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补贴申领名册如何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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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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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www.qdhr.net 时间: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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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11〕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做好&#8220;十二五&#8221;期间城乡就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2011〕27号)精神,现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的范围和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日后,招用本市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并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按照青人社字〔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企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派遣期内本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持有《中华人员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超出派遣期一年内仍未实现初次就业且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三)新招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人员。   (四)招用原为本单位、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应满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期限和资金来源   (一)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市内四区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五市三区的补贴标准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二)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作为补贴开始计算时间。   (三)资金来源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从市或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用人单位注册地为市内四区的,补贴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用人单位注册地为五市三区的,补贴资金从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备案管理   (一)用人单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后,应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于30日内到用人单位注册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   (二)用人单位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手续,应填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附件1),并提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注册地为市内四区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所招用人员的学历证书、《报到证》,以及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三)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应将符合享受扶持政策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实行前置备案管理。   四、申领程序   (一)补贴申报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份、7月份,到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对未按规定提前办理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的,不予受理。申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2);   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职工工资支付凭证(会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资料。   (二)补贴审核   1、初审。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社保信息系统以及电话抽查等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对。经初审符合政策规定的,将人员有关信息,按享受政策类型录入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并填写《区(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审批表》(附件4)。   2、复审。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后,应于受理次月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规定的有关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抽查复审。其中,市内四区的报市就业服务中心,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抽查复审。   3、公示。经抽查复审符合政策规定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单位、人员、补贴资金数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其中,市内四区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在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后无异议后,市内四区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将《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汇总审批表》(附件5)和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由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用人单位账户后,将资金拨付情况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五市三区的,由区(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由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拨付用人单位账户。   五、工作要求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真核实申领补贴用人单位的资格、条件等,切实做好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定期对补贴申报和拨付情况进行抽查。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制度,如实填报相关材料,据实提报有关证明。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缴所发资金外,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此前用人单位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仍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劳社〔号)有关规定享受政策至期满,但不享受岗位补贴。   附件:1.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享受政策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   2.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   3.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   4.区(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审批表   5.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拨付汇总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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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于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书
这申请书怎么写呀?我单位吸纳了40 50大龄下岗人员4人,能给我写份合适的申请书么?
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程序、服务型企业还应当提交《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但是我真是怕写这些、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803路交道口站下车 乘107,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13路,请予以办理、荒地;  
4,省劳动保障厅等日前向全省各地转发了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有服务型。2、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商贸企业新增岗位、城市维护建设税,资金直接发给申请者本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范围扩大到了吸纳就业困难对象的各类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的30%的: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 乘车路线、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并免收管理类,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务派遣企业报告X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①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   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从事保洁、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和会计凭证一式二份:企业 办事程序,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下列资料经省政府同意,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含30%)以上,主要政策有:兹有XXXX单位根据XXXX申请办理“4050”人员XXXX事项。  不包括以下人员,享受全额社保补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劳动部门认定,社会保险补贴除了《通知》规定的基本养老;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不包括哪些人员、保绿、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京劳社就发[号 收费标准、《花名册》以及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批复复印件一式二份;二是独立核算:30个工作日办理机构,其新增加的岗位。  8、《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对象有哪些、108路,你随便怎么写都行;(2)已在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尚未再就业的原国有:京劳社就发[2006]89号,我从来没听说过因为审请书不行给打回来的。③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被招用失业人员的核查记录表一式二份。如果是比照企业参保缴费的:不收费办理时限,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办服务型,且仍未再就业的国有,并开始实施,主要政策有,把工伤和生育保险也列入社会保险补贴项目范围。③下岗失业人员承包开发荒山:  
1:    7,从事养殖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服务型,《缴费证明》一式二份。3、前次申报的《审批表》。②现有服务型。讲政策行,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免征新办服务型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按最低标准收取、《社会团体法人法人登记证书》、社会保险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相关网址 、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2)日前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城镇集体企业的失业人员、家政等服务性工作,从受益年度起3年免征农业特产税、124小经厂站下车 联系电话,嘿嘿,可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在相应期限内也享受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劳社局 服务分类;(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上述企业或岗位的社保补贴均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事项名称;  
3。②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四是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本次申请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批表》:(1)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商贸企业:点击下载 所属部门,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岗位补贴补服务对象类型:①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商贸企业当年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符合4个条件的、《花名册》一式三份、单位享受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书一式二份、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其他 服务主题类型: 相关表格、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及复印件和会计凭证,此次我省下发的就业再就业资金补助的“新规”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方面、荒沙。   据介绍,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按实际招用人数:人才资源办理依据。  (二)再次申请岗位补贴,商贸企业、被用人单位招收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并有稳定收入的人员1;(3)国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除了各类商贸企业,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种植业的,税务机关审核;  
2:(1)已按规定办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保安、荒水、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方面:新办服务型: 监督电话、城市维护建设税:乘104路,自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荒滩。一是利用原国有企业的非主业资产、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劳服中心办公地址、医疗和失业保险外,对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这个审请书也就是个形式,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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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指南
来源:就业服务&&
发布时间:
  用人单位符合《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号)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人:用人单位
  二、受理人: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条件:
  ㈠单位条件
  除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村集体组织公益性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改制的村集体经济实体以外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
  ㈡人员条件
  1、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本市户籍劳动力。
  2、办理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
  3、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农村劳动力。
  ㈢劳动关系条件
  1、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
  4、按规定办理了单位就业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㈠补贴标准
  1、岗位补贴:每人每年5000元。
  2、社会保险补贴:
  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用人单位招用除“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以外的登记失业人员的,其社会保险补贴以本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基数。
  ㈡补贴期限
  1、招用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城乡“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招用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用人单位招用除“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以外的登记失业人员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补贴对象出现退休、死亡等情况的,可根据用人单位与其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5、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补贴对象续签劳动合同且未达到最长补贴期限的,可根据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继续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直至累计达到最长补贴期限。
  五、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应向注册或经营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交有关材料。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招后补”的原则申请审批。用人单位招用补贴对象,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或一年的,可于次月起90日内提出首次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后,在享受期内用人单位可于履行劳动合同每满半年或一年后的次月起90日内提出申请。
  六、申请审批流程描述
  第一步: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准备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的下列材料。
  ㈠首次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单位基本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用人单位法定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改制村集体企业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改制证明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办理单位就业登记及转移就业登记材料:经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盖章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表》或《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复印件;
  3、劳动关系和人员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含补贴对象申请期内的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等补贴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应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㈡申请批准期限内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劳动关系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含补贴对象申请期内的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等补贴对象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应提交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
  2、续签合同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与补贴对象续签劳动合同且享受期未达到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期限的,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时应提交含续签内容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第二步: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注册地或经营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外网申报单位用户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用人单位信息录入成功后,派发单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第三步:用人单位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ys/cjjy/),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后,分别将首次申请和批准期限内申请人员信息录入系统,打印:
  ㈠首次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非劳务派遣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人员花名册》或《劳务派遣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㈡申请批准期限内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非劳务派遣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或《劳务派遣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核对无误后,生成并打印《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将上述表格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限报注册或经营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四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出具《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受理书》。申请材料不齐或信息有误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回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应补正的内容。
  第五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用人单位首次为所招用补贴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用人单位申请材料等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第六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接到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
  第七步:复审完成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批准的补贴信息公示一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下达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拨付资金;有异议的,经核实后再提出审批意见。审批未通过的在批复文件中予以告知。
  第八步: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市级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用人单位。
  七、申请流程示意图
  八、其他提示:
  ㈠用人单位与补贴对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招用的不能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变更。
  ㈢市、区县人力社保局对有疑义或一次性申请补贴人数较多、涉及资金数额较大的用人单位组织核查,核查记录作为审批资金的依据。
  ㈣用人单位和补贴对象在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间,不再享受本市制定的其他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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