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8月份工资起征点9月发那个税的起征点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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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8月份工资9月份发放 看看个税你能省多少
西部网讯 (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记者 张晓娟)新修改的个税起征点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很多工薪阶层来说,如果八月份的工资九月份才发放的话,也是要按照新的办法来计算的。
新闻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8月8日)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指出,纳税人今年9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提高到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彭女士有着非常具体的感受。
彭女士:我工资3000左右,调整前每月缴纳100左右的个税,调整后就不用缴税了。
月入4000 个税少交160
而上班两年的小田说,他一直对每个月近两百元的个税耿耿于怀,不过他表示,调整后的方案让自己心中窃喜。
小田:我每月工资4000元,以前每月扣税将近200元,以后每月只需要缴税15元,反差挺大的。
按照新的个税起征点3500元和新税率来计算,每月的工资减去三险一金,再减去3500元,才是需要缴税的部分,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4000元为例,需要缴纳的个税=(4000元-3500元的起征点)×3%的税率=15元,若按照原来2000元的扣除标准计算,则应缴纳的个税则为175元,节省了160元。如果您不知道自己应该缴纳多钱的个税,可以通过网上的速算公式来计算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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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发8月工资若没按新起征点缴税必须多退少补
编辑:yanbing
  新个税起征点自9月起正式实施。昨天,大连市地税局针对工薪族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度解读。市地税局方面介绍,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未按新标准扣税、或软件未升级的,单位应该使用申报系统清除全月数据,按3500元的起征标准重新计算、缴纳个税,并对纳税人实行多退少补。
  问:我在9月5日取得的8月份工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该扣除2000元还是扣除3500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6号公告,纳税人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您在9月5日取得的工资尽管所属期为2011年8月份也应该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即扣除35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问:我在9月份取得的8月份工资,应该在9月份申报期还是在10月份申报期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因此,您所在单位应在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在2011年10月份申报期而不是9月份申报期申报缴纳税款。遇休假日,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问:我单位每月发放的工资在当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9月份申报期应如何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对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实为申报当月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调整为次月申报。如果您单位扣缴义务人2011年8月已经申报缴纳了8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扣缴的税款,2011年9月份的扣缴申报应进行零申报并书面报告具体原因。
  问:我单位9月份发放8月份工资时,使用未升级的软件计算并代扣了税款,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应怎么解决?
  答: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您单位除应清除全月数据外,还应按照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表缴纳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实行多退少补。待扣缴系统升级后,重新导入9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数据计算税款,在10月征期进行申报。
  针对您所说的情况,您单位应当在网上报税系统中进行个税数据提取,然后通过网上报税系统中的申报撤销或税单删除功能自行作废申报数据。对于非网上报税纳税人,可以到主管机关办理作废申报信息的运维申请,通过数据维护审批流程后,由基层局数据维护岗做撤销申报处理,然后进行整月数据清除,待扣缴系统升级后,重新导入9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数据进行计算,10月征期进行申报。同时,要按照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表缴纳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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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部电话:8月工资9月发按新政缴税 起征点不包括三险一金
来源:华西都市报日 09:08
  8月工资9月发也按新政计税  “8月工资9月发放是否能够按新个税方案征税?”,针对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就新个税法实施时间点予以了明确:纳税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新个税法实施条例计算个税,即起征点按3500元计算。  “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不是会计账务处理时间。相关税务人士表示,8月份的工资在9月1日以后发放,也会按照新政收缴个税。  白领何小姐所在公司,选择在当月15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她每月实发工资约6000元,扣除3500元的免征部分后,参与纳税的所得额为2500元。9月1日后,该部分金额对应的个税税率为10%,所以何小姐应纳税145元,较旧版个税少缴纳了330元。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臣  新闻链接  月饼9月发可少缴个税  还有半个月就是中秋节了,不少单位开始发月饼。而在网上,比月饼更火的是“月饼税”。记者通过南京市地税局咨询热线了解到,其实“月饼税”并不是从今年中秋节才开始征收,而是已经持续多年。工作人员介绍,由单位发放的福利物品,不在免税范围内,应该被纳入个人所得来征税。  业内人士提醒,月饼从8月放到9月发,可以少缴税或不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单位、企业在发放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给员工时,应按税法规定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八月份发的月饼,工资加月饼价格高于2000元就要交税;不过今年9月,个税起征点提高,9月份发的月饼加工资总额要高于3500元才交税。  比如市民小李月薪扣除“三险一金”后为3400元,本来到9月,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可以不用缴纳个税。可单位这时发了一盒价值200元的月饼,这样小李当月的工薪就得按照3600元算,个税就得缴3元。小李从不用纳税的人变成了“纳税一族”。小李的例子还算好的。小王月薪5000元,9月缴纳个税45元;加上发的200元月饼,就是65元,多了20元。老张月薪9500元,缴纳645元;加上200元月饼就要缴纳685元,多了40元。如果月饼是8月发的,那按照2000元的起征点,更容易多缴。  有网友引发联想,既然月饼要收税,那工作餐收不收税?对此,税务部门人员解释,工作餐补贴准确讲是“误餐补贴”,这笔数额较少。但如有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新闻晚报》  市民:可以让单位不发月饼吗?  过去几年,单位每次中秋节都发月饼,市民宋先生每次都感觉像“白捡”一样。这两天,当他得知这单位发的月饼也要征税时,感觉这月饼有点“烫手”。他认为,在中秋佳节期间品尝、赠送月饼,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习俗,延续了成百上千年。面对这样一项传统的民俗  食物,税务部门也要收税,让“中秋节”的气氛变了味儿。有市民希望单位发月饼福利,“其实这月饼我本来也不爱吃,可以让单位不发吗?那我就省得多缴税了。”有人进一步联想:到了端午节,是不是还要收个“粽子税”?  据《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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