。
10、宗教部门收取的《清真商品准营证》工本费。 11、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12、统计部门收取的统计登记证工本费。
l3、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统一代码标识证书收费。 14、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15、各类协会、学会收取的会费。
16、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其他登记证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三项税收优惠政策,这三项政策包括:  一、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按上述标准  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对2005年前核准享受再就业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仍按原优惠方式继续享受减免税政策至期满。  二、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业减免税优惠的个体经营人员,从日起按上述政策规定执行,原政策优惠规定停止执行。  三、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建筑业中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从事工程总承包以外的建筑企业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70%以上(含70%);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根据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对特困难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或依法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纳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  据介绍,上述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日至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此前规定与新文件不一致的,以现在为准。如果企业既适用新规定的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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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不免税 小店老板向地税索赔1元阅读次数:473[ 字体大小:&& ]&&&&下岗人员唐先生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后为自己的羊肉店申请相应的减免税优惠,但是在苦盼了数个月后并未得到批准。今天上午,这个店铺小老板和海南省洋浦地方税务局对簿公堂,吸引众多旁听人员。&&&&&&&&  原告:符合免税条件&&&&&&&&  唐先生在法庭上诉称,他原是国有企业的下岗人员,日在洋浦办理好个体工商户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手续,即开设八一羊肉店从事饮食服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免征营业税,而且特指其雇工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日,唐先生向洋浦地方税务局报送减免税申请。3月24日和3月29日,税务局所属两名工作人员便到店铺调查。日,洋浦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洋浦八一羊肉店减免税申请的批复》,认为因该店铺雇工已超过8人,因此不同意对洋浦八一羊肉店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唐先生认为,虽然开业以来,店中雇员并非一成不变,可一直没有超过7人。他认为洋浦地税局的行政行为已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撤销,并索取精神损失赔偿1元。&&&&&&&&  被告:雇员超标应纳税&&&&&&&&  洋浦地方税务局认为,日和29日,该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实地调查,该店雇员为10人,但两次业主均拒绝签字。为了确保税收政策落到实处,10月份该局又再一次派人进行了复查,最后做出了不予批准的批复。地税局认为自己做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在今天的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辞。唐先生说,地税局所指的两次业主唐先生都在场却拒绝签名的说法不是事实。3月29日,他并不在洋浦,而是在广州。当庭他拿出3月29日下午18点40分从广州飞往海口的机票以及此前在广州住宿的证明。他说,当晚赶回洋浦已是午夜,更不可能接受调查,他认为这份笔录是伪证。而洋浦地税局则对唐所提交的票据证明的真实性表示异议,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核实真伪。&&&&&&&&  在今天的法庭上,唐先生还提出,按照规定,减免税的申请递交后,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后作出答复,但是他们在近8个月后才收到批复,他认为行政部门此次的行政行为在程序上并不合法。而地税局认为,批复的拖延是当事人的反复上告所导致。&&&&&&&&  法院没有当庭做出判决。&&&&责任编辑:开发区分局 来源:南国都市报 林莹 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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